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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反杀一波

作者:天下谁人不识君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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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重挥洒的矛影有真有假,迎面而来的五名骑士纷纷挥剑抵挡,但没有一人能挡住李重的攻势,没有任何兵器的撞击声,等到李重轻飘飘落到地上的时候,五名骑士全都被长矛刺穿了胸膛。

    五名骑士之后接踵而来的是三个黑衣骑士,这三名骑士身上并没有披甲,中间的骑士手握一杆长矛,李重看不出长矛矛杆的材质,但一尺长的矛尖清光隐隐,锋锐逼人,一看就不是普通货色。另外两名骑士手持的应该是吴钩,寒光闪烁的吴钩长约三尺在半空中挥舞,留下一抹闪亮的弯月。

    至今为止,这是李重遇见最强的组合。而在三人身后,上百名骑士已经成半圆形包围了树林。

    “哈”当中的骑士厉喝一声,战马忽然加,过身边同伴半个身位的距离,战马一跃而起,凌空扑向李重,骑士眼神如鹰隼,手中的长矛收在腰间飞快的左右移动,却引而不,只等李重躲闪的一刹那出手。

    骑士相信李重一定会躲闪的,他不知道李重的真实武力,不过李重虽然能用降龙十八掌硬生生轰飞疾驰而来的战马,但他也不会那么做,太耗费真气了,不用多,李重只要全力轰飞战马十次全身真气就得耗费的一干二净,这也是武林人士难以和军队抗衡的原因。人家大规模骑兵冲撞根本就不给你躲闪的机会,只能硬抗,哪怕李重这样的高手面对大规模骑兵冲杀也只能溜之大吉。

    另外两名骑士稍稍落后,同时战马奔跑出一个细微的弧线,小心翼翼的调整三人之间的距离,两柄吴钩一左一右封死李重的躲闪空间,三名骑士虽然数量不多,但精妙的配合足以让他们完成一次对单人的骑兵冲撞战术。

    这一刻李重真的很羡慕三人行云流水般的骑术,人家在极前进的过程中还能细微调整战马的度角度,和人家比自己就是个小脑失衡的瘸子,要知道战国时期可没有马镫,控马的难度极高,李重自认为牵马都难以做到这一步。

    就在战马铁蹄落下的瞬间,李重脚步忽然向左边移动,暮然出现在黑衣骑士的视线里,黑衣骑士瞬间就刺出手中的长矛,想要把李重钉在地上,但李重的身影一闪即逝,又忽然出现在战马的另一侧,骑士再想收回长矛已经来不及了。

    李重为了避过随后而来的吴钩,整个身子都贴在战马身上,猛然力,凌空飞奔的战马无处着力顿时横飞出去,和另外一匹战马撞在一起,出砰地一声巨响。与此同时,李重横起长矛敲在另外一匹战马的后腿上,战马踉跄奔跑,几秒钟过后,李重就听到身后又是一声震耳欲聋的爆响,听声音好像是战马撞在大树上了。

    这是对付骑兵最省力的方法,几乎不耗费真气,需要的是出人体极限的反应度和行动灵活性,辟邪剑法可以做到这一点。

    李重的视线之中,出现数十名步行劲装剑手,这些剑手手中还提着另外一种大杀器,最令武林高手头疼的弓弩。

    李重迅转身将三名骑士刺死,还抽空把手中的长矛换掉,这才冷笑一声闪身进了树林,这个年代参天古树随处可见,树林是对付骑兵最好的战场。

    一只羽箭尖啸而至,拉开围杀的第二幕!

    齐国临淄,战国时代最为繁华的城市,也是学术范围最为浓郁的国家,而临淄的稷下学宫就是整个战国文化的中心。同时,稷下学宫也是武学最为昌盛的地方,这个时代最为出色的剑手剑圣曹秋道就居住在稷下学宫。

    一座幽静的小楼内,曹秋道长披肩静坐在地上,宽大的衣衫下只露出一双晶莹如玉的手掌,曹秋道对面跪坐着一名身材高大的剑手。

    “你说嚣魏牟死了?”曹秋道声音低沉。

    “是!”“谁杀的嚣魏牟?”

    “魏国剑手李重。”

    曹秋道眼中精光一闪,用疑问的语气说道:“李重,新晋剑手吗?”

    “应该是,但这个李重实力十分恐怖,在不用剑的情况下二十招之内就杀死了嚣魏牟,我们查看过嚣魏牟的尸体,脖颈肌肉骨骼全部断裂,一瞬间就生机断绝。而且李重还说齐国的剑手不外如是。”

    曹秋道深吸了一口气,慢慢迷上眼睛,叹声道:“二十招杀死嚣魏牟,这样的实力已经能让我感兴趣了。”

    “先生你要和李重动手?”

    曹秋道呵呵一笑,说道:“不是我要和李重动手,人家已经在挑战我了。”

    “”报信的剑手欲言又止。

    曹秋道睁眼道:“安排人,我这就去大梁。”

    报信的剑手跟曹秋道比较熟悉,壮着胆子问道:“曹先生亲自去大梁是不是太抬举李重了,不如写封信让李重来临淄”

    曹秋道握紧拳头,沉声道:“李重不光是在挑战我,他在向我示威,示威甚至是考校你懂吗?呵呵拧断嚣魏牟的脖子我也能做到,但我做不到一瞬间就让骨骼肌肉全部断裂,换一种说法就是李重徒手格杀的能力过我,我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该是我亲自去大梁,反之李重就会来临淄。”

    “先生你也做不到?”报信的剑手惊声道。

    曹秋道摇头道:“这有什么奇怪的,有的人精于剑术,有的人精于矛法,有的人喜欢徒手制敌。不过无论是谁徒手的威力也比不过兵器的,人究竟是凡胎啊。”说到这里,曹秋道脸色黯淡下来,仿佛在感慨什么。窗外轰隆一声巨响,瓢泼大雨倾泻而下,天色顿时黯淡下来,曹秋道的面容也渐渐隐没在阴影中。

    李重杀的极其痛快,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古代大将在杀场上都喜欢用长矛大枪这种武器了,和宝剑比起来,枪矛才是真正的杀人利器,不需要你的招式有多精妙,只需要比别人快,比别人力量大就可以了,大多数时候一枪刺进敌人胸膛,敌人的兵器还没递出一半,根本威胁不到自身安全。

    猪脚的终极武功绝对不会是剑,说实话确实像有些书友说的,剑神剑圣满地走,看着都审美疲劳,我这本书的终极武功绝对没人写过,出人意料,很新鲜,就不知道我能坚持写到那个时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