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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一只小豹子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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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帕蓝皱眉, 摇头说:“你也开这种玩笑?我哪能当国王?”

    欧洛斯知道帕蓝是在说真心话,帕蓝不会骗他。

    帕蓝是真的没有这个心思, 幼时的经历给他留下了太深刻的阴影, 他还不能化形的时候伊雷就已经是金纹兽人了, 钦定的王储,怎么比?妈妈从小也教他为人臣子该怎么做, 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有资格去肖想王位, 他也没那个能力当国王。

    帕蓝担心地说:“不知道太子是怎么了, 只怕汉克叔叔不是唯一这样想的。要么我写封信给太子吧。”

    欧洛斯愣了下,说:“你想直接把这件事告诉太子?”有那么傻?

    帕蓝说:“当然不是, 那样汉克叔叔就惨了。我是说,我写信劝劝太子……”

    欧洛斯简直要晕了,这样做有什么区别吗?他赶忙把帕蓝给拦住:“别写了, 你那么写不是惹事上身吗?”

    帕蓝说:“汉克叔叔过来找我不知道太子是不是知道,万一知道的话, 我总得做个应对,向他表明下我的衷心才是。”

    欧洛斯给他建议:“那这样子吧。”

    帕蓝最后还是给王都寄出了一封信,信里的内容写得情真意切,先是怀念了下小时候太子是怎么带着他玩的,对他多么多么好, 他因为母亲去世后难遏伤心, 远走他乡,过了许多年没见过太子,非常想念堂哥。不过这些其实都是次要的, 重要的是跟信一起送到王都的礼物,还有各种物资,肉干、粮食、布料和酒。信里的最后一句话就是他用礼物来表达自己的诚意。

    礼物多少,诚意就有多少。

    伊雷收到帕蓝的信和礼物,很是欣慰,至少他的表弟现在是立场鲜明地保皇派,帕蓝离开时微不足道,但这些年他一直有间接听闻帕蓝管理赤红城管得很不错,从他灾年还能向王都缴纳足额的贡品这一事中便可见一斑,而且他和旁边当邻居的几位领主都打过架,周边一圈全把他打得服服帖帖。伊雷觉得,或许这是姑姑遗传给帕蓝的带兵打仗的本事。

    信上的内容都是次要的,帕蓝送这么多东西过来才是伊雷最满意的一点。

    他叫上翡:“翡,你来看看,你不是说上次的酒都喝完了吗?帕蓝他们又送了好些过来。”

    翡今年已经二十几岁了,其他人类在这个年纪会开始变老变丑,但他依然很美,甚至比少年时更盛,美艳不可方物,在太子面前,仍是柔弱的姿态。这些年,太子本该找个雌性兽人做王后,可是,大抵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他父王都为所欲为,只跟他母亲在一起,为什么他不可以专宠翡呢?帕蓝不也和他的人类宠物好了好多年了?他是未来的国王,后宫这点小事难道他还不能自己做决定吗?

    翡看看这些东西,还有装载东西用的木车,说:“帕蓝可真是厉害,总能弄出新鲜玩意儿。”

    伊雷莫名地有些不舒服:“他在那穷地方也无事可做吧,整天琢磨这些。”

    翡拿起一个雕刻过的小木盒子,上面镶嵌着宝石,边角还包着一种金色的石头,做的精美无比,打开来,里面装了半匣珍珠,他说:“这些东西连王宫都没有呢,他这日子过得可真好。”

    “商人说,新赤红城繁华的比王都有过之而无不及,有机会真想一览盛况。”

    伊雷脸色微变:“再怎样,赤红城也是凯特王国的领土。”

    翡点头:“对啊,你可以把领土赐给他,也可以收回来啊。这些年你待他够好了,都没差遣过他什么事儿,他打仗不是挺厉害的吗?要么就让他去前线打仗吧,已经秋天了,没过多久,塞恩人又要来骚扰我国了。至于军备,既然他那么有钱,让他自己出吧。他母亲凡妮莎将军是大将军,他现在名头也响,总不好意思打败仗坠了他自己的名声。如果他不愿意,那他就不是真心地爱戴你。这些年他悄悄发展,谁都忘了他,没想到他现在变得那么厉害,总该压一压他的风头。”

    伊雷拉起他的手:“翡,只有你真心为我着想。”

    翡莞尔一笑,望着他:“你是我的全部,我不为你还能为谁呢?便是要我为了你粉身碎骨,我也不怕的。”

    伊雷很是感动,抱住了自己的爱人。

    翡在他的怀抱里,敛起了笑容。他并不是刚刚才知道赤红城的情况,当初帕蓝离开时,他和欧洛斯进行交易,托欧洛斯带走了上百个他救来的人类,他们现在在赤红城都过得很好,还有人跟着商人做生意,往来于王都,把赤红城的消息带给他:“赤红城外围有护城河,城内面积极大,人类数目逐年翻倍,如今与兽人相比大约在七三左右。欧洛斯在城外开拓荒地,除草后种上特定的植物,每年收获数次,还畜养了鸡鸭牛羊等等,足够城内的人类食用。”

    “他从废石里炼出一种新物质,他称之为金属,可以做成铠甲、护臂、头盔等等,穿戴上以后,兽人的利爪也难以穿透。”

    帕蓝只是个幌子,欧洛斯才是这座城真正的主人吧!他建造的人类的城市!翡只是想一想,就觉得心痒难耐,恨不得现在就去赤红城。

    欧洛斯到底是何方人物?难道世上除了神以外还有天生智慧的生物吗?

    此时,欧洛斯正在帮人类部落建新城,也在赤红山脉的领土内,但立赤红城有些距离。

    欧洛斯亲手选的地方。

    说实话,他隐约有些知道,即便目前人类部落和他们是互惠互利的关系,但绝不可能永远保持和平。

    可他毕竟自己是人类……难免对同族有几分怜悯之心,没办法眼睁睁看着人类去死。

    那么,起码给人类建造一个栖身之所吧。

    比起人类用木头建造的城来说,用石头造的城当然更坚固牢靠,没有兽人的帮忙不行。

    劳动完休息的时候,弗恩坐在城墙根下,揩拭额头的汗水,和欧洛斯闲聊:“你要是早点来就好了。”

    欧洛斯问:“怎么?”

    弗恩感慨说:“我其实还有个哥哥,小时候被兽人抓走了。”

    欧洛斯说:“那我可以帮你找找看啊,人类是很贵重的种族,一般来说,被兽人抓到不会被拿去当做食物,都是当宠物来卖的,说不定他还在世,托商人去找找那些人类宠物,可能就能找到你哥哥了。”

    弗恩难过地说:“过了太久了,我爸爸说,现在就算把他找回来,他也肯定完全把自己当成奴隶和宠物了,找回来反倒不好,不如就当他死了。”

    欧洛斯问:“那是你爸爸的意思,你呢?”

    “我?”弗恩想了想,“他被抓走的时候我还不到一岁,我其实根本不记得他的样子……”

    秋天快过去的时候,城的外围大概改好了。

    田地里收获了粮食,堆满了谷仓,欧洛斯算了算,应当不会冻死饿死太多人,好不容易可以松口气。

    恰在这时,王都传来了消息,狄恩国王病危,召了各地的领主和将军回王都。

    帕蓝必须回去,就算不是国王,这也是他亲舅舅啊。

    帕蓝当然没穿那件黄金铠甲,虽然够坚硬,但是太重了,不方便行动,而且那么金灿灿的太傻了,要是在战场上,那不是明摆着让敌人来打自己吗?

    他跟士兵穿一样的锁子甲,穿在衣服里面,轻易看不出来,但假如走近,还是能听出穿了锁子甲的声音。他这套是特制的,比普通士兵的锁子甲防御更好,长剑没有卸,依然配在腰际。

    在补全兽纹以前,帕蓝习惯了从神力之外寻找提高战斗力的方法,不吝于学习招式,又或是学习武器,欧洛斯这些年陆陆续续造出了很多新武器,大的比如包括长剑、锤子、斧头,小的比如匕首,远距离武器则有弓箭,帕蓝都学习了一番,他精力有限不能全部精通,最得心应手的是长剑和弓箭,其他都只是会而已。

    帕蓝已经尽量让自己和手下们穿得朴素点。

    可到了王都,被同僚们一衬托,他们简直不能更像精英,虽然只是麻布衣服,但他们制服统一啊,一看就是一伙的,呼啦啦一大帮在一起颇为壮观,而且个个行走举止之间都很不一样,相当有纪律。

    国王的病情无可拖延,帕蓝到了王都以后没有歇脚,把带过来的一小支亲兵安顿下,交给欧洛斯指挥,就匆匆去了王宫。

    因为别的兽人此时并没有用武器的概念,他穿着锁子甲,把剑和匕首都带进了王宫,也没谁拦着他。

    帕蓝到的不算早,屋子里已经有许多兽人在了。

    这里的每一位辈分都比帕蓝大,他不敢造次,但他又很想去看看舅舅,他皱着眉仔细去听,几乎听不到舅舅的呼吸声,他躺在那,像是已经死去了。

    舅舅看上去老了几十岁,头发全白了,没有了当年意气风发的模样,像个小老头。

    仿佛是感觉到了帕蓝的来到,犹如死尸般的国王动了下。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安静下来,只听国王咳嗽了两声,有了点活气儿,虚弱地问:“帕蓝,是帕蓝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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