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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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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烈的风吹过,他却不会像一面旗子般配合着舞动起来。只是头发随着风舞动,他没有理会,任凭自己的身形似乎随时会被天地所要吞噬一般。

    夏天的风,会是给人以善意,而冬天在,则是像嚣闹的恶徒一般。这一切,与季节有着莫大的关系,而风并不会改变。

    已经是过去了许久,他望着西面扬起的沙尘,似乎是看到了塞北腾天而起的壮景。他望着那番的景象,有些发虚,那些沙尘中隐匿着的妖魔,直奔他而来,想要把他带到另一方世界里去。

    他却是近乎怯弱般度过了他的大半生,没有做过选择,等同的议题便是他从来就是没有过多的选择。生活的强迫,从来不会怜悯你是个弱者,只是一股脑使得最为负责的人照单全收。

    他知道,身后是家,是一个男人在世该有的担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些近乎谬论的宣扬,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当真是有些太过远离了。他知道自己曾经在近乎机械的领导下,修过身;之后的治国平天下有些太过虚浮,他对这些的理解,就如同地球的南北两极般;倒倒是齐家被他生生转换成了养家。生活所迫的人,又是对于这些,有着自己来自自己内心深处的争斗呢?

    使得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样的议题变成现实,是他穷尽年轻的气力才换来的。如今头顶闪烁出的白,似乎是岁月对他的嘲弄。他再也没有年轻时候自己对于所谓的追求。拼命博来的东西,是不会容得你去协议,去商量。这好似上帝看在你病入膏肓时候,给你扔下了几幅药材去救命。他哪有力气去分辨妻子生的美与丑,孩子长得壮与瘦,炕头搭得整与乱?

    他叹了口气,低下头,似乎看穿了几十元一双的解放鞋,直直看到了胡乱被包裹着的一双冻僵的脚。那上面的皮肉早已是有些不真实了,这在他原本的记忆之中确实如此,像是在脏乱的农贸市场踌躇许久才买来的陈旧鸡爪,没有人性的排列。

    一股寒意像是从脚掌直冲心窝,身体里唯一有些活跃的心脏,似乎都是遭受了重击一般。十指连心,寒意瞬间传到了手指上。手上套着的织物似乎是将妻子的拙略的技艺淋漓尽致般展现在了他的眼前,省去了买手套的钱,同样也省掉了本该有的温度。手掌可以摩擦着产热,这对他来是幸运,又是不幸。幸运的是,手可以避免与脚有着同样的归宿;不幸的是,他的脚却是没有这样的灵活。除非他愿意寻个处所,脱下鞋袜来做这样滑稽的动作。但这样的行为总会在一些自诩不凡的人群中引来阵阵讪笑。他尽管是个傻子,却不愿意做哗众取宠的跳梁小丑,尽管有时这样引来注意并非是当事人的初衷,但总是难以动摇看客在高台之上以上帝般的视角去俯瞰的念想。

    关于他是个傻子这样的命题,自然不会是自己强加上的。他厌倦这样,可是却面对抱团似的嚎叫没有抗争力气。以为远走高飞会摆脱,可如今的他又是被强加上了这样的名头。他辛劳着,本分着,做着自己本该做好的事情,挥挥手拒绝了别人提议的耍滑头。他经常会一个人顶着两个人的去干,他装着本事与赚钱成正比的线性关系,并且一直像是执着的学者一般想要在生活之中去验证这样的存在,尽管十几年来他搭上了自己。于是,那顶“傻子”的帽子重新回来。工友想要替他去争辩,他见不得别人为他争吵,于是就无奈接受。他看着有些欣赏别人为自己争的人,像是看傻子一般地看着。原本是不允许旁人去看热闹得,所幸那人把他当成了傻子。傻子会知道些什么呢?

    他花了十分本事,挣来了一分成功。他慢慢接受了自己得不到重用的现实,开始用着微薄的薪水,去在城市化浪潮之中换来一个自己的蜗居之地。他和乡亲们在一起的时候,会去感慨大家还比不上蜗牛,蜗牛自己可以带着房子受到欺负可以缩进龟壳里面,而他们却是辛苦寻个卧榻之处,并且无处伸冤,只能面对着红绿灯之中胡乱穿梭着的人潮,并且随他们一起玩着像是俄罗斯方块人车版的游戏。

    这样的日子他倒也乐得接受。不过莫名的紧迫感也曾将他包裹得喘不过气来。身边的工友,都是开始成家起来。他自己身负傻名,自然是不会有着女孩子会主动寻上他的。偶尔他会留意着街上走过的女孩子,有些身影似乎是确实将他迷恋住了。只是他自惭形秽,知道自己构不成年轻女孩子彩色的梦。听见别人家里锅碗瓢盆协奏曲以及夫妻打太极的动静,他又有些庆幸自己的无能,于是这事便被暂时搁置了。

    无奈年事的增大使得他不得不去面对。他去追求过,也寻过媒人,不过都是以自己意想之中的失败告终。他期待着的姻缘,从来没有降临过。母亲病重,临死想要看着他成家。他拒绝了听到这消息之后别人的怂恿鼓动,选择了同村里与自己一道被称为傻子的,手脚不便的女人。结婚那天,他庆幸自己的母亲眼色不好,辨不清是非。不然原本的喜事还是会变成闹剧,进而在口口相传之中,变成悲剧。

    新婚之后,他倒是也同她那傻妻讲了自己藏在心里的秘密。并非是他缄默,只是别人像是听了笑话般,或者是更愿意花这个机会成本去听别的。他认真同他那傻妻说着,说自己小的时候极为聪明,后来家贫,便把接受教育的机会给了自己觉得更应该接受教育的哥哥。他为了生机前去采石场,后来被石头砸了脑袋。之后在成长的历程之中,他的哥哥飞到了山村之外,一直没有讯息;他便是开始有了傻子的名头。慢慢他也觉得自己似乎是真的有些傻了,尽管内心的第一直觉是事故之前和之后在,自己都是一样的感知。而众口铄金,众志成城,将他围在傻子的这城里,并非是什么稀奇事了。傻子经常会为自己不是傻子这个伪造的理论去编造一些事实,这也算是一些人的常识了........

    他的傻妻,竟然是眨了眨奇异的大眼睛,将他的故事宛如神的旨意般接受了。那一瞬间,她在他的眼前,似乎是有些不同寻常的意味了。他像是获得了至宝一般庆幸,努力将他搂到怀中,而她身体却是有些僵硬,第一次同男子这般亲近.......

    他愈发喜欢起来他的傻妻,傻妻不知道打扮,他便为她。原本微薄的薪水,在他那大笔买来的化妆品之下,瞬间见底。不知道是女人的美丽全要靠男人的呵护才能焕发出来,还是化妆品可以使得异性的吸引力陡然大增,这个傻女人在这个适宜的时候,焕发出了自己最为美丽的青春。那样有些惊为天人的容貌,引来了一些曾经十分唾弃她的人来一道合影。他和她倒也不计较,他认定美的事物不必要自己拿着收藏,对于女人的美丽的肯定,必定是越多越好。他的妻子倒也是顺着他的心意,他于她的眼中,像是圣洁的天使一般,给予了她重生。

    原本销声匿迹,收了他彩礼的岳父岳母也是随着人潮一道涌来。他们看着自的女儿,岳母给了岳父一巴掌。在进行了鉴定之后,岳父岳母达成了离婚协议。不过他们协议的,不只是有着离婚。岳母照着镜子,扑腾着用自己不熟悉的女婿买来的化妆品,想要不甘落后般画出属于自己的美丽;岳父整理着自己的妆容,俯身擦拭着自己的黑皮靴。在他的理解之中,岳父岳母像是发现了自己有着颠倒众生的潜力,只是没有进行开发。只是事后传开的笑话以及旁人眼中的戏谑以及掩饰不住的笑意,将他们打回了现实。

    有着什么样的借口,可以使得原本各自飞走的同林鸟再次结合在一起呢?他找到了答案。属于一个女子,迟到几十年的美丽,似乎也是属于原先亏欠与她的父母的。并且在某些父母眼中,嫁出去的女儿似乎也是与自己有着单方面的联系,若是升值,与彩礼的差价就是需要补回来;若是贬值,则是如今持有者的过失。自己心性宽免,会原谅后者,但不会放过前者,显然他的岳父岳母是属于前者。岳父岳母提出这样要求,他慌忙将自己奄奄一息的母亲送到了城市里,托给了自己最为信任的工友和老乡去一同照料。这样的风浪,将老母卷入,他于心不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