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好人生者陶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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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已经晓得,我们如果把积极的人生观念和消极的人生观念适度地配合起来,我们便能得到一种和谐的中庸哲学,介于动作和静止之间,介于尘世的徒然匆忙和完全逃避现实人生之间;世界上所有的一切哲学中,这一种可说是人类生活上最健全最完美的理想了。还有一种结果更加重要,就是这两种不同观念相混合后,和谐的人格也随之产生;这种和谐的人格也就是那一切文化和教育所欲达到的目的,我们即从这种和谐的人格中看见人生的欢乐和爱好。这是值得加以注意的。
要描写这种爱好人生的性质是极困难的;如用譬喻,或叙述一位爱好人生者的真事实物,那就比较容易。在这里,陶渊明这位中国最伟大的诗人,和中国文化上最和谐的产物,不期然而然地浮上我的心头。陶渊明也是整个中国文学传统上最和谐最完美的人物,我想没有一个中国人会反对我的话吧。他没有做过大官,很少权力,也没有什么勋绩,除了本薄薄的诗集和三四篇零星的散文外,在文学遗产上也不曾留下什么了不得的著作。但至今还是照彻古今的炬火,在那些较渺小的诗人和作家心目中,他永远是最高人格的象征。他的生活和风格是简朴的,令人自然敬畏,会使那些较聪明与熟识的人自惭形秽。他是今日真正爱好人生者的模范,因为他心中虽有反抗尘世的欲望,但并不沦于彻底逃避人世,而反使他和七情生活洽调起来。文学的浪漫主义,和道家闲散生活的崇尚以及对儒家教义的反抗,在那时的中国已活动了两百多年,这种种和前世纪的儒家哲学配合起来,就产生了这么一种和谐的人格。以陶渊明为例,我们看见积极人生观已经丧失了愚蠢的自满心,玩世哲学已经丧失了尖锐的叛逆性,在梭罗身上还可找出这种特质——这是一个不成熟的标志,而人类的智慧第一次在宽容和嘲弄的精神中达到成熟的时期。
在我看来,陶渊明代表一种中国文化的奇怪特质,即一种耽于肉欲和灵的妄尊的奇怪混合,是一种不流于制欲的精神生活和耽于肉欲的物质生活的奇怪混合;在这奇怪混合中,七情和心灵始终是和谐的。所谓理想的哲学家即是一个能领会女人的妩媚而不流于粗鄙,能爱好人生而不过度,能够察觉到尘世间成功和失败的空虚,能够生活于超越人生和脱离人生的境地,而不仇视人生的人。陶渊明的心灵已经发展到真正和谐的境地,所以我们看不见他内心有一丝一毫的冲突,因之,他的生活也像他的诗一般那么自然而冲和。
陶渊明生于第四世纪的末叶,是一位著名学者兼贵官的曾孙。这位学者在家无事,常于早上搬运一百支甓到斋外,至薄暮又搬运回斋内。陶渊明幼时,因家贫亲老,任为州祭酒,但不久即辞了官职去过他的耕种生活,因此得了一种疾病。有一天,他对亲朋说:"聊欲弦歌以为三径之资,可乎?"有一个朋友听了这句话,便荐他去做彭泽令。他因为喜欢喝酒,所以命令县里都种秣谷,可是他的妻子不以为善,固请种粳,才使一顷五十亩种秣,五十亩种粳。后因郡里的督邮将到,县吏说他应该束带相见,陶渊明叹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于是官也不愿做了,写了归去来辞这首名赋。此后,他就过着农夫的生活,好几次有人请他做官,他一概拒绝。他家里本穷,故和穷人一起生活,在给他儿子的一封信里,曾慨叹他们的衣服褴褛,做着贱工。有一次他送一个农家的孩子到他的儿子那里去,帮做挑水取柴等事,在给他儿子的信里说:"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
他惟一的弱点就是喜欢喝酒。他平常过着孤独的生活,很少和宾客接触,可是一看见酒,纵使他不认识主人,也会坐下来和大家一起喝酒。有时他做主人的时候,在席上喝酒先醉,便对客人说:"我醉欲眠卿且去。"他有一张无弦的琴,这种古代的乐器,只能在心情很平静的时候,慢慢地弹起来才有意思。他和朋友喝酒时,或是有兴致想玩玩音乐时,便抚抚这张无弦的琴。他说:"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
他心地谦逊,生活简朴,且极自负,交友尤慎。判史王弘很钦仰他,想和他交朋友,可是无从谋面。他曾很自然地说:"我性不狎世,因疾守用,幸非洁志慕声。"王弘只好和一个朋友用计骗他,由这个朋友去邀他喝酒,走到半路停下来,在一个凉亭里歇脚,那朋友便把酒拿出来。陶渊明真的欣欣然就坐下来喝酒,那时王弘早已隐身在附近的地方,这时候便走出来和他相见。他非常高兴,于是欢宴终日,连朋友的地方也忘记去了。王弘见陶渊明无履,就叫他的左右为他造履。当请他量履的时候,陶渊明便把脚伸出来。此后,凡是王弘要和他见面时,总是在林泽间等候他。有一次,他的朋友们在煮酒,就把他头戴的葛巾来漉酒,用过了还他,他又把葛巾戴在头上了。
他那时的住处,位于庐山之麓,当时庐山有一个闻名的禅宗,叫做白莲社,是由一位大学者所主持。这位学者想邀他入社。有一天便请他赴宴,请他加入。他提出的条件是在席上可以喝酒。本来这种行为是违犯佛门的戒条的,可是主人却答应他。当他正要签名入社时,却又"攒眉而去"。另外一个大诗人谢灵运很想加入这个白莲杜,可是不得其门而入。后来那位方丈想跟陶渊明做个朋友,所以他便请了另一位道人和他一起喝酒。他们三个人,那个方丈代表佛教,陶渊明代表儒教,那个朋友代表道家。那位方丈曾立誓说终生不再走过某一座桥,可是有一天,当他和他的朋友送陶渊明回家时,他们谈得非常高兴,大家都不知不觉地走过了那桥。当三人明白过来时,不禁大笑。这三位大笑的老人,后来便成为中国绘画上常用的题材,这个故事象征着三位无忧无虑的智者的欢乐,象征着三个宗教的代表人物在幽默感中团结一致的欢乐。
他就是这样地过他的一生,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心地坦白的、谦逊简朴的乡间诗人,一个智慧而快乐的老人。在他那本关于喝酒和田园生活的小诗集,三四篇偶然冲动而写出来的文章,一封给他儿子的信,三篇祭文(一篇是自祭文),和遗留给子孙的一些话里,我们看出一种造成那和谐生活的情感和天才;这种和谐的生活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地,没有一个人能比他更卓越。他在归去来辞那首赋里所表现的就是这种爱好人生的情感。这篇名作是在公元四五年十一月,就是在决定辞去那县令的时候写的。
所以我们已经晓得,我们如果把积极的人生观念和消极的人生观念适度地配合起来,我们便能得到一种和谐的中庸哲学,介于动作和静止之间,介于尘世的徒然匆忙和完全逃避现实人生之间;世界上所有的一切哲学中,这一种可说是人类生活上最健全最完美的理想了。还有一种结果更加重要,就是这两种不同观念相混合后,和谐的人格也随之产生;这种和谐的人格也就是那一切文化和教育所欲达到的目的,我们即从这种和谐的人格中看见人生的欢乐和爱好。这是值得加以注意的。
要描写这种爱好人生的性质是极困难的;如用譬喻,或叙述一位爱好人生者的真事实物,那就比较容易。在这里,陶渊明这位中国最伟大的诗人,和中国文化上最和谐的产物,不期然而然地浮上我的心头。陶渊明也是整个中国文学传统上最和谐最完美的人物,我想没有一个中国人会反对我的话吧。他没有做过大官,很少权力,也没有什么勋绩,除了本薄薄的诗集和三四篇零星的散文外,在文学遗产上也不曾留下什么了不得的著作。但至今还是照彻古今的炬火,在那些较渺小的诗人和作家心目中,他永远是最高人格的象征。他的生活和风格是简朴的,令人自然敬畏,会使那些较聪明与熟识的人自惭形秽。他是今日真正爱好人生者的模范,因为他心中虽有反抗尘世的欲望,但并不沦于彻底逃避人世,而反使他和七情生活洽调起来。文学的浪漫主义,和道家闲散生活的崇尚以及对儒家教义的反抗,在那时的中国已活动了两百多年,这种种和前世纪的儒家哲学配合起来,就产生了这么一种和谐的人格。以陶渊明为例,我们看见积极人生观已经丧失了愚蠢的自满心,玩世哲学已经丧失了尖锐的叛逆性,在梭罗身上还可找出这种特质——这是一个不成熟的标志,而人类的智慧第一次在宽容和嘲弄的精神中达到成熟的时期。
在我看来,陶渊明代表一种中国文化的奇怪特质,即一种耽于肉欲和灵的妄尊的奇怪混合,是一种不流于制欲的精神生活和耽于肉欲的物质生活的奇怪混合;在这奇怪混合中,七情和心灵始终是和谐的。所谓理想的哲学家即是一个能领会女人的妩媚而不流于粗鄙,能爱好人生而不过度,能够察觉到尘世间成功和失败的空虚,能够生活于超越人生和脱离人生的境地,而不仇视人生的人。陶渊明的心灵已经发展到真正和谐的境地,所以我们看不见他内心有一丝一毫的冲突,因之,他的生活也像他的诗一般那么自然而冲和。
陶渊明生于第四世纪的末叶,是一位著名学者兼贵官的曾孙。这位学者在家无事,常于早上搬运一百支甓到斋外,至薄暮又搬运回斋内。陶渊明幼时,因家贫亲老,任为州祭酒,但不久即辞了官职去过他的耕种生活,因此得了一种疾病。有一天,他对亲朋说:"聊欲弦歌以为三径之资,可乎?"有一个朋友听了这句话,便荐他去做彭泽令。他因为喜欢喝酒,所以命令县里都种秣谷,可是他的妻子不以为善,固请种粳,才使一顷五十亩种秣,五十亩种粳。后因郡里的督邮将到,县吏说他应该束带相见,陶渊明叹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于是官也不愿做了,写了归去来辞这首名赋。此后,他就过着农夫的生活,好几次有人请他做官,他一概拒绝。他家里本穷,故和穷人一起生活,在给他儿子的一封信里,曾慨叹他们的衣服褴褛,做着贱工。有一次他送一个农家的孩子到他的儿子那里去,帮做挑水取柴等事,在给他儿子的信里说:"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
他惟一的弱点就是喜欢喝酒。他平常过着孤独的生活,很少和宾客接触,可是一看见酒,纵使他不认识主人,也会坐下来和大家一起喝酒。有时他做主人的时候,在席上喝酒先醉,便对客人说:"我醉欲眠卿且去。"他有一张无弦的琴,这种古代的乐器,只能在心情很平静的时候,慢慢地弹起来才有意思。他和朋友喝酒时,或是有兴致想玩玩音乐时,便抚抚这张无弦的琴。他说:"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
他心地谦逊,生活简朴,且极自负,交友尤慎。判史王弘很钦仰他,想和他交朋友,可是无从谋面。他曾很自然地说:"我性不狎世,因疾守用,幸非洁志慕声。"王弘只好和一个朋友用计骗他,由这个朋友去邀他喝酒,走到半路停下来,在一个凉亭里歇脚,那朋友便把酒拿出来。陶渊明真的欣欣然就坐下来喝酒,那时王弘早已隐身在附近的地方,这时候便走出来和他相见。他非常高兴,于是欢宴终日,连朋友的地方也忘记去了。王弘见陶渊明无履,就叫他的左右为他造履。当请他量履的时候,陶渊明便把脚伸出来。此后,凡是王弘要和他见面时,总是在林泽间等候他。有一次,他的朋友们在煮酒,就把他头戴的葛巾来漉酒,用过了还他,他又把葛巾戴在头上了。
他那时的住处,位于庐山之麓,当时庐山有一个闻名的禅宗,叫做白莲社,是由一位大学者所主持。这位学者想邀他入社。有一天便请他赴宴,请他加入。他提出的条件是在席上可以喝酒。本来这种行为是违犯佛门的戒条的,可是主人却答应他。当他正要签名入社时,却又"攒眉而去"。另外一个大诗人谢灵运很想加入这个白莲杜,可是不得其门而入。后来那位方丈想跟陶渊明做个朋友,所以他便请了另一位道人和他一起喝酒。他们三个人,那个方丈代表佛教,陶渊明代表儒教,那个朋友代表道家。那位方丈曾立誓说终生不再走过某一座桥,可是有一天,当他和他的朋友送陶渊明回家时,他们谈得非常高兴,大家都不知不觉地走过了那桥。当三人明白过来时,不禁大笑。这三位大笑的老人,后来便成为中国绘画上常用的题材,这个故事象征着三位无忧无虑的智者的欢乐,象征着三个宗教的代表人物在幽默感中团结一致的欢乐。
他就是这样地过他的一生,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心地坦白的、谦逊简朴的乡间诗人,一个智慧而快乐的老人。在他那本关于喝酒和田园生活的小诗集,三四篇偶然冲动而写出来的文章,一封给他儿子的信,三篇祭文(一篇是自祭文),和遗留给子孙的一些话里,我们看出一种造成那和谐生活的情感和天才;这种和谐的生活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地,没有一个人能比他更卓越。他在归去来辞那首赋里所表现的就是这种爱好人生的情感。这篇名作是在公元四五年十一月,就是在决定辞去那县令的时候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