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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乌衣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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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9章 乌衣巷 (2)

    金勇也笑了笑,说道:“大王,这都是您的功劳,您一下子给了我们那么多金银珠宝,我们带到晋朝来,才知道金银珠宝的妙用,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正是这个道理。”

    “哈哈,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没有什么好说的。这些金银珠宝都是那些胡人掠夺而来的,我们又从他们手上弄过来的,要感谢的话,也应该谢谢那些胡人才对。不过,要在短时间内建立一个庞大的消息网,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万一有人高密的话,就会功败垂成,你作为他们的领导者,能够让他们安安稳稳地打听情报,确实是功不可没。”唐一明夸赞道。

    “多谢大王夸赞。大王远道而来,一会儿吃点酒菜,就随属下一起回府吧,休息一夜后,明天我就带着大王去会会晋朝官员们。”金勇道。

    “嗯,很好。不过,你还要去做一件事,我在码头停靠了五艘大船,交给了陶豹负责,我怕陶豹会惹出事情来,你派人去接替一下陶豹,将他带到你的府中,并且疏通一下沿江的晋军。”唐一明道。

    金勇道:“大王放心,这件事很好办理,镇守码头的晋军和我是好友,我派人通传一声就可以了。”

    这个时候,小二端上来了酒菜,迅速地摆满了一桌子。

    “大王,请品尝品尝!”金勇客气地说道。

    唐一明摇了摇头,说道:“你们吃吧,我和孙虎在你们来之前便已经吃饱了,现在不饿。”

    魏举拎起了一个酒壶,笑着说道:“我只要酒!”

    众人听了,都哈哈地笑了起来。

    用过饭后,金勇便带着唐一明、孙虎出了酒楼,回到自己的府邸。

    金勇的府邸住在乌衣巷里,是他花重金从一个士族子弟中买过来的,不为别的,就是乌衣巷内聚集了晋朝当时的许多社会名流,士族门阀。

    夕阳西下,然而它最后的光线普照四方,发出许多宽阔的深红色光带来,金黄色的云块散布在天空中,照射在了这座古色古香而又是当时最为繁华的建康城里。

    唐一明一行人走在夕阳下,看着满天的云霞,经过车水马龙的街市,所见所闻,都让他对晋朝的富庶产生了兴趣。

    “晋朝之所以能屹立在江南那么多年,并不是因为他的军队有么牛逼,而是因为他有一个稳定的环境,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百姓安居乐业,商贾纵横,成就了晋朝的国力,使得晋朝的国力日益攀升。打仗,打的不是军队,而是国力。国力雄厚了,才能够永远地屹立在那里,国家也不至于败亡。看来,以后要想灭晋的话,就必须先消耗他的国力,发展自己的国力。”唐一明一边走着,脑海里一边想着。

    行不多时,车已到乌衣巷。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这首诗是唐代大诗人刘禹锡所作,写的就是乌衣巷。

    乌衣巷无疑是在东晋一代最著名的建筑,自王导辅佐晋帝司马睿东渡起,乌衣巷便是东晋最显赫门阀的代称,而江左世家都以在乌衣巷有自己的府第为荣。

    过了朱雀桥左转,便到了金勇的府邸。

    朱雀桥虽然大名鼎鼎,却不是后世所称的那种真正意义上的“桥”。严格来说,它仅仅是座浮桥,因此又被称为“朱雀浮航”。所谓浮航,就是连舟为桥,平日通行,到了战时便可以轻易拆断,阻隔两岸交通。这种桥,秦淮河上有二十四座之多。二十四桥明月夜,让这秦淮风月一时无两。

    金勇的府邸十分的漂亮,从外观上看,颇有一番古人气息,也无处不透着一种高贵。

    周围都是这种统一的豪门大院,在这个巷子里,每天早上出门的时候,你就会见到一个宏大的场景,那就是一个巷子里几乎都是穿着朝服的人员,而且都互相拱手,面带微笑,互相寒暄,一起走出这个巷子。

    乌衣巷历史悠久,三国时是吴国驻守石头城部队的营房所在地。当时军士都穿着黑色制服,故以“乌衣”为巷名。东晋初,大臣王导住在这里,后来便成为王、谢等豪门大族的住宅区。

    进入金勇的府宅大门,唐一明看到的是装修的富丽堂皇的大院,到处都挂着大红灯笼,就连走廊上也有着轻罗幔帐,整个院子里充满了温馨,而且进入大门,便可以看见一个不大的圆形花池,花池里开满了鲜艳的花朵。再朝前走不到十米远,便是一座假山,假山用真正的石头堆砌而成,周边是一个水池,水池中还有着突兀的石头,像是山崖沿海附近的礁石,而且水池中还有一些自由自在游动的金鱼。

    经过那座假山水池,再向前走十五米,才进入了大厅。大厅里的摆设虽然简单,却显得很是高雅,因为所有的家具,都是用很少见到的红木做成。大厅的角落里各放着一尊香炉,香炉里面还散发着袅袅的青烟,使得整个大厅充满了一股檀香,沁人心脾。四周的墙壁上挂着一些字画,最引人注目的当属大厅中堂的一幅墨宝,那幅墨宝上的字,笔走龙蛇,虽然只有洋洋洒洒的几百字,却让人看了很是舒服。

    唐一明虽然不懂书法,但是看见这样的文字,却也不由得沉醉于此,径直朝那幅字走了过去,在左下角有着几个小子的落款,他看了之后,不禁眼前一亮,竟然是“王羲之”的署名。

    他不懂书法,但是书法大家的签名还是见过的,因为小时候他也想成为一个书法家,可是练字却很难,后来发现自己不是那块料子,只练了三天的他,便主动放弃了。

    “这……这是王羲之的墨宝,金勇他……对了,我差点忘记了,金勇是王羲之的师兄,他来了建康自然不会忘记去拜访他的师弟了。”唐一明心中想到。

    他扭过头,看了一眼刚刚三十出头没几岁的金勇,见他穿着那些文人的长袍,却颇有一番儒者的风范。他笑着说道:“你这座府邸,可比我的汉王府要有一番韵味。”

    金勇笑道:“大王恕罪,在此巷子里,多是士族门阀,我经常宴请他们,如果家里的摆设不够文气的话,恐怕会不得人意。”

    唐一明笑道:“我没有怪罪你,我只是随口一说,我十分的相信你。”

    金勇拜道:“多谢大王的对属下的信任!”

    “这里虽然是你的府邸,可是人多口杂,你以后还是叫我先生吧,不必再叫大王了,或者我们以兄弟相称,这里不是汉国,而是晋朝,我要入乡随俗嘛!”唐一明道。

    金勇笑道:“大……先生,房间我已经让人准备好了,先生请随我来!”

    唐一明跟着金勇进了后堂,走在房廊下,没有多久,便来到了一间大屋子里。屋子的房门是敞开的,里面还站着几个长的比较水灵的女婢,都穿着晋朝女子的服饰,颇有一番韵味。

    “先生,这里先生的房间,请先生进去看看,不满意的话,我再给先生调换一间。”金勇道。

    走进房门,唐一明便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清香,那种清香不是花香,也不是檀香,而是一种沁人心脾的女人体香。四名年纪约有十六七岁的女婢各个肤色白皙,侍立在房间里,一见到唐一明进来了,便一起迎了上来,她们身上的香气,更是直扑入唐一明的鼻子,让人闻了醉心于此,又有些遐想。

    金勇笑着关上了房门,并且对里面大声喊道:“好生伺候先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