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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银行新生

作者:没蹼的大鹅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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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丁堡是苏格兰的府,坐落在北海西部的福斯湾南岸,面积135平方公里,人口44万。这座城市依山近海,地貌多姿,景色佳胜而且富有文化遗产。这里有古堡雄踞,有王宫屹立,市区建筑古色古香,典雅宏丽,使人想起欧洲的文化名城雅典,因此人们给爱丁堡以"北方雅典"的称誉。1995年爱丁堡的旧城区和新城区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爱丁堡扼英格兰赴苏格兰要道,不久商贾云集,市面繁荣,并于1329年设市。15世纪时它又成为苏格兰的王都,城市更加兴旺,筑起了王宫开办了大学。16o3年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死后无嗣,苏格兰国王詹姆六世以亲戚关系到伦敦继承王位,改称詹姆斯一世,于是苏格兰和英格兰共戴一君,斯图亚特王朝开始。爱丁堡则仍为苏格兰国会所在地。17o7年两国正式合并,苏格兰国会解散,爱丁堡不再是都城,政治地位有所下降。

    “最近由于英女皇表对恐怖分子坚决打击的声明,使得整个英国安全气氛更加的引人,各地前来旅游……”

    听着内容老套不已但声音甜美的英国广播,手里紧紧攥着一张来自外地银行的汇票,潘家劲苍白的脸色略微好了一些,知道这个月又能挺过来了。心里不禁哀叹,自己堂堂的硕士学历,怎么会混得如此不堪。和那些靠拿政府救济金过活的人也没什么区别了。尤其是在异国他乡举目无亲的地方,真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啊!

    后面的人兴许是等的不耐烦了,不住地往前挤着。连排在中间的潘家劲也感受到了大力的推搡,因为生活上的艰辛而几乎丧失殆尽的敏锐直觉,这时回光返照般感到了一丝不对劲。

    潘家劲迅的回想了一下,这是在英国银行,自诩为英国绅士的他们,即使是取钱排队的人稍微多一点,最多也不过是抱怨几句而已,绝不会生如此大力的推挤,这哪是一下不注意就能解释开的,简直是要强行把前面的人挤成馅饼儿,潘家劲回头看去,只见一个褐色眼睛带着白色头巾的疯狂的往前挤着,让潘家劲心寒不已的是,这个人眼里满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死寂,就如一汪死水一般。

    但是动作却又如此不合情理,潘家劲不由心里一沉,脑海中的不安感愈强烈,心跳度加快,几乎要跳出胸腔一般。眼神紧紧的盯着那个人身上的凸起,在与上前制止的保安人员争执的时候,被揪起的衣襟下露出了2根红黄的线缆,让潘家劲头脑‘嗡’地一下炸开了,他终于明白自己的不安来自于何处了。

    那两个保安也终于觉到了不对,但是还没等他们付之于行动,就听见几声急促的滴滴声,紧接着潘家劲就被满眼的火光所笼罩,失去了知觉……

    而后消息传来,在银行爆炸案中一名中国籍男子不幸身亡……

    潘家劲,中国人,原北电硕士研究生,专事于世界电影研究和表演。爱好国术,习有子午门铁内功,12岁开始直到42岁,3o年来从未间断。此功为子午门内壮功,练之浑身坚硬似铁。不怕一般铁器,且拳脚之间有大力,对敌之时碰之即飞。制敌于残死。后去英国交流学习,银行取钱之时,碰到恐怖主义连续的自杀性(人体炸弹)攻击波及重伤,于东元2o1o年8月17日,在英国皇家医院因伤过重,医治无效身亡。

    ……

    看着银行地上的镜面中的自己,1米78的身高脸有些白,一双丹凤眼开合之间露出迷茫之色,额头宽广,脸颊有些胖,腹部脂肪堆积得像多出一团面,稀囊和软的,把肚子部位的衣服顶的微微鼓起。

    镜中人,金秀一,韩国人,22岁毕业于韩国大学法律系,因成绩突出和死去父母的关系,得以出国学习,现于英国爱丁堡最高法院实习。于苏格兰皇家银行取钱时被劫持,一个银行职员启动警铃……人质为取钱的金秀一和一个老太太还有数名银行职员,劫匪与警察对峙中……自身状态中枪中……

    ……真Tmd,**!银行,又是银行!记忆融合后刚刚适应新的身体,就从脑海处传来疼痛的记忆,自己躺在那个老太太怀里,肩部中枪。

    趁着警匪谈判时,我也就是金秀一,在劫匪与老太太生争执时,挺身而出,挡住了射向老太太的子弹。昏死了过去。

    我草,还真Tmd的疼啊!肩膀处流血不止,没有条件进行有效包扎,老太太只能不住转头四顾寻求帮助,但那里可能。看着匪徒和警察互相扯皮,心里真是心如火烧。不行,这么耽搁下去就是最后解救人质成功了,我也出不去了。不想再次被‘回炉’的话,看来只能是自己救自己了。我可不想就这么不明不白的“又”挂了。

    仔细看了看四周,现只有2个劫匪,一个大胡子匪徒手里提着袋子,另一个手不停的往袋子里划拉钱。枪就放到右手边上,离自己距离大约十米左右。一个棕色的“长毛”正在举着枪隔着大门和警察大喊着要车离开。其他人都趴在了地上。

    又看了看银行的内部格局,一排桌子直通柜台也就是匪徒装钱的地方。眼看匪徒的袋子即将装满了。也顾不上什么计划的了,悄悄拍了拍老太太,看着她满眼的关心,不由心中一暖。冲她笑笑,表示回答。然后示意她不要出声,看了一眼大声谈判的匪徒,自己则顺着桌子艰难而快的向前爬着。由于用力使得肩部的伤口撕扯的更厉害了,大量的鲜血从身上渗出,在我身子底下拖出了一道长长的血痕。头脑都变得不清醒起来。我不得不减缓度慢慢的爬到桌子的尽头,看着离自己不到2米的匪徒。心情复杂,这要是以前的身体拿下这个匪徒轻而易举,就是现在的身体在不受伤的情况下制服他也不是什么问题,而且只要经验底子还在功夫还是能练回来的。

    哎~~哪像现在?现在可不是自怨自艾的时候,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脑海里一片空白,只想着把枪抢到,把枪抢到……在注意力集中的情况下,周围寂静了下来。在马上到达目标时,那个大胡子匪徒好像也察觉到了什么,提上钱袋正要去拿枪,我右脚一用力身形划圆一个上窜跟上,我俩几乎同时摸到了枪,我拼尽全力,一肘击在大胡子的太阳穴上,看着大胡子一脸惊讶的倒在地上,那表情因过度惊讶而变得扭曲起来,像极了一个正在做活塞运动,却现身子下面原来是一头眉清目秀的老母猪,惊讶地嘴唇都变得苍白了起来。

    因为过度用力,头脑一阵眩晕,费力的拿起手枪朝大门方向的长毛开了一枪,恍惚中长毛倒在了地上,我精神一松,冲着还在龇牙咧嘴极力想挣扎起来的大胡子身上倒了下去。昏迷之前,看着大胡子的两腿之间下意识的支起了膝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