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任威勇

作者:吃葡萄的葡萄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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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逍让红姑娘坐下,说是给她表演个节目。

    然后就开始逗哏捧哏一人演,左蹿右跳的开始了跳大神的表演。

    楚逍没学过相声,又要改得和这个时代符合。

    一开始结结巴巴,忙得焦头烂额。

    随着剧情的进展,逐渐开始找到了感觉。

    特别说那段。

    ‘睡觉的时候可以挂一个帘儿’

    ‘对,挂个帘多好’

    ‘对,挂个一道帘,把你隔出去’

    红姑娘竟然笑了,笑得前仰后合的,根本停不下来。

    这给了楚逍莫大的信心。

    后来越来越顺,红姑娘笑得越来越开心。

    保安所里的保安队员们听到动静也围了过来。

    全部聚精会神的看队长表演。

    保安所里,时不时爆发出轰天的笑声。

    有些笑点低的,甚至不停的抹眼泪。

    一段相声讲完,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

    就连红姑娘都忍不住鼓起了掌。

    马屁精第一个冲上去表示敬佩。

    “队长,想不到你还有这手绝活。您老要是去茶馆表演,说书先生都得失业。只不过……”

    楚逍拍了马屁精一巴掌,笑道。

    “只不过缺个逗哏是吧!就你了。”

    马屁精一脸兴奋地敬了个礼。

    “保证完成任务。”

    楚逍把围观的保安队员全部轰走,对红姑娘说。

    “我想把这段相声改一改,加入僵尸,不知道红姑娘愿不愿意帮忙?”

    红姑娘口头上说是来协助楚逍的,实际上是陈总把头派来监视他的。

    反正闲来无事,这相声又实在有趣,就答应了下来。

    马屁精搬来桌椅放在大厅里,泡了壶茶,又差个保安去买了些瓜果甜点。

    这才坐下,拿了钢,准备开始记录。

    楚逍现在是越看马屁精越喜欢。

    这小子手脚勤快,能察言观色,难得的是竟然还读过书会写字。

    实在是个好帮手。

    两个时辰后,融入了僵尸元素的跳大神终于在三人的合作努力下完成。

    虽然不是尽善尽美,可也别出心裁,让人眼前一亮。

    楚逍看了看保安所里挂着的西洋钟。

    时间已经是十一点过。

    任威勇应该快要变成僵尸,前去任府了。

    让马屁精把剧本收好,再去找了十几个能干的兄弟,要去巡街。

    马屁精奇怪的看了楚逍一眼。

    队长可从来没有半夜巡过街。

    这两天是怎么了,做人做事,完全出人意料。

    要不是整天跟在他身边,还真以为换了一个人。

    任家镇近些年发展迅速,从原来的千户人家,到如今已经拥有了五千来户人家。

    人口从三四千人,到现在拥有上万人。

    面积也扩大了好几倍。

    晚上巡街,想要把整个镇子转一圈,得最少两个小时时间。

    这个时代的娱乐项目很少,人们基本上天一黑就早早入睡。

    除了风月场所和赌场,其余地方都静悄悄的。

    楚逍带着红姑娘和十几个保安队队员走在大街上。

    只是偶尔见到一两个喝醉的人。

    义庄在距离任家镇五里外西北方向。

    任威勇想要去任府,就必定经过任家镇西北方向。

    楚逍带队兜兜转转,刚来到任家镇西北方。

    红姑娘突然站定了身体,转头看向一旁的小胡同。

    楚逍立刻紧张起来,顺着红姑娘的眼光一看,顿时头皮发麻。

    借着月光。

    只见小胡同里,一个身穿破旧寿服的人影正爬在一个醉汉身上。

    隔着老远,都能听到身穿破旧寿服的人嘴里传出咕噜咕噜吞食血液的声音。

    任威勇?

    想不到任威勇已经到了任家镇,还学会了捡尸。

    这要是让他把醉汉的血吸光,那不得实力大增啊!

    楚逍来不及多想,掏出驳壳枪,对准任威勇就是一枪。

    任威勇吸血吸得正嗨,突然莫名其妙松口,起身,转身,双手向前一抓。

    子弹正中任威勇手掌心。

    任威勇手掌火花四溅,响起金属碰撞声。

    红姑娘眼尖,见任威勇面如黑炭。

    指甲锋利如勾,漆黑发亮,比手指还长。

    浑身长满寸长黑毛,迎风舞动。

    忍不住惊呼出声。

    “黑毛僵尸。”

    任威勇接住楚逍子弹,双脚一蹬,就向楚逍扑去。

    楚逍向任威勇身后接连射击,大吼道。

    “都别愣着了,打他丫的啊!”

    保安们先是被吓了一跳,被楚逍一吼反应过来。

    排成一列,端起长枪对准任威勇扣动扳机。

    任威勇刚跳出一步,随后诡异的开始以各种姿势空手接子弹。

    再加上被十几杆长枪齐射,被冲击力撞得连连后退。

    他刚化身成僵尸,因为被风水先生算计,憋屈了二十年。

    刚变成僵尸就化身黑毛僵尸。

    又刚刚吸食了人血,正感觉浑身有用不完的力量。

    那知道被一阵枪击过后,身上被子弹打中倒是不痛不痒。

    可双手不由自主的去接楚逍射出的子弹,被接连几枪精准的打在同一个位置。

    他现在的力量,还做不到真正的铁皮铜骨,刀枪不入。

    子弹已经镶进了手心。

    要是再被射上两枪,就会被打出一个窟窿。

    更恐怖的是,对面那人射出的子弹,像是诅咒一样。

    身体完全无法控制的下意识就用手去接。

    任威勇虽然是僵尸,可也有残存的少许意识。

    眼看硬拼不过,本能的转身跳向胡同深处。

    任威勇一跳就是五六米距离。

    等楚逍换好子弹,任威勇已经跳到胡同深处。

    这个小胡同是死胡同,任威勇直接就撞了上去,把墙壁撞出个人形窟窿。

    等到楚逍想开枪时,已经没了任威勇的踪迹。

    僵尸吸食血亲的血,可以大幅提高实力。

    凭着本能,就能寻找到血亲的位置。

    任威勇毫无疑问是去了任府。

    红姑娘胆大,先一步来到被吸血的醉汉身前。

    蹲下去一摸脖子,叫道。

    “还有口气。”

    楚逍连忙让人把醉汉抬到保安所去。

    再三叮嘱一到保安所,就把人绑起来,然后用糯米敷他的伤口。

    糯米一变黑,就立刻更换。

    一定要保住他的性命,也一定不要松绑。

    吩咐完手下,楚逍不敢停留,招呼众人向任府疾奔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