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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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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风拉开窗帘,阳光耀的她一时间睁不开眼睛。如此高楼,大半太平镇尽收眼底,晨风吹来也格外清新。远远看见自己的家,看见萧离推门出去,神态很是兴奋,有股子想要跳起来的冲动,像个放学归家的孩子。

    她嘴角漾起淡淡的笑。这些年来,正是因为有萧离相伴,她才不觉孤独 。他好像永远是轻松的,即便下一刻就会死去,此刻也是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

    想到死,她心里忽然沉重。眼下血玲珑融入萧离身体,过个一年半载,萧离便会被血玲珑精气耗尽而亡。她想:也不知是萧离命苦,终究逃不过早死这一劫;还是自己命苦,注定一生孤独。有一种天煞孤星的命格,也许真的有,也许就是自己。

    “我要带萧离离开。”她下定决心:“如果真的逃不过,我希望今后的日子,不会被任何人,任何事打扰。”

    “有些人,我们留不住。有些事,我们挡不了。”一个声音响起,是个男人:“从我们做决定的那天,这盘棋局就开始了,你我他都在局中,对弈者一方是命运一方是天意。棋局开始,即为棋子,便只能身不由己,任天意作弄,命运摆布。就像萧离,我们谁能想到,他可能会成为最关键的那颗子。”

    南风沉吟:“我真后悔,当初就不应该答应你。我做一颗棋子没有什么,可不想牵连他。”

    男人说:“才三年而已,你与他的感情,已经超过了我。”

    南风说:“三年而已?那是一千多个白天,一千多个夜晚。如果一个人在你开心或不开心的时候,能陪着你一千多个日夜,哪怕是仇敌,也会变成最亲近的人。”

    男人叹息一声:“你难道忘了,这世上与你最亲近的人是我。”

    南风不说话,她远远望着萧离,直到他消失。

    九宫又躺在那把破摇椅上,吱呀吱呀摇着。他一夜未归,回来第一眼看见渊月,意外却不惊讶。对于他这样的年纪,已没有什么事可让他惊讶的。而且年纪大的人,睡的越来越少,还很喜欢晒太阳,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

    听着摇椅的吱呀声,他想:也许该换一把椅子了。

    渊月瞧着老头,不知什么原因,心里没来由的害怕。那是种很奇怪的感觉,可这感觉她很熟悉。就像在天都的时候,看着母亲那样。不管她脸上是多么慈爱的笑容,依旧让她感觉到冰冷与恐惧。

    女人的感觉总是奇怪的,渊月是个女人,她相信自己的感觉。女人都这样,她们宁可相信感觉,也不愿相信自己看到的东西。

    九宫瞧着她:“我见过你。那是多少年前呢,忘记了。只记得是个冬天,下着很大的雪。”

    渊月点头。

    九公又说:“可那时候,你额头没这个疤。大雪之中,一眼望去养眼的很。我那时还在想,这是谁家的姑娘,太平镇没见过这么水灵的。”

    渊月记得很清楚,当时大雪纷飞,街上没一个人影。

    九公说:“人老了,话就多。一晃这么多年,你还是那时的样子,我还没有老死。真是难熬,活的太烦了。”

    渊月说:“没人不喜欢长寿,还有人想长生不老呢。”

    九公大笑:“我若像你一样,这么些年了,仍旧是当年样子,不见岁月,那我也想活的越久越好。可像我这样的老头子,作为一个人,这世间的苦已经尝够了。作为一个男人,这世间的美好已经和我无关。那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

    渊月更加疑惑,她起初以为老头说那年见过她或许是认错了人。可若非当年真的见过她,又怎会知道,这些年来她样貌的变化。天都是个奇妙的地方,那里时光流逝缓慢,人衰老的自然也缓慢。普通人能活到百岁已是罕见,可在天都,百岁高龄却再寻常不过,且看上去也不过中年。

    渊月不知道怎么回答老头的问题,就说:“你不问一下,我怎么在这儿的?”

    “这还用问。”九公说:“把我家当成自己家的也就两人,一个是我老侄子,一个是萧离。漂亮姑娘不会和老侄子有关系,就只有萧离。这小子一脸招女人相,我断他将来定死在女人手里。”他看着渊月:“可能就死在你手里。”

    渊月说:“是有这个可能,我不止一次想要杀他。”

    “你得小心。”

    “什么?”

    九公说:“一个女人想要杀一个男人,若不是恨,就可能是爱。你恨他么?”

    萧离正好踏进院中:“为什么恨我,我可是她救命恩人,点滴之恩也要涌泉相报,何况是救命大恩。”

    九公点头:“是,只能以身相许。”

    萧离说:“那太严重了。”又问渊月:“你伤怎么样?”

    “死不了。”渊月没好气,在这院子见到的人,没一个正经的。两个老不正经,一个小不正经。懒得理他们,回到房间继续疗伤。

    九公摇着头:“你们两个不合适。”

    萧离也摇头:“鞋子是否合脚,不穿上试试怎么知道。你那老侄子呢,我找他。”

    “找他做什么?”

    萧离将昨晚的事说了,老头听的嘴巴张开:“你还真是好骗,他还没我年纪大,能知道的比我多。那什么血玲珑,我是知道的,可救不了你。你想,那东西就在你姐南风手里,若是能救你,她还会看你每次发病生不如死的惨状。”

    萧离一下懵了:是呀,这东西就在南风手里,哪怕珍贵如同生命,南风也不会不舍得。当时怎没想到这点,没用也就算了,果真是宝贝,那不是浪费。想起当时南风的样子,显然心疼的不得了。

    “老头,那东西就在我体内,有办法逼出来么?喝酒,醉了会吐,没多长时间,应该还没消化,说不定就吐出来了。”

    九公说:“真恶心,酒是好东西,喝了吐出来,那是糟践。何况也不能把那玩意儿吐出来,若是能,南风第一时间就把你嗓子眼撬开。”

    萧离长叹一声:“白白浪费。你那老侄子,再见面一定把他胡子拔下来。人就是老了,也不能胡说八道。”

    九宫哼哼两声:“你很难如愿了,这人挺不靠谱。但凡他有针尖那么点大的孝心,我老人家今天还会遭这个罪。”

    两人的对话,渊月在房里听的清清的。血玲珑,是她此次再履红尘的目的。此刻血玲珑就在眼前,就在萧离体内。

    南风是谁,萧离又是什么人?

    那一年,小雅死的时候告诉她:救救我的孩子。她一直认为,她说的是苏怜。现在想来应该不是,血玲珑能融入萧离体内,那他和自己一样,必是源氏一族的血脉。他姓萧,当年小雅岂不是也化名姓萧。

    他是小雅的孩子,还有那个南风。

    她已猜到了真相。小雅在苏怜之前,应该已有了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她将血玲珑交给女儿南风,让南风照顾这个弟弟。源氏一族的男人生下来就注定了命运,为了这个儿子,小雅选择嫁人,还嫁给了苏万全,还生了个女儿。如此以来,即便有一日天都找上门来,也只会发现苏怜这么一个女儿,根本不会想还有别的孩子的可能。

    也难怪,小雅会嫁给苏万全。她曾经想不通,现在明白了,是因为苏万全的身份。

    这是一个母亲的选择,也是一个母亲的付出。

    她呢,她要如何选择。

    她很清楚自己并不能像母亲那样冰冷。即便当年小雅死在自己手中,母亲也没有因此而愤怒。她愤怒的是没有把小雅活着带回来。在她眼里,一个叛出天都,还偷走了天都至宝血玲珑的人,不该死的那般轻松。

    她应该把萧离带回天都。因为现在,萧离就是血玲珑,而血玲珑对天都太重要了。

    她耳边好像又响起来妹妹小雅死前的声音:救救我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