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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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独孤璞叹气道:“治愈这病,到底还是缺不了血玉,看来老夫是没福气求到公子的图志喽,唉,说句昧良心的话,老夫当初还不如不提范家小姐的事了”
“此话当真”?
独孤璞闻听此言,激动得差点从马车上掉下去,他紧握着我的手说道:“老夫被弄糊涂了,为什么公子求不到血玉,反而要把图志卖给我?按照老夫的理解,我既然已经没了利用的价值,你应该不卖才对”
我闻听此言哈哈大笑,这一笑倒把独孤璞给笑毛了,他呆楞楞地瞅着我,嘴咧的老大,就像注视着一匹怪兽。
“独孤前辈说错了,您不是没有利用的价值,而是大有价值”
“此话怎讲”?
“您想啊,按您的价值观论,假如我真从范府求来了血玉,那您对我还有什么用?这时您才彻底没了价值;但我若求不到的话,在这满天下除了您之外,还有谁能帮我找到第二块血玉?而且您说了,您家里就有人是盗墓的。我与其让图志藏在家里烂掉,还不如卖给您和盗墓的兄弟,说不定血玉就在哪个王公大臣的墓穴中呢”
“妙”独孤璞一拍大腿转头对我说。“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就懂得这么多的利害关系,幸亏你小子没当皇帝,否则这天下的百姓又要遭殃了”说完,我两人在马车内一同开怀大笑起来。
最后,我和独孤璞达成共识:我只收独孤璞八万两千两白银,其中的两千两是用来封住古玩店常掌柜以及他表哥的嘴的,其余的八万两被我用做复兴祖业的资金。作为回报,独孤璞必须在三年之内帮我找到正宗的血玉,否则在三年之后,我就要收回图志。独孤璞对结果当然是很满意,一路上我俩欢言笑语说个不停。
回到独孤璞的老店,常掌柜和伙计一起迎了出来,我向他们简单陈述了经过,又在独孤璞的库房里,给他俩每人提出了一千两的白银,他俩自然是乐的合不拢嘴,并一再发誓决不会将今天的事情外传,否则五雷轰顶不得好死,我放心的点点头,又和独孤璞交易了图志和银票。一切办妥之后,我遣散了常掌柜和伙计,自己也骑上高头大马,独孤璞对我一再挽留,都被我礼貌的拒绝掉。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身上揣了这么大额的银票,不把它藏起来,我始终不放心。
嘉唐老店我是不能回了,存在店里的行李也不值几个钱,算做善事送给伙计了。眼下的要务,是找一个不知道我底细的地方,安然度过一夜,赶明儿上午起早把银票存入信用行里。出了潘家园,我一直策马向东,约摸走了十多里,找了一家店面儿最大的客栈住下小店面的客栈通常让人联想起黑店,一碟搀了蒙*汗*药的小菜就能让你成为明天包子的肉馅儿。
经过一天的鞍马劳顿,我早已饥肠辘辘,饿得前腔贴住后背。到了客栈,我点了一大盘狗肉外加一屉烧卖,没敢喝酒,就着狗酱和一晚红茶一顿狼吞虎咽。食毕,我随着伙计来到客房,吩咐没有我的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伙计受了我的碎银子,自然是对我言听计从,我连脚都没泡,吹了蜡烛,抱着装银票的背囊就趴在了床上。
这是改变我人生命运的一天,这一夜,也必定是我夜不能寐的一夜。我睁着眼强打精神,硬是扛着,挺过了二更和三更,等捱到四更的时候,实在坚持不住,便一头睡了过去。也不知是梦境还是现实,恍惚中我看见,我的下人们,正在我的指挥下,给我安家置业;看见以前对我不屑的亲戚朋友,都踏破了门槛,笑嘻嘻地给我躬身庆贺;看见了我雇来的艳红色花轿,看见了我,在亲朋的包围下,一手擎着酒壶往嘴里灌酒,一手掀开了轿帘往里钻。摇摇晃晃之中,好容易揭下了盖头,露出来的,却是一张青面獠牙的鬼脸。我一个激灵,从睡梦中醒来,睁开眼睛,却发现日头已经爬上了三杆。我咽了一口吐沫,摸了摸,背囊中的银票还在。
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我唤来伙计,给我打来了洗脚和净面的水,草草梳洗了一番,对着脸盆,把辫子重新理了理,显得精神了许多。又下楼跟伙计点了一碗豆汁儿、一屉包子、一碟辣咸菜,饱餐了一顿,结帐牵马出了客栈。
八万两银票放在身上弄得我胆战心惊,惶惶不可终日。于是我计划着,先去信用行里把银票存进去取得收据,然后再到独孤璞家中商议下一步计划。出了老店,我向路人打探附近哪儿有全国通存通兑的信用商行,路人给我热心的指路,正当我弯腰答谢之时,从我马的后边跑过一群衣衫褴褛的花子。为首的一个年龄稍大的,瞅准了机会,左手一抓我的背囊,右手掏了一把匕首,嗖的一下把背囊的提手割破,把背囊抢到手里便跑。我哪见过这种场面?顿时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楞住,待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抢包的大孩子已经跑出去七八丈远,那些年龄小的叫花子为了阻止我追击,趴下来抱住我的双腿,把我按在原地。
这要搁在往日,赶上我心情好的时候,可能也就不做追究了,如果特殊高兴,还可能给他们几个老钱作为打赏。可今天不行,这背囊里装着的,是我整家的基业,更是我未来的前途和命运。想到这儿,我不知从哪冒出一身虎劲,两腿一挣,把小叫花子们踢得四仰朝天,脚下一加劲儿,直奔前面的盗贼赶去。人要是一急眼,总能发挥平时意想不到的潜能,前边儿的小贼根本没想到我会那么舍命地追他,而且再怎么说,他也是个小孩儿,跑不过我,不到二里的路程,我瞅准机会,一个饿虎扑食把小贼扑倒在地。我把全身的劲儿都使了出来,死命地压在他身上,借着激动和兴奋,我揪住他的小辫儿,对着他后背就是一顿胖揍。等我打的累了,小贼也被我打的不能动弹,我把他翻过来,一把夺过背囊,一摸银票还在才放下心来。不过这一跑一追把我气的够戗,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直接明抢,还有没有王法和天理了?我决定要把他扭送到官府,让衙役们好好教给他做人的道理。
我揪着他的头发,拖着他往前走,他死命的往后撤,怨恨的目光透过发间的缝隙直射出来,我也与之怒目而视,却渐渐觉得这眉目仿佛有几分眼熟。慢慢的,他怨恨的目光,也变得开始动摇,继而变得温柔,鼻子一酸,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在路上,独孤璞叹气道:“治愈这病,到底还是缺不了血玉,看来老夫是没福气求到公子的图志喽,唉,说句昧良心的话,老夫当初还不如不提范家小姐的事了”
“此话当真”?
独孤璞闻听此言,激动得差点从马车上掉下去,他紧握着我的手说道:“老夫被弄糊涂了,为什么公子求不到血玉,反而要把图志卖给我?按照老夫的理解,我既然已经没了利用的价值,你应该不卖才对”
我闻听此言哈哈大笑,这一笑倒把独孤璞给笑毛了,他呆楞楞地瞅着我,嘴咧的老大,就像注视着一匹怪兽。
“独孤前辈说错了,您不是没有利用的价值,而是大有价值”
“此话怎讲”?
“您想啊,按您的价值观论,假如我真从范府求来了血玉,那您对我还有什么用?这时您才彻底没了价值;但我若求不到的话,在这满天下除了您之外,还有谁能帮我找到第二块血玉?而且您说了,您家里就有人是盗墓的。我与其让图志藏在家里烂掉,还不如卖给您和盗墓的兄弟,说不定血玉就在哪个王公大臣的墓穴中呢”
“妙”独孤璞一拍大腿转头对我说。“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就懂得这么多的利害关系,幸亏你小子没当皇帝,否则这天下的百姓又要遭殃了”说完,我两人在马车内一同开怀大笑起来。
最后,我和独孤璞达成共识:我只收独孤璞八万两千两白银,其中的两千两是用来封住古玩店常掌柜以及他表哥的嘴的,其余的八万两被我用做复兴祖业的资金。作为回报,独孤璞必须在三年之内帮我找到正宗的血玉,否则在三年之后,我就要收回图志。独孤璞对结果当然是很满意,一路上我俩欢言笑语说个不停。
回到独孤璞的老店,常掌柜和伙计一起迎了出来,我向他们简单陈述了经过,又在独孤璞的库房里,给他俩每人提出了一千两的白银,他俩自然是乐的合不拢嘴,并一再发誓决不会将今天的事情外传,否则五雷轰顶不得好死,我放心的点点头,又和独孤璞交易了图志和银票。一切办妥之后,我遣散了常掌柜和伙计,自己也骑上高头大马,独孤璞对我一再挽留,都被我礼貌的拒绝掉。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身上揣了这么大额的银票,不把它藏起来,我始终不放心。
嘉唐老店我是不能回了,存在店里的行李也不值几个钱,算做善事送给伙计了。眼下的要务,是找一个不知道我底细的地方,安然度过一夜,赶明儿上午起早把银票存入信用行里。出了潘家园,我一直策马向东,约摸走了十多里,找了一家店面儿最大的客栈住下小店面的客栈通常让人联想起黑店,一碟搀了蒙*汗*药的小菜就能让你成为明天包子的肉馅儿。
经过一天的鞍马劳顿,我早已饥肠辘辘,饿得前腔贴住后背。到了客栈,我点了一大盘狗肉外加一屉烧卖,没敢喝酒,就着狗酱和一晚红茶一顿狼吞虎咽。食毕,我随着伙计来到客房,吩咐没有我的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伙计受了我的碎银子,自然是对我言听计从,我连脚都没泡,吹了蜡烛,抱着装银票的背囊就趴在了床上。
这是改变我人生命运的一天,这一夜,也必定是我夜不能寐的一夜。我睁着眼强打精神,硬是扛着,挺过了二更和三更,等捱到四更的时候,实在坚持不住,便一头睡了过去。也不知是梦境还是现实,恍惚中我看见,我的下人们,正在我的指挥下,给我安家置业;看见以前对我不屑的亲戚朋友,都踏破了门槛,笑嘻嘻地给我躬身庆贺;看见了我雇来的艳红色花轿,看见了我,在亲朋的包围下,一手擎着酒壶往嘴里灌酒,一手掀开了轿帘往里钻。摇摇晃晃之中,好容易揭下了盖头,露出来的,却是一张青面獠牙的鬼脸。我一个激灵,从睡梦中醒来,睁开眼睛,却发现日头已经爬上了三杆。我咽了一口吐沫,摸了摸,背囊中的银票还在。
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我唤来伙计,给我打来了洗脚和净面的水,草草梳洗了一番,对着脸盆,把辫子重新理了理,显得精神了许多。又下楼跟伙计点了一碗豆汁儿、一屉包子、一碟辣咸菜,饱餐了一顿,结帐牵马出了客栈。
八万两银票放在身上弄得我胆战心惊,惶惶不可终日。于是我计划着,先去信用行里把银票存进去取得收据,然后再到独孤璞家中商议下一步计划。出了老店,我向路人打探附近哪儿有全国通存通兑的信用商行,路人给我热心的指路,正当我弯腰答谢之时,从我马的后边跑过一群衣衫褴褛的花子。为首的一个年龄稍大的,瞅准了机会,左手一抓我的背囊,右手掏了一把匕首,嗖的一下把背囊的提手割破,把背囊抢到手里便跑。我哪见过这种场面?顿时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楞住,待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抢包的大孩子已经跑出去七八丈远,那些年龄小的叫花子为了阻止我追击,趴下来抱住我的双腿,把我按在原地。
这要搁在往日,赶上我心情好的时候,可能也就不做追究了,如果特殊高兴,还可能给他们几个老钱作为打赏。可今天不行,这背囊里装着的,是我整家的基业,更是我未来的前途和命运。想到这儿,我不知从哪冒出一身虎劲,两腿一挣,把小叫花子们踢得四仰朝天,脚下一加劲儿,直奔前面的盗贼赶去。人要是一急眼,总能发挥平时意想不到的潜能,前边儿的小贼根本没想到我会那么舍命地追他,而且再怎么说,他也是个小孩儿,跑不过我,不到二里的路程,我瞅准机会,一个饿虎扑食把小贼扑倒在地。我把全身的劲儿都使了出来,死命地压在他身上,借着激动和兴奋,我揪住他的小辫儿,对着他后背就是一顿胖揍。等我打的累了,小贼也被我打的不能动弹,我把他翻过来,一把夺过背囊,一摸银票还在才放下心来。不过这一跑一追把我气的够戗,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直接明抢,还有没有王法和天理了?我决定要把他扭送到官府,让衙役们好好教给他做人的道理。
我揪着他的头发,拖着他往前走,他死命的往后撤,怨恨的目光透过发间的缝隙直射出来,我也与之怒目而视,却渐渐觉得这眉目仿佛有几分眼熟。慢慢的,他怨恨的目光,也变得开始动摇,继而变得温柔,鼻子一酸,哇的一声哭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