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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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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手探入冰凉的溪水,他抓到了一尾鱼,剔除内脏后生了一团火,他将它放在临时支起的木架上慢条斯理的用火烤。待香气传出,情和尚便拖着折掉的双腿从车厢里爬出,费力的来到小溪边,露着谦卑的表情,“我需要吃些东西才能恢复身体。”

    看着情和尚此时的惨样,李江流觉得他像极了人族和鬼族通婚后,有一定几率生下的恐怖后代——食尸族,他们削瘦惨白,浑身总是莫名其妙的轻肿,带着人脸在地上爬,嘴角总有血渍。

    但对方此时的惨状其实是自己导致的,这多少让他有些歉意,便用手捧起了溪水,浇到了情和尚的脸上,为他带落少许泥污,露出一张清秀的脸。

    自觉表达了足够善意的李江流,将烤好的肥鱼吞进腹中,打着饱嗝问道:“你怎么还不走。”

    指了指断掉的双腿,又指了指李江流,情和尚眼馋的望着对方脚边的鱼骨,说道:“受伤走不了,而且……我想跟着你修行。”

    “跟着我修行?”李江流差点被他这句话咽着,皱眉道:“你说的如此冠冕堂皇,是不是怕我杀了你?”

    情和尚表情认真的说道:“也许你现在不理解,但那不重要,简单来说,我想跟着你。”

    李江流起身,来到他脚边,摸了摸他腿上的伤处,问道:“你是灵士,洗过髓,这种小伤再养半天就会好,你先前说想吃点东西,我成全你,帮你抓几条鱼,然后我就走,你要是还跟着我,我会让你双腿断的更彻底,也许要养半个月才能好。”

    “我明白了。”情和尚满意的笑了笑,“你的意思是,只要我伤的更重,你就会继续让我跟着你。”

    还未等李江流想明白其中的逻辑,情和尚双手用力,咔吧一声,将两腿生生掰的更断。

    “先不说你为什么执意跟着我。”李江流很烦恼的说道:“但你跟着我,对我有什么好处?”

    “我很有用,而且你马上就能用的上我。”

    “你有什么用?”

    “你要去穹灵书院,而它在唐境。”

    “你难道想为我指路?但我知道怎么走。”

    “要是我没猜错,你的入学凭证应该没放在身上,没有入学凭证,你怎么以周人的身份进入唐国?”

    李江流顿时哑然。

    周唐两国之间,有一堵无形的墙,这堵墙是由彼此的仇恨垒砌的。没有身份凭证,一个周人莫名去唐国,不用问,最起码会被两国的边军各自扣下几天,带来无穷的麻烦。

    万一公孙益没死,就会因为这被扣下的几天而让自己被他找到……那时候估计自己就算能说破天,也无法向之前一样骗对方了。

    这还真是个问题……李江流有些头疼的问道:“那你有什么办法?”

    情僧有些自得的说道:“我们可以去黑市买两个假身份,我知道哪里有黑市,还离这里不远,别忘了,我以前是个坏人,需要各种假身份才能四处走动。”

    对于弄虚作假这种伎俩,李江流并不陌生,甚至也曾精于此道,但对方说的话中有一句让他很不解。

    “你以前是个坏人?你现在就不是了?”

    情僧表情严肃的摇摇头,“和你比,我应该算个好人。”

    “……”

    ……

    ……

    晨风中时断时续的鸡啼,唤醒了沉睡着的晓塘村。

    清冷的土道上不时零星走过几个身穿猎装的赶路人,村口的土狗冲着他们呲牙,被踢了两脚后就偃旗息鼓重新趴回了窝。

    晓塘村离周唐国境交界处不远,因位置特殊,成了往来商人们的最佳落脚点。

    但因靠的国界交境线太近,加上两国总会在这片地域爆发一些小冲突,所以小村常驻人口不多,在街上四处溜达的都是四处碰运气的人,他们总喜欢凑在一起神秘的交头接耳,互相交换情报,推销贩卖自己手中所谓的好东西。

    六十多岁的王老汉今天醒的比鸡还早,他女儿要出嫁,却还没凑齐嫁妆,要搁在往常,凑出一笔能让女儿风光嫁掉的钱,对他不算是什么问题,但现在因为某个原因,他愁的天天直不起腰来。

    他去院里劈了柴,捡了几个小木棍填进灶台里,然后打开侧门,进了临街的杂货铺子,货柜上都是一些不值钱的小玩意,还摆放的很稀疏,看起来孤苦伶仃。

    这样的铺子村里还有两家,都是如此,王老汉同那些店主一样,对此满不在乎,反正开杂货铺子对他们而言也只是遮掩真正身份的工具。

    王老汉干着活,发现门口忽然站了两个人。

    其中一个坐在木质轮椅上,额头以上的部分被一块布包裹在内,有些像是和尚,打扮却不伦不类,看上去有点眼熟,轮椅后面站着一个双目炯炯的年轻人,正提着一个大包裹,似笑非笑的打量着自己。

    王老汉是“鹕鼻”。

    鹕是一种有鼻子的鸟,虽然属于二阶凶兽,却对人族的肉体没兴趣,喜吃羔羊,对人无害,它们鼻子很灵,可以在十几里外就能闻到最鲜嫩的羊羔在哪里吃草,从而凌空下击捕捉。“鹕鼻”这个词,被用来形容一个人,指的是那个人的特殊身份——替黑市收赃物的那群人。

    黑市是个笼统的概念,泛指进行买卖非法物的地下市场,很明显,为了黑市里有货物可以进行流通,总有一些人需要来到大庭广众面前挂羊头卖狗肉,以一种合法身份掩护鹕鼻的身份,从而第一时间收购到非法品,再带入到黑市中进行非法品的流通。

    可以说,鹕鼻就像是一群勤劳的工蜂,每日不停的将各种“养份”带入黑市这个母巢,让黑市具有无限的生命力。作为一个老鹕鼻,王老汉的鼻子也很灵,并且第一时间闻到了包裹里,属于凶兽的血腥味。

    王老汉没有移动脚步,犹疑的看着门口的两个人,因为某个原因,已经很少有生面孔来找自己“做生意”了。

    坐轮椅的那人向他皱眉说道:“王大帅,你不认识朋友了?”

    “你是?……”王老汉这辈子见过太多稀奇古怪的人,眼前这人还真不算有特点。

    轮椅上的人将头布揭开一半,露出里面头皮上可怖的血疤。

    这让王老汉一下想起此人名字,放松的笑道:“原来是情和尚。”

    “现在叫情僧。”

    不置可否的笑了笑,王大帅问道:“青袍首领和你一起来的?”

    “我记得,你们这行可有不乱打听的规矩。”

    “好久没生意上门,有些管不嘴了,该打。”王大帅轻拍了一下嘴巴,指了指他身后站着的年轻人问道:“但你必须交代这个生面孔叫什么。”

    “我叫一火。”来此之前,李江流通过情僧,已明白黑市的大体规矩,买卖双方都不会说自己的真名,要互相称对方的代号,所以只想了片刻,他就将黑殿中王座上的男人名字拆分,变成了自己的代号,上一下火,就是灭。

    情僧稍微有些奇怪,按照往常的经验,只要有人进村“做生意”,晓塘村的鹕鼻们早就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团团的围过过来了,也让自己可以有选择的进行交易。

    但从入村到现在,这村里的其他鹕鼻们却都安份的呆在各自的店里,虽然也有探头探脑向他们这边看的,但都举步不前,明显的迟疑,这让情僧心里有些奇怪,只能亲自找到了王老汉。

    王大帅看出了他心中疑惑,苦笑一声:“你有日子没来这边了,有些事不知道,咳,现在这边的灯市不比以前了,有灯主了。”

    灯市和灯主是两句黑话。黑市是别人对这种地下交易的称呼,而靠着黑市吃饭的这群人,却管黑市叫灯市,这起源于黑市早期的传统。

    黑市的早期,因不是合法化的市场,为避着官人,他们就在天黑后进行交易,自然,交易的双方为了看清彼此的货物,要在交易的时候灯上几盏油灯,久而久之,黑市也就又有了别名,被称为灯市,而所谓灯主,指的就是黑市的地下首领。

    情僧闻言一愣,“这村有灯主了?”

    王大帅眼中闪过一丝恨意,说道:“年前村里来了一群外人,靠着手头硬兄弟多,一顿折腾,霸占了这村里的灯市,都快让我们这些土生土长的鹕鼻没饭吃了。”

    随后他欲言又止,认命般的叹了口气,“反正和你们也没多大关系,不提也罢,先进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