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2章 剑指男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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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锋刚想发作,雪芙伦娜一把抱住了他的胳膊,对着父亲脆声说道:“我才不管咧,这辈子我就是跟定他了。”
路易斯.格兰特和大卫.格兰特同时瞪住了雪芙伦娜,大卫男爵诧声说道:“妹妹,你是认真的吗?”
他们本以为雪芙伦娜只是和这个中国小子玩玩,虽然他们家教很严,但是在美国待久了,还没有迂腐到不准女儿婚前恋爱的程度,即使是发生亲密关系,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年轻人血气方刚的,在一起耳鬓厮磨久了,这是很正常的结果,无可厚非。
只是那么高贵的女儿,第一个男朋友居然是中国人,这让重视血统和家族荣誉的路易斯公爵有点恼怒,但是他并不认为女儿会和这个中国人认真。
所以当雪芙伦娜这么说的时候,格兰特父子都有一刹那的失态。
“我自然是认真的,难道从小到大,我有哪件事情是不认真的吗?”雪芙伦娜郑重地说道。
她说的倒是真的,这个女儿自小就聪明而且倔强,要做什么事情不做则已,一旦决定要做了,必然全力以赴,不会应付了事。
看来恋爱也是这样,平素眼高于顶,一旦看中一人,那就是刻骨铭心地相恋。
这下路易斯.格兰特开始紧张了,以他几十年的人生阅历来看,多半还是女儿喜欢这个小子,多过这个小子喜欢她。
真是岂有此理。
让他接受一个黄种人做女婿,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以雪芙伦娜的才貌和出身,即使是做英国王子的妃子也绰绰有余,为什么要嫁给一个玩篮球的中国人?
他们上流社会的人,女儿的婚姻一向是维持家族利益的筹码,政治婚姻是永恒的主题,像雪芙伦娜这种绝色,出身高贵,只要他想,就可以嫁入英国皇室,或者嫁给政府实权家族的后人,那么他们格兰特家族的地位将会更加稳固,他怎么会任由女儿任性地挑选自己喜欢的人?
大卫.格兰特倒是没想那么多,他和妹妹的感情很好,听说妹妹和这个小子是认真的,虽然有点瞧不起黄种人,但是并不像他父亲那样事故,他还是青年人的性子,傲然说道:“我说小子,你哪点值得我这个骄傲的像孔雀的妹妹喜欢了?只是因为你会耍几下篮球?”
戈锋嘴角浮现一抹嘲弄的微笑,说道:“你又会什么?会玩剑?”
大卫.格兰特笑了,说道:“难不成,你还会击剑?”他嘴角微撇,显然不相信戈锋会玩剑术,在他眼中,剑术是骑士的荣誉,像戈锋这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大个子,是不可能会玩那么高深的艺术的。
戈锋森然说道:“如果你不信,尽管试试。”
他已经动了真怒,决心挫挫这对眼高于顶的所谓贵族父子的锐气。
大卫.格兰特眼睛一亮,他浸淫剑道十年,一向罕逢敌手,在他那个***里号称“不败剑神”,别人不找他打,他都要想着法子找人比试,何况是面对这个黄种人的挑战战?
他一跃而起,说道:“跟我来吧。”
引着戈锋三人上了二楼,进入一间宽敞的屋子,戈锋进去一看,居然是一间面积不小的剑室。
原来大卫.格兰特爱剑成痴,他家的所有物业,都会专门辟出一间屋子装修成剑术练习室,里面配备剑和护具,以至于他无论到哪里居住,都不会耽误剑术的修炼,这栋别墅虽然是雪芙伦娜住,但是一样有这么一间剑室。
大卫.格兰特说道:“你自己选一把趁手的剑吧,你身材比较高,可能没有适合的剑服,你将就些吧。”
戈锋随手抽了一把剑,淡淡说道:“我不需要护具。”
大卫.格兰特瞪了他一眼,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懂剑道,还是自信地过了头。
“好吧,既然你不怕死,那也由得你。”对于戈锋这种愚蠢的行为,他也懒得搭理,大卫.格兰特自顾自地穿上剑士服,戴上护具,取了一把最趁手的剑,“当”地一声,中指弹了一下,有人和他比剑,那真比世上所有开心的事情更能让他兴奋。
戈锋右手持剑,在身前划了一个圆弧,说道:“你可以进攻了,如果你能逼得我移动半步,就算我输。”
大卫.格兰特和父亲对视了一眼,觉得这个中国小子也太狂妄了,大概看他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觉得他没有什么本事,却不知对于剑术,他的确是下过苦功修炼的。
戈锋双脚不丁不八地站着,看上去很随意,不见得有什么厉害的地方,他的自信是从什么地方来得?难道中国人天生就是这么愚蠢?
“这可是你自己找难看,不要怪我。”大卫.格兰特爆喝一声,脚下移动,持剑直刺中宫。
这样的招式多半是对远逊于自己的对手才会这样使,因为凡是用剑的人都知道,中宫是防守最强的位置,第一招就攻击此处,自然是不把戈锋放在眼里了。
面对来势如电的一刺,戈锋也大感意外,暗忖这小子倒也不尽是花拳秀腿,还是有几分真功夫的,只是和世界冠军关若蝉比,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上的。
对于关若蝉的快剑,戈锋都能应付自如,何况是区区二流剑手?
他只是将剑一横,平贴住对手的剑身,然后轻轻地往旁边一带,便将大卫.格兰特连人带剑甩了个趔趄,自己脚步纹丝未动。
大卫.格兰特转过身来,瞪大了眼珠子凝视戈锋,喃喃说道:“这不可能。”
对方剑招明明慢得离谱,但是居然能做到后发先至,而且剑身有一股甩之不脱的粘力,居然将他带得差点摔倒,这样的剑术,他从未见过。
戈锋虽然只是轻描淡写的一招,却用上了太极剑中的“粘”字诀,已经是很高深的功夫了,中华武术博大精深,又岂是这位坐井观天的男爵大人所能领悟的?
大卫.格兰特吃了一次亏,知道对方是个高手,收起了轻敌之心,呵斥连连,脚步趋退如电,围着戈锋的身子不停游走,或刺或劈,或砍或削,攻势如同疾风骤雨一般迅捷,看得旁观的雪芙伦娜连连惊呼,戈锋没戴护具,她可真怕哥哥伤了他,那她怎么跟其余三位姐妹交代啊?只怕被她们从那个家赶出来也说不定。
但是无论大卫.格兰特攻势多凌厉,戈锋的脚步始终稳稳站住,他的剑很随意地跟着对手的剑翻转,无论大卫是劈是刺,都被他或平贴粘带,或划圆弧包围,牵引地偏离攻击位置,到后来,这股牵引之力已经遍布他身周数尺,大卫.格兰特觉得出剑已经没有方才快捷,而且愈来愈慢,仿佛手脚被无形的丝线越绑越紧,再也施展不开,只是片刻功夫,大卫.格兰特如同喝醉了酒的老翁一样,被戈锋的牵引之力带得摇摇晃晃,别说攻击,想要停住已经力有未逮了。
戈锋将剑贴住对手的剑,用力一旋,大卫.格兰特在这股大力下不由自主地像陀螺一般转动,接连数圈,便觉头晕眼花,咕咚一头栽倒在地,半天没爬起来。
戈锋刚想发作,雪芙伦娜一把抱住了他的胳膊,对着父亲脆声说道:“我才不管咧,这辈子我就是跟定他了。”
路易斯.格兰特和大卫.格兰特同时瞪住了雪芙伦娜,大卫男爵诧声说道:“妹妹,你是认真的吗?”
他们本以为雪芙伦娜只是和这个中国小子玩玩,虽然他们家教很严,但是在美国待久了,还没有迂腐到不准女儿婚前恋爱的程度,即使是发生亲密关系,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年轻人血气方刚的,在一起耳鬓厮磨久了,这是很正常的结果,无可厚非。
只是那么高贵的女儿,第一个男朋友居然是中国人,这让重视血统和家族荣誉的路易斯公爵有点恼怒,但是他并不认为女儿会和这个中国人认真。
所以当雪芙伦娜这么说的时候,格兰特父子都有一刹那的失态。
“我自然是认真的,难道从小到大,我有哪件事情是不认真的吗?”雪芙伦娜郑重地说道。
她说的倒是真的,这个女儿自小就聪明而且倔强,要做什么事情不做则已,一旦决定要做了,必然全力以赴,不会应付了事。
看来恋爱也是这样,平素眼高于顶,一旦看中一人,那就是刻骨铭心地相恋。
这下路易斯.格兰特开始紧张了,以他几十年的人生阅历来看,多半还是女儿喜欢这个小子,多过这个小子喜欢她。
真是岂有此理。
让他接受一个黄种人做女婿,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以雪芙伦娜的才貌和出身,即使是做英国王子的妃子也绰绰有余,为什么要嫁给一个玩篮球的中国人?
他们上流社会的人,女儿的婚姻一向是维持家族利益的筹码,政治婚姻是永恒的主题,像雪芙伦娜这种绝色,出身高贵,只要他想,就可以嫁入英国皇室,或者嫁给政府实权家族的后人,那么他们格兰特家族的地位将会更加稳固,他怎么会任由女儿任性地挑选自己喜欢的人?
大卫.格兰特倒是没想那么多,他和妹妹的感情很好,听说妹妹和这个小子是认真的,虽然有点瞧不起黄种人,但是并不像他父亲那样事故,他还是青年人的性子,傲然说道:“我说小子,你哪点值得我这个骄傲的像孔雀的妹妹喜欢了?只是因为你会耍几下篮球?”
戈锋嘴角浮现一抹嘲弄的微笑,说道:“你又会什么?会玩剑?”
大卫.格兰特笑了,说道:“难不成,你还会击剑?”他嘴角微撇,显然不相信戈锋会玩剑术,在他眼中,剑术是骑士的荣誉,像戈锋这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大个子,是不可能会玩那么高深的艺术的。
戈锋森然说道:“如果你不信,尽管试试。”
他已经动了真怒,决心挫挫这对眼高于顶的所谓贵族父子的锐气。
大卫.格兰特眼睛一亮,他浸淫剑道十年,一向罕逢敌手,在他那个***里号称“不败剑神”,别人不找他打,他都要想着法子找人比试,何况是面对这个黄种人的挑战战?
他一跃而起,说道:“跟我来吧。”
引着戈锋三人上了二楼,进入一间宽敞的屋子,戈锋进去一看,居然是一间面积不小的剑室。
原来大卫.格兰特爱剑成痴,他家的所有物业,都会专门辟出一间屋子装修成剑术练习室,里面配备剑和护具,以至于他无论到哪里居住,都不会耽误剑术的修炼,这栋别墅虽然是雪芙伦娜住,但是一样有这么一间剑室。
大卫.格兰特说道:“你自己选一把趁手的剑吧,你身材比较高,可能没有适合的剑服,你将就些吧。”
戈锋随手抽了一把剑,淡淡说道:“我不需要护具。”
大卫.格兰特瞪了他一眼,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懂剑道,还是自信地过了头。
“好吧,既然你不怕死,那也由得你。”对于戈锋这种愚蠢的行为,他也懒得搭理,大卫.格兰特自顾自地穿上剑士服,戴上护具,取了一把最趁手的剑,“当”地一声,中指弹了一下,有人和他比剑,那真比世上所有开心的事情更能让他兴奋。
戈锋右手持剑,在身前划了一个圆弧,说道:“你可以进攻了,如果你能逼得我移动半步,就算我输。”
大卫.格兰特和父亲对视了一眼,觉得这个中国小子也太狂妄了,大概看他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觉得他没有什么本事,却不知对于剑术,他的确是下过苦功修炼的。
戈锋双脚不丁不八地站着,看上去很随意,不见得有什么厉害的地方,他的自信是从什么地方来得?难道中国人天生就是这么愚蠢?
“这可是你自己找难看,不要怪我。”大卫.格兰特爆喝一声,脚下移动,持剑直刺中宫。
这样的招式多半是对远逊于自己的对手才会这样使,因为凡是用剑的人都知道,中宫是防守最强的位置,第一招就攻击此处,自然是不把戈锋放在眼里了。
面对来势如电的一刺,戈锋也大感意外,暗忖这小子倒也不尽是花拳秀腿,还是有几分真功夫的,只是和世界冠军关若蝉比,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上的。
对于关若蝉的快剑,戈锋都能应付自如,何况是区区二流剑手?
他只是将剑一横,平贴住对手的剑身,然后轻轻地往旁边一带,便将大卫.格兰特连人带剑甩了个趔趄,自己脚步纹丝未动。
大卫.格兰特转过身来,瞪大了眼珠子凝视戈锋,喃喃说道:“这不可能。”
对方剑招明明慢得离谱,但是居然能做到后发先至,而且剑身有一股甩之不脱的粘力,居然将他带得差点摔倒,这样的剑术,他从未见过。
戈锋虽然只是轻描淡写的一招,却用上了太极剑中的“粘”字诀,已经是很高深的功夫了,中华武术博大精深,又岂是这位坐井观天的男爵大人所能领悟的?
大卫.格兰特吃了一次亏,知道对方是个高手,收起了轻敌之心,呵斥连连,脚步趋退如电,围着戈锋的身子不停游走,或刺或劈,或砍或削,攻势如同疾风骤雨一般迅捷,看得旁观的雪芙伦娜连连惊呼,戈锋没戴护具,她可真怕哥哥伤了他,那她怎么跟其余三位姐妹交代啊?只怕被她们从那个家赶出来也说不定。
但是无论大卫.格兰特攻势多凌厉,戈锋的脚步始终稳稳站住,他的剑很随意地跟着对手的剑翻转,无论大卫是劈是刺,都被他或平贴粘带,或划圆弧包围,牵引地偏离攻击位置,到后来,这股牵引之力已经遍布他身周数尺,大卫.格兰特觉得出剑已经没有方才快捷,而且愈来愈慢,仿佛手脚被无形的丝线越绑越紧,再也施展不开,只是片刻功夫,大卫.格兰特如同喝醉了酒的老翁一样,被戈锋的牵引之力带得摇摇晃晃,别说攻击,想要停住已经力有未逮了。
戈锋将剑贴住对手的剑,用力一旋,大卫.格兰特在这股大力下不由自主地像陀螺一般转动,接连数圈,便觉头晕眼花,咕咚一头栽倒在地,半天没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