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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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堂周围的窗户上印出绰绰人影,外头有弓弦声,兵械声不断传来。

    元孟冬慢慢拔出刀来。

    她的佩刀很普通,通常只会出现在江湖帮派最平凡的打手那里,但她拔刀的姿势却异常郑重,随着长刀的渐渐出鞘,元孟冬的气质也在发生着变化。

    也难怪旁人误会她是朝歌,她们确有几分相似。

    朝歌如深山古松,苍翠孤韧,然而枝桠盘虬间,自有一段剪不去的深沉森郁之气,元孟冬则仿佛清晨时分,山雨初歇后,叶叶如新的拂云之竹。

    清也何其似,坚也何其似。

    元纤阿默默凝视着堂姐,似有万千心绪流淌过眼底。

    越轻罗也在打量着面前的两位年岁相仿的少女,她看到元孟冬颇为熟悉的起手式时,面色有些诧异,小声喃喃:“……是昆墟子弟?”

    刀锋离鞘,一点白光自刀柄处顺着锋刃辗转移到刀尖,此刻,元孟冬灵台沉着清明,萦绕在她身上那仿佛氤氲水汽般的温柔与犹疑已全数蒸发,少女彬彬有礼的问了一句:“何大人还有最后一次投降的机会。”

    何锦之大笑,声音里满是嘲讽,懒洋洋道:“儿郎们动手。”

    与此同时,元孟冬也压低声音轻笑道:“是该动手了。”

    西郊大营控制机关的枢纽共有两处,一处在房子里面,以敲响铜铃为开关,来控制房屋的闭合,另一处则在西南抄手游廊下约二十步处。那边倚着垂花门,墙壁因久未粉饰而显得斑驳,多处显露出涂料里的青砖。

    整个郑城只有特定的几个人知道,按照怎样的顺序将青砖依次抽出墙体,会引发正屋中的变动。

    何锦之说话时,手指已搭到了墙壁上,年轻文士头颅微垂,目光藏在阴影里,狭长的眉眼带了些许阴柔的美感,他正准备启动机关,有名侍卫不知何时已悄悄潜到了背后,朝他后心拍出一掌。

    动手的是崔十一,他所用的掌法名为“开碑手”,武林中素来分为大小两类,小开碑迅捷飘忽,大开碑庄严浑厚。

    崔十一能被家族选中派来护卫元孟冬,自然修为高深,他身手兼得两者之长,掌力沉重,破空无声,手指顷刻已碰到了何锦之衣衫后心。

    何锦之忽的笑了声,倏然转过身来,抬手与崔十一对掌,同时官袍飘拂,自袖□□出一篷幽碧的细针。

    “早猜到尔等伏有后手。”

    崔十一面色古井无波,掌风撞在暗器上,激的飞针四散。

    “砰!”

    两名男子掌心相碰,气劲外泄,游廊的支柱,屋顶,墙壁竟然都传来些微的震动。

    何锦之内力不如敌人,相持数刻便踉跄跌退到游廊之外,他面色愠怒,厉声喝道:“还愣着做甚,给本官捉住他!”

    围着正屋的百名士卒听到上司的指令,不得不调转枪头,准备先合力将崔十一打发了再说。

    一名身材娇小的士卒冲在队伍最前方,提刀便往崔十一头上砍去。

    何锦之拢袖站在战场外头,他在发觉对手的武力太高,自己可能啃不下后,便极明智的换了炮灰上场。蚁多咬死象,何况这些炮灰还是郑城数的上的精兵,等对手的气力被他们消磨掉后,自己再上去抢了最后一击,功劳依旧不落旁人。

    “结雁形阵。”何锦之吩咐,接着笑吟吟道,“这位大侠,本官不妨提前向你透露一个消息,在你们来西郊大营前,龙侍卫已经返回到郡守府请命,不时便会有援兵到来,你再挣扎,也逃不掉的……”说到这里,他突然瞥见队伍最前方的那名士卒,心中疑窦丛生,面色微变,“快拦下最前头那小子!”

    那小子在何锦之说话时,便及时矮下身来,就地伶俐的滚到了崔十一身后站起,她躲在队友身后,娇笑道:“何大人好眼力,可惜迟了一步。”

    紧跟上来的士卒眼睁睁看着猎物溜到了安全地带,崔十一冷着脸,弓步矮身,铁臂前突横拦,击在他们的腰际。

    士卒们向后跌去,摔在自己人的身上,连续带倒了七八个,形成一片东倒西歪的扇形。

    “莫多废话。”崔十一冷冷道。

    他们两人合作来此,只是薛莲虽然通晓机关之术,可惜武艺低微,只好由崔十一负责紧跟何锦之,她再等候时机上前。

    “听你的便是。”薛莲眼波如丝,柔媚的横了一眼,轻快的走到垂花门旁,打量片刻,赞叹,“原是依着易理设计的,要开启不难,难得是居然伪装成这等模样,真不知从何处想来。”

    她一面说,一面随手从上方,左下各取出两块砖扔到地下,拍拍手笑道:“好了。”

    大门应声开启。

    一抹柔亮刀光自门内飞出,凛冽超逸,仿佛是青岚从山的此方呼啸到彼端,飞驰间,卷迭了一路云海。

    郑城官兵所结的雁形阵,就像白雾般被山风生生冲散,大雁双翅被折,哀鸣坠落。

    官兵中颇有些粗通武艺的人,他们素日仗着身手高过旁人,胆气粗壮,行事任性,这次也想硬抗一击刀风,等摸到敌人身侧,自然就可将对方轻松斩于刀下,可他们越往里冲,刀风便是越猛烈,没走两步,头脸便似撞在一堵坚固的石墙上,脑袋嗡嗡作响,口舌鼻眼都不由自主的僵硬麻木起来,耳畔充斥着呼啸的风声,什么都听不清楚,同时浑身受到巨大反冲之力,不由自主的向后倒去,比那些没有反抗的人摔的更重。

    元孟冬横扫出一片空地后,揽着堂妹纤细的腰身在院子中心轻盈落地,她顶着数百道又惊又惧的目光,轻笑一声,柔声嘱咐道:“越姑娘,还请少伤人命。”

    “敢不从命?”越轻罗回答。

    绯红霜白的两道刀光如双翼般在元孟冬身后绽开,接着旋飞出去,落入敌人的队伍里,对方阵营中此刻还能站立的六十多人,有三成都被刀风撞翻,滚倒地面。

    对手的攻势摧枯拉朽,何锦之一直冷静的面容上终于裂开缝隙,暗自咒骂:“援兵早该到了才是,毒龙究竟去做什么了?”他一面准备好脚底抹油,一面将责任熟练的推到上司不喜的人身上,自觉已经找够了借口,当下再不犹豫,转身就溜。

    “大人找援兵?就在这里啊,你跑什么。”清越的女声在耳畔突兀响起,何锦之大惊失色,可还没等他做什么,视野便全然被一道银光占据。

    白鹄破空如穿云。

    枪尖毫无阻碍的扎入何锦之的琵琶骨中,如针穿纸,接着是枪身,枪尾,依次没入。

    血花飞溅。

    这段时光短如弹指,对手招数已尽,何锦之的手指方才来得及动了动。

    院中瞬间沉默下来。

    在一众官兵眼中,何锦之大人已经算是极为不错的高手了,崔十一当然就更加高不可攀,而元孟冬与越轻罗两人已经超出他们的向来的认知——单人怎么可能一招就打败数倍,甚至数十倍于己方的敌人?

    朝歌的出现,则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有些士卒的脸上已经露出灰心的神气,他们的兵刃不自觉的脱手落地,打破了院中的死寂。

    “那些关于江湖武林,昆墟山,钜鹿城的传说,居然都是真的吗……”

    “……阁下是?”文士单膝跪倒地面,捂住流血的伤口,白着脸艰难问道。

    “我叫朝歌。”少女笑道,她取回白鹄,顺便封住对手的穴道,又皱了皱眉,从何锦之袖子上撕了块衣襟擦了几下,方才满意的重新握住。

    “你也来了。”元孟冬笑道。

    朝歌走到元纤阿身侧,点头:“不仅我来了,楚师兄也来了,就等在外面。”眨眨眼,“看情况,朝某来的似乎晚了些。”

    “恰到好处。”元孟冬同样眨了眨眼。

    何锦之的武功全被封死,他尝试运功冲了两下,可稍动内力,丹田中便会传来剧烈的绞痛,额头上不多时已遍布了冷汗。

    久试无功,何锦之叹了口气,慢慢走上前,打量元孟冬片刻,道:“怪不得阁下说自己不是朝歌,原来是昆墟姬山主的高足。”勉强笑道,“若是下官没猜错,姑娘可是复姓澹台?”

    “……你猜错了。”元孟冬不无郁闷道,何锦之说的人她也知道,是姬沧浪的亲传弟子澹台鲤。

    “澹台鲤似乎比姐姐小两岁吧?”元纤阿歪头,跟朝歌小声说着悄悄话。

    “保养的好,自然就显得年轻。”朝歌亦低声回复道。

    元孟冬木着脸:以她的年纪,谈保养是不是还早了点?当然以心理年纪算的话,估计真是时候了。

    听了她们对话内容的越轻罗忍不住扑哧一笑,对朝歌敛衽屈膝为礼:“久闻大名,今日万幸得见,以方才一枪而言,阁下身手倒还在传言之上。”

    元孟冬则斜睨道:“朝歌,看来你素日与我交手,都没尽全力啊。”

    朝歌正容道:“在下只是仗了兵器之利罢了,不足挂齿。”接着又用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与越轻罗耳语,“打赢自己的上司,朝某是想早早休致了么?”

    一旁的何锦之却越听越疑惑,问道:“上司?”他细细打量元孟冬,对方容貌虽清丽皎洁,眉间却蕴藏着一股飞扬英气,不由猜测道,“难道尊驾是朝旸大人……?”

    在对方越来越冷的目光中,男扮女装四个字被悄悄咽下。

    元孟冬闻言呛了两声,怒:“朝旸兄分明是男的吧?”

    朝歌几乎乐的捧腹——朝旸是她二哥,如今同样在齐国为官,在当今的满朝武文中,算是难得能让她怵上三分的人物。

    她笑道:“家兄身在高邺,何大人又猜错了。”

    元孟冬无力的摆了摆手:“闲谈稍后继续。”问朝歌,“账册取来了么?”

    “幸不辱命。”朝歌道,将战利品递给元孟冬。

    元孟冬简单翻看之后,脸上渐起阴云,薄唇抿成一线,眼中蕴藏着寒光与怒火。

    官府收入之巨令人惊心,齐国的法令是于十税一,于当今诸国中已不算轻了,但到了底下,多半就成了于五税一,于三税一。

    至于邬郡……

    “有所得,税其半?”元孟冬淡淡道,“若非亲眼得见,我还真以为是这是说笑。”合上账册,“本来邬郡位于边境,有通商之利,怎么如今高郡守将边市关闭后,诸般关/税却未曾少收?还有这新妇捐,落地捐,春耕捐,秋收捐,猪捐,牛捐,羊捐……等等还有懒捐?这是何物?”

    元纤阿之前早就做足功课,此刻一条一条的给堂姐慢慢释疑:“按高郡守的天才想法,为了避免君子城有人如你我这般前来找他,不,是找邬郡百姓的麻烦,将边市关闭自是必要之事,为了自身安危,商人现下虽不好做生意,总还是在为将来重新开市做准备,是以得收‘预商税’。”

    元孟冬按住额头。

    “至于各种‘捐’,既然是捐,当然就是自愿的了,新婚嫁娶,为求好兆头,是以有新妇捐,子嗣落地,延绵香火,是以有落地捐,春耕,秋收,饲养家畜,民得其利的同时,怎好不顺便捐点钱,也利一利他高郡守?”元纤阿柔声道。

    “按今日行情,羊价约五百,幼羊七十钱,育成需八月,每月三十钱,交易时收一成商税。”朝歌也道,想了想,补充,“不过一成是齐律中的定价,郑城是三成。所以就算什么也不捐,一只羊也不过获利四十钱,若加上这个‘羊捐’的话,必然是蚀本了。”

    “可若什么都不做也是行不通的。”元纤阿道,“还有懒捐等着呢。此外,现今是永安五年,只是邬郡这里,税赋早就预征到永安十五年去了。”顿了顿,“民役也是同样。”

    元孟冬闭了闭眼,一字一顿道:“原来如此,居然如此,孤早该出来的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