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摩托车劫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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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潮最近比较闲,在南山的虎岭拜了个新师傅,想要学几招新功夫,所以并不在身边。王会今天出去是跟妹子玩,当然不会特意将他叫回来煞风景。
事情既然这样决定,王会就开车去接罗莺莺。[。]
罗博这几天忙开了不在家,她也懒得做饭,自然而然的想起王会答应自己的事情。趁着今天厂子里休息,就把王会叫过来。现在正在小小的梳妆台上认真打扮,想要将自己的青春活力全都凸显出来。
今天天气不错,秋风徐徐带着些许凉意。就连破旧的小楼看起来也可爱起来。王会最近也忙过了头,好不容易今天抽出了点时间,心情当然轻松无比。他索性将车开到路旁的树荫下,将靠背放平,望着窗外的蓝天白云,享受美好的人生。
等了大概半个小时,王会正双眼迷蒙的昏昏欲睡,罗莺莺终于出现了。小丫头很会打扮自己,亮色的衣服、简洁的饰物、雪白的球鞋,她显然很清楚自己的优势所在,这幅打扮青春靓丽,极适合她。
王会眼前一亮,睡意一扫而空,正要下车去迎接一下。
这时,远方一辆摩托车朝这边奔啸而来,发动机发出巨大的吼声。
王会刚好走下车。罗莺莺看到他后高兴的双臂直挥,不知道什么牌子的小挎包正擎在靠近道路的右手上,完全没有发觉身后的摩托车正朝自己疾驰过来。
“糟了!”王会见这摩托车的行进轨迹十分诡异,并且遇到行人也不减速,明摆着是冲罗莺莺而来。
“小。”王会口中小心的小字刚从嘴边吐出来,那辆发疯的摩托已经离罗莺莺近在咫尺。
摩托车后座的一名男子猛的一伸手,一把抓住罗莺莺手中的小挎包。
罗莺莺一时不查,被抓了个正着。她脸上满是愕然,还没有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小小的身躯已经随着摩托车的惯性,整个飞了起来。
幸亏她这挎包不是什么lv爱马仕之类的名牌女包,所以质量显然不是太好。忽遭巨力拉扯,粗劣的针脚断裂开,挎包被粗暴的撕扯成两半,里面的东西散落了一地。
“妈的!”王会骂了句脏话,用尽全身力气冲过去,他甚至能感受到大腿上的肌肉因为牟然发力而撕裂的疼痛。
一切都显得十分漫长,时间仿佛定格了一般。
王会冲向的目标并不是同样恶狠狠骂了句脏话的飞车强盗,而是眼看就要摔倒在地上的罗莺莺。
幸亏王会提前发现这一危机,身体不由自主的朝前迈了半步,加上他卓越的身体素质。这才赶在罗莺莺摔倒之前,一把将小丫头的身体搂在怀里,然后以一个极其别扭的姿势摔在坚硬的水泥地面上。
抬头望去的时候,摩托车已经飞驰出去很远,路上的行人无不慌张避让,更助长了强盗的嚣张气焰,后座的那名男子竟然回首对王会狠狠比了个中指。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警察都干毛去了!王会不由在心中怒吼。眼看追之不及,他里愤恨不已。并不是因为这个中指的羞辱,而是因为保护不了身边人的挫败感,这种感觉让他极其不舒服,最糟糕的是罗莺莺就在自己眼前差点被人伤害。
想保护身边的人不受伤害,看起来真的很难啊!
王会将吓呆了得罗莺莺搀起,仔细将地上散落的杂物捡起来。
而摩托车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小黑点,早已逃到天边去了,路上的行人带着些许庆幸,对着猖狂的劫匪行注目礼。
这时出乎所有人预料的事情发生了。
路边一个身材瘦削的中年人,忽然抢过眼前路人的自行车,趁着摩托车靠近他身侧的时候,猛然间举起,将自行车朝摩托上甩过去。
“哐!”的一声巨响。
正因为安然逃离而洋洋得意的劫匪,连人带车滑倒在马路上,发出巨大的声响。不过这俩人显然是有备而来,虽然重重的摔了一下,但身上厚实的赛车服,起到了很好的防护作用,所以并没有受太大的伤。
那名中年人二话不说,冲到一名劫匪面前就要施以老拳,拳头如同雨点般纷纷落在其小腹上。这名中年人看起来应该练过拳,打的部位十分讲究,能够给劫匪带来最大的痛苦,但却不剥夺其行动能力。
周围的行人无不大声叫好,还有几个人拨打了110,群众们在痛打落水狗的时候发挥了极强的能动性。
不过奇怪的是,这个中年人好像十分认死理,只是照着一个人猛锤,任凭另一个在一旁咋咋呼呼,竟然不管不问。
另一名劫匪急了,从腰间掏出一把雪亮的匕首,远远对着中年人比划起来。不过,他并不敢真的冲上来,因为他已经看出,他就算手持凶器,也不是这名中年人的对手。
围观群众见这名头上戴着赛车帽的劫匪拿出凶器,无不惊呼了一声,慌忙朝四周逃去,远远围成一个大圈看热闹,只等着警察到来,最好能上演类似春熙路刀客的好戏。
这个中年人仍然一拳一拳朝其中一名劫匪小腹,腰间,肋下,这些软弱的地方打去,打得这名劫匪连连求饶,痛苦不已。
就在拿着凶器的劫匪进退两难,终于鼓起勇气想要朝中年人冲过来的时候。那名中年人飞起一脚,将地上已经成了一滩烂泥的劫匪踢飞起来,正好落在另一人的面前。
“带上他!滚吧!”中年人的声音嘶哑难听,像是常年没有运作的机器勉强运转发出的声音。
什么!
不单单是劫匪,就连周围的围观群众都怀疑自己听错了。
见义勇为,怒擒摩托车劫匪,一顿暴打之后,让劫匪滚吧?这个中年人到底想的是什么?
但那中年人像是完全失去了兴致一般,摆摆手让这两人离去,弯腰抓起路边的一个破旧编制袋,扛在肩膀上挤到人群中消失不见了。
两名劫匪这才如梦初醒,挥舞着手中的匕首将四周的群人逼退开来,勉强爬上摩托车,排气筒冒出滚滚黑烟,赶在警察来之前逃之夭夭。
当王会帮罗莺莺把地上的东西全部捡起,开着车过来的时候,只来得及看清中年人的一头花白头发和宽阔的肩膀。
“这人搞毛啊!打了劫匪又将他们给放了?”
“。。我看是个神经病,不过这年头神经病还见义勇为?”
“。我觉得你说反了,是神经病才见义勇为。”
听到围观群众的议论纷纷,王会摇了摇头,心中感慨万千。
“这人是搞毛啊!”这是他唯一同意的观点。
高原潮最近比较闲,在南山的虎岭拜了个新师傅,想要学几招新功夫,所以并不在身边。王会今天出去是跟妹子玩,当然不会特意将他叫回来煞风景。
事情既然这样决定,王会就开车去接罗莺莺。[。]
罗博这几天忙开了不在家,她也懒得做饭,自然而然的想起王会答应自己的事情。趁着今天厂子里休息,就把王会叫过来。现在正在小小的梳妆台上认真打扮,想要将自己的青春活力全都凸显出来。
今天天气不错,秋风徐徐带着些许凉意。就连破旧的小楼看起来也可爱起来。王会最近也忙过了头,好不容易今天抽出了点时间,心情当然轻松无比。他索性将车开到路旁的树荫下,将靠背放平,望着窗外的蓝天白云,享受美好的人生。
等了大概半个小时,王会正双眼迷蒙的昏昏欲睡,罗莺莺终于出现了。小丫头很会打扮自己,亮色的衣服、简洁的饰物、雪白的球鞋,她显然很清楚自己的优势所在,这幅打扮青春靓丽,极适合她。
王会眼前一亮,睡意一扫而空,正要下车去迎接一下。
这时,远方一辆摩托车朝这边奔啸而来,发动机发出巨大的吼声。
王会刚好走下车。罗莺莺看到他后高兴的双臂直挥,不知道什么牌子的小挎包正擎在靠近道路的右手上,完全没有发觉身后的摩托车正朝自己疾驰过来。
“糟了!”王会见这摩托车的行进轨迹十分诡异,并且遇到行人也不减速,明摆着是冲罗莺莺而来。
“小。”王会口中小心的小字刚从嘴边吐出来,那辆发疯的摩托已经离罗莺莺近在咫尺。
摩托车后座的一名男子猛的一伸手,一把抓住罗莺莺手中的小挎包。
罗莺莺一时不查,被抓了个正着。她脸上满是愕然,还没有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小小的身躯已经随着摩托车的惯性,整个飞了起来。
幸亏她这挎包不是什么lv爱马仕之类的名牌女包,所以质量显然不是太好。忽遭巨力拉扯,粗劣的针脚断裂开,挎包被粗暴的撕扯成两半,里面的东西散落了一地。
“妈的!”王会骂了句脏话,用尽全身力气冲过去,他甚至能感受到大腿上的肌肉因为牟然发力而撕裂的疼痛。
一切都显得十分漫长,时间仿佛定格了一般。
王会冲向的目标并不是同样恶狠狠骂了句脏话的飞车强盗,而是眼看就要摔倒在地上的罗莺莺。
幸亏王会提前发现这一危机,身体不由自主的朝前迈了半步,加上他卓越的身体素质。这才赶在罗莺莺摔倒之前,一把将小丫头的身体搂在怀里,然后以一个极其别扭的姿势摔在坚硬的水泥地面上。
抬头望去的时候,摩托车已经飞驰出去很远,路上的行人无不慌张避让,更助长了强盗的嚣张气焰,后座的那名男子竟然回首对王会狠狠比了个中指。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警察都干毛去了!王会不由在心中怒吼。眼看追之不及,他里愤恨不已。并不是因为这个中指的羞辱,而是因为保护不了身边人的挫败感,这种感觉让他极其不舒服,最糟糕的是罗莺莺就在自己眼前差点被人伤害。
想保护身边的人不受伤害,看起来真的很难啊!
王会将吓呆了得罗莺莺搀起,仔细将地上散落的杂物捡起来。
而摩托车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小黑点,早已逃到天边去了,路上的行人带着些许庆幸,对着猖狂的劫匪行注目礼。
这时出乎所有人预料的事情发生了。
路边一个身材瘦削的中年人,忽然抢过眼前路人的自行车,趁着摩托车靠近他身侧的时候,猛然间举起,将自行车朝摩托上甩过去。
“哐!”的一声巨响。
正因为安然逃离而洋洋得意的劫匪,连人带车滑倒在马路上,发出巨大的声响。不过这俩人显然是有备而来,虽然重重的摔了一下,但身上厚实的赛车服,起到了很好的防护作用,所以并没有受太大的伤。
那名中年人二话不说,冲到一名劫匪面前就要施以老拳,拳头如同雨点般纷纷落在其小腹上。这名中年人看起来应该练过拳,打的部位十分讲究,能够给劫匪带来最大的痛苦,但却不剥夺其行动能力。
周围的行人无不大声叫好,还有几个人拨打了110,群众们在痛打落水狗的时候发挥了极强的能动性。
不过奇怪的是,这个中年人好像十分认死理,只是照着一个人猛锤,任凭另一个在一旁咋咋呼呼,竟然不管不问。
另一名劫匪急了,从腰间掏出一把雪亮的匕首,远远对着中年人比划起来。不过,他并不敢真的冲上来,因为他已经看出,他就算手持凶器,也不是这名中年人的对手。
围观群众见这名头上戴着赛车帽的劫匪拿出凶器,无不惊呼了一声,慌忙朝四周逃去,远远围成一个大圈看热闹,只等着警察到来,最好能上演类似春熙路刀客的好戏。
这个中年人仍然一拳一拳朝其中一名劫匪小腹,腰间,肋下,这些软弱的地方打去,打得这名劫匪连连求饶,痛苦不已。
就在拿着凶器的劫匪进退两难,终于鼓起勇气想要朝中年人冲过来的时候。那名中年人飞起一脚,将地上已经成了一滩烂泥的劫匪踢飞起来,正好落在另一人的面前。
“带上他!滚吧!”中年人的声音嘶哑难听,像是常年没有运作的机器勉强运转发出的声音。
什么!
不单单是劫匪,就连周围的围观群众都怀疑自己听错了。
见义勇为,怒擒摩托车劫匪,一顿暴打之后,让劫匪滚吧?这个中年人到底想的是什么?
但那中年人像是完全失去了兴致一般,摆摆手让这两人离去,弯腰抓起路边的一个破旧编制袋,扛在肩膀上挤到人群中消失不见了。
两名劫匪这才如梦初醒,挥舞着手中的匕首将四周的群人逼退开来,勉强爬上摩托车,排气筒冒出滚滚黑烟,赶在警察来之前逃之夭夭。
当王会帮罗莺莺把地上的东西全部捡起,开着车过来的时候,只来得及看清中年人的一头花白头发和宽阔的肩膀。
“这人搞毛啊!打了劫匪又将他们给放了?”
“。。我看是个神经病,不过这年头神经病还见义勇为?”
“。我觉得你说反了,是神经病才见义勇为。”
听到围观群众的议论纷纷,王会摇了摇头,心中感慨万千。
“这人是搞毛啊!”这是他唯一同意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