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狼群后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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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越来越像是平凡的夫妻,过着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每天我在家收拾或者琢磨新鲜的玩意儿,用他找回的树枝木头做成家居用品,我很想想十六是不是还好,每次做这个的时候都会想起他。
阿礽每天都会赶着牛羊去放牧,顺手猎回兔子,我们一起动手把兔子皮晒干,有的拿去卖,有的做成护手护膝来熬过这里凛冽的冬季。“好冷。这几天还是不要出去了吧,我听人说这两天要有风雪来了。”我把带着寒气的他接进屋子,递给他手炉。
“嗯,我也听说了,今天下午我再去趟县里,买些东西回来,不然下起雪来没有囤积物了。”他红着鼻头笑呵呵地看着我。“我跟你去吧。”
“我自己去就好,很快的,乖乖在家等我。”这么一下午我都在提心吊胆中度过,每隔一会儿就去门口看看,直到夜幕降临,雪花开始飘散,他都没有回来,我还在不住地安慰自己,他马上就会回来了,马上。
终于自我安慰没有了用处,穿上衣服就冲了出去,骑上马带上一只牧羊犬就迎着他该回来的路线去了。
一望无际的草原,我第一次觉得这么绝望,什么都没有,只有枯了的草,还有纷纷扬扬飘下的雪花,风还没有变大,我不住的祈祷,上天啊,如果你真的是觉得我穿越会有幸福,请不要一再的夺走吧。
这种绝望没有持续多久,我就看见了我要看见的人,可是却演变成了崩溃,虽然很远很远,但是我的马不停的想要往回跑,我的狗也变得不再狂吠,而是发出呜的恐吓声音时,我看见那个小小的影子,还有他周围的一圈席地而坐待机而发的,狼群!
我在这种时候想起了看过的所有小说,她们都有遇见过狼群或者熊之类的危险,可是都能化险为夷,即使不行了也还有宫里的御医治疗,可是我们不行,别说御医,这各地方能找到一些郎中就已经阿弥陀佛,好在我有一段为了十八苦读医术,而身为太子的他也懂得医术,可是在真正的危险面前,我们都是束手无策的,缺医少药,就是这个词语了。
他没有看见我,因为他背对着我,我绞尽脑汁想着对策,牧羊犬可能能对付一阵子,可是也只是打乱狼群而已,马在那个时候估计已经自乱阵脚了,要怎么办,那个马背上的男人弓着身子用力控制着惊了的马,他带着弓箭,也带着短刀,我也带着短刀,真是想念手枪啊(这种时刻还开小差)
我看见不远处的山坡上趴着一只狼,没有思考我就喊了一声:“萨摩,去!”那只我精挑细选的狗就冲了过去,它是很聪明的狗,也足够强壮,可是它不是藏獒就在它冲过去的瞬间,我把头发上的发带扯下蒙住了马的眼睛,狠狠的给了它一鞭子,也向估计是狼头的家伙奔去。
这边的声响惊动了那边,我只看见狼群奔来,已经没有时间去看阿礽。看向周围,在一丛枯草边时我跃了下来,用短刀给了马屁股一下,血顿时流出,马更加快速地向前奔去,这就是我要的效果,我匍匐在草丛里,等待着要么被发现被撕扯的四分五裂,要么阿礽看见了过来接我。这就是赌博。在我听天由命的时候,一只手伸了过来一把抱住我:“你这个傻瓜。”
他的声音里有担心,有幸福,也有紧张。把头从他怀里伸出来时我看见了情况,我们被狼群包围了不远处是萨摩的尸体还有我的马的尸体,他的马还挡在我们前面。
“呼阿礽啊,估计我们是突出不了重围了,这么多头狼。还是饿狼。”我却颇为轻松的说着话。
“你干吗出来呢,不是说了,要你在家等么。”他一手抱着我,一手拿着短刀戒防着。“因为天黑了你还没有回来,我会寂寞。”说完这话他顿住了,是的,我无疑在告诉他,那晚他说的话我都有听见。
“傻瓜。”“没办法啊,就是傻瓜,才会喜欢上傻瓜。”人总是在最后的生死线上表明一些立场和感情,所以说,人都是傻瓜。“有你这句话,值了。我爱新觉罗胤礽愿与锦瑟生死与共。”他握住我的手。“呵呵,生死相随。”
是了,从出逃开始,我们就已经生死与共了吧。狼却跟我们玩儿起了消耗战,无论我们怎么挑衅,它们都只守不攻。“阿礽,这个啊,叫心理战术,让咱们自己毛了,然后自杀。真是恶毒。”我干脆坐下来。
“你还研究兵法?”“略懂。”拿起石头子儿扔过去,狼巧妙躲开,又回到原位。“喂,我们打个商量,你放我们出去,我们给你羊吃好不好。”我冲着那个头头说。“呵呵,也只有阿瑟这种时候还能开玩笑了,也只有你了。”他宠溺地看看我,带着哀伤,我还没有问出他为什么这么看我时,他忽然说:“阿瑟,下辈子我们就做一对夫妻吧,哪怕贫苦,这辈子,我们注定不能生死与共了,原谅我骗了你。”
话刚出口,他用短刀就划破了他的胳膊,血腥的味道在这凛冽寒冬里分外明显,狼群果然受到了刺激,蠢蠢欲动起来,看着他的血染在刚刚铺了一层的雪地上,那份妖娆却格外碍眼。
刀口在寒冷里很快凝结,他就一刀一刀划着自己,一步一步往狼群走去。“阿瑟,快跑!”他冲过去时不意外地吸引了所有的狼,他大声喊着,我却无法动弹。
在我找回思维时,我已经跑到了那个头狼的身后,它只是轻蔑的看了我一眼,我讨厌这样的眼神,不要被瞧不起,我不要一直被照顾,被保护。
在它咬住我的腿时,我已经用刀插进了它的后背,就这么撕扯着,它用力往外拉扯,我用力拉着它用力按着刀,我腿上的疼痛也告诉我,它有多么痛。
擒贼先擒王,这是我最先想到的话,希望对狼也管用,可是头狼不松口,我大喊,也终于吸引了狼群,它们快速包围我,阿礽晃晃悠悠地奔来。
“退后,都退后!不让我就让你们的头死无葬身之地!”不管是不是对狼弹琴了,我就这么固执的喊着话。在我快要没有力气时,头狼忽然看了我一眼,张开了口,我似乎明白了一般也松开了手,顺便拔了短刀。它只晃了晃便仍旧高傲的走出了狼群,那一路血染红了地。狼群高嚎着离开。
“阿礽你瞧,我狼缘也不错。”我慌慌地扯着衣服给他包扎,招来马,他还能上马,我也咬牙上了马,快速回家。
“阿礽,忍着些。”他的肩头上有牙痕,胳膊上到处是刀痕,他和狼群斗的时候已经失去太多血了,好在我们出来时都带着上好的药。
把他包成木乃伊状,匆匆给自己洗了洗伤口,包扎好,那么深的口子,骨头都已经露出来,希望不要得狂犬病才好他断断续续的醒来再睡去,吃了药就睡一会儿,然后疼地再醒来,我一直趴在他身边。“瑟”他唤我。
“醒了?饿么?要吃东西么?”我把他扶起来。他一把把我抱住:“多危险你知道么,我不是让你跑了么,你这个笨蛋,怎么总是不听话呢。要是你死了,我也不会独活。”他那么坚定的说着。
“阿礽,如果你死了,阿瑟也不会独活。”我也坚定着说出。他把我抱正,终于吻住了我的嘴,小心翼翼的试探,再到狂热的亲吻,他压抑了多久。在衣服悉数脱尽时,他看着身下的我:“瑟,可以么。”
回答他的是我主动的攀附。感受他一点点地进入,却迟迟没有动作,只是轻柔地吻住我胸前的蓓蕾,待到含苞待放时,轻轻啃咬,换来我的颤栗,他满意的用手夹住,再慢慢地向下吻去,在肚脐处用舌尖打着圈,再学着下面的动作在肚脐处伸缩,引来我不满的扭动,却带动了里面的火龙。
感受它一寸寸胀大,终于他开始动作,从轻柔到狂放,却一直温柔的吻着我,最后在香汗淋漓时释放。
沉沉睡去,我们终于,走出了暧昧的一步。再醒来,却是看见了干净整齐的窗幔,还有不可能在草原出现的床
我们越来越像是平凡的夫妻,过着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每天我在家收拾或者琢磨新鲜的玩意儿,用他找回的树枝木头做成家居用品,我很想想十六是不是还好,每次做这个的时候都会想起他。
阿礽每天都会赶着牛羊去放牧,顺手猎回兔子,我们一起动手把兔子皮晒干,有的拿去卖,有的做成护手护膝来熬过这里凛冽的冬季。“好冷。这几天还是不要出去了吧,我听人说这两天要有风雪来了。”我把带着寒气的他接进屋子,递给他手炉。
“嗯,我也听说了,今天下午我再去趟县里,买些东西回来,不然下起雪来没有囤积物了。”他红着鼻头笑呵呵地看着我。“我跟你去吧。”
“我自己去就好,很快的,乖乖在家等我。”这么一下午我都在提心吊胆中度过,每隔一会儿就去门口看看,直到夜幕降临,雪花开始飘散,他都没有回来,我还在不住地安慰自己,他马上就会回来了,马上。
终于自我安慰没有了用处,穿上衣服就冲了出去,骑上马带上一只牧羊犬就迎着他该回来的路线去了。
一望无际的草原,我第一次觉得这么绝望,什么都没有,只有枯了的草,还有纷纷扬扬飘下的雪花,风还没有变大,我不住的祈祷,上天啊,如果你真的是觉得我穿越会有幸福,请不要一再的夺走吧。
这种绝望没有持续多久,我就看见了我要看见的人,可是却演变成了崩溃,虽然很远很远,但是我的马不停的想要往回跑,我的狗也变得不再狂吠,而是发出呜的恐吓声音时,我看见那个小小的影子,还有他周围的一圈席地而坐待机而发的,狼群!
我在这种时候想起了看过的所有小说,她们都有遇见过狼群或者熊之类的危险,可是都能化险为夷,即使不行了也还有宫里的御医治疗,可是我们不行,别说御医,这各地方能找到一些郎中就已经阿弥陀佛,好在我有一段为了十八苦读医术,而身为太子的他也懂得医术,可是在真正的危险面前,我们都是束手无策的,缺医少药,就是这个词语了。
他没有看见我,因为他背对着我,我绞尽脑汁想着对策,牧羊犬可能能对付一阵子,可是也只是打乱狼群而已,马在那个时候估计已经自乱阵脚了,要怎么办,那个马背上的男人弓着身子用力控制着惊了的马,他带着弓箭,也带着短刀,我也带着短刀,真是想念手枪啊(这种时刻还开小差)
我看见不远处的山坡上趴着一只狼,没有思考我就喊了一声:“萨摩,去!”那只我精挑细选的狗就冲了过去,它是很聪明的狗,也足够强壮,可是它不是藏獒就在它冲过去的瞬间,我把头发上的发带扯下蒙住了马的眼睛,狠狠的给了它一鞭子,也向估计是狼头的家伙奔去。
这边的声响惊动了那边,我只看见狼群奔来,已经没有时间去看阿礽。看向周围,在一丛枯草边时我跃了下来,用短刀给了马屁股一下,血顿时流出,马更加快速地向前奔去,这就是我要的效果,我匍匐在草丛里,等待着要么被发现被撕扯的四分五裂,要么阿礽看见了过来接我。这就是赌博。在我听天由命的时候,一只手伸了过来一把抱住我:“你这个傻瓜。”
他的声音里有担心,有幸福,也有紧张。把头从他怀里伸出来时我看见了情况,我们被狼群包围了不远处是萨摩的尸体还有我的马的尸体,他的马还挡在我们前面。
“呼阿礽啊,估计我们是突出不了重围了,这么多头狼。还是饿狼。”我却颇为轻松的说着话。
“你干吗出来呢,不是说了,要你在家等么。”他一手抱着我,一手拿着短刀戒防着。“因为天黑了你还没有回来,我会寂寞。”说完这话他顿住了,是的,我无疑在告诉他,那晚他说的话我都有听见。
“傻瓜。”“没办法啊,就是傻瓜,才会喜欢上傻瓜。”人总是在最后的生死线上表明一些立场和感情,所以说,人都是傻瓜。“有你这句话,值了。我爱新觉罗胤礽愿与锦瑟生死与共。”他握住我的手。“呵呵,生死相随。”
是了,从出逃开始,我们就已经生死与共了吧。狼却跟我们玩儿起了消耗战,无论我们怎么挑衅,它们都只守不攻。“阿礽,这个啊,叫心理战术,让咱们自己毛了,然后自杀。真是恶毒。”我干脆坐下来。
“你还研究兵法?”“略懂。”拿起石头子儿扔过去,狼巧妙躲开,又回到原位。“喂,我们打个商量,你放我们出去,我们给你羊吃好不好。”我冲着那个头头说。“呵呵,也只有阿瑟这种时候还能开玩笑了,也只有你了。”他宠溺地看看我,带着哀伤,我还没有问出他为什么这么看我时,他忽然说:“阿瑟,下辈子我们就做一对夫妻吧,哪怕贫苦,这辈子,我们注定不能生死与共了,原谅我骗了你。”
话刚出口,他用短刀就划破了他的胳膊,血腥的味道在这凛冽寒冬里分外明显,狼群果然受到了刺激,蠢蠢欲动起来,看着他的血染在刚刚铺了一层的雪地上,那份妖娆却格外碍眼。
刀口在寒冷里很快凝结,他就一刀一刀划着自己,一步一步往狼群走去。“阿瑟,快跑!”他冲过去时不意外地吸引了所有的狼,他大声喊着,我却无法动弹。
在我找回思维时,我已经跑到了那个头狼的身后,它只是轻蔑的看了我一眼,我讨厌这样的眼神,不要被瞧不起,我不要一直被照顾,被保护。
在它咬住我的腿时,我已经用刀插进了它的后背,就这么撕扯着,它用力往外拉扯,我用力拉着它用力按着刀,我腿上的疼痛也告诉我,它有多么痛。
擒贼先擒王,这是我最先想到的话,希望对狼也管用,可是头狼不松口,我大喊,也终于吸引了狼群,它们快速包围我,阿礽晃晃悠悠地奔来。
“退后,都退后!不让我就让你们的头死无葬身之地!”不管是不是对狼弹琴了,我就这么固执的喊着话。在我快要没有力气时,头狼忽然看了我一眼,张开了口,我似乎明白了一般也松开了手,顺便拔了短刀。它只晃了晃便仍旧高傲的走出了狼群,那一路血染红了地。狼群高嚎着离开。
“阿礽你瞧,我狼缘也不错。”我慌慌地扯着衣服给他包扎,招来马,他还能上马,我也咬牙上了马,快速回家。
“阿礽,忍着些。”他的肩头上有牙痕,胳膊上到处是刀痕,他和狼群斗的时候已经失去太多血了,好在我们出来时都带着上好的药。
把他包成木乃伊状,匆匆给自己洗了洗伤口,包扎好,那么深的口子,骨头都已经露出来,希望不要得狂犬病才好他断断续续的醒来再睡去,吃了药就睡一会儿,然后疼地再醒来,我一直趴在他身边。“瑟”他唤我。
“醒了?饿么?要吃东西么?”我把他扶起来。他一把把我抱住:“多危险你知道么,我不是让你跑了么,你这个笨蛋,怎么总是不听话呢。要是你死了,我也不会独活。”他那么坚定的说着。
“阿礽,如果你死了,阿瑟也不会独活。”我也坚定着说出。他把我抱正,终于吻住了我的嘴,小心翼翼的试探,再到狂热的亲吻,他压抑了多久。在衣服悉数脱尽时,他看着身下的我:“瑟,可以么。”
回答他的是我主动的攀附。感受他一点点地进入,却迟迟没有动作,只是轻柔地吻住我胸前的蓓蕾,待到含苞待放时,轻轻啃咬,换来我的颤栗,他满意的用手夹住,再慢慢地向下吻去,在肚脐处用舌尖打着圈,再学着下面的动作在肚脐处伸缩,引来我不满的扭动,却带动了里面的火龙。
感受它一寸寸胀大,终于他开始动作,从轻柔到狂放,却一直温柔的吻着我,最后在香汗淋漓时释放。
沉沉睡去,我们终于,走出了暧昧的一步。再醒来,却是看见了干净整齐的窗幔,还有不可能在草原出现的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