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有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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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多月后,晌午。
镜头中出现南港市区的容貌,暖阳之下的现代化都市多了一份温暖,冷冰冰的高层建筑群被笔直宽敞并且车水马龙的道路分割连通。
最繁华的城区商业干道解放大道,道路两侧绿化带以及高大树木上悬挂着的彩灯,以及两侧张灯结彩的商场卖店,昭示着现在正在欢度春节。
高楼大厦围绕着的一大片区域里,几乎都是低矮的民居,柏油马路成了繁荣与落后的分界线,那一边是南港市区最后一个城中村。
乱糟糟的电线和弯弯曲曲污水横流的小巷子之中,一名衣着普通身材强壮的男子手里拿着一张纸条,艰难地去寻找模糊甚至看不见的路牌。
胡文兵对着纸条上的地址,一路问过来,费尽了力气,终于找到了这里。
穿过一条淌着生活废水的小巷,他看到了那扇半掩着的木质房门。走过去推开门,映入眼帘的是紧闭窗户的单间里,亮着昏黄的灯光,一个头发乱糟糟的邋遢男子背对着他,蜷缩在一块床板上熟睡着。
一股刺鼻的酒味扑面而来,胡文兵扫眼望去,乱七八糟的房间里,横七竖八地扔着空荡荡的红星二锅头酒瓶,在那张只有三只腿的桌子上,还放着一些已经发出异味的卤味。
一只耗子沿着墙角一闪而过,绊倒了一只空瓶,发出哐当的声音。
那邋遢男子的身体只是动了动,随即便继续酣睡。
胡文兵看着眼前这一幕,心里难受非常,转眼看向床板上的男子,却是一股恨铁不成钢的怒火腾上心头。
狗日的,终于找到你了
李麦
他大吼一声。
邋遢男子转了一下身子,睁开迷糊的眼睛看了一眼,朦胧中看到一张熟悉的国字脸和一具魁梧的身躯,但晕晕的脑子没有找到相对应的印象,随即复身酣睡。
胡文兵大步走过去,把手包扔在一边,掰过他的身体,两手揪着邋遢男子的衣领,猛地把他给拎起来。
你他妈的给老子站起来
胡文兵松手,邋遢男子摇晃了几下,费力地睁开眼睛看了几眼,又倒下去,蜷缩起身子睡觉。
重重地呼出了一口气,胡文兵拽过一把椅子坐下,拿出烟点了根,指着邋遢男子的脊梁骨。
猎人部队短刀突击队我看你就是个窝囊废你什么风浪没有经历过怎么这关就过不去了呢
回头看出门外,几个衣着鲜艳的孩童手里拿着烟花从门前跑过,兴奋地唧唧喳喳。新年的氛围会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门外门内的气氛却是落差巨大。
李麦,过去了,已经过去了,人死不能复生,你这般糟践自己,是她想要看到的吗
缓了缓语气,胡文兵苦口婆心地劝说着,她不在了,但你的生活还要继续你堕落至此,想要干什么说句难听的,女人不多得是吗
他最后一个音节落地,邋遢男子猛地转过身,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他,那瞬间迸发出来的犀利目光仿佛穿透了胡文兵的心脏,让他没来由的一阵恐惧。
那慑人心扉的目光只是一闪而过,邋遢男子再次复身过去。
无奈地摇了摇头,胡文兵一口抽掉了半支烟,拿过手包,从里面掏出一封看上去有些发黄了的信封,皱巴巴的。
就你这种状态,我很为我干儿子担心。胡文兵叹着气说了一句。
邋遢男子没什么反应,突然,他猛地睁开眼睛,缓缓转过身,单手撑在床板上,你,你刚才说什么
胡文兵把信封递过去,前几天收到的信,是她寄给我的,辗转了好几个地方,寄到了我新单位。但是信的内容是写给你的,你自己看吧。
邋遢男子伸手接过信封,拿出信纸,缓缓摊开,熟悉的笔迹,熟悉的文字逻辑,是翟晓雨。
李麦,我隐瞒了你,我怀了你的孩子,你入伍的时候,已经三个月了。不管如何,我会把他生下来,我会带着我们的儿子等你回来。你牺牲了,我就把他养育成人送进部队
日期是李麦入伍三个月的时候,信中只有短短的这么两句话。
这是一封寄往部队的信件,但彼时李麦已经结束了新兵训练,被选入了猎人集训营进行隔绝式训练。信件被打了回来,翟晓雨把信件重新寄出,寄给了李麦的死党胡文兵,但那时胡文兵恰好换了新工作,信件经过辗转以及意外的遗忘,居然五年后的现在,才寄到胡文兵手中。
李麦看着信件发呆,嘴巴微张着。
胡文兵沉声说道,我托人查过,翟晓雨是因为难产死在手术台上。她为了保住你的骨肉,牺牲了自己。
李麦目光呆滞。
她是一个好女人,但是她已经死了,你要面对现实,振作起来。为了儿子,你必须振作起来,你听见了吗胡文兵重重地说道。
李麦的眼珠子终于动了动,喃喃地念了一句,媳妇,我们有一个儿子
胡文兵突然站起来,扬手就甩了李麦一巴掌
你他妈的清醒点翟晓雨已经死了她已经死了
他抓住被他打得浑浑噩噩的李麦的肩膀使劲地摇晃着,你颓废了整整三个月够了已经够了振作起来把孩子接回来把他养育成人这样你才能对得起死去的翟晓雨
李麦缓缓抬起头,看着脸部青筋暴出的胡文兵,浑浊的目光慢慢变得光亮起来,麻木的表情缓缓发生了变化。
我真的有一个儿子
看到李麦终于回过了神来,胡文兵放开他,缓缓地点点头,沉声说道,翟晓雨去世之后,孩子被她的妹妹接走,现在跟她妹妹一起生活。我托公安局的朋友找到了地址,在西海市。
因为所服役的部队性质特殊,李麦退役的时间比一般部队要早两个月,因此他回来的时候,是国庆之后不久。当他满怀激动去找翟晓雨的时候,看到的却是冰冷的墓碑。
她死了。
为了保住孩子,她选择了死亡。
李麦躲到了南港市的这处出租屋,每天用酒精麻醉自己,以麻木缓解心中的剧痛。他没了生活的意义,他无法接受这么一个血淋淋的现实。曾经的猎人部队短刀突击队队长,堕落至此。
他多么的希望时光倒流回到五年前,于是他会选择与心爱的女人浪迹天涯,战斗英雄不是他想要的。
我只是想和爱的人在一起生活。
家族反对他与一个普通的并且年长他十岁的女人结婚,他不惜断绝了与家族的关系,然而却在老爷子的压力之下,被迫入伍。
终于盼来了回归,面对的却是翟晓雨意外身故的噩耗
此时,胡文兵带来的意外消息,重新燃起了李麦对生活的渴望,当他慢慢确信这一点,他感觉到,自己正在拥有一个坚强不屈活下去的动力。
他要把孩子带回来,把他养育成人
李麦看着胡文兵,喃喃地念道,语气从疑问变成肯定,我有一个儿子我有一个儿子
他猛地站起来,冲着门口就要走出去。
胡文兵一把拽住他:你干什么去
李麦目光坚定,我要把我的儿子接回来。
胡文兵指着他,你就这副操性去
说着,他拿起手包,扫了一眼房间,什么都没有。胡文兵说道,先去把自己收拾利索了,好好整整,再去见我干儿子。走啊,愣着干嘛
哦,好。
李麦跟着胡文兵出门,满脑子都是儿子,不断地想象着他长什么样,个子有多高,今年应该四岁多了,就凭自己和翟晓雨的优秀基因,那一定是一个帅气超萌的小伙子,妥妥的。
心中的阴霾一扫而空,他抬起头,第一次觉得阳光是温暖的
三个多月后,晌午。
镜头中出现南港市区的容貌,暖阳之下的现代化都市多了一份温暖,冷冰冰的高层建筑群被笔直宽敞并且车水马龙的道路分割连通。
最繁华的城区商业干道解放大道,道路两侧绿化带以及高大树木上悬挂着的彩灯,以及两侧张灯结彩的商场卖店,昭示着现在正在欢度春节。
高楼大厦围绕着的一大片区域里,几乎都是低矮的民居,柏油马路成了繁荣与落后的分界线,那一边是南港市区最后一个城中村。
乱糟糟的电线和弯弯曲曲污水横流的小巷子之中,一名衣着普通身材强壮的男子手里拿着一张纸条,艰难地去寻找模糊甚至看不见的路牌。
胡文兵对着纸条上的地址,一路问过来,费尽了力气,终于找到了这里。
穿过一条淌着生活废水的小巷,他看到了那扇半掩着的木质房门。走过去推开门,映入眼帘的是紧闭窗户的单间里,亮着昏黄的灯光,一个头发乱糟糟的邋遢男子背对着他,蜷缩在一块床板上熟睡着。
一股刺鼻的酒味扑面而来,胡文兵扫眼望去,乱七八糟的房间里,横七竖八地扔着空荡荡的红星二锅头酒瓶,在那张只有三只腿的桌子上,还放着一些已经发出异味的卤味。
一只耗子沿着墙角一闪而过,绊倒了一只空瓶,发出哐当的声音。
那邋遢男子的身体只是动了动,随即便继续酣睡。
胡文兵看着眼前这一幕,心里难受非常,转眼看向床板上的男子,却是一股恨铁不成钢的怒火腾上心头。
狗日的,终于找到你了
李麦
他大吼一声。
邋遢男子转了一下身子,睁开迷糊的眼睛看了一眼,朦胧中看到一张熟悉的国字脸和一具魁梧的身躯,但晕晕的脑子没有找到相对应的印象,随即复身酣睡。
胡文兵大步走过去,把手包扔在一边,掰过他的身体,两手揪着邋遢男子的衣领,猛地把他给拎起来。
你他妈的给老子站起来
胡文兵松手,邋遢男子摇晃了几下,费力地睁开眼睛看了几眼,又倒下去,蜷缩起身子睡觉。
重重地呼出了一口气,胡文兵拽过一把椅子坐下,拿出烟点了根,指着邋遢男子的脊梁骨。
猎人部队短刀突击队我看你就是个窝囊废你什么风浪没有经历过怎么这关就过不去了呢
回头看出门外,几个衣着鲜艳的孩童手里拿着烟花从门前跑过,兴奋地唧唧喳喳。新年的氛围会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门外门内的气氛却是落差巨大。
李麦,过去了,已经过去了,人死不能复生,你这般糟践自己,是她想要看到的吗
缓了缓语气,胡文兵苦口婆心地劝说着,她不在了,但你的生活还要继续你堕落至此,想要干什么说句难听的,女人不多得是吗
他最后一个音节落地,邋遢男子猛地转过身,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他,那瞬间迸发出来的犀利目光仿佛穿透了胡文兵的心脏,让他没来由的一阵恐惧。
那慑人心扉的目光只是一闪而过,邋遢男子再次复身过去。
无奈地摇了摇头,胡文兵一口抽掉了半支烟,拿过手包,从里面掏出一封看上去有些发黄了的信封,皱巴巴的。
就你这种状态,我很为我干儿子担心。胡文兵叹着气说了一句。
邋遢男子没什么反应,突然,他猛地睁开眼睛,缓缓转过身,单手撑在床板上,你,你刚才说什么
胡文兵把信封递过去,前几天收到的信,是她寄给我的,辗转了好几个地方,寄到了我新单位。但是信的内容是写给你的,你自己看吧。
邋遢男子伸手接过信封,拿出信纸,缓缓摊开,熟悉的笔迹,熟悉的文字逻辑,是翟晓雨。
李麦,我隐瞒了你,我怀了你的孩子,你入伍的时候,已经三个月了。不管如何,我会把他生下来,我会带着我们的儿子等你回来。你牺牲了,我就把他养育成人送进部队
日期是李麦入伍三个月的时候,信中只有短短的这么两句话。
这是一封寄往部队的信件,但彼时李麦已经结束了新兵训练,被选入了猎人集训营进行隔绝式训练。信件被打了回来,翟晓雨把信件重新寄出,寄给了李麦的死党胡文兵,但那时胡文兵恰好换了新工作,信件经过辗转以及意外的遗忘,居然五年后的现在,才寄到胡文兵手中。
李麦看着信件发呆,嘴巴微张着。
胡文兵沉声说道,我托人查过,翟晓雨是因为难产死在手术台上。她为了保住你的骨肉,牺牲了自己。
李麦目光呆滞。
她是一个好女人,但是她已经死了,你要面对现实,振作起来。为了儿子,你必须振作起来,你听见了吗胡文兵重重地说道。
李麦的眼珠子终于动了动,喃喃地念了一句,媳妇,我们有一个儿子
胡文兵突然站起来,扬手就甩了李麦一巴掌
你他妈的清醒点翟晓雨已经死了她已经死了
他抓住被他打得浑浑噩噩的李麦的肩膀使劲地摇晃着,你颓废了整整三个月够了已经够了振作起来把孩子接回来把他养育成人这样你才能对得起死去的翟晓雨
李麦缓缓抬起头,看着脸部青筋暴出的胡文兵,浑浊的目光慢慢变得光亮起来,麻木的表情缓缓发生了变化。
我真的有一个儿子
看到李麦终于回过了神来,胡文兵放开他,缓缓地点点头,沉声说道,翟晓雨去世之后,孩子被她的妹妹接走,现在跟她妹妹一起生活。我托公安局的朋友找到了地址,在西海市。
因为所服役的部队性质特殊,李麦退役的时间比一般部队要早两个月,因此他回来的时候,是国庆之后不久。当他满怀激动去找翟晓雨的时候,看到的却是冰冷的墓碑。
她死了。
为了保住孩子,她选择了死亡。
李麦躲到了南港市的这处出租屋,每天用酒精麻醉自己,以麻木缓解心中的剧痛。他没了生活的意义,他无法接受这么一个血淋淋的现实。曾经的猎人部队短刀突击队队长,堕落至此。
他多么的希望时光倒流回到五年前,于是他会选择与心爱的女人浪迹天涯,战斗英雄不是他想要的。
我只是想和爱的人在一起生活。
家族反对他与一个普通的并且年长他十岁的女人结婚,他不惜断绝了与家族的关系,然而却在老爷子的压力之下,被迫入伍。
终于盼来了回归,面对的却是翟晓雨意外身故的噩耗
此时,胡文兵带来的意外消息,重新燃起了李麦对生活的渴望,当他慢慢确信这一点,他感觉到,自己正在拥有一个坚强不屈活下去的动力。
他要把孩子带回来,把他养育成人
李麦看着胡文兵,喃喃地念道,语气从疑问变成肯定,我有一个儿子我有一个儿子
他猛地站起来,冲着门口就要走出去。
胡文兵一把拽住他:你干什么去
李麦目光坚定,我要把我的儿子接回来。
胡文兵指着他,你就这副操性去
说着,他拿起手包,扫了一眼房间,什么都没有。胡文兵说道,先去把自己收拾利索了,好好整整,再去见我干儿子。走啊,愣着干嘛
哦,好。
李麦跟着胡文兵出门,满脑子都是儿子,不断地想象着他长什么样,个子有多高,今年应该四岁多了,就凭自己和翟晓雨的优秀基因,那一定是一个帅气超萌的小伙子,妥妥的。
心中的阴霾一扫而空,他抬起头,第一次觉得阳光是温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