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潘乘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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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天大陆,一个广袤无边的世界,孕育着无数生命的地方,而人族只是其中之一。经过无数年的繁衍生存战争,人族逐渐主导了这个世界,慢慢形成了许多门派、宗门。他们建立了人族的栖息地,这些地方也慢慢变成了国家。为了得到更多的土地和资源,人与妖、国与国之间征战不断。
傲天大陆东边边缘,有一个非常贫穷的小山村,叫潘家村。这里的村民祖辈都在这里生活,依靠自己的勤劳勇敢,也能勉强度日。乡间的小路上,一个瘦弱的少年,腰间挂着柴刀,麻绳横挎在肩,一步步的往村口走去。少年很瘦,枯黄的头发用一根小木棍束起,尖尖的下巴,四肢瘦得跟枯柴一样,不过五官倒是端正。鼻梁俊俏修长,剑眉星目,仔细一看,眉宇间还流露出一股子坚韧。穿的衣服破破烂烂,衣服的袖子早就不知道去哪里了,那条裤子也被他穿出了七分裤的感觉,至于鞋子?好像只见别人穿过。虽然穿得破烂,眼睛倒是清澈有神。少年名叫潘乘风,这个名字是他自己取的,村里的人都叫他狗娃。
他家原来三口人,不过娘亲生他的时候就死了。父亲上山砍柴,为了多赚几个子,耽误了下山时间,摸黑下山摔伤脑袋,这个贫穷的山村根本没有医生,小伤就胡乱涂点草药或者等它自己好,重伤就只能自己扛,扛过去就活,坑不过就去埋。所以在潘乘风9岁的时候,他父亲终究没扛过来也死了。
村子虽然贫穷,但是村民们勤劳勇敢善良,而且淳朴,靠着种地,砍柴也能勉强度日。一些会打猎的人家,偶尔还能吃点肉,甚至喝几杯。而一只两三百斤的大野猪,也只够换取三斤酒。这个世界的粮食是非常昂贵的,除了一些大户人家有自己酿酒,寻常百姓也就逢年过节能喝上一点点。
少年走在路上,忽然听到人喊他:“狗娃,去砍柴啊,这么早出门。”少年转头回道:“牛大叔,你是要去打猎了吗?”牛大叔说道:“是啊,上一次让那只大野猪跑了,今天一定要抓住它!!这次打算多守它两天,这畜生太狡猾了。”狗娃笑嘻嘻说道:“好啊,要是抓住那只野猪,就有酒喝了!”牛大叔轻笑道:“小孩子喝个屁!给你切两斤猪肉回去熬汤喝差不多!”两人说笑着,一起走出了村口。
潘乘风心里嘀嘀咕咕的说道:“年纪太小,根本没多大力气,一捆柴都得拖着回去。想抓只小动物来开开荤都做不到,只恨前世没多看看荒野求生,学学人家怎么做陷阱,不然现在也不至于养不活自己。”其实这身体的原主人,早在一年多以前,他老爹死后没多久,就已经嗝屁了,具体死亡原因不明。不过潘乘风穿越到这具身体的时候,嘴巴里有一种说不明的苦味。估摸着是肚子饿极了,胡乱吃了什么东西。也难怪,毕竟当时只有8岁。虽然平时有一些邻居会给他一些吃食。但是家家都不富裕,能给多少?要不然潘乘风还捡不到这个便宜。身体虽然瘦弱,不过还算健康。
潘乘风前世是一位房地产销售精英,除了卖房子什么都不会,就是嘴皮子利索。经过多年努力,终于得到领导的赏识,成为了一个大项目的负责人。正准备大干特干,谁知道居然在做计划书的时候,熬夜猝死!“呸!~真他娘的倒霉!”这句话潘乘风已经说过无数次了。每次想到这,都得口吐芬芳。穿越过来有一年多时间了,潘乘风虽然倒霉,不过也明白,日子虽然苦,不过也算重来一次,一定要好好把握机会!“这辈子一定要娶个漂亮老婆!”潘乘风心里恶狠狠的想着!上辈子到死都没娶上老婆,亏大发了!
离开村子,走了大概两个小时,就到了潘乘风经常砍柴的地方,赤色山脉。听村里老人说,这个山脉很大很大,具体多大,只有神仙知道了。而且有很多猛兽,甚至还有妖怪。村里老人告诫村民不要深入山脉,就在山脉边缘活动就好,千万不要进去,不然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虽然山脉很危险,不过也养活了村里很多人,年景不好的时候,大家都得靠这座大山养活。潘乘风听完笑了笑,这种骗小孩的话,就别拿来骗自己了,真当自己是幼童了。“虽然身体是幼童,不过心智却是个老光棍。还是别太深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安全第一。”潘乘风心里想道。
在这里砍柴也有大半年了,由于身高和体力问题,附近好处理的基本都砍得差不多了。要是不走深一点,今天半担柴都砍不到,更换不到多少米。想到村里唯一的大户,那潘管家的嘴脸,潘乘风就一肚子气的想道:“那胖子每次都要克扣,晚上可能又要挨饿了,可怜这具只有9岁的身体,比原来还没接管的时候更瘦。”原来身体的主人,乡亲们给啥吃啥,自己摘到啥捡到啥都往嘴里送。潘乘风穿过来后,多少要点面子,一开始还会拒绝,说自己能养活自己。谁知道这身体虽然健康,但是年纪小,体力弱,怎么可能养活自己?!嗟来之食就嗟来之食吧,总比饿死好。没怎么坚持,终归是食物战胜了自尊心。只是乡亲们给的实在是有限。
边捡柴禾,边往山脉深处走去。走了快一个小时,潘乘风发现,捡地上的就够了,基本都用不上砍柴刀。心里正美滋滋的,忽然听到了一些特殊的声音,稀稀疏疏的。浑身汗毛毫无征兆的就竖了起来。潘乘风心里一紧,急忙用绳子捆好柴禾,拖着一担柴一溜烟的跑了。就在潘乘风刚走一会,两只人从树丛走了出来,为啥说是两只人呢?因为这两只动物是直立行走的,狼头人身。高一些的狼头人说道:“好香啊,老远就闻到了,很久没吃过人肉,而且还是个小孩,一定很嫩吧。”说完还伸出了猩红的长舌,舔了舔锋利的狼牙。矮一些的狼头人说道:“不怕统领剥了你的皮,你现在追上去,肯定追得上。”高个子狼头人脖子一缩,讪讪道:“我也不过是说说而已,我怎么敢过界。吃了小孩顶多被统领剥皮,越界被大王知道了,会永不超生的。”矮个子狼头人切了一声,道:“有心无胆。走吧,还得继续巡逻,等人来接了班,咱们就回去喝两杯。”说完两只狼头人就一跃进了树丛。
这边潘乘风一溜烟的跑了二里地,总算是敢停下喘口气了。“刚才那是什么东西,感觉好像被老虎盯上了,浑身冰凉。”潘乘风嘀咕道。回头看了一眼,确认没东西跟过来,总算放心了。看着地上被他拖着的那捆干柴,潘乘风终于如释重负:“晚上可以跟潘管家换一斤米了。”一斤米煮粥的话,省一点可以吃三四顿。
潘乘风一路拖着干柴回到村里时,已经是下午两点钟了。轻车熟路,来到了村里大户人家的厨房后门,敲响了门。哐哐哐,吱呀一声,门开了,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出现在眼前。“狗娃,来换米的吧?”小姑娘笑道。潘乘风也是一脸腼腆的拱手说道:“劳烦姑娘帮忙请一下潘管家。”“你这狗娃,要是不认识你,还以为你是哪家的小公子呢,说话文绉绉的。”小姑娘皱了皱鼻子说道:“等着。”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慢悠悠的从宅院深处走了出来。老远的,潘乘风就看到他那个大肚子,心想:“这是多少油水啊,在这个贫穷的山村都能吃成这样!肯定没少克扣他的米,等老子再长大一些,一定……”“狗娃!”一声低沉的呼喊,打断了潘乘风的思绪,潘管家说道:“你就换点破柴,就让刘姑娘来唤我!不知道刘姑娘是咱们少爷未过门的媳妇吗?”
潘乘风怎么可能不知道?刘姑娘本名刘月馨,是隔壁村刘家村人,虽说是隔壁村,不过坐牛车也得一整天才能到,走路就更久了。去年年景不好,眼看着家里还有两个小子要养,刘月馨她父亲,为了一家都能活命,就把刘月馨卖给了路过刘家村的潘大虎,也就是潘家村唯一的大户人家。潘大虎看刘月馨长得不错,而且年纪也合适,就给自己儿子买来做童养媳。儿子现在8岁,再过四五年就可以娶妻生子,给他们老潘家传宗接代,这几年也能先当个使唤丫头。怎么算也不亏,于是用一袋大米换了刘月馨。一袋大米五十斤,加上家里原来的一点存粮,够他们一家四口过冬了。百姓就是这样,靠天养活,年景不好的时候,家里人口多的,都得卖儿卖女。当然首选是卖女,毕竟儿子长大了可以给自己养老,女儿长大了是要嫁人的。
想到这,潘乘风笑道:“大管家日理万机,是小子不懂事,打扰了大管家和刘姑娘了。不过,眼看时间不早了,大管家一向都是雷厉风行,我这时间不值钱,大管家的时间却是耽误不得。要不我赶紧先把柴禾拉到厨房?”潘管家听着一句句大管家,心里正舒坦呢,听说要把柴禾拉去厨房,就把脸拉了下来:“就那几斤破柴!刘姑娘,一会给他一杯米就好了。”说完就挺着大肚子走了。
潘乘风随着刘月馨走进了厨房,看到厨房堆满了肉和菜,咽了咽口水说道:“刘姑娘,这是潘老爷过生辰?怎么备了这么多肉菜?”刘月馨笑道:“柴禾就放这吧,后日大公子过生辰,听说老爷还请了县城里一些做生意的朋友。”说完接过潘乘风手里的小米袋,径直的往米缸走去。过了一小会回来,把米袋往潘乘风手里一塞,小声说道:“米只能给你这些,潘管家盯着呢。”潘乘风低着头接过小米袋,刚要转身,就听见刘月馨说道:“这块肉藏好,不要让管家看到了。”潘乘风眼睛一亮,不过马上就摇头说道:“我不能拿,被管家知道了,你也要倒霉。”
说完转头就走,谁知道刘月馨竟然拉住他的手,把包好的肉塞进了潘乘风的手里道:“男子汉大丈夫,扭扭捏捏的,赶紧收好,出门的时候别让管家看到就好了。”潘乘风看了一眼刘月馨,也没啰嗦,点了点头。刘月馨看着那个瘦弱的背影,想起了家里的两个弟弟,他比她的弟弟还要苦,弟弟们虽然也吃不饱穿不暖,但是至少父母还在,还有人照顾,而他小小年纪,就只能靠自己。
傲天大陆,一个广袤无边的世界,孕育着无数生命的地方,而人族只是其中之一。经过无数年的繁衍生存战争,人族逐渐主导了这个世界,慢慢形成了许多门派、宗门。他们建立了人族的栖息地,这些地方也慢慢变成了国家。为了得到更多的土地和资源,人与妖、国与国之间征战不断。
傲天大陆东边边缘,有一个非常贫穷的小山村,叫潘家村。这里的村民祖辈都在这里生活,依靠自己的勤劳勇敢,也能勉强度日。乡间的小路上,一个瘦弱的少年,腰间挂着柴刀,麻绳横挎在肩,一步步的往村口走去。少年很瘦,枯黄的头发用一根小木棍束起,尖尖的下巴,四肢瘦得跟枯柴一样,不过五官倒是端正。鼻梁俊俏修长,剑眉星目,仔细一看,眉宇间还流露出一股子坚韧。穿的衣服破破烂烂,衣服的袖子早就不知道去哪里了,那条裤子也被他穿出了七分裤的感觉,至于鞋子?好像只见别人穿过。虽然穿得破烂,眼睛倒是清澈有神。少年名叫潘乘风,这个名字是他自己取的,村里的人都叫他狗娃。
他家原来三口人,不过娘亲生他的时候就死了。父亲上山砍柴,为了多赚几个子,耽误了下山时间,摸黑下山摔伤脑袋,这个贫穷的山村根本没有医生,小伤就胡乱涂点草药或者等它自己好,重伤就只能自己扛,扛过去就活,坑不过就去埋。所以在潘乘风9岁的时候,他父亲终究没扛过来也死了。
村子虽然贫穷,但是村民们勤劳勇敢善良,而且淳朴,靠着种地,砍柴也能勉强度日。一些会打猎的人家,偶尔还能吃点肉,甚至喝几杯。而一只两三百斤的大野猪,也只够换取三斤酒。这个世界的粮食是非常昂贵的,除了一些大户人家有自己酿酒,寻常百姓也就逢年过节能喝上一点点。
少年走在路上,忽然听到人喊他:“狗娃,去砍柴啊,这么早出门。”少年转头回道:“牛大叔,你是要去打猎了吗?”牛大叔说道:“是啊,上一次让那只大野猪跑了,今天一定要抓住它!!这次打算多守它两天,这畜生太狡猾了。”狗娃笑嘻嘻说道:“好啊,要是抓住那只野猪,就有酒喝了!”牛大叔轻笑道:“小孩子喝个屁!给你切两斤猪肉回去熬汤喝差不多!”两人说笑着,一起走出了村口。
潘乘风心里嘀嘀咕咕的说道:“年纪太小,根本没多大力气,一捆柴都得拖着回去。想抓只小动物来开开荤都做不到,只恨前世没多看看荒野求生,学学人家怎么做陷阱,不然现在也不至于养不活自己。”其实这身体的原主人,早在一年多以前,他老爹死后没多久,就已经嗝屁了,具体死亡原因不明。不过潘乘风穿越到这具身体的时候,嘴巴里有一种说不明的苦味。估摸着是肚子饿极了,胡乱吃了什么东西。也难怪,毕竟当时只有8岁。虽然平时有一些邻居会给他一些吃食。但是家家都不富裕,能给多少?要不然潘乘风还捡不到这个便宜。身体虽然瘦弱,不过还算健康。
潘乘风前世是一位房地产销售精英,除了卖房子什么都不会,就是嘴皮子利索。经过多年努力,终于得到领导的赏识,成为了一个大项目的负责人。正准备大干特干,谁知道居然在做计划书的时候,熬夜猝死!“呸!~真他娘的倒霉!”这句话潘乘风已经说过无数次了。每次想到这,都得口吐芬芳。穿越过来有一年多时间了,潘乘风虽然倒霉,不过也明白,日子虽然苦,不过也算重来一次,一定要好好把握机会!“这辈子一定要娶个漂亮老婆!”潘乘风心里恶狠狠的想着!上辈子到死都没娶上老婆,亏大发了!
离开村子,走了大概两个小时,就到了潘乘风经常砍柴的地方,赤色山脉。听村里老人说,这个山脉很大很大,具体多大,只有神仙知道了。而且有很多猛兽,甚至还有妖怪。村里老人告诫村民不要深入山脉,就在山脉边缘活动就好,千万不要进去,不然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虽然山脉很危险,不过也养活了村里很多人,年景不好的时候,大家都得靠这座大山养活。潘乘风听完笑了笑,这种骗小孩的话,就别拿来骗自己了,真当自己是幼童了。“虽然身体是幼童,不过心智却是个老光棍。还是别太深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安全第一。”潘乘风心里想道。
在这里砍柴也有大半年了,由于身高和体力问题,附近好处理的基本都砍得差不多了。要是不走深一点,今天半担柴都砍不到,更换不到多少米。想到村里唯一的大户,那潘管家的嘴脸,潘乘风就一肚子气的想道:“那胖子每次都要克扣,晚上可能又要挨饿了,可怜这具只有9岁的身体,比原来还没接管的时候更瘦。”原来身体的主人,乡亲们给啥吃啥,自己摘到啥捡到啥都往嘴里送。潘乘风穿过来后,多少要点面子,一开始还会拒绝,说自己能养活自己。谁知道这身体虽然健康,但是年纪小,体力弱,怎么可能养活自己?!嗟来之食就嗟来之食吧,总比饿死好。没怎么坚持,终归是食物战胜了自尊心。只是乡亲们给的实在是有限。
边捡柴禾,边往山脉深处走去。走了快一个小时,潘乘风发现,捡地上的就够了,基本都用不上砍柴刀。心里正美滋滋的,忽然听到了一些特殊的声音,稀稀疏疏的。浑身汗毛毫无征兆的就竖了起来。潘乘风心里一紧,急忙用绳子捆好柴禾,拖着一担柴一溜烟的跑了。就在潘乘风刚走一会,两只人从树丛走了出来,为啥说是两只人呢?因为这两只动物是直立行走的,狼头人身。高一些的狼头人说道:“好香啊,老远就闻到了,很久没吃过人肉,而且还是个小孩,一定很嫩吧。”说完还伸出了猩红的长舌,舔了舔锋利的狼牙。矮一些的狼头人说道:“不怕统领剥了你的皮,你现在追上去,肯定追得上。”高个子狼头人脖子一缩,讪讪道:“我也不过是说说而已,我怎么敢过界。吃了小孩顶多被统领剥皮,越界被大王知道了,会永不超生的。”矮个子狼头人切了一声,道:“有心无胆。走吧,还得继续巡逻,等人来接了班,咱们就回去喝两杯。”说完两只狼头人就一跃进了树丛。
这边潘乘风一溜烟的跑了二里地,总算是敢停下喘口气了。“刚才那是什么东西,感觉好像被老虎盯上了,浑身冰凉。”潘乘风嘀咕道。回头看了一眼,确认没东西跟过来,总算放心了。看着地上被他拖着的那捆干柴,潘乘风终于如释重负:“晚上可以跟潘管家换一斤米了。”一斤米煮粥的话,省一点可以吃三四顿。
潘乘风一路拖着干柴回到村里时,已经是下午两点钟了。轻车熟路,来到了村里大户人家的厨房后门,敲响了门。哐哐哐,吱呀一声,门开了,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出现在眼前。“狗娃,来换米的吧?”小姑娘笑道。潘乘风也是一脸腼腆的拱手说道:“劳烦姑娘帮忙请一下潘管家。”“你这狗娃,要是不认识你,还以为你是哪家的小公子呢,说话文绉绉的。”小姑娘皱了皱鼻子说道:“等着。”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慢悠悠的从宅院深处走了出来。老远的,潘乘风就看到他那个大肚子,心想:“这是多少油水啊,在这个贫穷的山村都能吃成这样!肯定没少克扣他的米,等老子再长大一些,一定……”“狗娃!”一声低沉的呼喊,打断了潘乘风的思绪,潘管家说道:“你就换点破柴,就让刘姑娘来唤我!不知道刘姑娘是咱们少爷未过门的媳妇吗?”
潘乘风怎么可能不知道?刘姑娘本名刘月馨,是隔壁村刘家村人,虽说是隔壁村,不过坐牛车也得一整天才能到,走路就更久了。去年年景不好,眼看着家里还有两个小子要养,刘月馨她父亲,为了一家都能活命,就把刘月馨卖给了路过刘家村的潘大虎,也就是潘家村唯一的大户人家。潘大虎看刘月馨长得不错,而且年纪也合适,就给自己儿子买来做童养媳。儿子现在8岁,再过四五年就可以娶妻生子,给他们老潘家传宗接代,这几年也能先当个使唤丫头。怎么算也不亏,于是用一袋大米换了刘月馨。一袋大米五十斤,加上家里原来的一点存粮,够他们一家四口过冬了。百姓就是这样,靠天养活,年景不好的时候,家里人口多的,都得卖儿卖女。当然首选是卖女,毕竟儿子长大了可以给自己养老,女儿长大了是要嫁人的。
想到这,潘乘风笑道:“大管家日理万机,是小子不懂事,打扰了大管家和刘姑娘了。不过,眼看时间不早了,大管家一向都是雷厉风行,我这时间不值钱,大管家的时间却是耽误不得。要不我赶紧先把柴禾拉到厨房?”潘管家听着一句句大管家,心里正舒坦呢,听说要把柴禾拉去厨房,就把脸拉了下来:“就那几斤破柴!刘姑娘,一会给他一杯米就好了。”说完就挺着大肚子走了。
潘乘风随着刘月馨走进了厨房,看到厨房堆满了肉和菜,咽了咽口水说道:“刘姑娘,这是潘老爷过生辰?怎么备了这么多肉菜?”刘月馨笑道:“柴禾就放这吧,后日大公子过生辰,听说老爷还请了县城里一些做生意的朋友。”说完接过潘乘风手里的小米袋,径直的往米缸走去。过了一小会回来,把米袋往潘乘风手里一塞,小声说道:“米只能给你这些,潘管家盯着呢。”潘乘风低着头接过小米袋,刚要转身,就听见刘月馨说道:“这块肉藏好,不要让管家看到了。”潘乘风眼睛一亮,不过马上就摇头说道:“我不能拿,被管家知道了,你也要倒霉。”
说完转头就走,谁知道刘月馨竟然拉住他的手,把包好的肉塞进了潘乘风的手里道:“男子汉大丈夫,扭扭捏捏的,赶紧收好,出门的时候别让管家看到就好了。”潘乘风看了一眼刘月馨,也没啰嗦,点了点头。刘月馨看着那个瘦弱的背影,想起了家里的两个弟弟,他比她的弟弟还要苦,弟弟们虽然也吃不饱穿不暖,但是至少父母还在,还有人照顾,而他小小年纪,就只能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