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前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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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需要一种氛围,或高楼上临街的窗下,垂帘坐读。窗外的尘世喧嚣隐约如轻风,既熟悉又陌生,于这样的浮华中营造一时的静寂,让心灵在书中遨游,想必是人生一大乐事;或者如宝黛共读西厢,于幽簧石凳间,耳畔花香鸟语,身边才子佳人,好一番赏心悦目;最好是静夜里,沐浴后神清气爽,端坐镜前,几案边顺手处,一杯清茗或浓香的咖啡。然后打开神往已久的书来,绝非物欲的满足可以比拟的享受。
当然,我说的读书,不是莘莘学子为完成学业的苦读,也不是科研者的精益求精之类。只是“枕上诗书闲处好”的读法。不用由老师出了考卷考察所学几何,所以读得自在随意,动情处可以泪下,愤怒时可以拍案,激动了可以开怀,佳句可以吟哦,美文可以诵读,让心灵在此时赤裸裸如受洗礼的新生婴儿。
早些时候,借得朋友的一本藏书张爱玲文集。张的著作零零散散读过许多。最早读到的是红玫瑰与白玫瑰。她说: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那时我大概还是一朵带露的玫瑰,既不是蚊子血或饭粘子,也不是床前明月光或朱砂痣。而今,十多年过后重读,我仍然不成比喻,从那比喻中间打个滚,又滚出来了。仍然是一朵玫瑰,却成了qq表情里那株萎了的玫瑰。后来读金锁记连环套倾城之恋,每次都赶时间似的一口气读完,罢了掩卷,心底生出苍凉。这本文集里,字小得蚂蚁似的,只能仔细地读了。就发现几篇读了叫人忍俊不禁的文字。其中的炎樱语录,说“炎樱个子生得小而丰满,时时有发胖的危险。然而她从来不为这担忧,很达观地说:‘两个满怀较胜于不满怀’关于加拿大的一胎五子,炎樱又说‘一加一等于二,但是在加拿大,一加一等于五’。呵呵,因为张爱玲的笔,炎樱永远可爱。还有关于苏青买了块黑呢,让张和炎樱陪了去裁缝那里看样衣款式。两位拿了样衣,就竭力为苏青设计,先是决定省去样衣的大翻领,又要减去褶,最后连口袋和纽扣都不能要了。弄得苏青以商量的口气问两位:“我想纽扣总是要的吧?人家都有的,没有,好象有点滑稽。”
读张爱玲的文字,原先都是在静夜里的枕上,连梦里也会有白四爷的胡琴咿咿呀呀的拉着。到了苏州,租来的居处只有蜗牛壳那么大--如果蜗牛有我这样大的话,这个比例绝不错。读书,既没有高楼上临街的窗,也没有可以相视一笑的才子相伴,连一张可以写字的台子也省略了。书还是要读的,不是枕上便是床边,也别有情趣。门窗可以关牢,外面的阿婆阿姐们的吴侬软语恍如远处隐约的灯火,在思想外时隐时现。白日里灯下清读,咖啡可以放在床头的小柜子上,跻身于那些随手可得的笔墨。唇膏,木梳之间,一面圆镜必不可少。
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不是生来漂亮的女人,别人又不会看到你腹中是否有诗书,那么,怎么肯定自己呢。近来有个新发现,读书时,置面镜子在眼前,读到妙处,和镜中人相视一笑,交流一下眉眼间的领悟和喜悦,这时,无论枕上床边,都会觉得镜中人如书中文字一样清隽。喝酒常是要有对子的,人多了,就喝出热闹,至少也要两个人,才能喝出酒中趣味,所谓酒少话多。如果没个人陪着喝,话又向谁去讲呢。话闷在肚子里,连酒也闷在里面要醉的。其实大部分时候,两杯下肚,不是知己也成了至交,真个是千杯少,一醉方休才好。就像前两天,和几个同事一起夜宵,每人一瓶沙洲优黄灌下去,便从谦谦君子幽雅淑女变为凡夫俗子了。个个憨态可掬。李白斗酒诗百篇,可是他也不愿意一个人花间独酌,便举杯邀月,对饮成三人。而读书,虽然一个人就可以的游戏,但置镜于前,也就等于有人伴读了。大有红袖添香的雅趣。虽然这红袖乃自己的幻影,然眉眼里流露的书卷气,也还是使人快乐啊。你想,在读书中得到乐趣的人,是开心的,开心使人可爱,可爱的人又在镜子中对你展现一种清朗,干净得仿佛头上顶着光环的玉观音,怎不是一种享受呢。
读书,需要一种氛围,或高楼上临街的窗下,垂帘坐读。窗外的尘世喧嚣隐约如轻风,既熟悉又陌生,于这样的浮华中营造一时的静寂,让心灵在书中遨游,想必是人生一大乐事;或者如宝黛共读西厢,于幽簧石凳间,耳畔花香鸟语,身边才子佳人,好一番赏心悦目;最好是静夜里,沐浴后神清气爽,端坐镜前,几案边顺手处,一杯清茗或浓香的咖啡。然后打开神往已久的书来,绝非物欲的满足可以比拟的享受。
当然,我说的读书,不是莘莘学子为完成学业的苦读,也不是科研者的精益求精之类。只是“枕上诗书闲处好”的读法。不用由老师出了考卷考察所学几何,所以读得自在随意,动情处可以泪下,愤怒时可以拍案,激动了可以开怀,佳句可以吟哦,美文可以诵读,让心灵在此时赤裸裸如受洗礼的新生婴儿。
早些时候,借得朋友的一本藏书张爱玲文集。张的著作零零散散读过许多。最早读到的是红玫瑰与白玫瑰。她说: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那时我大概还是一朵带露的玫瑰,既不是蚊子血或饭粘子,也不是床前明月光或朱砂痣。而今,十多年过后重读,我仍然不成比喻,从那比喻中间打个滚,又滚出来了。仍然是一朵玫瑰,却成了qq表情里那株萎了的玫瑰。后来读金锁记连环套倾城之恋,每次都赶时间似的一口气读完,罢了掩卷,心底生出苍凉。这本文集里,字小得蚂蚁似的,只能仔细地读了。就发现几篇读了叫人忍俊不禁的文字。其中的炎樱语录,说“炎樱个子生得小而丰满,时时有发胖的危险。然而她从来不为这担忧,很达观地说:‘两个满怀较胜于不满怀’关于加拿大的一胎五子,炎樱又说‘一加一等于二,但是在加拿大,一加一等于五’。呵呵,因为张爱玲的笔,炎樱永远可爱。还有关于苏青买了块黑呢,让张和炎樱陪了去裁缝那里看样衣款式。两位拿了样衣,就竭力为苏青设计,先是决定省去样衣的大翻领,又要减去褶,最后连口袋和纽扣都不能要了。弄得苏青以商量的口气问两位:“我想纽扣总是要的吧?人家都有的,没有,好象有点滑稽。”
读张爱玲的文字,原先都是在静夜里的枕上,连梦里也会有白四爷的胡琴咿咿呀呀的拉着。到了苏州,租来的居处只有蜗牛壳那么大--如果蜗牛有我这样大的话,这个比例绝不错。读书,既没有高楼上临街的窗,也没有可以相视一笑的才子相伴,连一张可以写字的台子也省略了。书还是要读的,不是枕上便是床边,也别有情趣。门窗可以关牢,外面的阿婆阿姐们的吴侬软语恍如远处隐约的灯火,在思想外时隐时现。白日里灯下清读,咖啡可以放在床头的小柜子上,跻身于那些随手可得的笔墨。唇膏,木梳之间,一面圆镜必不可少。
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不是生来漂亮的女人,别人又不会看到你腹中是否有诗书,那么,怎么肯定自己呢。近来有个新发现,读书时,置面镜子在眼前,读到妙处,和镜中人相视一笑,交流一下眉眼间的领悟和喜悦,这时,无论枕上床边,都会觉得镜中人如书中文字一样清隽。喝酒常是要有对子的,人多了,就喝出热闹,至少也要两个人,才能喝出酒中趣味,所谓酒少话多。如果没个人陪着喝,话又向谁去讲呢。话闷在肚子里,连酒也闷在里面要醉的。其实大部分时候,两杯下肚,不是知己也成了至交,真个是千杯少,一醉方休才好。就像前两天,和几个同事一起夜宵,每人一瓶沙洲优黄灌下去,便从谦谦君子幽雅淑女变为凡夫俗子了。个个憨态可掬。李白斗酒诗百篇,可是他也不愿意一个人花间独酌,便举杯邀月,对饮成三人。而读书,虽然一个人就可以的游戏,但置镜于前,也就等于有人伴读了。大有红袖添香的雅趣。虽然这红袖乃自己的幻影,然眉眼里流露的书卷气,也还是使人快乐啊。你想,在读书中得到乐趣的人,是开心的,开心使人可爱,可爱的人又在镜子中对你展现一种清朗,干净得仿佛头上顶着光环的玉观音,怎不是一种享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