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退一步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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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看到一女子与超市老板之间的争执。
起因是昨天晚上那女子带着孩子在超市买了东西,回去后看到东西觉得钱被多收了。而今天来超市兴师问罪,如果她拿着所买的东西和收银单,也许不会有争执。但遗憾的是她昨天没有要收银单(当然这家超市也没有给顾客收银单的习惯,一般不主动问,便不给。),也没有拿所买的东西,所谓口说无凭,就那样说当然很难让人信服。超市方坚持说事情已经过去,没有证据谁相信,谁说得清楚,况且为什么当初不回去问清楚。而顾客方却坚持说是乱收费,虽然没有要求退钱的意思,但大有要解释清楚的意思。大家互不相让,争执越来越激烈,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摇摇头,走了,这份热闹还是少看为好,免得坏了心情。
所谓旁观者清,相信旁观的人都能看出那女子不是故意找茬缺钱花的人,而超市方也绝不是乱收钱不认帐的主,可得有证据。于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不相让,互不认输。其实如果双方都退一步想想,都站在别人的角度想想,何苦来着,不就十几二十元钱吗?何苦为之伤了和气,坏了心情?何苦让无为的争执代替以后见面的尴尬。
我觉得做为超市方,不管是不是有错,都应该先让一步。当然做为超市方肯定会担心以后会出现内似的情况,遇到耍混的,岂不没完没了了?但既然是第一次遇到,不如就退一步,态度缓和一点,不要以为自己有理,就生硬蛮横。赔礼道歉,甚至退钱都行,但得说清楚以后绝不会有这种情况,除非有收银单。这样虽然损失了一点钱,但树立的却是一个形象,一个值得人信任的商家的良好形象,无形中也给自己的商店打了广告,小损失还回的却是意想不到的效益。所谓和气生财,所谓顾客是上帝,做为超市旁的确应该退一步。而且话说好听了,大家火气下去了,钱这东西就不算东西了,毕竟有的人有时候只为一口气。况且超市方本来没给别人收银单就不对,你不能说许多人没有习惯要,你就形成习惯,以为都不要了。不管别人如何处理,在找零钱的时候都应该把收银单和着零钱给顾客,这些方面超市应该向大城市的超市学学。
而做为顾客方,时间已经过了,我觉得就不应该再去问,更不应该空着手去问。所谓当面点清,过后不认,你都已经过了一天,谁还认?况且你空着手,只凭你说,即使你说的是真的也难以让人信服。即使你只想要个理,也应该有证据,应该把收银单和所买的东西拿去吧。你不能说东西已经吃了,收银单没给你就是理由吧?别人商店每天那么多顾客,谁记得谁买了什么,买了多少?收银单是你对所买东西价钱确认的一个证据,你为什么不主动索取?照那样,每一个顾客都没有凭据地去找店家,那不乱套?因此,做为顾客方,没有凭证就不要去做无为的事,即使你受了委屈,也得认了。所谓低头不见抬头见,就那么小个地方,何苦来着?不就十几二十元钱吗?何必让其乱了应有的好心情。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以后记得索取收银单不就得了,况且如果不再信息那家商店,大不了以后不再去买东西了。
当然做为顾客方,我也能理解其心情,有时觉得被欺骗,凭一时冲动便采用了兴师问罪的态度,结果闹得大家不愉快。对此我有着相似的经历。
几年前杰从乡下到我这里上初中,杰是哥的孩子,从小胆小内向,为了锻炼他的胆子和自立的能力,我给他十元钱让他自己去买笔记本,并告诉他一元钱一本,然后我就到不远的菜市场买菜。可没几分钟杰到市场找到我,只给了我五元钱,问买了几本,他说一本。我很生气,说不是告诉你一元钱一本吗?这孩子一听到大人音量提高,胆子就更小,低着头说店家就只给了他五元。不知为什么当时就一股气冲了上来,带着杰去了那家店子。其实我并不是在乎钱,我只是想让杰树立自信,我不希望他第一次买东西就遇到这等挫折。一元钱的东西卖给他却是五元,这太欺人了。但当时太冲动太着急,就没想到如何把事处理好,我想当时那势头与心情就与那顾客差不多。当然店家并不承受,坚持说是找了九元钱,我相信杰不会撒谎,过后也相信店家不是有意的。毕竟当时那么多孩子在那里买笔记本,她也有可能弄错,而找钱时找错了人。但由于我当时不冷静,店家的态度也不一般。说是你自己的孩子把钱掉了吧,或者自己把钱花了吧,然后说谎,但我相信杰不会。最让我生气的是她居然说你孩子是傻子吗?找错了他当时不知道说?对于同样内向不善言语的我突然就不知如何回复了,看到杰吓得泪也掉出来了,我不想再争执下去,掉头走了,但发誓再也不去那里买东西了。
虽然后来店家知道我是涛的妻子后而向涛赔了礼,但大家见面后依然十分尴尬,虽然我知道是我自己不会很好地处理事,但我去却还是不再去那里买东西,甚至连那店门前也不想经过,不是我记仇,而是感觉不舒服。后来我想想,如果当初我讲一下策略,先偷偷问清楚店家,讲明白自己的心情,先给钱给店家,让她装着是找错了,重新补钱,相信为人父母都能理解的,相信店家也会明白这种心情的。这样不仅使大家免去了以后的尴尬,也让杰有了信心。而如果店家当时态度不那么生硬,相信我的冲动也会被打消的。但由于当初大家都各自站在各自的立场,而没有考虑一下别人的心情,结果就可想而知了。事情过去了很久,可心里却始终压着,也许大家把话说开了就好了。如果当时大家互相退一步,结果就会完全不一样的。
其实生活中有许多象上面那样的事。遇到的争执,大家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一下,互相退一步又如何?不是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吗?有的事,退一步换回一份好心情又何乐而不为呢?
晚上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看到一女子与超市老板之间的争执。
起因是昨天晚上那女子带着孩子在超市买了东西,回去后看到东西觉得钱被多收了。而今天来超市兴师问罪,如果她拿着所买的东西和收银单,也许不会有争执。但遗憾的是她昨天没有要收银单(当然这家超市也没有给顾客收银单的习惯,一般不主动问,便不给。),也没有拿所买的东西,所谓口说无凭,就那样说当然很难让人信服。超市方坚持说事情已经过去,没有证据谁相信,谁说得清楚,况且为什么当初不回去问清楚。而顾客方却坚持说是乱收费,虽然没有要求退钱的意思,但大有要解释清楚的意思。大家互不相让,争执越来越激烈,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摇摇头,走了,这份热闹还是少看为好,免得坏了心情。
所谓旁观者清,相信旁观的人都能看出那女子不是故意找茬缺钱花的人,而超市方也绝不是乱收钱不认帐的主,可得有证据。于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不相让,互不认输。其实如果双方都退一步想想,都站在别人的角度想想,何苦来着,不就十几二十元钱吗?何苦为之伤了和气,坏了心情?何苦让无为的争执代替以后见面的尴尬。
我觉得做为超市方,不管是不是有错,都应该先让一步。当然做为超市方肯定会担心以后会出现内似的情况,遇到耍混的,岂不没完没了了?但既然是第一次遇到,不如就退一步,态度缓和一点,不要以为自己有理,就生硬蛮横。赔礼道歉,甚至退钱都行,但得说清楚以后绝不会有这种情况,除非有收银单。这样虽然损失了一点钱,但树立的却是一个形象,一个值得人信任的商家的良好形象,无形中也给自己的商店打了广告,小损失还回的却是意想不到的效益。所谓和气生财,所谓顾客是上帝,做为超市旁的确应该退一步。而且话说好听了,大家火气下去了,钱这东西就不算东西了,毕竟有的人有时候只为一口气。况且超市方本来没给别人收银单就不对,你不能说许多人没有习惯要,你就形成习惯,以为都不要了。不管别人如何处理,在找零钱的时候都应该把收银单和着零钱给顾客,这些方面超市应该向大城市的超市学学。
而做为顾客方,时间已经过了,我觉得就不应该再去问,更不应该空着手去问。所谓当面点清,过后不认,你都已经过了一天,谁还认?况且你空着手,只凭你说,即使你说的是真的也难以让人信服。即使你只想要个理,也应该有证据,应该把收银单和所买的东西拿去吧。你不能说东西已经吃了,收银单没给你就是理由吧?别人商店每天那么多顾客,谁记得谁买了什么,买了多少?收银单是你对所买东西价钱确认的一个证据,你为什么不主动索取?照那样,每一个顾客都没有凭据地去找店家,那不乱套?因此,做为顾客方,没有凭证就不要去做无为的事,即使你受了委屈,也得认了。所谓低头不见抬头见,就那么小个地方,何苦来着?不就十几二十元钱吗?何必让其乱了应有的好心情。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以后记得索取收银单不就得了,况且如果不再信息那家商店,大不了以后不再去买东西了。
当然做为顾客方,我也能理解其心情,有时觉得被欺骗,凭一时冲动便采用了兴师问罪的态度,结果闹得大家不愉快。对此我有着相似的经历。
几年前杰从乡下到我这里上初中,杰是哥的孩子,从小胆小内向,为了锻炼他的胆子和自立的能力,我给他十元钱让他自己去买笔记本,并告诉他一元钱一本,然后我就到不远的菜市场买菜。可没几分钟杰到市场找到我,只给了我五元钱,问买了几本,他说一本。我很生气,说不是告诉你一元钱一本吗?这孩子一听到大人音量提高,胆子就更小,低着头说店家就只给了他五元。不知为什么当时就一股气冲了上来,带着杰去了那家店子。其实我并不是在乎钱,我只是想让杰树立自信,我不希望他第一次买东西就遇到这等挫折。一元钱的东西卖给他却是五元,这太欺人了。但当时太冲动太着急,就没想到如何把事处理好,我想当时那势头与心情就与那顾客差不多。当然店家并不承受,坚持说是找了九元钱,我相信杰不会撒谎,过后也相信店家不是有意的。毕竟当时那么多孩子在那里买笔记本,她也有可能弄错,而找钱时找错了人。但由于我当时不冷静,店家的态度也不一般。说是你自己的孩子把钱掉了吧,或者自己把钱花了吧,然后说谎,但我相信杰不会。最让我生气的是她居然说你孩子是傻子吗?找错了他当时不知道说?对于同样内向不善言语的我突然就不知如何回复了,看到杰吓得泪也掉出来了,我不想再争执下去,掉头走了,但发誓再也不去那里买东西了。
虽然后来店家知道我是涛的妻子后而向涛赔了礼,但大家见面后依然十分尴尬,虽然我知道是我自己不会很好地处理事,但我去却还是不再去那里买东西,甚至连那店门前也不想经过,不是我记仇,而是感觉不舒服。后来我想想,如果当初我讲一下策略,先偷偷问清楚店家,讲明白自己的心情,先给钱给店家,让她装着是找错了,重新补钱,相信为人父母都能理解的,相信店家也会明白这种心情的。这样不仅使大家免去了以后的尴尬,也让杰有了信心。而如果店家当时态度不那么生硬,相信我的冲动也会被打消的。但由于当初大家都各自站在各自的立场,而没有考虑一下别人的心情,结果就可想而知了。事情过去了很久,可心里却始终压着,也许大家把话说开了就好了。如果当时大家互相退一步,结果就会完全不一样的。
其实生活中有许多象上面那样的事。遇到的争执,大家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一下,互相退一步又如何?不是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吗?有的事,退一步换回一份好心情又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