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 开馆收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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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奴还是知道了,刘仲红着脸结结巴巴说的。没想到自己只不过一个早上不在,就被爷爷给卖了,才值一颗珍珠,自己还没有红红的鳞片值钱。她气得眼前一阵阵发黑,一头栽倒在地上。她早晨就被拉隆劫走,那只草履虫临时起意,什么也没带,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
阿奴又生病了。见她不过三个月,病了三回,罗桑很担心,特地从察木多(昌都)请来一位‘曼然巴格西’(喇嘛藏医)。喇嘛郎中说阿奴先天失与调养,体质太差,需要进补,固气培元。白珍又将美蒂咒骂一遍,忙忙的叫人去找进补的药材。
阿奴不搭理刘仲,两人别扭了几天,说好婚约不算数,又和好了。
听见他们说婚约不算数,云丹阴沉了两天的脸又放晴,他从善如流,在索朗旺堆这个狗头军师的劝告下,开始对阿奴好声好气献殷勤。无奈他是这次阿奴险遭不测的诱因,再加上两人分属猫狗,只要呆在一块,都是以争吵告终。云丹少爷缺点一大堆,小气又臭屁,只有一个优点,也就是罗桑看中他的惟一优点——毅力,屡败屡战,勇气可嘉。看的罗桑直摇头。
罗桑还专门把沈青娘请过来给阿奴煮药膳。刘仲、云丹、李长风一干人厚着脸皮趁机过来蹭饭,他们都被沈青娘养刁了胃口。沈嘉木一看弟子们转移课堂,没奈何,也换了教室,沈家四个护卫当然跟着进来。流浪艺人团走了,阿波因为碰上知音,也留了下来。再加上奴隶们,每日里进进出出好不热闹,还好房间够多。
只是苦了沈青娘,每日里打理阿奴的药膳,还要准备十几个人的饭菜,所幸罗桑给的那个汉人女奴阿霞能干。她是雅州人,以前是大户人家的小厨娘,厨娘手艺还没学到几分,一日上街被绑走卖到这里,嫁给了庄园里的银匠阿拉西两兄弟。这里的穷人们一妻多夫很普遍,大都是两个兄弟共娶一个妻子。妻子过了门,如果闹得人家兄弟不和,没有人会责怪那两兄弟,只会怪那姑娘不会为人处事。一个聪明的姑娘总会在自己的两个甚至三个男人中间长袖善舞、左右逢源,把家庭生活安排得井然有序。
阿霞长的细眉细眼,鹅蛋脸被高原的太阳晒出了两团红晕,鼻子上有些淡淡的麻子。她也是穷人出身,家里过不下去的时候,就将她卖了,转了好几手,后来好容易稳定下来,又碰上人贩子。嫁给银匠阿拉西的时候,看见丈夫相貌端正,身材健壮,她以为自己要转运了,那时还不知道要同时嫁给他弟弟小多杰。
后来小多杰成年后,阿拉西问她愿不愿意,她已经生了果儿,也知道庄园里娃子们的家庭大都是这样,无奈之下点了头。后来又生了三个男孩,也不知道是谁的,按规矩,孩子们都叫阿拉西阿爸,叫小多杰叔叔。
沈青娘听完她的遭遇,险些落泪,问阿霞是否想家。阿霞沉默半晌,摇头说道:“我的家在这里,两个丈夫对我很好,还有四个孩子,他们是我的命根子,离了他们,我活着也没意思。”她连身到心已经在这里安营扎寨。
沈青娘喟叹一声,不再提这件事。
罗桑看见女儿吃着沈青娘做的饭菜,不出半月,小下巴多了一层肉。跟沈青娘感叹:“阿奴口味真像是汉人。”连反感的事情都一样,这句罗桑没说。
吐蕃人的风俗习惯跟中原大相径庭,阿奴虽然不说,罗桑也常常能感觉出她的排斥感,这些感觉他在沈家人身上感受到过。他想起沈青娘等人听说自己是阿奴的父亲的时候,跟阿奴第一次看见他的表情一摸一样,怎么形容呢?鄙夷,对了,是鄙夷,就像吐蕃人看见屠夫一样。如果说是阿奴自己的想法,这就很难解释了,阿奴从小没有跟汉人接触过,确切的说,是没有跟阿依族和他之外的任何人接触过。
阿奴跟刘仲等汉人相处融洽,连沈家几个护卫看见她都眉开眼笑,疼爱有加。跟自己血脉相连的堂哥堂姐们却很少来往,相敬如宾。她筷子还用的很好,而且不大愿意用手抓饭,这样下去,她以后怎么在吐蕃立足。想来想去,刘仲是汉人,可惜身份贵重,汉人一向自大,阿爸一厢情愿定下婚约的时候,他能明显感到沈嘉木、沈青娘的不悦,所以阿奴和刘仲约定解除婚约,他很赞同,真要嫁了刘仲,日后只怕汉人不待见她;阿岩是阿依族人,阿奴与美蒂如仇,阿依寨的人也不看重她,嫁给阿岩,一样要受夹板气;只有云丹最合适她,云丹有心,只要家族不倒,云丹就不敢欺负她,可惜两人不和,天天争吵。
阿奴看见罗桑两眼发直三两下抓光了一大盆饭,是那种用‘青梅日布’(长生果)和酥油做的米饭,很好吃,可是以前也没见他吃这么多,又看见他喝光了自己的虫草雪鸡汤,那雪鸡是十二偷偷去山上打了给阿奴进补的,她才吃了一只腿。她担心的拖走罗桑的饭盆(对,罗桑自带的碗是铜盆),苦劝道:“阿爸,你年纪大了,少食多餐,有利养生。还要减肥。。。”巴拉巴拉长长一串养生减肥计划,听得罗桑耳朵起茧。他看着阿奴微笑起来,反正怎样都是自己的宝贝女儿,喜欢当汉人,喜欢当吐蕃人,甚至喜欢阿岩回去阿依寨都没什么大不了,只要她高兴就好,有自己在,谁还敢欺负她不成。想起那个没有了消息的男人,罗桑皱皱眉,他要是真死了,阿奴怎办。
沈青娘也说:“阿奴真像个汉家姑娘。”吐蕃已经是夏末,却像中原的深秋,午后的风有些冷,她早穿上了夹袍,正在做针线。她咬断线头,打量了手中的棉布单夹裤,这是阿奴央她缝制的。一种相当于现在七分裤,古代中原女子穿的内裤,不过是开档的,因为女子裙袍太长,不开档的话解手很麻烦。
吐蕃女子的袍服里面不准穿裤子,认为这样会让家宅不宁。阿奴最近长个了,以前的内裤都小了,她针线功夫只限于缝缝补丁什么的,以前衣服都是古戈的妻子拉妲做的。虽然白珍给她做了很多衣服,但是这个裤子是绝对不能让白珍等人知道,连清洗都是偷偷地拿到沈青娘那。
沈嘉木正在研究学生名单,听了应道:“我们汉家姑娘可没这么大胆。”
沈青娘不高兴了,她一向喜欢阿奴:“大胆不好么?非要扭扭捏捏的,说话跟蚊子哼哼似的才好。说实话,要不是她订了亲,阿仲还真配不上她,更别说现在脸上顶着那么大的疤。这以后,怎么找媳妇啊?”她都快愁死了。
齐美毫无预兆的单方面宣布定亲,两人以前都是高人一等的贵族世家子,当场不能拒绝,心里别提多郁闷了,有种人在屋檐下,只能把头低的憋屈。可是阿奴和刘仲解除婚约,他们又不痛快了。‘瘌痢头的儿子总是自个家的好’,感觉阿仲被嫌弃似的,虽然两人都知道不是那么回事。
可是沈青娘想想,阿仲还真是配不上人家。除了一个尊贵的血统,他什么都不如人。
沈嘉木不干了,当场抗议,那是他手把手教了五年的外甥,烂船还有三斤钉,好歹有半瓶子水。平常自己嫌弃是一回事,别人看不上那是没眼光。
讲着讲着两人最后不得不承认,刘仲实在没啥本事,连云丹那棵病秧子都不如。
沈嘉木想:他的山长梦险些毁在刘仲这颗稗谷身上。还好现在师兄弟们保佑,他重新找到了目标。
沈嘉木小时候觉得私塾的先生一手拿戒尺,一手握书卷,满屋子巡查忒威风,他的终极理想是继承旗山书院,做个威风凛凛的山长。只是现在叔叔和师兄弟们惨死,书院也不知道怎样了。他长度跋涉,来到这蛮荒之地,过了几天安生的日子,见奇风异俗,与中原大相径庭,有些陋习颇有不能接受之处,开馆授徒,教导化外之民的想法又冒出来。
先是李长风,这个背童出身的男孩,他发现李长风经常满脸羡慕的看着刘仲读书,试了试发现他记忆力过人,且一心向学。这对沈嘉木来说,简直是沙漠里饥渴的旅人看见绿洲一样。
后是阿奴,在旅途上他教过阿奴和阿错几次,两兄妹天资过人,阿奴尤其聪慧,举一反三,且对汉文运用自如,还会用‘俗体字’写文(阿奴以为这种字没人知道,被沈嘉木撞破后,才知道简体字古来有之,吓得再不敢写,呜呼!)。
再就是云丹,他曾是学僧,会吐蕃文字。跟刘仲结拜后,也跟着叫他舅舅。云丹的毒瘾戒掉了,身子将养的有一些起色,喜欢跟十二等人讨教武艺,闲暇之余再跟沈嘉木两人互通有无,互相学习吐蕃文和汉文。尽管后来有点司马昭之心,沈嘉木还是很满意他。
还有跟着云丹来的,卓玛的小儿子桑杰,格列的弟弟多金,他们准备进寺庙当喇嘛,对中原文化很感兴趣。但是两人问的问题都很奇怪。他们把青菜叫做‘草’,多金对他们吃草大惊小怪,说那是牛羊才吃的东西,人怎能跟牲畜吃一样的,桑杰解释那是因为汉人肠子像牛羊。。。阿奴笑翻,沈嘉木暴汗。
沈嘉木对吐蕃人人热衷于当喇嘛这一点非常不理解,真是奇怪的习俗。跟中原实在是走投无路或者看破红尘才去当和尚不同,他们乐衷于出家修行,每家都有当喇嘛的,跟中原战时抽壮丁差不多,两丁抽一,三丁抽二之类。
再就是他看中的几个好苗子。那个阿霞的大女儿果儿就很聪明,他每天偷偷教她几个字,她学的很快,才不过半个月,《千字文》已经会念小部分,尽管口音古怪,有些磕巴。
还有那个阿奴新收的小娃子亨珠,记性极好,就是不爱学,要用牦牛肉干骗他才肯勉强学几个字。
。。。
沈嘉木罗列好学生名单,踌躇满志,喜笑颜开,笑得阿奴和刘仲毛骨悚然。只是他忘记了这里是吐蕃,主人奴隶等级森严,注定‘有教无类’这个词在此不适用。
第二天他找罗桑商量。见他心意可嘉,想想阿奴心慕汉学,早就跟在沈家人身后学习,拜师不过是个程序。两个侄儿不过十五六岁,明年才送去做学僧,沈嘉木学识渊博,跟着他开阔眼界也是好的,总比没事到处惹是生非强。免得像格列一样到处发qing,坏了修为就不好了。
罗桑找白珍说好话,她很爽快的答应将庄园边上一栋原本做仓库的三层楼房拨给沈嘉木做学馆。
之后很简单,不过是找些卡垫和矮桌,仓库里本就收藏了一些旧家什,擦擦拿出来用就是。
糟糕的开馆的那天。
为了表示对未来的亲家和贵客的尊重,白珍祭过灶神,选择吉日,指挥收拾学堂,看见四壁雪白空空如也,又连忙叫罗桑占卜,亲自请来一幅唐卡观音佛像。
而沈嘉木也洗手焚香,画了一幅孔子像,兴冲冲的捧进学堂内,却迎头撞上白珍准备挂佛像。两人对哪张画挂在墙壁的中间位置发生了分歧,至圣先师怎能屈居人下,沈嘉木寸步不让。白珍听阿奴说这位比金刚还丑的胖老头是中原的圣菩萨,连中原皇帝都要年年祭拜。他们吐蕃神灵众多,多一个不嫌多,反正都是菩萨,观音也不会怪罪。当下拍板决定,两张画像并列。
沈嘉木无奈同意,又见白底黑线的白描孔子像和金碧辉煌的文殊菩萨并排而挂,寒酸之极。他小心眼发作,转回去再画一幅一般大小白描的鱼篮观音像,要换下那幅唐卡。这下子白珍不干了,这幅观音像是占卜的结果佛爷的旨意,请一幅佛像容易么?就算是汉人贵族也不带这么得寸进尺的,这还是在自个的地头上呢?她实在看不上那白描的孔子,碍于颜面才同意一墙两制,现在她翻脸了,请孔先生到后墙去。
沈嘉木没想到捅了马蜂窝,对方是长辈,他的气势就矮了三分,想想也觉得自己理亏,又不甘心委屈自个的祖师爷。阿奴指点迷津,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自己画一幅彩绘的孔夫子不就行啦。沈嘉木茅塞顿开,翻翻颜料,没有带多少颜料来,颜色太素,不够绚丽。阿奴找桑杰和多金,两人去孜托寺找彩绘僧人,求来颜料。沈嘉木熬了三个通宵,死了无数脑细胞,终于在开馆那天完成了一幅工笔孔夫子图。孔夫子一生坎坷,后世画像大都是素衣飘飘,沈嘉木只好画了一身红衣,那是唯一的重彩,实在没法跟满身珠宝的观音像比。阿奴托人辛苦找来的颜料只有藏红花酿的红色用上了。不过沈嘉木画工了得,白色素绢上,孔夫子一身红衣,逆风缓行,衣袂飘飘,人物风liu。连余怒未消的白珍都觉得比昨天那幅好看多了,看着也协调。
没想到学生到齐后,白珍彻底火了。
沈嘉木还忽悠了几个小塔娃(家奴)来学,那几个孩子听说上学有牦牛肉干,被引诱前来,没搞懂是怎么回事。见到一屋子主人,吓得弯腰行礼,连忙退走。白珍才知道沈嘉木准备让奴隶和主人平起平坐,在一间屋子里读书,这简直是对贵族尊严的挑衅,她怒不可遏,拉起阿奴就走,桑杰等人也生气走了。
罗桑见状,怒问沈嘉木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不早说。
沈嘉木才想起,自己为了孔夫子画像,把这件事忘记告诉罗桑了。他打算收些平民子弟,还有几个有天分的小塔娃。
罗桑无语,就是在汉地,也没有听说奴仆和主人平起平坐的,沈夫子欠考虑。
沈嘉木说,他叔叔,中原大儒沈浙开办的旗山书院就是有教无类,进来的学子不管以前身份如何,一律都是书院的学生,并不以出身论高低。叔叔是他一生的榜样。中原奴仆出身的人虽不能考科举,但是可以读书写字,脱了奴籍,三代后就可以当平民参加科举了。
偷转回来的阿奴笑嘻嘻的插嘴:“中原皇帝的祖宗刘邦就是个泼皮流氓,当年造反为了逃命,还想扔下自己的儿子女儿,他们有句话,叫‘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唔。。。”
阿奴越说罗桑越怒,这是鼓励奴隶们造反吗?刘仲一把捂住阿奴的嘴,把她拖走了。(未完待续)
阿奴还是知道了,刘仲红着脸结结巴巴说的。没想到自己只不过一个早上不在,就被爷爷给卖了,才值一颗珍珠,自己还没有红红的鳞片值钱。她气得眼前一阵阵发黑,一头栽倒在地上。她早晨就被拉隆劫走,那只草履虫临时起意,什么也没带,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
阿奴又生病了。见她不过三个月,病了三回,罗桑很担心,特地从察木多(昌都)请来一位‘曼然巴格西’(喇嘛藏医)。喇嘛郎中说阿奴先天失与调养,体质太差,需要进补,固气培元。白珍又将美蒂咒骂一遍,忙忙的叫人去找进补的药材。
阿奴不搭理刘仲,两人别扭了几天,说好婚约不算数,又和好了。
听见他们说婚约不算数,云丹阴沉了两天的脸又放晴,他从善如流,在索朗旺堆这个狗头军师的劝告下,开始对阿奴好声好气献殷勤。无奈他是这次阿奴险遭不测的诱因,再加上两人分属猫狗,只要呆在一块,都是以争吵告终。云丹少爷缺点一大堆,小气又臭屁,只有一个优点,也就是罗桑看中他的惟一优点——毅力,屡败屡战,勇气可嘉。看的罗桑直摇头。
罗桑还专门把沈青娘请过来给阿奴煮药膳。刘仲、云丹、李长风一干人厚着脸皮趁机过来蹭饭,他们都被沈青娘养刁了胃口。沈嘉木一看弟子们转移课堂,没奈何,也换了教室,沈家四个护卫当然跟着进来。流浪艺人团走了,阿波因为碰上知音,也留了下来。再加上奴隶们,每日里进进出出好不热闹,还好房间够多。
只是苦了沈青娘,每日里打理阿奴的药膳,还要准备十几个人的饭菜,所幸罗桑给的那个汉人女奴阿霞能干。她是雅州人,以前是大户人家的小厨娘,厨娘手艺还没学到几分,一日上街被绑走卖到这里,嫁给了庄园里的银匠阿拉西两兄弟。这里的穷人们一妻多夫很普遍,大都是两个兄弟共娶一个妻子。妻子过了门,如果闹得人家兄弟不和,没有人会责怪那两兄弟,只会怪那姑娘不会为人处事。一个聪明的姑娘总会在自己的两个甚至三个男人中间长袖善舞、左右逢源,把家庭生活安排得井然有序。
阿霞长的细眉细眼,鹅蛋脸被高原的太阳晒出了两团红晕,鼻子上有些淡淡的麻子。她也是穷人出身,家里过不下去的时候,就将她卖了,转了好几手,后来好容易稳定下来,又碰上人贩子。嫁给银匠阿拉西的时候,看见丈夫相貌端正,身材健壮,她以为自己要转运了,那时还不知道要同时嫁给他弟弟小多杰。
后来小多杰成年后,阿拉西问她愿不愿意,她已经生了果儿,也知道庄园里娃子们的家庭大都是这样,无奈之下点了头。后来又生了三个男孩,也不知道是谁的,按规矩,孩子们都叫阿拉西阿爸,叫小多杰叔叔。
沈青娘听完她的遭遇,险些落泪,问阿霞是否想家。阿霞沉默半晌,摇头说道:“我的家在这里,两个丈夫对我很好,还有四个孩子,他们是我的命根子,离了他们,我活着也没意思。”她连身到心已经在这里安营扎寨。
沈青娘喟叹一声,不再提这件事。
罗桑看见女儿吃着沈青娘做的饭菜,不出半月,小下巴多了一层肉。跟沈青娘感叹:“阿奴口味真像是汉人。”连反感的事情都一样,这句罗桑没说。
吐蕃人的风俗习惯跟中原大相径庭,阿奴虽然不说,罗桑也常常能感觉出她的排斥感,这些感觉他在沈家人身上感受到过。他想起沈青娘等人听说自己是阿奴的父亲的时候,跟阿奴第一次看见他的表情一摸一样,怎么形容呢?鄙夷,对了,是鄙夷,就像吐蕃人看见屠夫一样。如果说是阿奴自己的想法,这就很难解释了,阿奴从小没有跟汉人接触过,确切的说,是没有跟阿依族和他之外的任何人接触过。
阿奴跟刘仲等汉人相处融洽,连沈家几个护卫看见她都眉开眼笑,疼爱有加。跟自己血脉相连的堂哥堂姐们却很少来往,相敬如宾。她筷子还用的很好,而且不大愿意用手抓饭,这样下去,她以后怎么在吐蕃立足。想来想去,刘仲是汉人,可惜身份贵重,汉人一向自大,阿爸一厢情愿定下婚约的时候,他能明显感到沈嘉木、沈青娘的不悦,所以阿奴和刘仲约定解除婚约,他很赞同,真要嫁了刘仲,日后只怕汉人不待见她;阿岩是阿依族人,阿奴与美蒂如仇,阿依寨的人也不看重她,嫁给阿岩,一样要受夹板气;只有云丹最合适她,云丹有心,只要家族不倒,云丹就不敢欺负她,可惜两人不和,天天争吵。
阿奴看见罗桑两眼发直三两下抓光了一大盆饭,是那种用‘青梅日布’(长生果)和酥油做的米饭,很好吃,可是以前也没见他吃这么多,又看见他喝光了自己的虫草雪鸡汤,那雪鸡是十二偷偷去山上打了给阿奴进补的,她才吃了一只腿。她担心的拖走罗桑的饭盆(对,罗桑自带的碗是铜盆),苦劝道:“阿爸,你年纪大了,少食多餐,有利养生。还要减肥。。。”巴拉巴拉长长一串养生减肥计划,听得罗桑耳朵起茧。他看着阿奴微笑起来,反正怎样都是自己的宝贝女儿,喜欢当汉人,喜欢当吐蕃人,甚至喜欢阿岩回去阿依寨都没什么大不了,只要她高兴就好,有自己在,谁还敢欺负她不成。想起那个没有了消息的男人,罗桑皱皱眉,他要是真死了,阿奴怎办。
沈青娘也说:“阿奴真像个汉家姑娘。”吐蕃已经是夏末,却像中原的深秋,午后的风有些冷,她早穿上了夹袍,正在做针线。她咬断线头,打量了手中的棉布单夹裤,这是阿奴央她缝制的。一种相当于现在七分裤,古代中原女子穿的内裤,不过是开档的,因为女子裙袍太长,不开档的话解手很麻烦。
吐蕃女子的袍服里面不准穿裤子,认为这样会让家宅不宁。阿奴最近长个了,以前的内裤都小了,她针线功夫只限于缝缝补丁什么的,以前衣服都是古戈的妻子拉妲做的。虽然白珍给她做了很多衣服,但是这个裤子是绝对不能让白珍等人知道,连清洗都是偷偷地拿到沈青娘那。
沈嘉木正在研究学生名单,听了应道:“我们汉家姑娘可没这么大胆。”
沈青娘不高兴了,她一向喜欢阿奴:“大胆不好么?非要扭扭捏捏的,说话跟蚊子哼哼似的才好。说实话,要不是她订了亲,阿仲还真配不上她,更别说现在脸上顶着那么大的疤。这以后,怎么找媳妇啊?”她都快愁死了。
齐美毫无预兆的单方面宣布定亲,两人以前都是高人一等的贵族世家子,当场不能拒绝,心里别提多郁闷了,有种人在屋檐下,只能把头低的憋屈。可是阿奴和刘仲解除婚约,他们又不痛快了。‘瘌痢头的儿子总是自个家的好’,感觉阿仲被嫌弃似的,虽然两人都知道不是那么回事。
可是沈青娘想想,阿仲还真是配不上人家。除了一个尊贵的血统,他什么都不如人。
沈嘉木不干了,当场抗议,那是他手把手教了五年的外甥,烂船还有三斤钉,好歹有半瓶子水。平常自己嫌弃是一回事,别人看不上那是没眼光。
讲着讲着两人最后不得不承认,刘仲实在没啥本事,连云丹那棵病秧子都不如。
沈嘉木想:他的山长梦险些毁在刘仲这颗稗谷身上。还好现在师兄弟们保佑,他重新找到了目标。
沈嘉木小时候觉得私塾的先生一手拿戒尺,一手握书卷,满屋子巡查忒威风,他的终极理想是继承旗山书院,做个威风凛凛的山长。只是现在叔叔和师兄弟们惨死,书院也不知道怎样了。他长度跋涉,来到这蛮荒之地,过了几天安生的日子,见奇风异俗,与中原大相径庭,有些陋习颇有不能接受之处,开馆授徒,教导化外之民的想法又冒出来。
先是李长风,这个背童出身的男孩,他发现李长风经常满脸羡慕的看着刘仲读书,试了试发现他记忆力过人,且一心向学。这对沈嘉木来说,简直是沙漠里饥渴的旅人看见绿洲一样。
后是阿奴,在旅途上他教过阿奴和阿错几次,两兄妹天资过人,阿奴尤其聪慧,举一反三,且对汉文运用自如,还会用‘俗体字’写文(阿奴以为这种字没人知道,被沈嘉木撞破后,才知道简体字古来有之,吓得再不敢写,呜呼!)。
再就是云丹,他曾是学僧,会吐蕃文字。跟刘仲结拜后,也跟着叫他舅舅。云丹的毒瘾戒掉了,身子将养的有一些起色,喜欢跟十二等人讨教武艺,闲暇之余再跟沈嘉木两人互通有无,互相学习吐蕃文和汉文。尽管后来有点司马昭之心,沈嘉木还是很满意他。
还有跟着云丹来的,卓玛的小儿子桑杰,格列的弟弟多金,他们准备进寺庙当喇嘛,对中原文化很感兴趣。但是两人问的问题都很奇怪。他们把青菜叫做‘草’,多金对他们吃草大惊小怪,说那是牛羊才吃的东西,人怎能跟牲畜吃一样的,桑杰解释那是因为汉人肠子像牛羊。。。阿奴笑翻,沈嘉木暴汗。
沈嘉木对吐蕃人人热衷于当喇嘛这一点非常不理解,真是奇怪的习俗。跟中原实在是走投无路或者看破红尘才去当和尚不同,他们乐衷于出家修行,每家都有当喇嘛的,跟中原战时抽壮丁差不多,两丁抽一,三丁抽二之类。
再就是他看中的几个好苗子。那个阿霞的大女儿果儿就很聪明,他每天偷偷教她几个字,她学的很快,才不过半个月,《千字文》已经会念小部分,尽管口音古怪,有些磕巴。
还有那个阿奴新收的小娃子亨珠,记性极好,就是不爱学,要用牦牛肉干骗他才肯勉强学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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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嘉木罗列好学生名单,踌躇满志,喜笑颜开,笑得阿奴和刘仲毛骨悚然。只是他忘记了这里是吐蕃,主人奴隶等级森严,注定‘有教无类’这个词在此不适用。
第二天他找罗桑商量。见他心意可嘉,想想阿奴心慕汉学,早就跟在沈家人身后学习,拜师不过是个程序。两个侄儿不过十五六岁,明年才送去做学僧,沈嘉木学识渊博,跟着他开阔眼界也是好的,总比没事到处惹是生非强。免得像格列一样到处发qing,坏了修为就不好了。
罗桑找白珍说好话,她很爽快的答应将庄园边上一栋原本做仓库的三层楼房拨给沈嘉木做学馆。
之后很简单,不过是找些卡垫和矮桌,仓库里本就收藏了一些旧家什,擦擦拿出来用就是。
糟糕的开馆的那天。
为了表示对未来的亲家和贵客的尊重,白珍祭过灶神,选择吉日,指挥收拾学堂,看见四壁雪白空空如也,又连忙叫罗桑占卜,亲自请来一幅唐卡观音佛像。
而沈嘉木也洗手焚香,画了一幅孔子像,兴冲冲的捧进学堂内,却迎头撞上白珍准备挂佛像。两人对哪张画挂在墙壁的中间位置发生了分歧,至圣先师怎能屈居人下,沈嘉木寸步不让。白珍听阿奴说这位比金刚还丑的胖老头是中原的圣菩萨,连中原皇帝都要年年祭拜。他们吐蕃神灵众多,多一个不嫌多,反正都是菩萨,观音也不会怪罪。当下拍板决定,两张画像并列。
沈嘉木无奈同意,又见白底黑线的白描孔子像和金碧辉煌的文殊菩萨并排而挂,寒酸之极。他小心眼发作,转回去再画一幅一般大小白描的鱼篮观音像,要换下那幅唐卡。这下子白珍不干了,这幅观音像是占卜的结果佛爷的旨意,请一幅佛像容易么?就算是汉人贵族也不带这么得寸进尺的,这还是在自个的地头上呢?她实在看不上那白描的孔子,碍于颜面才同意一墙两制,现在她翻脸了,请孔先生到后墙去。
沈嘉木没想到捅了马蜂窝,对方是长辈,他的气势就矮了三分,想想也觉得自己理亏,又不甘心委屈自个的祖师爷。阿奴指点迷津,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自己画一幅彩绘的孔夫子不就行啦。沈嘉木茅塞顿开,翻翻颜料,没有带多少颜料来,颜色太素,不够绚丽。阿奴找桑杰和多金,两人去孜托寺找彩绘僧人,求来颜料。沈嘉木熬了三个通宵,死了无数脑细胞,终于在开馆那天完成了一幅工笔孔夫子图。孔夫子一生坎坷,后世画像大都是素衣飘飘,沈嘉木只好画了一身红衣,那是唯一的重彩,实在没法跟满身珠宝的观音像比。阿奴托人辛苦找来的颜料只有藏红花酿的红色用上了。不过沈嘉木画工了得,白色素绢上,孔夫子一身红衣,逆风缓行,衣袂飘飘,人物风liu。连余怒未消的白珍都觉得比昨天那幅好看多了,看着也协调。
没想到学生到齐后,白珍彻底火了。
沈嘉木还忽悠了几个小塔娃(家奴)来学,那几个孩子听说上学有牦牛肉干,被引诱前来,没搞懂是怎么回事。见到一屋子主人,吓得弯腰行礼,连忙退走。白珍才知道沈嘉木准备让奴隶和主人平起平坐,在一间屋子里读书,这简直是对贵族尊严的挑衅,她怒不可遏,拉起阿奴就走,桑杰等人也生气走了。
罗桑见状,怒问沈嘉木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不早说。
沈嘉木才想起,自己为了孔夫子画像,把这件事忘记告诉罗桑了。他打算收些平民子弟,还有几个有天分的小塔娃。
罗桑无语,就是在汉地,也没有听说奴仆和主人平起平坐的,沈夫子欠考虑。
沈嘉木说,他叔叔,中原大儒沈浙开办的旗山书院就是有教无类,进来的学子不管以前身份如何,一律都是书院的学生,并不以出身论高低。叔叔是他一生的榜样。中原奴仆出身的人虽不能考科举,但是可以读书写字,脱了奴籍,三代后就可以当平民参加科举了。
偷转回来的阿奴笑嘻嘻的插嘴:“中原皇帝的祖宗刘邦就是个泼皮流氓,当年造反为了逃命,还想扔下自己的儿子女儿,他们有句话,叫‘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唔。。。”
阿奴越说罗桑越怒,这是鼓励奴隶们造反吗?刘仲一把捂住阿奴的嘴,把她拖走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