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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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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我再三恳求之下,简晨烨才勉强同意帮我把电吹风送去对面还给乔楚。

    临别之际,我强忍着内心的悲痛:“你知道我真的很喜欢你吗,从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开始,我就知道,以后我的人生中不会再有如此美好的邂逅了……”

    我依依不舍地看着两千多块钱的电吹风,它是这么可爱,这么珍贵,可残酷的是,它是乔楚的电吹风啊……

    简晨烨冷冷地看着我,说:“你再不松手就自己去还吧。”

    我真不明白为什么简晨烨对乔楚会有那么大的敌意,事实证明她是被人冤枉成小三的啊。莫非……我侦探般的大脑飞速运转起来:“莫非你是看上人家了,才故意装作很厌恶她的样子?”

    简晨烨冷笑了两声:“呵呵,我不喜欢美女。”

    直到他走了一分多钟之后,我才反应过来,简晨烨你个畜生!

    几分钟之后,大美女跟着简晨烨一起过来了,明眸皓齿,光鲜照人,往床边一坐,简直是皇后娘娘探望宫女的架势。

    她笑着说:“听说你受伤了,我过来看看你,不碍事吧。”

    我很惭愧:“不好意思,一直没去还东西给你。”

    她又笑了笑:“不足挂齿的小事情……对了,我把吹风又给你拿过来了,想着你这段时间不好下床走动,你男朋友估计也不会买这种东西,你先拿这个用,我还有一个,你康复了再还我好了。”

    我知道此刻用失而复得这个词语不够恰当,但是我还是必须要说,看到失而复得的电吹风,我百感交集——人间自有真情在啊。

    我由衷地觉得,乔楚她人真好,我快要爱上她了。

    而简晨烨明显不太喜欢这种场面,他用微波炉热了个昨天买的面包,站在卧室门口一边啃一边对我说:“那你跟美女玩,我去工作室了,想吃什么打电话告诉我,晚上我给你带。”

    他走了之后只剩下我和乔楚两个人,但有点奇怪的是,我并不觉得尴尬。

    过去在生活中大多数时候,我不是一个善言健谈的人,也许是因为阅历并不丰富,也许是因为没见过多少世面,也许是出于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或许说直接点就是不够自信吧,面对陌生人时,我总像一根绷得很紧的琴弦,如非必要,我尽量不开口说话。

    我知道自己不算太聪明,但我希望别人晚一点才发现这件事。

    但对着这个仅仅见过两三次面的乔楚,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非常放松,她就像是一个暌违多年的老朋友,在这个阳光和煦的下午,跟我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时间就伴随着这些废话,宁静而缓慢地流淌过去。

    “我刚听你男朋友说去工作室,他是做什么的?”

    成年人之间总是从这样的话题开始慢慢熟悉,你是做什么的,大学读的什么专业,满意现在的工作吗,月薪多少……

    我和乔楚也没能免俗,我说:“他啊,他是画画的,工作室离这里步行过去大概半个小时吧。”

    “噢——搞艺术的——”乔楚点了点头,“那你也是?”

    我?我可不是什么艺术家,我对艺术一窍不通,我在这方面最高的造诣就是知道一点关于凡?高的耳朵的八卦。

    我老老实实地说:“我是个普通的打工妹,在一家汽车用品公司做客服,没受伤之前,两天上一次夜班,现在受伤了,就只能在床上当废人喽。”

    乔楚终于克制不住好奇,问我:“你的腿是交通事故造成的吗?”

    是,是交通事故,这没错,但是是原本完全不必要发生的交通事故。

    我想起当时的场面内心就有一种深深的悲伤。为什么偏偏是我呢?我既不是负心汉,也不是小三,我只是一个热心的好人罢了,谁知道好人却没好报。

    于是我悲愤交加地把当天事情的经过全部复述了一遍,乔楚一边听一边很不厚道地配合着哈哈大笑。太没有同情心了,尤其是听到在医院时,简晨烨那个白痴戳穿我不是芭蕾舞演员的那一段,她简直笑疯了。

    “对啊,就是因为他笑得太直白太夸张了,那个摩托车车主一下就识破了我的计谋,后来就只按照这座城市的月平均收入赔偿我。”

    到现在想起这件事我还觉得很生气,我发誓,将来如果我还会再在这座城市碰到汪舸,如果他还骑着那辆撞断我的腿的摩托车,我一定要扎爆它的轮胎!

    乔楚笑完了之后,有点遗憾地说:“哎,可惜当时我不在,不然我一定帮你多弄点钱,你不知道,我最擅长的就是赚昧心钱。”

    “怎么,你是学法律的?是律师?”

    “哎,叶昭觉你的价值观有问题啊,为什么律师赚的就是昧心钱啊?”

    我不好意思地说:“电视剧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

    她纠正了我的想法:“不,我是学语言的,不过也没能学以致用,我生活中大多数时间里都是在玩乐。”

    一阵风吹过来,她身上隐隐约约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香味。

    我在第一时间就准确地判断出了这香味出自el的COCO小姐,这个牌子的香水总是那么招摇,带着强烈的辨识度,刺激着每一个人的嗅觉。

    她的眼神很飘忽,像是陷入了某种我所无法理解的情景,而且,她的话也或多或少地引起了我的好奇,只是不方便追问下去。

    眼前的这个女生,美貌、富足,跟我差不多的年纪,没有固定的工作,用的东西却都不便宜,由上次那件事,加上最初时从我的房东那里听来的几句闲言碎语,基本上可以断定,她在外面一定很受异性的欢迎和追捧。

    但是——容许我矫情一点,文艺腔一次——我觉得,她并不快乐。

    那天直到傍晚,简晨烨回来的时候,乔楚才起身离开。

    关上门之后简晨烨很意外地问我:“她在这里坐了这么久,你们聊些什么啊?”

    怎么说呢,我们聊了很多话题,从美容护肤到民生八卦,好像什么都聊了但又好像什么都没聊。这种感觉很奇妙,完全不同于我和邵清羽之间的那种友谊。

    我和邵清羽之间有太多共同的记忆,从高中同学的八卦是非说起能说上一天一夜,但我和乔楚,素昧平生,萍水相逢,在那么戏剧化的场景下第一次见到对方,后来维系着我们往来的工具不过是一个电吹风。

    然而我们之间却没有一丁点儿生分和疏离,我很喜欢她,自恋一点儿说,从她的眼神中我能看得出她也挺喜欢我。

    如果说我的人生是一本早已经写好了的书籍,那么现在不过是刚好翻到了乔楚这一页而已。

    我挑了挑眉头对简晨烨说:“我们蛮投缘的,你以后也别总板着脸对她啦。”

    简晨烨打开外卖的盒盖,鸡腿饭的香味顿时飘溢出来,掩盖住了乔楚留下的香水味。

    顿了下,他才说:“昭觉,我不是要干涉你交朋友的自由,但是……可能你不会同意我的看法,我只是觉得,这个乔楚,不简单。”

    当时我只顾着啃鸡腿,虽然听清楚了他的话,心里却仍然不以为然,再说了,连邵清羽那么麻烦的人我都容忍了这么多年,乔楚可比邵清羽要知书达理得多了。

    时间会证明,在看人这方面,简晨烨的眼光要比我准多了。

    用尽我所有的智慧都没法形容出下床前这一个多月的生活有多无聊,从前加班加点的时候我就盼着放假,哪怕能休息一天对我来说也是上天的馈赠。

    在放假之前我也会装模作样做很多规划,比如要去看一场电影,要去吃一顿好吃的,要去逛遍商场里我喜欢的牌子的专柜,要约上邵清羽他们晚上去喝一杯。

    当然,大多数的计划我都没有实施过——当一个人前一天才累得跟狗一样的回到家,倒在床上死也不肯起来的时候,他只求能睡一个懒觉就心满意足了,根本不会舍得从柔软的床上爬起来,再挤入大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去。

    现在,我腿断了,我可以名正言顺心安理得地二十四小时,甚至四十八小时躺在床上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舒服日子,可是我的心里却前所未有地着急和焦虑。

    我想快点好起来,我想赶快回到祖国需要我的岗位上去,做一个勤劳的螺丝钉!

    对不起,这么说有点太虚假了,其实我是想赶快去工作,去赚钱。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狄更斯在《双城记》中借用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状况隐喻当时英国国内的情形。经典就是经典,这段话放在现在也一样恰如其分。

    但我有更简洁直白的版本——这是一个穷人没资格休息的时代。

    在美剧,TVB剧,在各种宫斗剧的伴随中,在邵清羽和乔楚时不时地造访中,在简晨烨虽然谈不上无微不至却也仁至义尽地悉心照顾中,我终于慢慢地康复了,可以拄拐下床走动了。

    苍天为证,我从来没有为自己是直立行走的动物而如此激动和自豪过。

    感谢进化论,感谢达尔文。

    意外的灾难永远来得比我预料的更早,也更沉重。

    当我拄着拐杖,兴冲冲地坐着出租车去公司报到上班的时候,一个天大的噩耗像十层楼上突然倒下来的广告牌一样砸中了我。

    同事小李看到我的时候,非常惊讶:“你怎么来了?”

    事后回想起自己当时的蠢样我就恨不得把自己千刀万剐,我居然乐呵呵地当着全办公室说:“我来为公司搞创收啊。”

    小李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犹如一个星期没顺畅地上过大号,一个星期之后终于挤出了一般:“你先去经理办公室问问情况吧。”

    说起来,其实我是应该谢谢小李的,如果不是他那神秘莫测的态度,欲言又止的眼神给我奠定了一定的心理基础,想必我在经理办公室接到“我们不是辞退你了吗”的通知时,我的举动会比我所表现出来的要剧烈一百倍。

    经理说完那句话时,有几分钟的时间,我觉得他们真是太坏了。

    有什么必要给我准备这么一份惊喜呢,我又不是因工受伤,用这么浪漫的方式为我庆祝,没必要吧。

    是真的,我真的是这么想的,于是我就真的配合了:“哈哈,别开玩笑了,节约时间吧,我现在就能恢复工作啦。”

    经理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说:“你是真的不知道吗?公司给你发了邮件啊。”

    我当时就在心里骂开了,你当自己这屁大的公司是微软还是苹果啊,辞个人还发邮件,你怎么不发点正式公函给我啊!

    但是我残存的理智驱使我卑躬屈膝地做最后一搏:“我并没有犯什么错误吧,经理,你们辞退员工也要给个理由啊。”

    好样的经理,他真的给了:“你旷工时间太长了,你知道这段时间你的工作任务都摊到同事们手上,大家抱怨得很多啊,我们做领导的也很为难啊……”

    这个狗屁经理光天化日颠倒是非黑白,居然把病假说成旷工,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使出全身的力量保持着金鸡独立的姿势,抡起拐杖对着经理的办公桌就是一顿狂扫,只见各种文件如雪片般漫天飞舞,还有那个买洗衣粉送的保温杯也哐当一下砸落在地,经理仓皇失措,表情惊恐得像看到鬼子进村:“叶昭觉!你干什么?我叫保安了啊!”

    失业的叶昭觉已经完全崩溃了,别说保安,你叫警察来我都不怕!

    简晨烨来公司带我回家时,距离我大闹经理办公室已经过去一两个钟头了,现在全公司的人都用敬畏的态度对我,小李还给我泡了一杯龙井,但我一口都没喝。

    简晨烨蹲在我面前,握着我的手,轻声问我:“有没有人对你动手?”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经理就先申冤了:“帅哥!天地良心,是她一个人动了手,我们可没有还手啊,连保安都没敢碰她一下啊!”

    简晨烨看都没看经理一眼,还是在等我回答他的问题,

    罢了,我也累了,更不想让简晨烨为了我这些破事跟人起冲突,反正我跟他们这些小人也没什么好多说的了。

    不就是雇佣关系吗,没必要弄得跟你死我活的,一份工作,再找就是了。

    我扶着简晨烨的手站起来,冷冷地对经理说:“现在你们求我留下我也不会留下了,记得把这个月工资打到我卡上,祝贵公司早日倒闭。”

    话说完了,现在我可以头也不回地离开这个没有一点人情味的地方了。

    走出公司大门,在路边等车时,前台小妹跑来送我:“叶姐姐,我悄悄跟你说,其实你的岗位是被人顶替了。上次大老板带了个女的来,挺暧昧的,非要经理给她安排个轻松的职位干,经理也是没办法……你别太难过了……”

    我有点小小的惊讶:“你干吗跟我说这些?”

    比我小了三四岁的她露出甜甜的笑:“有一次我早上忘了带钱包,是你帮我付的早餐钱,我心里一直记得。”

    经她这么一提醒我才想起来,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其实也只是举手之劳的小事情,没想到无意中竟然给自己树立了一个光辉的形象。

    我对她笑笑:“谢谢你,我也算死得明白了。”

    回到家里,简晨烨把我抱上床,我懒洋洋倚着枕头对他说:“你去忙你的吧,我没事。”

    他在床边坐下来,用一种百年难得一见的温和语气对我说:“我不出去,就在这里陪你,你想哭的话就哭一下吧。”

    “哭什么啊。”我不屑地撇撇嘴,“多大点事,有什么好哭的。”

    话是这么说,但我还是很不争气地哭了。是的,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他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要了解我,我在公司再怎么撒野、耍泼,行为再怎么夸张,言辞再怎么恶毒,都不过是为了掩饰心里汹涌而出的委屈。

    虽然他们没骂我,没动手打我,但他们的的确确就是欺负我了。

    我只有回到这个小小的公寓才肯承认这件事,我心里真是难过得不行,都是因为我没背景没本事才会这样任人鱼肉,要是我是个富二代官二代什么的,我爸不弄死他们!

    我又说蠢话了,要真那样,我还用得着这么辛苦地谋生吗。

    我哭得鼻涕泡都冒出来了:“都怪我穷,都怪我没钱没势……”

    简晨烨一边递纸巾给我,一边帮我拿垃圾桶,声音轻不可闻,像哄一只小狗一只小猫:“以后都会好起来的啊,我会努力赚钱的,你别怕啊。”

    鼻涕快流到嘴边了,又被我一吸气吸了回去:“等我们有钱了就收购这个傻帽公司,让他们每天早上跪在门口打卡,天天开早会歌颂我的恩情。”

    简晨烨笑着说:“好,你最厉害了,你是小食品大王嘛。”

    一瞬间,我仿佛又回到了很多年前,我们十六岁时的高中校园。

    说起我们那一届,可谓是极品汇聚,往上三届加上往下三届的所有神经病加起来,都不及我们那个年级的多。

    如果你认真观察过就一定会发现,其实在学生时代就已经有小圈子这么回事了。

    美女的姐妹通常也是美女,帅哥的哥们儿一定难看不到哪里去,学霸们是一拨,不良少女喜欢跟叛逆少年做好朋友,以此推论,奇葩当然要和奇葩玩。

    我们年级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奇葩而不自知的邵清羽,她家有钱是全校都知道的事情,而且她爸还是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会长,每次开学典礼都要代表家长们上台讲话,一讲就是半个小时,父女俩都是惹人痛恨的角色。

    其次……其次就是邵清羽的某个好朋友了。

    我不太想说出这个好朋友的名字,但邵清羽从小到大就只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朋友。

    没错,那就是我,当年全校都知道245班有个很会赚钱的女生,叫叶昭觉。

    其实我一点都不在乎自己出不出名,也不羡慕那些整天在学校里耀武扬威的风云人物,比起年级里的那些隔三岔五约几个人在学校后门打一架的同学,我简直可以用纯良来形容自己。

    真的,我是个很纯粹的人,我学习成绩很一般,一门心思全花在了赚钱这件事上。

    虽然我的目的很明了,但为了达到目的的手段却非常多元化。

    我创下过早自习逃课出去给班上二十多个同学买早餐的壮举,这感天动地的一幕连四十多岁的面包房的老板都震惊了。

    悲剧的是,我在回教室的时候居然被聪明机智的班主任在后门给拦截住了!

    当时我提着二十多份营养丰富的早餐,有面包有蛋糕有牛奶有酸奶还有几袋不合群的小笼包,站在两个教室的中间,自己班的同学和隔壁班的同学都放下了书本,全体盯着我看。

    老师慢悠悠地提问:“叶昭觉,谁允许你自习时间擅自离开教室的,你干什么去了?”

    我想撒谎说我上厕所去了,但是二十多份物证就在眼前。

    我只能说:“老师,我饿得没力气学习了。”

    老师说:“是吗,你等到下课再去买,会饿死吗?还买了这么多,你都说说是哪些人让你带的,你说出来我就不追究了。”

    回想起来,我觉得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遭遇到个人信誉的考验。我深知,如果这一次我出卖了别人,那么往后的时光里,我将再难获得同学们的信任。

    那么我就再也别想从他们手里赚取一分钱了。

    我精于计算的大脑在十秒钟之内权衡好利弊,心一横,为了长远的利益,拼了!

    于是,顶着两个班一百多双眼睛的注视,我说出了一句建校以来最大逆不道的谎言:“报告老师,没有帮别人带的,这些全是我自己要吃的。”

    两个教室同时爆发出哄笑,连老师都笑了,只有我没笑。

    欺骗老师的后果就是别人在上课的时候,我被拎到办公室去写了一份两千字的检讨,至今我还记得那份检讨的开头是这样写的:今天我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我不应该忍受不了饥饿逃课出去买吃的,还买那么多,我就像一头猪,只知道吃……

    虽然那天早上很悲伤,但到了中午我握着一大把钱的时候,我就觉得,值了!

    本来带一份早餐我只收一块钱跑腿费,那天同学们因为内疚,也因为佩服我的勇气而自发地加到了五块钱。

    经过这件事之后,我的名气大增,有时候走在校园里也能够享受名人们才有资格享受的指指点点的待遇了。

    后来我才知道,简晨烨对我产生兴趣,正是从这件事开始的。

    在此之前,我在他眼里只是隔壁班一个普通的女同学,从此之后,我变成了隔壁班的叶昭觉。

    带早餐这种事风险高回报低,我很快就开始琢磨别的发财途径。

    经过我敏锐的观察,还真被我找到了商机。

    我们的教室在六楼,而学校的商店在对面那栋楼的负一层。也就是说,如果要在下课十分钟内赶到商店从人群中挤进去买点零食,并且在上课铃响之前再到达教室,就必须具备专业运动员的速度和体能,但这两点恰好是大多数同学所欠缺的。

    我真想为自己的智慧流泪。

    每天放学之后,我背着空空的书包步行三十分钟去一个小食品批发市场,隔着老远就能闻到各种食品的气味交杂在一起的气味,头一天我还觉得很勾食欲,过了三四天之后我闻到那种气味就想吐。

    但我坚持下来了——这个世界上,所有伟大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优点,那就是坚持!

    第二天下课时,老师刚刚走出教室门,我就大喊了一声:“我这里有零食出售,跟小卖部一个价,你们别下楼啦!”

    我说过,我的信誉很好,同学们一下子全围上来了,你两包我三包地很快就把我那点试水的货给瓜分光了。

    有谁能明白上课后我躲在桌子下数钱的心情?放眼古今中外,只有葛朗台懂我。

    于是我就这样走上了一条致富的不归路,到后来,我的客户群突破了局限,从仅在本班销售发展到了整层楼,甚至就连校草级别的简晨烨都来过好几次。

    可惜我那时候一双眼睛只盯着钱,根本没看出俊秀少年的隐秘心事,还像个热情洋溢的大妈似的对他说:“帅哥,好吃再来啊!”

    每天下午放学之后,夕阳伴我去进货,身体虽然疲惫,内心却充满了任何人都不能体会的快乐和满足。

    随着赚的钱越来越多,进货量也逐渐增大,有时候我一个人根本就拿不了,这时邵清羽和蒋毅就闪亮登场了。

    当时他们俩还没发生何田田那件事,整天背着老师当着同学拉拉手,靠靠肩什么的,就连去进货的时候也黏得像连体人,连批发部的老板都看不下去了,偷偷问我:“他们是你同学啊?”

    我觉得很丢脸,我没有这样的同学。

    于是我告诉老板:“他们是我父母,怎么样,很年轻吧。”

    后来知道了真相的邵清羽追着我打了一路,蒋毅一个人提着十几斤的零食跟在后面气喘吁吁地追。

    那时候,我曾经真的以为我们几个人会一直这么要好下去。

    而我与简晨烨,已经是很后来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