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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忘记你我的维也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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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有个大学时的男同学自澳大利亚衣锦荣归,慷慨解囊,在四星级酒店附带的烧烤吧宴请同窗。林梧榆恰好约我吃饭,我索性大大方方带了这小子一道出席。坦率说,林梧榆身材不错,腰细而柔韧,一双腿修长笔直,很像我所喜欢的一位著名西班牙斗牛士。

    "林梧榆,"我给兄弟姐妹们逐一介绍,"我的伴侣。"我用了伴侣两个字,听者无一不朝我乱挤眼睛,笑着拍打我。但你别笑,我是研究语言学的,这称谓准确着哪。

    是晚同志们的主要宗旨都是摆阔,二十来个在成都游走的男男女女一应现身。男主角照例举杯发表感言,笼统抒发了对于祖国家园的思念之情,连带故作轻描淡写地介绍了一下自己在澳大利亚的农场。这家伙是甘肃白银的人,当年爱在报纸上写些散打文章,灵性是有的,去国多年,增长的全是市侩气,香肠似的手指戴了五六只钻石戒指。相信在澳洲本地人眼里,他怕就是那种滑头的乡下贩子了。

    这间酒店的海鲜大餐是出名的,看在佳肴的面上,大家闻旋歌而知雅意,充分捧场。一个刚生了孩子的女同学嗲声嗲气地装嫩,当场表示要跟着澳大利亚的农场老板一起干革命,谁料想,当年英文从未及格过的散打文人,在海外做了游击队员之后,来了满口洋泾浜:

    "you'llhavetodecidenow。(你现在就得做出决定)。"表情傲慢不已,仿佛大公子屈尊,邀请小丫鬟私奔,爱来不来随便你。

    正式用餐了,几个人开始偷偷交流路透社消息,据说这位洋老板并非真正的农场主人,他不过是人家的女婿而已。三年前他走投无路,卖身求荣,嫁给了年届50的农场继承人,金头发的半老徐娘。一群人笑得呵呵呵的。

    我使劲吃东西,态度淡淡的,多说无益,他们喜欢听你诉苦,越苦越好,眼睁睁看你做了苦菜花是最好。对这帮同学我是没什么信心的,个个猛狼似的瞪大眼睛,生怕别人抢到了更大的猎物。

    有人姗姗来迟,是咱们班里年纪最小的男生,据说他老爹是某某厅的厅长,他本人做了两年公务员,厌烦起来,张罗着开了一家化工材料公司,有他爹撑持着台面,生意好着哪,出门有司机驾车,女朋友是本地小有名气的芭蕾舞演员,他大约也算是红顶商人了。

    大家嚷嚷着要罚酒,化工材料公司的董事长矜持一笑,一仰脖子,喝下小半杯红酒,优雅地将空酒杯四面一晃,跟着就撇了贫民百姓,与归国农场主攀谈起来。

    与我同桌的几名是在新闻媒体效力的小记,不甘寂寞,抖擞起自己的见识,绘声绘色地炫耀五花八门的异地采访经历。

    "你们可千万别小看了青稞酒,后劲凶猛得很。去年我在藏区采访,当地政府出面请我吃饭,一缸酒摆在屋中间,插根儿麦杆在里头,轮流转着喝,那酒烈,三转两转,楞把我给喝晕了,下楼梯都得人扶着,那感觉,简直像插了两只翅膀,一路飞翔跟着在平坝上跳锅庄,烧火用的是整木,碗口粗的,火焰烧得有两米多高,在冰天雪地里围成圈,手拉手胡乱跳着,那才叫水深火热呢,前胸正对火堆时,烫得要命,后背却冷入骨髓,转过去跳呢,后背烤坏了,胸口又是一片冰凉""嘿,你们别说,喝醉酒可真是洋相百出,上次我跟北京的一帮哥们在彝族人开的夜总会里喝,几个人灌得昏头昏脑的,一个个往舞台上献花、献名片、献酒、献衬衫,耍尽百宝,后来还摇摇晃晃地跑上去跟彝族演员同台献艺,那跳的都是什么呀末尾一红歌星上来,底下的人挺斯文,鼓鼓掌就罢了,咱们不得了,全体起立,一手握着荧光棒,一手举着打火机,就这样左右缓缓挥舞,闹腾得别人也不听歌了,全朝咱们看"我夸张地笑,跟着也讲了两三个应景的段子,没办法,这是基本礼貌。林梧榆英雄无用武之地,咱们这拨人,没一个拉拉杂杂劝酒的,言辞也倾向简单,林梧榆端起杯来,罗罗嗦嗦一大串虚伪的话还没说完,人家已经干干脆脆喝见了底。后来他只得保持沉默。

    一顿饭中手机声此起彼伏,你知道的,在人前接听手机总免不了声高气壮,尤其是吩咐手下人卖股票、签协议什么的,那个声如洪钟的架势,仿佛对方是个聋子。但小记们的内容又有点不同,全是行话,省略语偏多,像黑帮里窜出来的。

    "经纪人那条渠道?真是老那?""杨澜那个采访还没接洽好,噢,对了,你那儿有没有老谋子的手机号?""希望集团?有,我有熟人,上次给刘永好做专访,跟他们公司几个部门经理有接触"

    林梧榆先还镇定,渐渐听得离谱,忍不住凑近我的耳朵,低声说,苏画,你这帮同学简直是狗仔队的。我闻言一怔,继而笑得打跌。

    列位,原本我是不知道的,结婚其实就像买一棵大白菜那样简单。我所做的仅仅是开了一张未婚证明,我们预备在芙蓉办理合法的婚姻营运证,起先想象的耸人听闻的繁琐程序统统减免掉了,林梧榆在当地毕竟是有头面的。他甚至找相熟的医生出具了合格的婚检证明。但我不够信任他,我们在下雨的星期天前去体检。还好没什么不妥,除出我的肋骨有陈旧性损伤。

    一个普通的星期四,我做了一次关于青少年暴力事件的采访,稿子写出来,1200字,交给头儿,然后我搭车去芙蓉。车子里空荡荡的,司机竟然放着碟片,这趟车,近来我常常乘坐,它通往林梧榆所在的地方。我发誓,我从来没有在车上听到过任何音乐。

    在一些熟悉的老歌之后,是一阵清扬的过门,由口琴吹奏出来,有一种特别的伤感,像暗夜里一点悱恻的怀念。我震动了一下。

    就是这般毫无预兆的,我重温了陈升的嗓音。我没有告诉过你,在多年以前,维嘉唱得最棒的一支歌,就是它,把悲伤留给自己。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从此以后,我再没有快乐起来的理由。

    没有人知道,在这样一部破旧的公交车上,坐着一名呆怔的女子,恍惚地想念着18岁那年爱过的男人。这是一个结婚的日子,呆怔的女子将要赶赴婚姻的刑场。她以为,结婚原来就像买一棵大白菜那样简单。

    我自然没有弃车而逃,首先,那不过是一辆糟糕的公交车,其次,我的新郎并不在车上。逃走需要悲壮的理由、浪漫的豪情以及华美的场景。如果我一时冲动,在忧伤的怀想与暧昧的恐惧中提前下车,结果将会是我不得不在寒冷的风中老老实实等待下一部前往芙蓉的班车。如此而已。

    你看,我清醒得很,既然我不是女星伊利莎白,也不是女王伊利莎白,就别指望会有够格调的男人痴痴伫立在铺天盖地的水晶玫瑰中天长地久地等候下去。

    林梧榆临时被市长大人叫进办公室,我等了他一个多钟头。深暗的走廊里异常安静,林梧榆单独有一间小小的屋子,他把自己的文档收拾得很整齐,桌上有一方苔青色的玻璃镇纸。我翻看他的杂志,大都是理论性的,几乎每一本他都一丝不苟地读过,以红铅笔划了不少细线。我对这样的工作方式是陌生的,林梧榆叫我想起上个世纪60年代拍摄的电影。

    我们赶到办事处的时候已经接近下班,林梧榆事先打过电话,人家在那儿规规矩矩地等着。林梧榆一进门,主任就亲自迎上来,握着林梧榆的手连连摇撼,说是在酒楼里订了位置,要为他庆贺庆贺,又开了几句"先上车,后买票"之类的市井玩笑。我们分别在登记本上按了红泥手印,领过两本红色证件,就算礼成了。我翻开结婚证,发证机关的名字叫吹萧,我忍笑忍到眼珠发绿。你知道,芙蓉的街名很雅,都跟乐器有点关系,但这个未免太离谱。

    就算是结婚了。结婚是一件很踏实的事情,全无云里雾里的惴惴感,就像是杨朔同志写的散文——我猜你懂得我的意思。

    林梧榆谢绝了办事处的盛情邀请,他带我去见他的高堂。林梧榆有一套一百六十多平方米的政策性福利房,其时正遇到他父母的房子拆迁,他老爹老妈连同与之同住的妹妹妹夫一起搬去他那儿。我从未去过他的家,我喜欢静和清爽,不大想跟他的家人发生密切的联系。可是结过婚,打声招呼总是应当的。

    那个小区在芙蓉大约已是上乘,房屋建造得中西合璧、异彩纷呈,阳台有西班牙风格的廊柱,屋顶是苏格兰式样的,可惜统统被中国农村的泥瓦匠篡改,仿佛小孩子涂坏了的一张画,怎么看都是荒谬、异形的。林梧榆的家在三楼,很时髦的错层,客厅大得很,装修上头是颇花了点气力的,门廊上头居然细细镌刻着钟馗捉鬼一类的古画,十足十小镇暴发户的派头。还好大毛及时冲出来,低声咆哮着,舔舐我的鞋子,认出我的气味来,连连摆尾。我蹲下身,抚摩它背上的皮毛,它蜷起身子,舒服地哼唧。

    林梧榆的母亲——也就是通常的老妇人模样,稍微带些妖娆,长长的金耳坠随步曼舞,嘴唇很薄,口红轻易就涂过了界。打住,我并不想描述她,即使她打扮得像旧社会的鸨母,我也不想作任何评价。

    林梧榆的父母忙着请我坐,给我削水果,但他们脸上总有些惊慌相,如临大敌似的。我略略奇怪。林梧榆的母亲终于忍不住,将儿子叫过一旁,轻声耳语。林梧榆不安地看了看我,跟着母亲进卧室去了。

    电视机开着,是芙蓉台的节目,播放着小麦种植技术。我慢慢啃一只梨,无聊地盯着屏幕上的青苗和戴斗笠的农妇。林梧榆的父亲咳嗽了两声,与我搭讪:

    "小苏在报社工作?"我一惊,隔一下才反应过来他是在叫我。小苏,哈,很少人这样叫我。

    "啊是,是。"我结巴。

    "平时比较累吧"一语未了,卧室里传出乒乒乓乓的击打声、重物坠地声、喊叫声。我立起身来,见鬼了,他们家在拍摄暴力电影吗?

    很快地,卧室门开了,门边站着一个三十余岁的妇人,皮肉光滑紧致的一张脸,非常美,头发烫成细碎的小卷,像旧上海的小歌女。林梧榆气急败坏地抢先拦在她身前。刹那间我有点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她一手重重推开林梧榆,走到我面前来,凑近我细细打量,她的年纪已不轻,脸上没有血色,穿黑色的大衣,大冷的天,里头只得一件贴身绒衫,领口开得低,雪白的胸脯简直耀眼,丰润的乳部若隐若现,不得了不得了,这般冶艳,连我都贪婪地张大了眼,馋涎欲滴。

    "你就是苏画?"她倨傲地问,她的个子很高,围着我转悠。我保持沉默。林梧榆横亘在我和她之间,半是哀求半是恐吓地对她说:

    "你到底还要怎么样?!"一切都很戏剧化,她摆脱林梧榆,闪到我眼前,扬手欲动粗,我迅捷地挡住她的手,不客气地一巴掌捆过去,她脸上结结实实着了一下。她楞住,突然间,她号啕大哭。

    "林梧榆,不要抛弃我,我跟了你一年多"她呜咽。我吃惊坏了,看住林梧榆,差点没摸出小刀子捅死他。

    "你别信口雌黄!"林梧榆拽住她的胳膊,猛力摇撼。她抱住他的腿,任凭他胡乱摇她。渐渐地,林梧榆停住手,一动不动,他们像两尊化石一般凝固掉了。

    我抓住自己的手袋,我知道,在人满为患的窘境下,有人必须退场。隔了一会,林梧榆扶起那妇人,她犹自抽抽嗒嗒,但锐气已消失不见。林梧榆的母亲乘势取出一只皮箱,递进她手中,她也不争辩,竟可怜兮兮地挽起箱子,低头朝门边走去。临出门,她回头看了我一眼,她说:

    "对不起"她头也不回地走了,一双绣花高跟鞋沉寂地踩着楼梯,像聊斋中哀怨的女鬼,一步一步,向着没有光的密林,逐渐淡出。我跌坐进沙发,老天,你叫我怎么想!

    林梧榆的父母惊魂未定,扎着手,呆立在原地。林梧榆拉住我,带我到卧室里去,他关上门,径直走过来,在我跟前跪下。

    "她是有丈夫有孩子的,她的丈夫是我的老朋友,患了精神病"我摇摇头,制止他,我不想听。事情很明显,他没有处置好婚前情人,以致于打上门来。到底不是年少轻狂的小女子,我明白得很,那妇人与林梧榆不过是彼此安慰,她是有家室的,而他的理想是找一位冠冕堂皇的未婚妻,时日久了,他们之间也许有点真情,谁知道呢。

    我在碎乱的卧室、傍晚的斜阳光里无声地坐了很久,林梧榆一直跪在我脚边,我们都没有说话。慢慢地,我想得清楚了,我只能饶恕他。既然他不是公认的色狼,也不是罪该万死的强奸犯,我就没有充分的勇气在结婚的当天决定离婚。你看,婚姻就像一个黑社会,内幕如何,外人永远不得而知。

    林梧榆在我的身体上尽力盘旋,时高时低,犹如一只扇动着翅膀的老鹰。我们一共做了五次,在我的公寓中。我的内里干涩疼痛。林梧榆也不见得多么有激情。但我们需要运动,拒绝停顿与思考,需要完成某种仪式,印证某种东西。

    那晚我坚持回到成都我的公寓,林梧榆无话可说。我们是仓促了一些,居然连新居都不曾准备。是夜他的动作很温柔,温柔里有轻轻的霸气和一些羞涩,是没有经验的、饿极了的样子。你瞧,就是他的害羞与傻气蒙蔽了我。我点起一支烟,我总在完结后点起烟来,像个偷情的男人。

    在所谓洞房花烛的辰光里,我翻尸倒骨地回忆起我们邂逅的经过,我想不出哪怕是一丁点值得以身相许的原由。没办法,做了人家的老婆,反倒理智起来。林梧榆打起呼噜来,我们做了这么多次,我可从来不知道他会打呼。我掐灭烟蒂。是的,是我的孪生妹妹安排了一个陷阱,心甘情愿跳下去的却是我自己。我睡不着,极端无聊,点起另外一支烟来。

    我们在一间著名影楼里拍婚纱照,相信我,那确实是再蠢不过的事。挤在一堆人中间,不断地换礼服,婚纱每一件都很旧,统统不合身,太宽了在腰后用别针别起来,太窄了仍然用别针,拼命将两块相隔甚远的布料强拉在一块儿。前面一律千娇百媚的,后边却是不能看不能看哪。

    布景都是一样,亭台水榭、马车、钢琴、咖啡室,几对夫妻排着队,轮番进去闪一张。排在我们前边的是一位肥壮的新娘,婚纱穿不上,干脆用别针固定在胸前,滑稽得匪夷所思。摄影师是个戴黑眼镜、穿黑色皮裤的女人,不断地指挥:

    "来,老公头靠近一点,扶住老婆的腰,眼睛朝我的手上看,好!"拍照的人很多,化装室水泄不通。我疲惫不堪,白缎子蓬蓬裙,要化粉色系的妆;喜洋洋的民国红格格服,头发必须挽起来;低胸夜礼服,眼彩应当是沉紫色。我的脸被低劣的卸妆水浸得发疼。末了我在一件日式和服的领口上发现一团粘呼呼的鼻涕。老天。

    我实在受够了。

    跟着就过年了,我父亲是不大讲究这些节气的,幻和鸟在我这里拿了5000块钱,一放假就跑到阳光充沛的南方旅行。但林梧榆家里很隆重,男孩子都回来了。他的父母早三天就开始准备饭菜,他父亲前些年在餐馆做大厨,很有几样绝活,譬如藿香鲫鱼、回锅排骨、酸菜毛血旺、白果炖鸡,都是典型的川菜。我喜欢淡一点的食物,尤其我刚巧在节食,这些菜并不适合我,我不过微笑着,依偎在林梧榆身边,装装贤淑样罢了。

    大年初一我们跑出去看房子,乘坐购房班车。林梧榆是外行,任何楼盘在他眼中都是不错的。我看中一款联排别墅,面积不是太大,三房三厅,房型精致,但有阔绰的三个大庭院,种满芭蕉和热带植物,冬天里竟都是葱茏的。一幢房子算下来接近60万,按揭八成,一个月得供给3000多块。

    林梧榆嗫嚅起来。他手头没什么钱,芙蓉的那套福利性住房消耗了他几乎全部的家当。我默了默,水粉画华尔兹收益一向不错,再加上报社那份精彩的工资,养这样的住宅不是太大的问题。关键是,我不值得独当一面,万一将来离起婚来,搞不好人家还理直气壮要求分走一半。麻烦麻烦。我逐渐发觉自己小觑了林梧榆,他远比我想象的沉得住气,口袋里一文不名,照样气闲神定陪老婆看别墅,想来老婆一咬牙自力更生地买下了,他也会高高兴兴乔迁新居。他是不介意低声做小的。

    想一想,没什么好奇怪,这年头mm们个个扬眉吐气、叱咤风云,甘愿吃软饭并且从不发作大丈夫情结的已经算得新好男人。我兀自笑起来,这观点是我的孪生妹妹在畅销杂志上撰文谈到的。

    林梧榆希望有一个婚礼。他这人,不大想得开,什么都得跟周遭的人一般格式。于是我在他的卧室里大兴土木,购置了全套柚木家具,原来的家什一概卖了收荒匠。林梧榆的家人表面是没说什么,但旧器物搬出来的那天,他母亲怔怔地站在门边看着,眼睛里都是疼惜。后来她就躺下了,说是腰痛的老毛病犯了。她睡在自己的床上,房门敞开着,她提高嗓门唤林梧榆进去替她按摩。

    "还不是生你的时候落下来的,三十多年了"她怅惘地叹息。

    我不理,我没办法委屈自己。我在墙壁上悬挂的是以前拍的一桢相片,而不是结婚照,那是一个学美术的朋友帮我弄的,仿造安格尔的作品莫瓦特雷夫人,我穿着租来的黑色天鹅绒裙子,庄重地站立着,戴在身上的华丽首饰、花朵、花边与胭脂色的墙融合在一起,闪闪发光,使肌肤略微呈现出玫瑰的颜色。拍那张相片时我尚在念研究生,喜欢与一帮学美术的家伙混在一起,有一次,我给他们做过人体模特,再有一次,我参与他们的行为艺术,在沙滩上,将自己埋起来。感觉很棒。

    林梧榆的卧室带了洗手间,我叫人取掉浴缸,放置了一只大木桶在里头。我的公寓空间促狭,而林梧榆的浴室空旷不已。你别小看了我的木桶,那是托人从越南买的,木质纯正,有很淡的木纹香。

    林梧榆给他的母亲绊住,我刚好舒舒服服地踏进木桶,木质的湿润温暖与陶瓷浴缸的冰凉坚硬有着天壤之别。我在木桶旁点了一盏香熏灯,蒸汽和精油浸染,深入我的肌肤。木桶上方挂着我用惯了的各式刷子,从精致的指甲刷到天然椰子壳制成的脚刷,再到正宗的背刷,一应俱全。我十分享受地泡了一个多钟头。

    浴后我披着一条大毛巾,往脚趾上细细涂抹透明无色的指甲油。林梧榆进来了一下,他欲言又止,但终于没说什么,只是重重地拥了拥我。我无动于衷。

    吃晚餐时林梧榆的母亲没出来,林梧榆按照她的吩咐,在厨房里亲手做了一碗青菜虾米面送进屋去。吃过面,她老人家又嚷胃痛,林梧榆打电话叫熟悉的司机来,去医院看急诊。老祖宗发话,不要任何人陪,只要林梧榆。我乏得很,退回房间,在影碟机里放一张科幻电影。飞船坠毁了,勇敢的太空飞行员们弃船而逃,在浩瀚的、灰红的宇宙中漂浮,僵尸一般。看着看着我睡过去。但老太君回来又是一番折腾,在客厅里大呼小叫。

    "谁动了我的毛线?"她声嘶竭力地嚎叫。我翻了个身。外面乱嚷嚷的,这屋子隔音效果太差劲。林梧榆的妹妹妹夫集体动员起来,四处翻找,一边找一边压低了嗓门猜测会不会是我拿去用了。我再翻个身。林梧榆的母亲叫儿子敲门叫醒我问问。林梧榆迟疑着。他的母亲发起火来,大声呻吟,说是胃痛得要命。

    "还不是生你们的时候,月子没坐好,天天吃糙米饭,才落下这病根儿"突然间,林梧榆从沙发底下找出毛线团,很显然,罪魁祸首是大毛。林家的武则天这才噤声。但她仍然嚷着要林梧榆扶他回房,帮她揉揉肩膀。我想起金锁记里头干瘪变态的曹七巧,呵不不不,林梧榆的母亲是肥实的,她演不了阴毒刻薄的曹七巧。我轻轻笑起来,林梧榆的母亲会很失望很失望的,因为我永不可能与她交恶。我不屑于满足她。如果她想要回她的儿子,尽管拿去好了。我根本没打算与她抢。

    水粉画华尔兹年终分红,我拿了几万块钱,乘着年假,与林梧榆参加旅游团,去了一趟维也纳。我们在北京搭乘奥地利航空公司的飞机,下榻mercarewien酒店。我一向对维也纳心存念想,白雪皑皑的阿尔卑斯山、金碧辉煌的皇宫、古老的教堂、一种叫"fiacre"的马车,仿佛阅读安徒生的童话一般。自然,丹麦我也是向往的。

    跟团旅行比较累,行程仓促,类似于走马观花。我们去看了维也纳国家歌剧院,那是罗马式的宏伟建筑,外观方正,绘有许多骏马雕像,前厅和侧厅都用大理石砌成,廊柱流光溢彩。

    穿过阿尔贝提拉纳广场(albertinaplate),来到约瑟夫广场,那是霍夫堡王宫的所在地,也是现在的总统府与政府,拥有2600个房间,对游客开放的有皇帝的寝宫、皇帝的银器室、宴会厅以及珍宝馆(hatzkammer)。然后去看古老的议会大厦、壮观的市政府广场、著名的歌特式建筑——圣斯特凡大教堂,以及繁华的步行街。维也纳的建筑充满了历史的印痕,那些屋舍让我想起小时候珍存的异域明信片。

    阿尔卑斯山倒是想象中的模样,有些区域的冰雪千年不化,有舒缓的山坡、清脆的牛铃,芬芳的雪绒花蔓延数里,每一座古意盎然的城堡都藏躲着遥远缤纷的往事。最美的是特劳恩湖,很大的、明亮的蓝色湖面,湖东岸的山峰有"希腊的睡美人"之称,湖心则是安静的水上宫殿。

    维也纳那边派出的导游是一位年轻的褐发少女,气质相当好,披着一块大大的杉树绿色的披肩,是很沉涩很内敛的那种颜色,融入了阴天一般郁郁的灰色。那女孩子说着流利的中文,看得出来受过很好的教养。渐渐熟识起来,我知道她是本地人,大四的学生,父亲是牧师,她本人的专业则是东方语言研究,很冷僻。她自高中时代开始做兼职导游,赚了钱,除出交纳学费生活费而外,很大一部分耗费在观览各式博物馆上,假日她也会搭乘小火车,独自去看德国南部著名的黑森林。

    在晚间自由活动的时段,林梧榆总是早早上床睡觉,而我便与导游一起出去品尝维也纳的美食。天色寒冷,街上像中国的城市一样布满烤栗子的香味儿。卖栗子的人通常有一个很精致的小棚,他们在栗子鼓突突的那一面切个小口,然后放在烤炉上,烤好之后,切口裂开,轻轻一掰,一个微黄滚烫的栗子就热热地滑入口腔。维也纳的烤栗子干爽清淡,我们在街上乱转时,手里往往就握着甜蜜温暖的一包栗子。

    栗子心是导游带给我的,有小婴孩的手掌那么大,是心形的,扁扁的,里面是栗子酱与甜烧酒,外层是薄薄的巧克力,一口咬下去,脆而香浓的巧克力,以及柔软、香甜、温和的馅儿,简直是一种无法抗拒的诱惑。

    我像个谗嘴的小孩子似的跟着导游一间一间去看满街的蛋糕店,柠檬、潘趣酒、萨赫尔、马拉可夫、焦糖,品种繁多。其中的李子杏仁更为趣怪,分了很多层,每一层都很薄,夹着软软滑腻的巧克力,清苦淡甜的异香与味蕾徐徐相触,犹如一段漫长的蓝调。

    有一种糕点叫做"多瑙河之波",麦黄色的蛋糕层上面是酸樱桃和巧克力混合层,再上是一层奶油布丁,最上面是一层波纹状的苦味软巧克力,单单是造型,已经动人心魄。但我最喜欢的却是以燕麦香蕉为原料的糕点,蛋糕里含了大量燕麦。烤好之后,把香蕉片码上,再浇巧克力汁,甜润清香,就像婴孩的唇吻。

    我甚至跟随导游见识了正版的维也纳舞会。依照上百年的传统,这时正是维也纳的舞会季,由各个行业举办。导游有一位朋友是当地的记者,领着我们,混进了记者协会举办的舞会。我穿着牛仔裤,逗留片刻,看看令人眼花缭乱的华尔兹,津津有味地吃一些甜点咖啡、啤酒香肠什么的。

    我买了很多小礼品,在临行的前一晚,根据导游的建议,与林梧榆去了地道的维也纳酒吧,抽一根雪茄、叫一杯干邑,像真正的上等人一样。雪茄的味道我很适应,但我不敢太招摇,叼一根雪茄的女人多半是鸡。我不过偷偷从林梧榆嘴边夺过来,猛吸两口。

    出门前我为林梧榆买了一件羊毛大衣,李子红色,非常浪漫。林梧榆的身材倒是一流的,但他穿任何衣物都死板僵化,昂首挺胸,一板一眼,像个训练有素的士兵。我与他碰杯,在陌生的异域,至少我对他有着相依为命的眷恋。

    我们在微醺中亲热,我深深嗅吻着林梧榆的皮肤,他的身体有着清涩的、榛子般的香气。我忽然很想很想真实地爱上他,就像曾经为了维嘉,魂飞魄散。

    我梦想的旅程是漫长的,华盛顿的国家画廊、佛罗伦萨的乌菲滋美术馆、巴黎的卢浮宫、伦敦的大英博物馆,那些地方,我都想贪心地慢慢看一看,顶好能住上个一年半载。我说与林梧榆,他不置可否,静一静,他伏过来,亲吻我的耳坠,悄声说:

    "喂,我们生个小胳膊小腿儿的小家伙吧?"我被他的语气逗笑了。我们徐缓地做ài。但不会有孩子。我从未想过这些。林梧榆稍有失望,过后他立即侧过身,顾自睡过去。他的呼噜越来越恐怖。我感到烦躁。我起身放了一张影碟,red(红河),里头充斥了穿粗布衣服、满口脏话的悍汉,他们杀恶棍,吻浪妞,充满现代男人的趣味,既有砍柴的劲道,又有做诗的风雅,颇为刺激。但现实总是两样,我是明白的。不然我不会嫁与林梧榆。我比你想象的更加能屈能伸。

    林梧榆的母亲托人求签,算了日子,我们定在元宵节大宴宾客。林梧榆选了芙蓉最好的一家酒楼,订了五十桌,全是他那边的亲戚朋友。我咬着笔,拟定我自己的客人名单,老天,那真是比写社论还难。你知道,我那帮朋友,一则相交淡如水,二则大部分是自命不凡的人物。我有点自卑,不敢请他们,因为林梧榆善于制造闹哄哄乱纷纷的恶俗气氛。

    理想的婚宴其实是鸡尾酒会或是自助餐类别的,在一间五星级酒店附设的西餐厅中,四周充满了热带鱼和名贵的花卉,客人们优雅地轻声交谈,至为热闹的场景不过是切开一只特制的三层蛋糕,蛋糕上刻了新郎新娘的名字,有杏仁、葡萄干和橘子做成的小城堡,绿色的草地,玫瑰花,果酱做的湖泊,湖泊上有榛子壳的小船,草坪中央是巧克力的秋千架,一个精巧的爱神在打秋千——别误会,我可没时间做白日梦,前一阵参加报社同仁的婚礼,人家就是这样设计的。

    最终我谁都没请。之前我老爸出面与亲家吃了顿饭,算是大功告成,再不肯露面。幻和鸟倦游回来,又跟着导师去新疆做课题。我这方面是孤军奋战。

    我替林梧榆挑的是"h"型的正装,含蓄而柔和的地衣绿色,他母亲嫌不够喜气,硬要他在里头配搭一件大红色的毛衣,亲手帮他整理衣领,使红色更突出。我耸耸肩膀,走开一点,我没有争,无所谓,出糗的又不是我。

    我自己倒是随心所欲,化冷色调的妆容,银粉色的唇彩与眼影,五官模糊,整个面部的调调温柔忧伤。林梧榆的母亲见了我,腰疼胃疼一起发作,闹着罢工,不去了。林梧榆低三下四地劝慰她,求她,我坐在沙发里翻阅杂志。结果林梧榆的朋友打电话过来,说是市长大人已经大驾光临。林梧榆的母亲一听慌了神,催促着一窝蜂出了门。

    仪式繁冗不堪,不知哪只鬼,居然还抬出一顶花轿来。致辞、答谢、表演吻戏,样样俱全,我和林梧榆是两只猴子,不同的是,我是一只神情淡漠的猴子,林梧榆是情绪高涨的另一只。

    跟着是挨次敬酒,伴郎在林梧榆的酒中做了手脚,换成白开水。我喝可乐。一桌一桌巡回演出。在林梧榆,这是一个大日子。他嫌不过瘾,主动把白开水换回了白酒,不出半个钟头,就醉成了一摊稀泥。

    那晚我没有留宿芙蓉,心硬如铁地独自赶回成都,水粉画华尔兹轮到我值守,我在那儿兢兢业业地呆到午夜两点,亲手研磨咖啡,跟熟客开几句玩笑。与丈夫相比,水粉画华尔兹也许更为重要一些。

    中间我拨了林梧榆的手机,他大着舌头接听。我没说话,挂断它。我的心里堵塞着什么,仿佛吃进去一块石头。一位福州商人与我搭讪,讲笑话给我听。

    "有一个人,很不会说话,他去参加朋友的婚礼,"福州商人慢条斯理地说,"新娘子很漂亮,他就上去跟人家说,今天你真是面目全非啊。"我笑。顿一顿,他接着说,"他想和新郎干一杯,于是他说,来来来,幸福的人,咱们同归于尽吧。"我笑得眼泪都跌出来。

    (b)

    我没有告诉闻稻森我结婚了,我没有提到林梧榆。婚后我一如既往地买他的钟点,在渐渐暖和起来的初春的午后对着他倾诉维嘉、伍辰,还有我的18岁。很幼稚。但我控制不住自己。那一段爱情给予我生命的震颤是无法言说的。

    诊疗室的窗外有一大片青草地,精神科的住院病人喜欢在草地上晒晒太阳。他们穿着蓝色格子的病号服,平静地散坐在花廊下,或是茫然地走来走去。

    "维嘉一直都在怀念他的前任女友,不能自拔?"闻稻森问我。我犹豫了一下。

    "不,"我坦白说,"后来,他爱上了另一名女孩。"

    那也是春天,维嘉带我去一间新开张的运动吧,里面贴满了体育明星的海报。吧台有一圈足球纹的装饰,台顶是一双巨大的橡胶手,手中托着加大码的足球。

    维嘉和我打保龄球,我们换了软底鞋子,维嘉握住我的右膊,教我如何用力。我的技术很糟,但很卖力,出了一身的汗。维嘉叫了两杯茶,我们坐下来,看着别人打。维嘉把茶杯握在手掌中,眼睛盯着清冷的淡绿色的地板,突然徐徐说:

    "苏画,我爱上了一个人。"单是这一句,已经荡气回肠。我很震惊,说不出话来。

    "她就像一件贵重的商品,我爱上了她,但我并不知道是不是适合自己。"我作声不得,紧张得呼吸困难。

    "而且,我没有机会知道她的想法,"维嘉抬起头,注视我,他的眼神是忧郁的,"苏画,这问题困绕着我。"我全身僵硬,动弹不得。如若他接着说,苏画,你爱我吗?我该如何回答呢,这难题已经足够叫我失眠整整一个星期。

    但他不再说下去,他用毛巾擦擦汗,跳起来,继续击球。他的身姿很敏捷,右手托球,略略侧着身子,向前滑行几步,球离手飞去,轰地一下,把白色的瓶球全都撞倒。那一局他得了满分。

    "可他从此没有再提过这件事。"我轻轻对闻稻森说,略有惆怅。

    大一的下半期,我做了一份新的家教,在周末的晚上辅导一名高三的女孩子。我是走惯了夜路的,但仍然喜欢打电话给维嘉,请他来接我。有时他穿着背心与阔脚裤,闲散地踱出来,在马路对面的报亭等我。他抱着胳膊,嘴里含着一支烟,有点冷、有点寂寞的样子。我朝他跑过去,看见我,他笑笑,掐灭烟蒂。我们沿着临江路慢慢走回去,这是一条新建的马路,路上行人稀少,街灯一盏一盏寂寥地亮着。我们不大说话,维嘉把手插进裤袋,嘴里模糊地哼着歌。

    某天我们遇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只得在人家的屋檐避雨,结果错过了宿舍关门的时间。维嘉带我去他的家,他的客厅里有手绘的地毯,我们坐在地毯上看碟片、聊天。维嘉情绪很好,说了很多同事间的滑稽事,自己先笑得前仰后合。

    后来我就在客房里睡,维嘉的卧室在对面,隔着窄窄的走廊。他大方地敞着门,我也没有关,我们躺在床上,在黑暗中可以看见彼此的轮廓,很奇怪,我并不觉得窘迫。我们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维嘉忽然说:

    "你知道男人是怎么邀请女人上床的吗?"我一怔。

    "男人们有成串的鬼话"维嘉呵呵呵笑起来。

    "我学几句给你听。"他说。他清了清嗓子,更换了一种哗众取宠的腔调。

    "你说你不想跟我上床,想回家是吗?你穿得那么性感整个晚上用那种眼神扫我,现在你又要改变主意?""我们还能做什么?我们认识了这么久,彼此了解,还等什么?""别那么紧张。让我们上床,一切紧张就会消失。""我想你知道我爱你有多深""如今活着可不易,与其明天死于核战争,不如及早体验一下做ài的感觉。""我的房间里清晨的景致很美""不想跳舞?那我们用别的方式亲热亲热。""你对友谊怎么看?两个人做ài会不会影响友谊?""你放心,过了今晚,我一样尊重你。""我的拉链开了"维嘉擅长摹仿各种嗓音,他让我想起玩世不恭的美国西部牛仔。但上帝,他的声音非常温柔,非常好听。那些字眼就像软体昆虫一般,在我的身上缓慢地游移。中间维嘉沉默了片刻,然而他又继续说了下去,笃定地、轻佻地、肉感地,像一个调情圣手。

    "你们之间,"闻稻森审视着我,"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我闭了闭眼睛。这也是我所不愿意相信的。

    我听天由命地躺在床上,听着维嘉逗引的话语,心里有些甜蜜的犹疑,又有些尘埃落定的决绝。我在棉被里静静除去我的衣物,赤身等待。维嘉的声音逐渐低了下去,过了一会,只剩下安静的鼻息,他睡着了。我是多么渴望被他蹂跞,但你知道,我终究不能够穿一件暴露的亵衣,斜斜飞着媚眼,主动往他身上挤吧。

    我们度过了干干净净的黑夜,早晨维嘉起身烤面包片,我把纸盒里的牛奶倒进两只玻璃杯。我们跑到露台上吃早餐,维嘉做事一向都不合章法。露台地势比较高,可以眺望远处的江面,江水雾蒙蒙的,隐隐有驳船的影子。维嘉的房子在明亮的光线中看来有些泥灰班驳,我建议维嘉重新整饬过。

    "等你结婚的时候,就可以拥有最体面的新房。"我漫不经心地说。维嘉淡然一笑,他喝牛奶的时候竟然也点起一支烟来。他是那样的,不舍昼夜,手里总是有一支烟草,烟雾荡荡漾漾的,他整个人如在云中。

    "女人,"维嘉的表情充满嘲弄,"所有女人在我眼里都只是器官。"我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像是骤然挨了一刀,开头只是诧异惊骇,血汩汩地自伤口冒出来,还不知道痛,待到五魂七魄重新归位,那才叫痛入心脾。

    "我爱他,但我不懂得他。"我疲倦地扶住自己的额头。闻稻森拿起我面前的纸杯,帮我续一点开水。

    "维嘉是太过复杂、太过邪气的男人,我无法把握。"我看着闻稻森,他眼里全是了解。

    "这么多年了,你一直背负着沉重的感情。"他说。

    我无可奈何地笑。闻稻森的想法循规蹈矩。我没办法说得更清楚,其实,感情并不是症结。我爱上维嘉,但不止是他本身。也许这说法有点乱。但那是真的。

    那之后有一阵子我不大愿意见维嘉,但我每天晚上一定收听他的节目,他念很美的散文,播放一些怅然的歌曲。友子和银子流连于夜色以及男孩子的臂弯,而我与雅子就倚在桌边,呆呆听着维嘉的声音。听得恍惚起来,似乎他就在屋子里,带着动人的微笑,娓娓清谈。

    沉寂了一些时候,雅子买了几盆草花回来,我说起维嘉院子里种的花木,雅子一听,缠着我去要几株栀子。雅子这样的小女孩子,最喜欢栀子茉莉一类白色芬芳的花朵。

    我去了维嘉那里,他不在,我坐在台阶上等,用树枝在泥地上写字。维嘉直到中午才从兼职的广告公司回来,见到我,若无其事,邀我一起午餐。他带我去一间新开张的粤菜馆,点了宫廷鲍鱼、桔汁官燕窝、几样清淡小菜以及新制的酸奶。我学着维嘉的样,把米饭倒进鲍鱼汁里,拌着番茄色的浓汤一起吃,滋味果然清鲜。

    "老房子可能要拆,"维嘉闲闲说,"市政府的规划里要占用那块地。""哦?"我吃惊不小。坦白讲,我热爱维嘉的房子。一个像维嘉那样有经历的男人应该有一幢上了年岁的古屋。

    "我是没关系的,只要多补偿一点钱。"维嘉切下一块鲍鱼,用叉子送进口中,他吃东西的模样很享受,不像伍辰,伍辰是饕餮。

    "我打算在30岁以后出国生活。"他用餐巾抹抹手,喝了一大口浓酿的酸奶。吃下去的食物堵住我的胸口。我无所适从地看着他。

    "你要去哪里?"我挣扎着问。

    "奥地利,"他说,他的眼里有一种光芒,"我要去维也纳定居。""我一直在学习那里的语言。"他很快地说了一大串叽里咕噜的鸟语。我强迫自己镇定,在他面前保持不在意的微笑。

    "那是什么意思?"我问。维嘉大笑起来,笑得呛住,使劲咳嗽。

    "我们做ài吧,女士。"他一脸坏笑地翻译,犹自笑得发抖。我一口一口地把一大杯酸奶统统喝光。

    "维嘉有些神经质,"我告诉闻稻森,"他的情绪很激烈,喜欢大声笑,也容易动怒,没有人知道他下一刻会怎么样。""你绝对不可以对他认真,绝对不可以跟他计较,"我接着说,"否则你会伤得体无完肤。"闻稻森疑惑地眨眨眼。

    "你必须相信我。"我决断地说。闻稻森笑了。

    是日我对维嘉说了雅子想要栀子花种的事,维嘉沉吟了一下,他说这样吧,明天你叫雅子来,我的花圃好久没料理过了,她帮我锄锄草,我多送几样花种给她。我不由得笑,骂他小气,区区几毛钱的花种还要雅子以劳动力来交换。没想到维嘉是当真的,一定不肯给我,非要雅子去做花工。

    我陪着雅子一起去,维嘉还在睡觉,睡眼惺忪地开了门。趁他回房间盥洗,我带雅子参观了他的宅邸,雅子的神情里全是不加掩饰的羡慕,她连声惊叹。维嘉循声走来,脖子上搭着一条白色毛巾,他温和地对雅子笑笑。

    "来,我带你们看看我外婆生前的屋子。"他说。我们跟着他,在走道尽头有一个长年封闭的房间,我一向误以为那是储藏室。维嘉开了门匙,窗帘是放下来的,屋里很昏暗,空气坏极了。维嘉取出打火机,点亮烛台,我看清楚了,那烛台是最古老的式样。不光如此,房间里陈放着的,全是古旧的雕花木床、八仙桌、太师椅,维嘉开了笨重的衣橱,里头挂着色彩暗淡的旗袍,领口有盘根错节的穗子,纽扣精雕细作,但因年深日久,不少地方已被虫蛀了洞,衣料握在手中,仿佛纸一样脆薄。

    "太夸张了!"雅子乱七八糟、没心没肺地叫起来,"你们家没经过文化大革命吗?博物馆没找你们收藏这些宝贝吗?它们肯定值很多很多钱!"突然之间,她担忧起来,愁虑地说,"这样会不安全的,强盗知道了肯定要来抢,"顿一顿,她眉飞色舞地建议,"不如你安装一套红外线的防盗系统吧?"维嘉笑而不答。我们到客厅去,维嘉做了茶给我喝,雅子要牛奶,跟孩子似的,嘴角沾上一圈白泡泡。她喋喋不休地追问维嘉种种细节,维嘉耐心十足地说与她听。维嘉的外公早年留学德国,获得医学博士的头衔,维嘉的外婆出身于书香世家,颇有钱财,维嘉的母亲在七十年代为了维护家资,险些被棒槌打死——无非就是这些。但在雅子听来,也就是阿拉丁神灯一样的故事了,她睁大眼睛,无限崇拜地望着维嘉,几乎没像个好奇的婴孩一般流出唾沫来。

    我们带走了十来样花种,维嘉就园艺的知识又给雅子讲了大半天,雅子什么都不懂,简直像个弱智,想必维嘉是很有成就感的。维嘉自然没叫雅子充当免费花工,反倒是他亲手做了火锅给我们吃,是典型的重庆味,辣得一塌糊涂。雅子又闹又笑,学着小狗,把辣坏了的舌头吐出来纳凉。雅子是无忧无虑的,没有爱,凡事都有可能。而我却感到寂闷。

    维嘉吃得少,他微笑着,习惯性地点起一支烟,但立即熄灭掉。他凑近身子,帮我和雅子布菜。多吃一些,他说,你们这两个小姑娘都太瘦。我对他笑笑。我不喜欢他的语气。

    没想到粗心大意的雅子竟细心照料起从维嘉那里带回的花种,320宿舍的窗台自此被浓密的植物所覆盖,花朵在整个春天渐次绽放,雅子买了一把水壶,在黄昏定时给它们浇水,嘴里唱着催眠曲。睡吧,睡吧,我亲爱的宝贝,妈妈爱你,妈妈喜欢你。雅子柔和而快乐地一句一句唱出来,似乎那些花草全是她所疼惜的孩子。但自此我加倍惧怕黄昏。黄昏中总是漂浮着花朵的清香和雅子的歌声,以及一层灰雾迷离的死亡气息。

    "雅子死去以后,我接管了她的花木,"我低声对闻稻森说,"毕业时,我全部移植回了成都,花了非常昂贵的一笔费用。""它们都活着,在我的阳台上,"我轻声说,"与我朝夕相伴。"

    (c)

    一个女孩名叫小君(维嘉的往事)

    她有自己的名字,我不理会,固执地叫她小君。起初她总说,错了错了,我不叫小君。我很霸道,我喊她,小君。她说,呃?那样子就像是真正的小君。

    我在学校认得她,她是系里的讲师,教英文,卷舌音发得很重。一直独身,穿深色的衣服,喜欢读红楼梦与杜拉斯的小说。课后她留住我,问我:"你不快乐吗?"这问题太突兀,我踌躇片刻,回答她,也不见得。她微笑,露出晶莹的牙齿,非常性感。教室里的人都走光了,我拿起板刷,帮她擦去黑板上的字,粉尘扑了我一脸。

    夜里我在她的床上,她伏在我的身上,颤动不止,她的肚子像猫的肚子,暖郁郁的,有些微阻力。她脸上有一层苔绿,十分班驳与复杂,不是少女那种洁净的晕色。我叫她:"老师。"反复地、耐心地、屏声静气地唤她,老师。她抽搐不已面部失控地扭动,眼中一片透明的苔绿。

    我依然上她的每一节课,怀着近似恶意的专注,忍受着白日的装模作样。她始终穿呆板的衣饰,携一只巨大的男用皮包,戴厚厚的眼镜,肃起面孔,从不注视角落里的我。课很长,不见终点。我面前的课本根本不曾打开,稀薄的日光照在她的脸上,苔绿色的脸。我想笑——人生如骗局。

    但有关她与我的传言还是很快地散开了。我很迷乱,进了一间夜总会,伴唱。脚灯亮起小小的一点光晕,许多俗艳的女子绕在我身旁。

    她的手臂布满密密麻麻的针眼,扬手板书,衣袖褪下,我看见那些针眼。我知道我得离开她。我在夜总会度过缭乱的黄昏及黑夜,拼命地唱歌,渴望摆脱人性的软弱。过后我被处分,她亦被停了课,买了迷幻剂,用针把胳膊扎得像蜂窝,还试图在我熟睡时注入我的皮肤。她愈来愈像野兽。

    我憎恨我自己。幻想所有的挫折都会在下一秒自动停止。她的精神时好时坏,好的时候总是说:"对不起。"缓慢地收拾屋子,点起一根香,握着我的手,在我耳边诉说她的愿望,她的唇如细雨缠绵。不知觉中她褪去睡衣,有一股丰美的水草气息源源浸来,她的内里干燥敏感。我的眼中有些湿。

    我上着一堂一堂不可理喻的课,记了厚厚的笔记。我不再去夜总会,每晚上晚自习,回寝室睡觉,跟室友喝啤酒、打牌、谈女人、自渎,周末约长头发的女孩子看电影。女孩子穿白色衣裙,沉默斯文地端坐,电影演了一半,我侧身问她:"可曾有性经验?"起初她尚未听清,再问一遍,她骇然,落荒而逃。我扶着自己的头,无声地笑。我记得那是一部欢喜的电影,每个人最后都得到他所想要。

    一大清早她站在楼下叫我,她涂了很多的胭脂,衣服红似嫁衣。有人经过,取笑她:"你是谁呀?"她嘿嘿地笑,一本正经地说:"我是潘金莲。我是潘金莲。"她们乱笑,拣石头扔她。

    她进了疯人院,我没有再见到过她。那时我20岁,在小君双腿中间的地狱扮演了一个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