三十二回: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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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的时候,天气果然很好。阳光清朗,适合出行。
柳昔早先打电话约了秦秣,后又约了方澈。不过在对话的当时,却出现了一点小乌龙。
当时因为太晚,秦秣和秦云志一起留在了方澈的公寓里。方澈接起电话,随口回绝了柳昔的邀请,柳昔便说:“阿澈,秦秣也去的,你也去嘛,人多热闹点啦。”
方澈扬声问了句:“秣秣,你和柳昔约了明天去逛街吗?”
秦秣在厨房里糟蹋得锅碗瓢盆叮咚响,闻言也扬声回道:“是啊,你怎么知道?”
“我也去。”方澈回复柳昔,“明天几点见?”
柳昔在那边咬着下唇愤恨良久,才忍着悲伤,很低落地说:“九点钟在猗兰公园的百花池边见面吧。”她很自然地产生一个惊人联想,这么大半夜,方澈居然和秦秣在一起,难道他们都跨过了那一步禁果,居然在同居?
这个认知让柳昔愁肠百结,原来做好的计划都被推翻又推翻,一整夜辗转,只想着对策。
方澈把手机扔到一边,靠坐在沙发上闭目沉思。他何尝不知柳昔会误会?这个误会本就是他有意促成,目的不过是让柳昔知难而退,免得误人误己。
当天晚上方澈睡在书房,把自己的卧室让给了秦云志,秦秣则睡客房。
秦秣在睡觉前揪着秦云志说了很久,才弄明白学校对他那一连串指控的真相。
“你去网吧通宵了?”当时秦云志说得吞吞吐吐,秦秣横眼过去,“怎么?你要是没在网吧通宵,又是怎么碰到你那个女同学的?”
秦云志一挺胸膛:“我是通宵又怎么?现在哪个学生没在网吧通宵过?男子汉大丈夫,敢作敢当,我通宵那也是有事才通宵的,跟那些纯粹败家的不一样!”
秦秣气极反笑:“嘿,你通宵都通得与众不同,看来是二姐孤陋寡闻了。你说清楚点,你那通宵有什么意义?”
“我玩一款游戏,现在是里面一个大公会的会长,打到一些高级装备是可以卖钱的。”秦云志又得意洋洋,“卖的是人民币呢,我现在都在那游戏上赚到三千多块了,二姐,我牛吧?”
秦秣沉默片刻,才从牙缝里蹦出话来:“扣除你花掉的网费、时间、劳力,再加上你因为玩游戏而荒废掉的学业,你自己算算,你的纯利润是多少?你是真的赚了,还是亏了?”
秦云志张了张嘴,又抓抓头发,没能说出话来。
他脸色渐渐涨得通红,好半晌才憋出一句:“不带你这样算的!”其实他也有点后悔了,不过这种摆明认输的话是万万不能当着秦秣的面说出来的。秦云志心里头不平衡,怎么两个姐姐都能在高中的时候赚钱,他就不行?
秦秣察言观色,看他有点心虚,便转移话题:“那你那个女同学是怎么回事?她为什么说你非礼她?”
一说到这个,秦云志脸上顿时显出极大的愤怒。他捏紧拳头重重捶在床沿上,恨恨道:“就那个涂得跟鬼一样的女人,倒贴我都不要,我还非礼她?我……”他忍了忍,看着秦秣在眼前,还是把即将爆出的粗口硬生生憋回了肚子里。
倒不是秦云志害怕吓到秦秣,或者要在二姐面前保持形象什么的,实在是他以前说粗话的时候没少挨秦秣教训,他被教训得怕了,说话自然记得要留几分余地。
“她为什么要冤枉你?”秦秣皱皱眉,并不质疑秦云志的话。
秦云志顿感云开月明,他先是惊愕:“二姐,你不怀疑我说的?”接着他又喜滋滋的,“我就说嘛,我人品这么好,总有人信我。哈哈!二姐,你最好啦!”说着话,他就向秦秣熊抱过来,扑得秦秣差点没被他忽然的动作给憋死。
“放开放开!坐正啦!”秦秣手忙脚乱地推开秦云志,心里越发气闷。那些小破孩子一个个长大,方澈仗着身高力壮欺负她不说,现在就连秦云志也长成了大高个,就她还是矮矮的一点,再也长不高。
秦云志放开秦秣,傻笑着摸了摸头,脸上又显出不平之色:“那个女人,在我玩游戏的时候从我电脑边上走过,看我刚屠了个BOSS,集了套霓裳羽衣,还是全服第一大工会的会长,就跟我撒娇,说要我送东西给她。我随便打发了她一点,她又得寸进尺,说要嫁给我……”
秦秣咳了一声,看向秦云志的目光变得怪异起来。
秦云志抓了抓头发,讪讪道:“是游戏里嫁给我啦,不是现实结婚。二姐,你要理解我,你知道现在很多女号在游戏里找老公的目的都是骗装备要钱什么的,我又不是冤大头,我还想赚钱呢,找个老婆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何况就算要找,我也得找个自己喜欢的吧?哪有一见面就结婚什么的,我才不敢要那种女人。”
秦秣听着这话又觉得好笑,她拍拍秦云志的肩膀:“现在不是考虑婚姻的时候。”
“噗!”秦云志捂着嘴,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呛着,他咳了好几声,“二姐,那是游戏……”
秦秣笑了笑问:“她就为这个冤枉你?周围的人都是瞎子?”
“其实吧,她长得还可以,就是妆化得太浓了,眼睛上熏着烟圈,嘴巴红得透黑,我觉得有点恐怖……”秦云志轻轻打了个抖,摇头道:“谁知道她,大概是一直受人吹捧,被我拒绝了就恼羞成怒吧。我待的地方很角落,她穿得本来就少,一件领口很宽的毛衣,被她自己一扯,就什么都露出来啦,啧……”
他说着耸耸肩,露出一脸的不屑和不在意。
秦秣可以想见那种场景,秦云志越是说得轻巧,她就越能感觉到他当时的难堪。
其实秦云志已经到了知好色而慕少艾的年纪,在这样的年纪,对异性身体产生好奇是再正常不过。但秦秣希望秦云志见到的是美好而不是污浊,她家的孩子受人这样欺负,秦秣立时就像是炸了毛的小兽,暗暗在心里磨起了爪牙。
“小志,那个女孩子是你们学校的?”秦秣眼睛微微眯起。
秦云志没来由地觉得心里有点发寒,连忙回答:“我们隔壁班的。”
“好,很好!”秦秣扬眉,轻轻笑了。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三人在方澈住的小区门口找着家早点铺子,吃了早餐便上车去了猗兰公园。猗兰公园就在猗兰广场旁边,两者原本是一体,只是后来那广场被划分了出来,变成免费的公共区,才在之间隔开一道大门。
秦秣把钱塞到秦云志手上,抓了他去排队买票。秦云志哭丧着脸:“二姐,你怎么就知道压榨我?”
“我是你二姐,我不压榨你压榨谁?”秦秣瞪起眼睛,轻哼一声。
秦云志用眼角余光瞥着方澈,那意思很明显。方澈身形动也不动,只向秦云志微微一笑。
“去就去吧……”小秦同学撇了撇嘴,再次腹诽方澈:“别让我逮着机会,不然我一定要整得你再也笑不出来!”
秦秣其实更想收拾方澈,不过是暂时没找到好时机,只能缓上一缓罢了。
三人到得百花池的时候还早,不过是八点刚过,游人也不多,三三两两的,有种冬至的冷清。
百花池是整个猗兰公园最有名的景点,实际上也就是一个足足占地五百坪的玻璃房,中间挖开一个用怪石堆砌边沿的池子,里头的水据说引自城外温泉,沾了地气,冬暖夏凉。
不论那说法是不是正确,冬日的时候百花池里水雾蒸腾,而旁边栽种百花,四季常开不败,拖出姹紫嫣红宛若仙境,倒是实在不假。
三人走进百花之间,只见牡丹芍药蔷薇月季错落开放,各个品种和颜色都是鲜丽。而池边立着一块仿佛碧玉般青翠的巨石,上面用篆书写着竖排的四行字,看起来有那么点意思。
秦云志瞪大眼睛去摸那石头,好奇道:“这上边写的什么字呢?故弄玄虚的,我都认不全。”
秦秣一眼扫过去,又转头笑吟吟地看着方澈,那意思是要等他来翻译。
方澈正站在她旁边,微低头,笑道:“瑶池行宫,吞吐仙灵,抚我之顶,授尔长生。”他不会写篆字,不过常年鉴赏古字画,一些常用字还是认得的。
秦秣便伸长手去抚摸方澈的头顶,笑眯眯地道:“正是你说的,抚你之顶,授我长生。方澈,我要是不能长生,你可就言而无信啦。”
方澈被她拿话套住,只得无奈一笑,抓下她的手,低声说:“你要是不能长生,我就陪你一起老去。”
秦秣被这话说得心中一跳,仿佛骤然有股温热的水流,直直从虚空中渗透进她的血液里,令她全身都腾起了细细蜿蜒的绯红色。她终于觉得自己傻了太长时间,方澈这话中的浓烈暗示若还不够让她明白什么,那她就该纵身跳进百花池中,洗洗脑子才好。
但是人在面对一件太想确定之事的时候,乍然得到了,又往往不敢轻易相信。秦秣现在就有这种感觉,她明明觉得就是这么回事,又觉得方澈这话来得太过突然,像是不过随口说出,不得当真,不可在意。
方澈跟本就不认为秦秣会在这个时候给自己回应,所以说过这话后,也走到那块大石头旁边,轻轻拍了拍石头顶,对秦云志道:“也就是做个噱头而已,你摸摸这石头,看是不是跟别的石头有什么不同?”
秦云志愣愣道:“没什么不同啊。”
秦秣在一旁看着方澈侧脸上利落俊秀的线条,心里翻来覆去地想:“他真的是对我有意?从那个时候到现在,一直都没变?但要是这样,他为什么不明白表示?也不对,他如果对我无意,只是普通朋友的话,他又怎么会对我那么好?他每个季度都给我寄东西,他只是闲得无聊?”
方澈当然不是闲得无聊,他一向来都很忙,哪有时间给他无聊?
秦秣就站在花丛间,怔怔地望着水池边的方澈,见他周身都弥漫着水池中的雾气,整个面容有些模糊,眉目却显得特别清峭。秦秣又在心里默念那句话:“你要是不能长生,我就陪你一起老去。”
长久以来的点点滴滴骤然从她记忆中翻出,细密而快速得仿佛风雨敲窗般拍打在她心弦之上。一道音符铮然清鸣,转而回绕,又扯出一片柔和绚丽的风景,几年过去,竟是分毫也未褪色。
秦秣心中仿佛有管白云羊毫,在笔尖颤动,书下端正小楷的诗篇。
她还是在反复地想:“哪里还用怀疑?可如果要不怀疑,还是要他再亲口说得清楚点才好。但他一再被我拒绝,只怕是不会再说那些话了。这么说来,我要向他表白?”
秦秣并非不会说情话,若是换一个对象,若是不需这样认真,她定然脱口就能说出无数看似情真意切的甜言蜜语。但真到了这样的时候,真到了实实在在可以许下承诺的时候,她反而什么都说不出口了。
承诺这个东西可以很真也可以很假,不论心意如何,假如不能做到,也就没有任何意义。时间才是验证承诺的最佳裁决者,行动也比言语实在得多。不过在某些时候,言语又是万万不可缺少的。毕竟谁也没有读心术,必要的时候又何必吝啬一句言语?
秦秣有点吝啬,她甚至是非常吝啬这一句言语。话到嘴边,她说不出口就是说不出口。她还是有点身在半空不曾着地的感觉,她明明觉得自己的猜测并没有半点错误,但若是不能再更确定一点,她就硬是踏实不起来。
或许在爱情面前,从来就不存在什么真正的强者弱者。任你游遍花丛也好,七窍玲珑也罢,倘若真是放下了心意,也就免不了患得患失,小心翼翼。有些人心性粗放,在意也不过是一瞬之间,有些人心思细腻,惯好于在猜测与怀疑间折磨自己,却越发的放不下。
秦秣从来就不是神经大条的那种人,也没长出一颗水晶心。她倒是不会折磨自己,但要她开口去问方澈“你喜不喜欢我”之类的话,她暂时却是问不出口的。
她在很久以前跟方澈说过爱与情的定义,古人从未组合过这样的词语,爱情是今人的新词。何谓之爱?付出或者占有,包容或者宠溺,等等等等,各人定义不同,秦秣也只敢说自己喜欢方澈,不敢说爱。
喜欢到想要与之共度一生的程度,或者在多年以后,也就变成爱了。
方澈轻轻拍了拍秦云志的肩膀,然后向秦秣走上几步,对她招手道:“这水里栽着莲花,快过来看看。”
秦秣走过去,方澈携着她的手,与她并排站在池边,向水中指点:“你看,长着小花苞,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花。”一片氤氲的水汽环绕,池中水波轻荡,荷花绿叶亭亭,圆圆似盖,小荷尖角,沾着水雾,俏皮得仿佛是初生的小仙子。
秦云志有些稀罕:“冬天都能在水里看到莲花,这百花池还真有点门道。不过这水还冒着热气呢,怎么没把莲花烫死?”
烫死莲花之语可真是大煞风景,秦秣听着,才飘飘荡荡的回过神来,眨眨眼睛笑道:“也许是仙家秘法?”
“二姐,你神话小说中毒了吧?”
秦秣抬手又敲他暴栗:“脑子转弯点,跟你开个玩笑你都听不懂?”
秦云志很委屈:“我也是在开玩笑……”
“百花池之所以有名,就在这一点。”方澈压低声音,故意做出神秘恐怖的语调:“据说这水底下有一只千年水妖,到了夜晚就会浮出水面来吸取月光精华,然后在白天吐息而出,用月华阴气滋养百花。所以这里的鲜花可以常开不败,所以这池子里的莲花可以水火不侵。”
秦云志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方澈哥,你编得太离谱了,莲花本来就开在水里,人家就是要浸水才行好不好?”
过得一会,游人渐多,百花池边来来去去声息四起,像是一面明镜乍然打破两边世界。
柳昔在离九点还有几分钟的时候到来,跟她一起的是魏明。
她见到秦云志的时候很是惊讶,听过秦秣介绍之后才勉强笑了笑。
柳昔今天穿着开襟的长外套,露出里面短毛衣和短裙,一双高跟短靴衬出她小腿细细。黑色提花针织裤袜露在她短裙和短靴之间,使她整个人都显得比平常妩媚了几分。再加上她化着清丽的淡妆,眉宇间隐隐有凄幽之色,竟显出了格外楚楚动人的味道。
方澈与柳昔毕竟是打小就认识的,他看柳昔这样子,免不了就有些担忧。犹豫片刻,他还是没将担忧的话语说出口来。毕竟对她无意,若是显露关心,叫她产生误会,那只会害她更加难过。
“你好。”方澈到底只是向柳昔微微点头致意,然后与魏明打招呼,对两个人都有些冷淡。
魏明懒洋洋地笑着,露出他的招牌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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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昔早先打电话约了秦秣,后又约了方澈。不过在对话的当时,却出现了一点小乌龙。
当时因为太晚,秦秣和秦云志一起留在了方澈的公寓里。方澈接起电话,随口回绝了柳昔的邀请,柳昔便说:“阿澈,秦秣也去的,你也去嘛,人多热闹点啦。”
方澈扬声问了句:“秣秣,你和柳昔约了明天去逛街吗?”
秦秣在厨房里糟蹋得锅碗瓢盆叮咚响,闻言也扬声回道:“是啊,你怎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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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昔在那边咬着下唇愤恨良久,才忍着悲伤,很低落地说:“九点钟在猗兰公园的百花池边见面吧。”她很自然地产生一个惊人联想,这么大半夜,方澈居然和秦秣在一起,难道他们都跨过了那一步禁果,居然在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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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澈把手机扔到一边,靠坐在沙发上闭目沉思。他何尝不知柳昔会误会?这个误会本就是他有意促成,目的不过是让柳昔知难而退,免得误人误己。
当天晚上方澈睡在书房,把自己的卧室让给了秦云志,秦秣则睡客房。
秦秣在睡觉前揪着秦云志说了很久,才弄明白学校对他那一连串指控的真相。
“你去网吧通宵了?”当时秦云志说得吞吞吐吐,秦秣横眼过去,“怎么?你要是没在网吧通宵,又是怎么碰到你那个女同学的?”
秦云志一挺胸膛:“我是通宵又怎么?现在哪个学生没在网吧通宵过?男子汉大丈夫,敢作敢当,我通宵那也是有事才通宵的,跟那些纯粹败家的不一样!”
秦秣气极反笑:“嘿,你通宵都通得与众不同,看来是二姐孤陋寡闻了。你说清楚点,你那通宵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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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这个,秦云志脸上顿时显出极大的愤怒。他捏紧拳头重重捶在床沿上,恨恨道:“就那个涂得跟鬼一样的女人,倒贴我都不要,我还非礼她?我……”他忍了忍,看着秦秣在眼前,还是把即将爆出的粗口硬生生憋回了肚子里。
倒不是秦云志害怕吓到秦秣,或者要在二姐面前保持形象什么的,实在是他以前说粗话的时候没少挨秦秣教训,他被教训得怕了,说话自然记得要留几分余地。
“她为什么要冤枉你?”秦秣皱皱眉,并不质疑秦云志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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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秣听着这话又觉得好笑,她拍拍秦云志的肩膀:“现在不是考虑婚姻的时候。”
“噗!”秦云志捂着嘴,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呛着,他咳了好几声,“二姐,那是游戏……”
秦秣笑了笑问:“她就为这个冤枉你?周围的人都是瞎子?”
“其实吧,她长得还可以,就是妆化得太浓了,眼睛上熏着烟圈,嘴巴红得透黑,我觉得有点恐怖……”秦云志轻轻打了个抖,摇头道:“谁知道她,大概是一直受人吹捧,被我拒绝了就恼羞成怒吧。我待的地方很角落,她穿得本来就少,一件领口很宽的毛衣,被她自己一扯,就什么都露出来啦,啧……”
他说着耸耸肩,露出一脸的不屑和不在意。
秦秣可以想见那种场景,秦云志越是说得轻巧,她就越能感觉到他当时的难堪。
其实秦云志已经到了知好色而慕少艾的年纪,在这样的年纪,对异性身体产生好奇是再正常不过。但秦秣希望秦云志见到的是美好而不是污浊,她家的孩子受人这样欺负,秦秣立时就像是炸了毛的小兽,暗暗在心里磨起了爪牙。
“小志,那个女孩子是你们学校的?”秦秣眼睛微微眯起。
秦云志没来由地觉得心里有点发寒,连忙回答:“我们隔壁班的。”
“好,很好!”秦秣扬眉,轻轻笑了。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三人在方澈住的小区门口找着家早点铺子,吃了早餐便上车去了猗兰公园。猗兰公园就在猗兰广场旁边,两者原本是一体,只是后来那广场被划分了出来,变成免费的公共区,才在之间隔开一道大门。
秦秣把钱塞到秦云志手上,抓了他去排队买票。秦云志哭丧着脸:“二姐,你怎么就知道压榨我?”
“我是你二姐,我不压榨你压榨谁?”秦秣瞪起眼睛,轻哼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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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就去吧……”小秦同学撇了撇嘴,再次腹诽方澈:“别让我逮着机会,不然我一定要整得你再也笑不出来!”
秦秣其实更想收拾方澈,不过是暂时没找到好时机,只能缓上一缓罢了。
三人到得百花池的时候还早,不过是八点刚过,游人也不多,三三两两的,有种冬至的冷清。
百花池是整个猗兰公园最有名的景点,实际上也就是一个足足占地五百坪的玻璃房,中间挖开一个用怪石堆砌边沿的池子,里头的水据说引自城外温泉,沾了地气,冬暖夏凉。
不论那说法是不是正确,冬日的时候百花池里水雾蒸腾,而旁边栽种百花,四季常开不败,拖出姹紫嫣红宛若仙境,倒是实在不假。
三人走进百花之间,只见牡丹芍药蔷薇月季错落开放,各个品种和颜色都是鲜丽。而池边立着一块仿佛碧玉般青翠的巨石,上面用篆书写着竖排的四行字,看起来有那么点意思。
秦云志瞪大眼睛去摸那石头,好奇道:“这上边写的什么字呢?故弄玄虚的,我都认不全。”
秦秣一眼扫过去,又转头笑吟吟地看着方澈,那意思是要等他来翻译。
方澈正站在她旁边,微低头,笑道:“瑶池行宫,吞吐仙灵,抚我之顶,授尔长生。”他不会写篆字,不过常年鉴赏古字画,一些常用字还是认得的。
秦秣便伸长手去抚摸方澈的头顶,笑眯眯地道:“正是你说的,抚你之顶,授我长生。方澈,我要是不能长生,你可就言而无信啦。”
方澈被她拿话套住,只得无奈一笑,抓下她的手,低声说:“你要是不能长生,我就陪你一起老去。”
秦秣被这话说得心中一跳,仿佛骤然有股温热的水流,直直从虚空中渗透进她的血液里,令她全身都腾起了细细蜿蜒的绯红色。她终于觉得自己傻了太长时间,方澈这话中的浓烈暗示若还不够让她明白什么,那她就该纵身跳进百花池中,洗洗脑子才好。
但是人在面对一件太想确定之事的时候,乍然得到了,又往往不敢轻易相信。秦秣现在就有这种感觉,她明明觉得就是这么回事,又觉得方澈这话来得太过突然,像是不过随口说出,不得当真,不可在意。
方澈跟本就不认为秦秣会在这个时候给自己回应,所以说过这话后,也走到那块大石头旁边,轻轻拍了拍石头顶,对秦云志道:“也就是做个噱头而已,你摸摸这石头,看是不是跟别的石头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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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秣在一旁看着方澈侧脸上利落俊秀的线条,心里翻来覆去地想:“他真的是对我有意?从那个时候到现在,一直都没变?但要是这样,他为什么不明白表示?也不对,他如果对我无意,只是普通朋友的话,他又怎么会对我那么好?他每个季度都给我寄东西,他只是闲得无聊?”
方澈当然不是闲得无聊,他一向来都很忙,哪有时间给他无聊?
秦秣就站在花丛间,怔怔地望着水池边的方澈,见他周身都弥漫着水池中的雾气,整个面容有些模糊,眉目却显得特别清峭。秦秣又在心里默念那句话:“你要是不能长生,我就陪你一起老去。”
长久以来的点点滴滴骤然从她记忆中翻出,细密而快速得仿佛风雨敲窗般拍打在她心弦之上。一道音符铮然清鸣,转而回绕,又扯出一片柔和绚丽的风景,几年过去,竟是分毫也未褪色。
秦秣心中仿佛有管白云羊毫,在笔尖颤动,书下端正小楷的诗篇。
她还是在反复地想:“哪里还用怀疑?可如果要不怀疑,还是要他再亲口说得清楚点才好。但他一再被我拒绝,只怕是不会再说那些话了。这么说来,我要向他表白?”
秦秣并非不会说情话,若是换一个对象,若是不需这样认真,她定然脱口就能说出无数看似情真意切的甜言蜜语。但真到了这样的时候,真到了实实在在可以许下承诺的时候,她反而什么都说不出口了。
承诺这个东西可以很真也可以很假,不论心意如何,假如不能做到,也就没有任何意义。时间才是验证承诺的最佳裁决者,行动也比言语实在得多。不过在某些时候,言语又是万万不可缺少的。毕竟谁也没有读心术,必要的时候又何必吝啬一句言语?
秦秣有点吝啬,她甚至是非常吝啬这一句言语。话到嘴边,她说不出口就是说不出口。她还是有点身在半空不曾着地的感觉,她明明觉得自己的猜测并没有半点错误,但若是不能再更确定一点,她就硬是踏实不起来。
或许在爱情面前,从来就不存在什么真正的强者弱者。任你游遍花丛也好,七窍玲珑也罢,倘若真是放下了心意,也就免不了患得患失,小心翼翼。有些人心性粗放,在意也不过是一瞬之间,有些人心思细腻,惯好于在猜测与怀疑间折磨自己,却越发的放不下。
秦秣从来就不是神经大条的那种人,也没长出一颗水晶心。她倒是不会折磨自己,但要她开口去问方澈“你喜不喜欢我”之类的话,她暂时却是问不出口的。
她在很久以前跟方澈说过爱与情的定义,古人从未组合过这样的词语,爱情是今人的新词。何谓之爱?付出或者占有,包容或者宠溺,等等等等,各人定义不同,秦秣也只敢说自己喜欢方澈,不敢说爱。
喜欢到想要与之共度一生的程度,或者在多年以后,也就变成爱了。
方澈轻轻拍了拍秦云志的肩膀,然后向秦秣走上几步,对她招手道:“这水里栽着莲花,快过来看看。”
秦秣走过去,方澈携着她的手,与她并排站在池边,向水中指点:“你看,长着小花苞,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花。”一片氤氲的水汽环绕,池中水波轻荡,荷花绿叶亭亭,圆圆似盖,小荷尖角,沾着水雾,俏皮得仿佛是初生的小仙子。
秦云志有些稀罕:“冬天都能在水里看到莲花,这百花池还真有点门道。不过这水还冒着热气呢,怎么没把莲花烫死?”
烫死莲花之语可真是大煞风景,秦秣听着,才飘飘荡荡的回过神来,眨眨眼睛笑道:“也许是仙家秘法?”
“二姐,你神话小说中毒了吧?”
秦秣抬手又敲他暴栗:“脑子转弯点,跟你开个玩笑你都听不懂?”
秦云志很委屈:“我也是在开玩笑……”
“百花池之所以有名,就在这一点。”方澈压低声音,故意做出神秘恐怖的语调:“据说这水底下有一只千年水妖,到了夜晚就会浮出水面来吸取月光精华,然后在白天吐息而出,用月华阴气滋养百花。所以这里的鲜花可以常开不败,所以这池子里的莲花可以水火不侵。”
秦云志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方澈哥,你编得太离谱了,莲花本来就开在水里,人家就是要浸水才行好不好?”
过得一会,游人渐多,百花池边来来去去声息四起,像是一面明镜乍然打破两边世界。
柳昔在离九点还有几分钟的时候到来,跟她一起的是魏明。
她见到秦云志的时候很是惊讶,听过秦秣介绍之后才勉强笑了笑。
柳昔今天穿着开襟的长外套,露出里面短毛衣和短裙,一双高跟短靴衬出她小腿细细。黑色提花针织裤袜露在她短裙和短靴之间,使她整个人都显得比平常妩媚了几分。再加上她化着清丽的淡妆,眉宇间隐隐有凄幽之色,竟显出了格外楚楚动人的味道。
方澈与柳昔毕竟是打小就认识的,他看柳昔这样子,免不了就有些担忧。犹豫片刻,他还是没将担忧的话语说出口来。毕竟对她无意,若是显露关心,叫她产生误会,那只会害她更加难过。
“你好。”方澈到底只是向柳昔微微点头致意,然后与魏明打招呼,对两个人都有些冷淡。
魏明懒洋洋地笑着,露出他的招牌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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