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移花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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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柳江县行馆里,可谓是热闹不凡,一场由知县杨慎亲自操办的婚事,自然是场面宏大丝毫不亚于柴家的气势。
此次杨慎十分卖力的操办婚事,其用意无外乎是为了自身的仕途。但叶宇对这场婚庆倒也尚算满意,就连赶往孟家庄的迎亲队伍,也由柳江县的衙役充当。
这种规格,对于百里风而言,档次可着实不低!
行馆的后园里,叶宇闲来无事的与小黑嬉闹着。这些日子里,叶宇与这个凶狠的黑鹰倒是熟络了许多。
不过这小黑有一个脾性倒是让叶宇颇感无奈,因为这铁嘴黑鹰是个十足的酒鬼。
每天死缠烂打闹着要喝酒,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酒量也越来越大。
这要是一般的酒水,以叶宇的财力养着一个酒鬼,就是名贵贡酒也不过是小事一桩。
但这小黑偏偏迷恋上< 了当初密道中那种酒,这可就让叶宇有些犯难了。
因为这种酒当下市面上根本就没有,是他叶宇私自酿造的烧酒,也就是后世俗称的烧刀子。
这种酒一般指度数比较高的蒸馏酒,因为度数极高,遇火则烧;味极浓烈,入口如烧红之刀刃,吞入腹中犹如滚烫之火焰而得名。
此酒始于明末清初的酿酒技术,号称烈酒之王,是东北最著名的酒品佳酿。
关于更为高深的酿酒技术叶宇不懂,况且当下的条件也不允许达到。而这种明清时期的酿酒工艺倒是不难,叶宇已经私下里搬上了宋朝的舞台。
原本叶宇酿造这烧刀子酒,作为以后受了刀剑之伤,可以用这种高纯度的烈酒消毒杀菌。
又加上朝廷颁布禁酒令,就连太上皇的宫中酒坊也被封了,所以叶宇也没有打算以此盈利。
故而一直都是秘密酿制产量极低,以备于他个人专用。
如今这头黑鹰竟然喜爱烧刀子,而且酒量越来越大,又岂能不让叶宇感到为难?
正在嬉闹之际,黎大隐从月亮门外一脸笑意的走了进来。
人未至,声音却先一步到了:“叶兄弟,今天这事你可不厚道啊!外头人人忙得团团转,你却闲情在此逗鹰”
叶宇逗弄着小黑,自顾的笑了笑:“黎兄,这打家劫舍抢女人,一向可是你的专长,此事交予你去办,又何来不厚道?”
“咳咳,话虽如此,这抢的女人要是成为黎某的压寨夫人倒也无所谓,可这不是看着葡萄吃不到,嘴酸嘛!”
黎大隐说着就随性的坐在了叶宇的对面,有些郁闷的接着道:“可惜这新娘子是那狗贼李道的女儿,心中难免有些郁结”
“怎么,落剑山的事情你还记着?”
“当然记得,要不是兄弟你提前劝阻了我,恐怕我早已死在了这李道的阴谋之中!那山中有没有天剑黎某不知,事后却看到了尸体堆满了山中”
叶宇抬眼看了一眼黎大隐,没好气地说:“可是当初有人就是不信,竟然怀疑兄弟我心生贪念故意私吞,这种不信任,可真是让人心寒呐!”
此言虽然声音很轻,但是听在黎大隐的耳中,却是让他顿时脸上燥的通红。
“咳咳,叶兄弟,此事咱们就此揭过,是黎某的过错!”
黎大隐也是个敢作敢为的汉子,既然是自己的错误,他也毫不掩饰的予以承认。当即站起身来,向叶宇郑重地施了一礼。
“好了好了,你我二人相识多年,岂会真的怪罪于你?若是我真心生埋怨,又何必让你看清事情的原委?”
“不过至于李道之事,愚弟只能经做旁观不能插手,毕竟身在官场有诸多限制,这一点黎兄多多体谅才是”
黎大隐摆了摆手道:“这道理黎某明白,上次落剑山峡谷没能宰了那个老小子,以后黎某再找机会对付他!”
“有件事,黎兄可能还不知晓”
“什么事?”
“经过愚弟对王虎的酷刑逼问,这小子终于什么都招了,松兰三虎是收到了李家的佣金,才会有柳江驿站的行刺”
“他奶奶的,这李道真不是个东西,竟然让老子的人当枪使,这是让我们兄弟反目成仇啊!这个王八蛋,老子跟他没完!”
自从当了隐盟盟主之后,这几年黎大隐的言行也收敛规范了许多,但是遇到这种愤慨事情,还是掩饰不了原有的匪性!
叶宇摇了摇头道:“你我之间的关系,恐怕李道还不知,但让你我兄弟结仇的意图,却是十分的明显!”
说完了今日该说的话,见黎大隐一脸的愤慨,叶宇便转移了话题:“不过你抢了他的女儿,既成全了百里兄,也算是出了一口恶气”
“嘿嘿,不过说真的,那李道老贼的女儿还真是俊俏,不当黎某的压寨夫人倒是可惜了!”
“整天就知道想女人,这几年你可没少抢,难道还不够?”
叶宇白了黎大隐一眼,心说这家伙一提及女人就双目放光,连方才的愤怒之事就抛在了一边。
关于李梦岚,叶宇虽然没有见过,但根据李道家族的遗传基因来看,也是定然相貌不俗。
李道的长女李凤娘可是恭王妃,李丰年以及死去的李崇相貌也皆是不俗,由此推断之下,这小女儿李梦岚自然不会丑陋。
况且以百里风的眼光来说,这李梦岚定然是个才貌双绝的女子。
“当然不够!男人会嫌女人多?如今黎某压寨夫人可是九位,但仍旧觉得不够”
噗!叶宇正打算饮茶,却被黎大隐这句话给呛住了:“九位嫂嫂还不够,难道要妻妾满堂?”
“哈哈哈,有何不可?倒是你,在这方面比黎某差远了!要不等改日黎某抢女人的时候,也给兄弟你捎带一个?”
黎大隐说话一向是口无遮拦,这一点叶宇是深有体会,因此也不会太过于在意。
这几年黎大隐抢女人的事情,他也是有所耳闻。不过让叶宇欣慰的是,黎大隐抢得大多是贪官污吏的妾侍,以及年轻貌美的寡妇。
这些女子抢就抢了,毕竟没有造成恶性的后果。若是黎大隐不顾王法的随意抢夺,就算朝廷不处置,他叶宇也不会置之不理。
“女不在多,知心即可,黎兄的齐天之福,愚弟是无福享受喽!”
“女不在多,知心即可”
方才还言行放荡的黎大隐,听了叶宇这八个字之后,却突然脸色有些僵硬,似乎想到了什么,神色忧戚的坐在一旁默然不语。
“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了,今日移花接木之举,黎兄可要好好替愚弟把关,切勿出现丝毫差错!”
“叶兄弟放心便是,我这就去亲自监督!”回过神来的黎大隐,说着便准备起身离开了后园。
不过离开之前却双目放光的看了小黑一眼,赞叹道:“这黑鹰眼神锐利无比,看来不是凡品呐!”
对此叶宇只是笑了笑没有作声,随即看了一眼小黑,心说这家伙当然不是凡品,不仅连孤狼都不是对手,重要的还是个大酒鬼。
黎大隐离开不久,身着新郎服饰的百里风随后走进了小园。
叶宇先是倒了半杯烈酒给小黑饮用,随后才抬起头问百里风:“外面都安排的如何了?”
“都安排妥当了!”
“名单上的人可都来齐了?”
“来了一部分人,大部分只是贺礼送到,人却至今未到,理由是路途遥远或是诸事缠身”
“路途遥远、诸事缠身?这庆元府距离清流县不过几十里,能前往柴家贺喜,却说是路途遥远!”
百里风脸色此刻也甚是凝重,于是询问道:“叶兄,此事看来非一日之功”
“是啊,这些官吏觉得叶某年轻,丝毫不将我放在眼里。再说此次成婚的是你而不是叶某,他们完全可以不给面子!”
强龙难压地头蛇,这一点叶宇早就料到了!
随即叶宇站了起来,负背双手自语道:“既然他们不将我放在眼里,那叶某也不想看到他们”
“叶兄的意思是”
“对了,那个王虎已经没用,不用在浪费粮食了!”叶宇没有回应百里风的问题,而是突然谈起了松兰三虎中的王虎。
其实王虎根本就没有招供出李家,倒不是王虎是个铁铮铮的汉子,是因为当时雇用他们的时候,也没有弄清对方的底细。
方才叶宇在黎大隐面前,直接谎称王虎已经招供,其实不过是一种火上浇油的伎俩。
他是怀疑买凶杀人的是李道,以目前的情形来看,李道也的确有最大的可能嫌疑。
但这只是一种推测,并没有真凭实据,不过要想让黎大隐与李道结下死仇,叶宇只得说一个不是谎言的谎言。
“百里兄,懂得熬鹰吗?”叶宇回头看了一眼石桌上已有醉态的小黑,继而似有深意的轻声问道。
“倒是听说过,是一种训练飞鹰的手段”
“不错,熬鹰,最难掌握的是火候。熬短了,熬出来的鹰残留着野性,难以驾驭;熬长了,鹰伤了元气,就会变得谨小慎微,难成大器!”
“鹰原本是鸟中的豪杰,扶摇直上,翱翔蓝天,绝不会心甘情愿地作笼中之物。凶猛、倔强、高傲,视死如归,是一只鹰成为猎鹰必备的天赋和潜质”
百里风听了似有所悟,最后仰望蓝天自语道:“纵使桀骜不驯,但终究逃不了训鹰人的掌控”
此时的柳江县行馆里,可谓是热闹不凡,一场由知县杨慎亲自操办的婚事,自然是场面宏大丝毫不亚于柴家的气势。
此次杨慎十分卖力的操办婚事,其用意无外乎是为了自身的仕途。但叶宇对这场婚庆倒也尚算满意,就连赶往孟家庄的迎亲队伍,也由柳江县的衙役充当。
这种规格,对于百里风而言,档次可着实不低!
行馆的后园里,叶宇闲来无事的与小黑嬉闹着。这些日子里,叶宇与这个凶狠的黑鹰倒是熟络了许多。
不过这小黑有一个脾性倒是让叶宇颇感无奈,因为这铁嘴黑鹰是个十足的酒鬼。
每天死缠烂打闹着要喝酒,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酒量也越来越大。
这要是一般的酒水,以叶宇的财力养着一个酒鬼,就是名贵贡酒也不过是小事一桩。
但这小黑偏偏迷恋上< 了当初密道中那种酒,这可就让叶宇有些犯难了。
因为这种酒当下市面上根本就没有,是他叶宇私自酿造的烧酒,也就是后世俗称的烧刀子。
这种酒一般指度数比较高的蒸馏酒,因为度数极高,遇火则烧;味极浓烈,入口如烧红之刀刃,吞入腹中犹如滚烫之火焰而得名。
此酒始于明末清初的酿酒技术,号称烈酒之王,是东北最著名的酒品佳酿。
关于更为高深的酿酒技术叶宇不懂,况且当下的条件也不允许达到。而这种明清时期的酿酒工艺倒是不难,叶宇已经私下里搬上了宋朝的舞台。
原本叶宇酿造这烧刀子酒,作为以后受了刀剑之伤,可以用这种高纯度的烈酒消毒杀菌。
又加上朝廷颁布禁酒令,就连太上皇的宫中酒坊也被封了,所以叶宇也没有打算以此盈利。
故而一直都是秘密酿制产量极低,以备于他个人专用。
如今这头黑鹰竟然喜爱烧刀子,而且酒量越来越大,又岂能不让叶宇感到为难?
正在嬉闹之际,黎大隐从月亮门外一脸笑意的走了进来。
人未至,声音却先一步到了:“叶兄弟,今天这事你可不厚道啊!外头人人忙得团团转,你却闲情在此逗鹰”
叶宇逗弄着小黑,自顾的笑了笑:“黎兄,这打家劫舍抢女人,一向可是你的专长,此事交予你去办,又何来不厚道?”
“咳咳,话虽如此,这抢的女人要是成为黎某的压寨夫人倒也无所谓,可这不是看着葡萄吃不到,嘴酸嘛!”
黎大隐说着就随性的坐在了叶宇的对面,有些郁闷的接着道:“可惜这新娘子是那狗贼李道的女儿,心中难免有些郁结”
“怎么,落剑山的事情你还记着?”
“当然记得,要不是兄弟你提前劝阻了我,恐怕我早已死在了这李道的阴谋之中!那山中有没有天剑黎某不知,事后却看到了尸体堆满了山中”
叶宇抬眼看了一眼黎大隐,没好气地说:“可是当初有人就是不信,竟然怀疑兄弟我心生贪念故意私吞,这种不信任,可真是让人心寒呐!”
此言虽然声音很轻,但是听在黎大隐的耳中,却是让他顿时脸上燥的通红。
“咳咳,叶兄弟,此事咱们就此揭过,是黎某的过错!”
黎大隐也是个敢作敢为的汉子,既然是自己的错误,他也毫不掩饰的予以承认。当即站起身来,向叶宇郑重地施了一礼。
“好了好了,你我二人相识多年,岂会真的怪罪于你?若是我真心生埋怨,又何必让你看清事情的原委?”
“不过至于李道之事,愚弟只能经做旁观不能插手,毕竟身在官场有诸多限制,这一点黎兄多多体谅才是”
黎大隐摆了摆手道:“这道理黎某明白,上次落剑山峡谷没能宰了那个老小子,以后黎某再找机会对付他!”
“有件事,黎兄可能还不知晓”
“什么事?”
“经过愚弟对王虎的酷刑逼问,这小子终于什么都招了,松兰三虎是收到了李家的佣金,才会有柳江驿站的行刺”
“他奶奶的,这李道真不是个东西,竟然让老子的人当枪使,这是让我们兄弟反目成仇啊!这个王八蛋,老子跟他没完!”
自从当了隐盟盟主之后,这几年黎大隐的言行也收敛规范了许多,但是遇到这种愤慨事情,还是掩饰不了原有的匪性!
叶宇摇了摇头道:“你我之间的关系,恐怕李道还不知,但让你我兄弟结仇的意图,却是十分的明显!”
说完了今日该说的话,见黎大隐一脸的愤慨,叶宇便转移了话题:“不过你抢了他的女儿,既成全了百里兄,也算是出了一口恶气”
“嘿嘿,不过说真的,那李道老贼的女儿还真是俊俏,不当黎某的压寨夫人倒是可惜了!”
“整天就知道想女人,这几年你可没少抢,难道还不够?”
叶宇白了黎大隐一眼,心说这家伙一提及女人就双目放光,连方才的愤怒之事就抛在了一边。
关于李梦岚,叶宇虽然没有见过,但根据李道家族的遗传基因来看,也是定然相貌不俗。
李道的长女李凤娘可是恭王妃,李丰年以及死去的李崇相貌也皆是不俗,由此推断之下,这小女儿李梦岚自然不会丑陋。
况且以百里风的眼光来说,这李梦岚定然是个才貌双绝的女子。
“当然不够!男人会嫌女人多?如今黎某压寨夫人可是九位,但仍旧觉得不够”
噗!叶宇正打算饮茶,却被黎大隐这句话给呛住了:“九位嫂嫂还不够,难道要妻妾满堂?”
“哈哈哈,有何不可?倒是你,在这方面比黎某差远了!要不等改日黎某抢女人的时候,也给兄弟你捎带一个?”
黎大隐说话一向是口无遮拦,这一点叶宇是深有体会,因此也不会太过于在意。
这几年黎大隐抢女人的事情,他也是有所耳闻。不过让叶宇欣慰的是,黎大隐抢得大多是贪官污吏的妾侍,以及年轻貌美的寡妇。
这些女子抢就抢了,毕竟没有造成恶性的后果。若是黎大隐不顾王法的随意抢夺,就算朝廷不处置,他叶宇也不会置之不理。
“女不在多,知心即可,黎兄的齐天之福,愚弟是无福享受喽!”
“女不在多,知心即可”
方才还言行放荡的黎大隐,听了叶宇这八个字之后,却突然脸色有些僵硬,似乎想到了什么,神色忧戚的坐在一旁默然不语。
“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了,今日移花接木之举,黎兄可要好好替愚弟把关,切勿出现丝毫差错!”
“叶兄弟放心便是,我这就去亲自监督!”回过神来的黎大隐,说着便准备起身离开了后园。
不过离开之前却双目放光的看了小黑一眼,赞叹道:“这黑鹰眼神锐利无比,看来不是凡品呐!”
对此叶宇只是笑了笑没有作声,随即看了一眼小黑,心说这家伙当然不是凡品,不仅连孤狼都不是对手,重要的还是个大酒鬼。
黎大隐离开不久,身着新郎服饰的百里风随后走进了小园。
叶宇先是倒了半杯烈酒给小黑饮用,随后才抬起头问百里风:“外面都安排的如何了?”
“都安排妥当了!”
“名单上的人可都来齐了?”
“来了一部分人,大部分只是贺礼送到,人却至今未到,理由是路途遥远或是诸事缠身”
“路途遥远、诸事缠身?这庆元府距离清流县不过几十里,能前往柴家贺喜,却说是路途遥远!”
百里风脸色此刻也甚是凝重,于是询问道:“叶兄,此事看来非一日之功”
“是啊,这些官吏觉得叶某年轻,丝毫不将我放在眼里。再说此次成婚的是你而不是叶某,他们完全可以不给面子!”
强龙难压地头蛇,这一点叶宇早就料到了!
随即叶宇站了起来,负背双手自语道:“既然他们不将我放在眼里,那叶某也不想看到他们”
“叶兄的意思是”
“对了,那个王虎已经没用,不用在浪费粮食了!”叶宇没有回应百里风的问题,而是突然谈起了松兰三虎中的王虎。
其实王虎根本就没有招供出李家,倒不是王虎是个铁铮铮的汉子,是因为当时雇用他们的时候,也没有弄清对方的底细。
方才叶宇在黎大隐面前,直接谎称王虎已经招供,其实不过是一种火上浇油的伎俩。
他是怀疑买凶杀人的是李道,以目前的情形来看,李道也的确有最大的可能嫌疑。
但这只是一种推测,并没有真凭实据,不过要想让黎大隐与李道结下死仇,叶宇只得说一个不是谎言的谎言。
“百里兄,懂得熬鹰吗?”叶宇回头看了一眼石桌上已有醉态的小黑,继而似有深意的轻声问道。
“倒是听说过,是一种训练飞鹰的手段”
“不错,熬鹰,最难掌握的是火候。熬短了,熬出来的鹰残留着野性,难以驾驭;熬长了,鹰伤了元气,就会变得谨小慎微,难成大器!”
“鹰原本是鸟中的豪杰,扶摇直上,翱翔蓝天,绝不会心甘情愿地作笼中之物。凶猛、倔强、高傲,视死如归,是一只鹰成为猎鹰必备的天赋和潜质”
百里风听了似有所悟,最后仰望蓝天自语道:“纵使桀骜不驯,但终究逃不了训鹰人的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