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六十八章 魔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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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糟糕的是,他们就像苹果箱里的烂苹果,如果你不及时处理,它会迅速传染,把果箱里其他苹果也弄烂。烂苹果的可怕之处在于它那惊人的破坏カ。一个正直能干的人进入一个混乱的部门可能会被香没,而一个无德无才者能很快将一个高效的部门变成一盘散沙。
组织系统往往是脆弱的,是建立在相互理解、妥协和容忍的基础上的,它很容易被侵害、被毒化。破坏者能力非凡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破坏总比建设容易。一个能工巧匠花费时日精心制作的瓷器,一头驴子一秒钟就能毁坏掉。
如果一个组织里有这样的一头驴子,即使它拥有再多的能工巧匠,也不会有多少像样的工作成果。如果你的组织里有这样一头驴子,你应该马上把它清除掉;如果你无力这样做,那就应该把它拴起来。
NBA案例:发生在罗德曼身上的很多事情,很适合用酒与污水定律来解释。在罗德曼的职业生涯中,他先后效力过5支球队活塞队、马刺队、公牛队、湖人队和小牛队。除了在湖人队和小牛队罗德曼是混饭吃之外,在前三支球队,罗德曼都是有足够的能力不辱使命的。
86-93年,罗德曼在底特律活塞队度过了7个赛季:虽然在兰比尔等人的教导下,他打球不够光明磊落,并且为自己得了坏孩子的称号,但他当时是在尽最大的能力为球队做贡献。
“…我对当年的活塞队还是抱着特别的感情。我们拥有一切,对我而言,那支队伍相当特别,因为那是我崛起的地方,也是我学习如何参与比赛的地方。”所以,活塞队时期的罗德曼,是球队团结稳定、积极向上的一个因素。
然而,当93年,罗德曼转会到马刺队的时候,事情便发生了改变:虽然罗德曼的到来使球队变得更加强大,但他的特立独行、惟我独尊让马刺队吃尽了苦头。
他最不耻三类人,或者说他把三类人看成自己的敌人:首先是斯坦恩NBA的总裁。因为斯坦恩要维护NBA的形象,不允许罗德曼为所欲为,对罗德曼的很多行为都会给以处罚。
这让罗德曼很不爽,他认为斯坦恩干涉了他的自由,所以他就要和他对着干;第二类人是马刺队当时的主教练希尔,以及对希尔指手画脚的球队总经理波波维奇。
因为,他们希望驯服罗德曼,使罗德曼听从指挥,在球场上更大地发挥作用。但当时的罗德曼已经获得了两个总冠军,自视极高,他甚至希望教练听从他的指挥,这种矛盾便不可调和了;第三类人是罗宾逊等球员。
罗宾逊是马刺队的绝对核心和精神领袖,工资比罗德曼高很多,但罗德曼认为罗宾逊是高薪低能,在关键比赛中总会拉稀。
反而自己这种能左右比赛胜负的选手不受重用,挣得钱还很少。事实上,罗曼无论在活塞队,还是在马刺队,即使在公牛队,他挣得钱都不和他的名声成正比。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罗德曼成为球队中的不稳定分子,也可以说是一个破坏者。在94赛季季后赛的第二轮比赛中,马刺队对阵湖人队。
第三场比赛,罗德曼在第二节被换下场,当时他很不满,在场边脱掉球鞋,躺在记者席旁边的球场底线前…暂停的时候,罗德曼也不站起来,不到教练面前听讲战术……后来,马刺队输掉了那场比赛。
当时,摄像机一直对着罗德曼,播出后马刺队的管理层大为光火,联想到罗德曼平时的所作所为,他们认为罗德曼已经影响到了球队的团结,于是決定对罗德曼禁赛。在随后的比赛中,马刺队团结一致,将湖人队淘汰出局。
对于团队中破坏者,最英明的决策就是将他清除出去,或者限制他的行动。从结果来看,马刺队对罗德曼禁赛的决策是正确的。
然而,由于对罗德曼还抱有幻想,没有真正认识到他的破坏力,在西区决赛中,马刺队重新起用罗德曼。但此时的罗德曼,已经对被禁赛怀恨在心,根本不可能全心全力为球队做贡献了。
在淘汰湖人队之后,球队有三天的备战调整时间,但罗德曼却在那三天的空档里到拉斯维加斯赌博去了。后来经过百般动说,他回到球队,但在比赛中,他拒绝执行主教练的战术意图。
当时罗宾逊防守奥拉朱旺相当吃力,主教练希望罗德曼单独防守奧拉朱旺,或者协防他,但罗德曼断然拒绝。在球队失利后他还在休息室里对所有人大肆咆哮……最后,火箭队获得了最终的胜利,并获得了那个赛季的总冠军。
鉴于罗德曼的种种恶习,赛季结束后,马刺队便将罗德曼扫地出门,罗德曼是NBA历史上非常特殊的一个球员,他童年的不幸,使得他的性格叛逆,行为乖张。
所以,这样的球员对于中规中距的球队来说,不是非常的合适,甚至会成为球队的破坏者。但一旦他进入一个和自己性格相近的球队,他便会最大地发挥自己的能量。这也就是他为什么会有功于活塞队和公牛队。
因为那里有托马斯和杰克逊,相反他会有害于马刺队,因为那里有老老实实的罗宾逊。从这个意义上说,罗德曼本应该在小牛队再创造一番伟业,只不过那时候他已经老了…
目前中国男篮的两位洋帅,欧洲凯撒尤纳斯是位杰出的学院派篮球理论家,他长于构筑战术体系,而且能通过系统的、卓有成效的技战术训练予以完善,银狐哈里斯则有所不同,其实践经验十分丰富,长于临场指挥,能够敏锐地抓住对手的七寸死缠烂打,这是NBA教练通过每个赛季至少82场以上的实战磨练出的条件反射般的特长。
哈里斯经过情报搜集,针对雅典奥运会同组对手的特点,在训练与热身赛中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战术演练,在以姚明为核心的进攻体系中,哈里斯与尤纳斯精心设计了中锋低位单打、强侧三角进攻、二中锋罚球区策应等相对丰富、以备不时之需的进攻套路。
最糟糕的是,他们就像苹果箱里的烂苹果,如果你不及时处理,它会迅速传染,把果箱里其他苹果也弄烂。烂苹果的可怕之处在于它那惊人的破坏カ。一个正直能干的人进入一个混乱的部门可能会被香没,而一个无德无才者能很快将一个高效的部门变成一盘散沙。
组织系统往往是脆弱的,是建立在相互理解、妥协和容忍的基础上的,它很容易被侵害、被毒化。破坏者能力非凡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破坏总比建设容易。一个能工巧匠花费时日精心制作的瓷器,一头驴子一秒钟就能毁坏掉。
如果一个组织里有这样的一头驴子,即使它拥有再多的能工巧匠,也不会有多少像样的工作成果。如果你的组织里有这样一头驴子,你应该马上把它清除掉;如果你无力这样做,那就应该把它拴起来。
NBA案例:发生在罗德曼身上的很多事情,很适合用酒与污水定律来解释。在罗德曼的职业生涯中,他先后效力过5支球队活塞队、马刺队、公牛队、湖人队和小牛队。除了在湖人队和小牛队罗德曼是混饭吃之外,在前三支球队,罗德曼都是有足够的能力不辱使命的。
86-93年,罗德曼在底特律活塞队度过了7个赛季:虽然在兰比尔等人的教导下,他打球不够光明磊落,并且为自己得了坏孩子的称号,但他当时是在尽最大的能力为球队做贡献。
“…我对当年的活塞队还是抱着特别的感情。我们拥有一切,对我而言,那支队伍相当特别,因为那是我崛起的地方,也是我学习如何参与比赛的地方。”所以,活塞队时期的罗德曼,是球队团结稳定、积极向上的一个因素。
然而,当93年,罗德曼转会到马刺队的时候,事情便发生了改变:虽然罗德曼的到来使球队变得更加强大,但他的特立独行、惟我独尊让马刺队吃尽了苦头。
他最不耻三类人,或者说他把三类人看成自己的敌人:首先是斯坦恩NBA的总裁。因为斯坦恩要维护NBA的形象,不允许罗德曼为所欲为,对罗德曼的很多行为都会给以处罚。
这让罗德曼很不爽,他认为斯坦恩干涉了他的自由,所以他就要和他对着干;第二类人是马刺队当时的主教练希尔,以及对希尔指手画脚的球队总经理波波维奇。
因为,他们希望驯服罗德曼,使罗德曼听从指挥,在球场上更大地发挥作用。但当时的罗德曼已经获得了两个总冠军,自视极高,他甚至希望教练听从他的指挥,这种矛盾便不可调和了;第三类人是罗宾逊等球员。
罗宾逊是马刺队的绝对核心和精神领袖,工资比罗德曼高很多,但罗德曼认为罗宾逊是高薪低能,在关键比赛中总会拉稀。
反而自己这种能左右比赛胜负的选手不受重用,挣得钱还很少。事实上,罗曼无论在活塞队,还是在马刺队,即使在公牛队,他挣得钱都不和他的名声成正比。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罗德曼成为球队中的不稳定分子,也可以说是一个破坏者。在94赛季季后赛的第二轮比赛中,马刺队对阵湖人队。
第三场比赛,罗德曼在第二节被换下场,当时他很不满,在场边脱掉球鞋,躺在记者席旁边的球场底线前…暂停的时候,罗德曼也不站起来,不到教练面前听讲战术……后来,马刺队输掉了那场比赛。
当时,摄像机一直对着罗德曼,播出后马刺队的管理层大为光火,联想到罗德曼平时的所作所为,他们认为罗德曼已经影响到了球队的团结,于是決定对罗德曼禁赛。在随后的比赛中,马刺队团结一致,将湖人队淘汰出局。
对于团队中破坏者,最英明的决策就是将他清除出去,或者限制他的行动。从结果来看,马刺队对罗德曼禁赛的决策是正确的。
然而,由于对罗德曼还抱有幻想,没有真正认识到他的破坏力,在西区决赛中,马刺队重新起用罗德曼。但此时的罗德曼,已经对被禁赛怀恨在心,根本不可能全心全力为球队做贡献了。
在淘汰湖人队之后,球队有三天的备战调整时间,但罗德曼却在那三天的空档里到拉斯维加斯赌博去了。后来经过百般动说,他回到球队,但在比赛中,他拒绝执行主教练的战术意图。
当时罗宾逊防守奥拉朱旺相当吃力,主教练希望罗德曼单独防守奧拉朱旺,或者协防他,但罗德曼断然拒绝。在球队失利后他还在休息室里对所有人大肆咆哮……最后,火箭队获得了最终的胜利,并获得了那个赛季的总冠军。
鉴于罗德曼的种种恶习,赛季结束后,马刺队便将罗德曼扫地出门,罗德曼是NBA历史上非常特殊的一个球员,他童年的不幸,使得他的性格叛逆,行为乖张。
所以,这样的球员对于中规中距的球队来说,不是非常的合适,甚至会成为球队的破坏者。但一旦他进入一个和自己性格相近的球队,他便会最大地发挥自己的能量。这也就是他为什么会有功于活塞队和公牛队。
因为那里有托马斯和杰克逊,相反他会有害于马刺队,因为那里有老老实实的罗宾逊。从这个意义上说,罗德曼本应该在小牛队再创造一番伟业,只不过那时候他已经老了…
目前中国男篮的两位洋帅,欧洲凯撒尤纳斯是位杰出的学院派篮球理论家,他长于构筑战术体系,而且能通过系统的、卓有成效的技战术训练予以完善,银狐哈里斯则有所不同,其实践经验十分丰富,长于临场指挥,能够敏锐地抓住对手的七寸死缠烂打,这是NBA教练通过每个赛季至少82场以上的实战磨练出的条件反射般的特长。
哈里斯经过情报搜集,针对雅典奥运会同组对手的特点,在训练与热身赛中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战术演练,在以姚明为核心的进攻体系中,哈里斯与尤纳斯精心设计了中锋低位单打、强侧三角进攻、二中锋罚球区策应等相对丰富、以备不时之需的进攻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