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当机会来敲门 31.两脚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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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脚羊,又称“菜人”,即被当做菜吃掉的人!这是和今天的人造肉(素的)完完全全两个概念,从舌尖上的中国您更是决然不会找到。然而这道“美食”,中国人吃了数千年了。
两脚羊是人,黄皮肤黑眼睛的人,同你我一样!
在入塞胡人们的眼中,那些中原汉人像羊一样温顺,而且,可以像羊一样被吃掉。于是,首次进入中国北方的胡人们对汉人就有了这样的一个称呼——两脚羊!
冉闵救出的后来又被吃掉的那些汉族少女们,就是两脚羊。她们被羯人像家畜一样饲养,但地位比家畜还要低下,随时随地被欺辱蹂躏,随时随地被宰杀烹食。人权?说笑了!都被别人当作牲口一样看待了,哪里还有什么人的权利?一件随时可以被消耗掉的物品而已。
入塞胡族中,羯、白匈奴、丁零、铁弗、卢水胡、鲜卑、九大石胡等部落主体都是金发碧眼的白种人,和黄皮肤黑眼睛的亚洲人种并不一类。这些来自蛮荒之域的野蛮胡族当时还保留着原始的食人兽性,其中以羯族、白种匈奴、鲜卑族最为凶恶,危害中国的时间也最为长久。沦入他们手中的中国北方大地上到处都是嚼碎了的人的骨头!
其实,敌人的凶残并不是最为可怕的,最可怕的应该是我们的懦弱,善良的性情反而助长了坏人的嚣张气焰,于是,凶残者更加凶残,懦弱者更加懦弱。今天我们重读历史,也只能用一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来表示感叹。但我们真的告别了那样的习性了吗?我不知道,听说,七十多年前的抗日战争时期,发生过两个日本兵就可以占领一座人口数万的县城的故事。……我们真是该庆幸,他们不缺粮食!
最先大规模吃人的并不是胡人,是汉人——张方。
张方,八王之乱时司马颙部将。304年,张方攻克洛阳,劫持晋惠帝司马衷迁都长安,趁势大掠洛阳皇宫,抢了很多的宫女充作军妓。后来粮食匮乏(没有火车和飞机,洛阳到长安步行要走好多天),张方就把抢来的宫女逐批杀死(一次全杀了吃不了)充作军粮,一路吃到长安。
“两脚羊”作为军粮的潘多拉魔盒从此打开,不能保证以前没有,但从那时以后,无论胡人还是汉人都争相效仿,一发不可收拾。
还是“八王之乱”,还是在304年,幽州刺史王浚引鲜卑骑兵对付成都王司马颖(当时,为了对付鲜卑骑兵,司马颖让匈奴人刘渊回离石搬救兵去了),作为出兵相助的回报,王浚纵容鲜卑军队肆意掠略,鲜卑军队乘机大掠中原,抢劫了无数财宝之后,还掠走了好几万汉族少女。回师途中,晚上大肆欺辱蹂躏,白天充作军粮,杀了吃肉。走到河北易水时,数万少女吃得只剩下八千人。当时,王浚发现这一情况后有意要回(还算有良心),但鲜卑军队(当时是段氏鲜卑)并不想放掉,可一时又吃不了,于是将剩下的八千名少女全部淹死于易水,易水为之断流。
凶狠?残暴?对那些被掠去的女孩子来说,这些字眼显得多么的苍白!
后来,羯族人石勒起兵了,流动作战中的石勒大军经常陷入缺粮的困扰当中,军队中甚至发生过士兵“互吃”的现象,于是,两脚羊就成了他们的生活必需品。毕竟
,攻克一座城堡,缴获的粮食可能不会许多,但两脚羊却总是会有的,视缺粮情况而定,男女老幼不限,全都带走。尤其是女人,晚上暖被窝,白天当饭吃,温顺听话不反抗,还白白嫩嫩,落下一个都会让羯族士兵们觉得可惜!
如果,汉人成了可以随意被吃掉的“两脚羊”,您还会对“诸胡可到汉人家中任取所需”、“犯兽”等法律规定觉得奇怪吗?应该算是石勒、石虎赐予汉人们的恩惠了。
对于石邃杀几个小尼姑当饭吃的作为,在石虎的眼中根本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罪行,恰恰相反,石虎应该是这样认为的:汉人是羊,我们羯人是狼。不会吃羊的狼,还能算是真的狼吗?
胡人们对“两脚羊”的吃法也是各异的,石邃的吃相最为文明,要拌着牛羊肉一起吃,还要和众位亲友猜猜吃的是什么肉,游戏的成分居多;其次是平民的吃法,高鼻深目多须者会拿着绳索或砍刀之类走上大街,抓住个汉人拖回家,足够全家饱餐好几天,当然,做菜的时候加不加调料我就不知道了;最为凶狠的就是军队的饕餮(tāo tiè)大餐,将俘获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们集合起来,一次挑上几百数千不等,集体宰杀,宰杀的时候可能还是当着那些没被宰杀留着下顿、下下顿吃的两脚羊们的面,放血,割肉,剔骨头。完了放在大锅里煮熟(可能半生不熟)就可以吃了,每人一碗,数万或是数十万人同吃。士兵们吃到满嘴流油的时候可能会赏给两脚羊们一块骨头,……需要养着他们,留着下顿吃。
后来,前燕以后,前秦苻登领兵作战时依然用人肉充作军粮,所到之处,就地掳掠民众为食,并且,把杀死的敌军士兵称作是“熟食”。苻登对士兵这样说:“你们早上作战,晚上就可以饱餐肥肉,不必担心挨饿。”他的部下甘心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饱后继续作战,勇猛异常。
整个五胡乱华期间,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因社会环境的变化(战乱、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人相食或以人作食事件中,频率最大,手段最多,延续最长,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一个时期。随后的南北朝对峙,北方少数民族军队直接掠略南方人口补充军需。北魏拓跋焘发动三十万大军进攻南朝宋国,全军上下不带一粒粮草,全部靠抢掠提供军需,如果抢到的粮食不够吃,就只能是“掠人而食”了。
当然,并不是只有胡人才吃两脚羊的,五胡乱华以后,每一次天灾、战乱,汉人们都将两脚羊的故事发展壮大,推向高潮。
隋末的朱粲,也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一斛价值万钱,而且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于是,朱粲乘乱起兵,期间,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士兵们说:“世上最美的食物,没能有超过人肉的了,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搜捕妇女和儿童,蒸熟后分给士兵当饭。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着吃。固然有粮食不足的原因,但其人之残忍也可见一斑。
唐末时,秦宗权常派遣部将四处屠杀百姓,他的军中不带米面,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充为军粮。
唐末杨行密围攻广陵,城中
粮草罄尽,守城军士就抓百姓到集市上贩卖,有专人负责宰杀,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麻木的连喊一声都不叫喊。
……不做评论了,对于这一章节,我觉得只是举举例子就已经足够,没有感慨。
落地秀才黄巢固然有“冲天香气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的诗句,但也免不了万丈豪情下吃人食肉的残忍一面。黄巢攻陈州,围困陈州长达三百多天,导致关东土地荒芜,人都饿的站不起来。黄巢的军队就把捉来的俘虏当作粮食,一天之中被杀掉的人以千计。史书记载:贼有舂(g)磨砦(zhài),为巨碓(duì)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
后来,两脚羊就吃出了花样了,宋人庄绰在《鸡肋编》里写道:“自靖康丙午岁(1126年),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钱,……老瘦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之下羹羊,小儿呼为和骨烂。通目为两脚羊。”
天灾人祸之后,百姓们吃光最后一粒存粮,卖掉最后一件值钱的物件,吃人的故事就开始上演了,前奏是树皮草根,然后就开始卖孩子,把自己家的孩子卖给别人吃!后来孩子饿到了皮包骨头,没了几两肉,卖不出个好价钱,自己又舍不得吃,就和别人家换孩子吃。
再后来,孩子吃没了,只好去吃自己。
在村口架上一口大锅,里面煮上饿死的人的尸骨,饿疯了的人们就会向锅里捞肉吃,人太多,也太过拥挤,在大锅旁捞肉吃的人一不小心就会被挤下锅去,于是也就成为后面继续捞肉吃的人们嘴里的肉。
不信?有一部叫做《少年天子》的电视剧把上面这一段搬上了银屏,当时,少年天子邓超一边吃饭一边听这个故事。然后,我抄了来。
元末陶宗仪所著的《南村辍耕录》里说,“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人肉曰‘想肉’,食之而使人接着想也。
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中记载:
景城西偏,有数荒冢,将平矣。小时过之,老仆施祥指曰:是即周某子孙,以一善延三世者也。盖前明崇祯末,河南山东大旱蝗,草根木皮皆尽,乃以人为粮。官吏弗能禁,妇女幼孩,反接鬻于市,谓之菜人。屠者买去,如癈羊豕。周氏之祖,自东昌商贩归,至肆午餐,屠者曰:肉尽,请少待。俄见曳二女子入厨下,呼曰:客待久,可先取一蹄来。急出止之,闻长号一声,则一女已生断右臂,宛转地上,一女战栗无人色,见周并哀呼,一求速死,一求救。周恻然心动,并出资赎之。一无生理,急刺其心死;一携归,因无子,纳为妾,竟生一男,右臂有红丝,自腋下绕肩胛,宛然断臂女也。后传三世乃绝。皆言周本无子,此三世乃一善所延云。
后赵的故事完了,冉魏的故事也宣告结束,两脚羊的故事,我也愿它永远不会再有。
两脚羊,又称“菜人”,即被当做菜吃掉的人!这是和今天的人造肉(素的)完完全全两个概念,从舌尖上的中国您更是决然不会找到。然而这道“美食”,中国人吃了数千年了。
两脚羊是人,黄皮肤黑眼睛的人,同你我一样!
在入塞胡人们的眼中,那些中原汉人像羊一样温顺,而且,可以像羊一样被吃掉。于是,首次进入中国北方的胡人们对汉人就有了这样的一个称呼——两脚羊!
冉闵救出的后来又被吃掉的那些汉族少女们,就是两脚羊。她们被羯人像家畜一样饲养,但地位比家畜还要低下,随时随地被欺辱蹂躏,随时随地被宰杀烹食。人权?说笑了!都被别人当作牲口一样看待了,哪里还有什么人的权利?一件随时可以被消耗掉的物品而已。
入塞胡族中,羯、白匈奴、丁零、铁弗、卢水胡、鲜卑、九大石胡等部落主体都是金发碧眼的白种人,和黄皮肤黑眼睛的亚洲人种并不一类。这些来自蛮荒之域的野蛮胡族当时还保留着原始的食人兽性,其中以羯族、白种匈奴、鲜卑族最为凶恶,危害中国的时间也最为长久。沦入他们手中的中国北方大地上到处都是嚼碎了的人的骨头!
其实,敌人的凶残并不是最为可怕的,最可怕的应该是我们的懦弱,善良的性情反而助长了坏人的嚣张气焰,于是,凶残者更加凶残,懦弱者更加懦弱。今天我们重读历史,也只能用一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来表示感叹。但我们真的告别了那样的习性了吗?我不知道,听说,七十多年前的抗日战争时期,发生过两个日本兵就可以占领一座人口数万的县城的故事。……我们真是该庆幸,他们不缺粮食!
最先大规模吃人的并不是胡人,是汉人——张方。
张方,八王之乱时司马颙部将。304年,张方攻克洛阳,劫持晋惠帝司马衷迁都长安,趁势大掠洛阳皇宫,抢了很多的宫女充作军妓。后来粮食匮乏(没有火车和飞机,洛阳到长安步行要走好多天),张方就把抢来的宫女逐批杀死(一次全杀了吃不了)充作军粮,一路吃到长安。
“两脚羊”作为军粮的潘多拉魔盒从此打开,不能保证以前没有,但从那时以后,无论胡人还是汉人都争相效仿,一发不可收拾。
还是“八王之乱”,还是在304年,幽州刺史王浚引鲜卑骑兵对付成都王司马颖(当时,为了对付鲜卑骑兵,司马颖让匈奴人刘渊回离石搬救兵去了),作为出兵相助的回报,王浚纵容鲜卑军队肆意掠略,鲜卑军队乘机大掠中原,抢劫了无数财宝之后,还掠走了好几万汉族少女。回师途中,晚上大肆欺辱蹂躏,白天充作军粮,杀了吃肉。走到河北易水时,数万少女吃得只剩下八千人。当时,王浚发现这一情况后有意要回(还算有良心),但鲜卑军队(当时是段氏鲜卑)并不想放掉,可一时又吃不了,于是将剩下的八千名少女全部淹死于易水,易水为之断流。
凶狠?残暴?对那些被掠去的女孩子来说,这些字眼显得多么的苍白!
后来,羯族人石勒起兵了,流动作战中的石勒大军经常陷入缺粮的困扰当中,军队中甚至发生过士兵“互吃”的现象,于是,两脚羊就成了他们的生活必需品。毕竟
,攻克一座城堡,缴获的粮食可能不会许多,但两脚羊却总是会有的,视缺粮情况而定,男女老幼不限,全都带走。尤其是女人,晚上暖被窝,白天当饭吃,温顺听话不反抗,还白白嫩嫩,落下一个都会让羯族士兵们觉得可惜!
如果,汉人成了可以随意被吃掉的“两脚羊”,您还会对“诸胡可到汉人家中任取所需”、“犯兽”等法律规定觉得奇怪吗?应该算是石勒、石虎赐予汉人们的恩惠了。
对于石邃杀几个小尼姑当饭吃的作为,在石虎的眼中根本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罪行,恰恰相反,石虎应该是这样认为的:汉人是羊,我们羯人是狼。不会吃羊的狼,还能算是真的狼吗?
胡人们对“两脚羊”的吃法也是各异的,石邃的吃相最为文明,要拌着牛羊肉一起吃,还要和众位亲友猜猜吃的是什么肉,游戏的成分居多;其次是平民的吃法,高鼻深目多须者会拿着绳索或砍刀之类走上大街,抓住个汉人拖回家,足够全家饱餐好几天,当然,做菜的时候加不加调料我就不知道了;最为凶狠的就是军队的饕餮(tāo tiè)大餐,将俘获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们集合起来,一次挑上几百数千不等,集体宰杀,宰杀的时候可能还是当着那些没被宰杀留着下顿、下下顿吃的两脚羊们的面,放血,割肉,剔骨头。完了放在大锅里煮熟(可能半生不熟)就可以吃了,每人一碗,数万或是数十万人同吃。士兵们吃到满嘴流油的时候可能会赏给两脚羊们一块骨头,……需要养着他们,留着下顿吃。
后来,前燕以后,前秦苻登领兵作战时依然用人肉充作军粮,所到之处,就地掳掠民众为食,并且,把杀死的敌军士兵称作是“熟食”。苻登对士兵这样说:“你们早上作战,晚上就可以饱餐肥肉,不必担心挨饿。”他的部下甘心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饱后继续作战,勇猛异常。
整个五胡乱华期间,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因社会环境的变化(战乱、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人相食或以人作食事件中,频率最大,手段最多,延续最长,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一个时期。随后的南北朝对峙,北方少数民族军队直接掠略南方人口补充军需。北魏拓跋焘发动三十万大军进攻南朝宋国,全军上下不带一粒粮草,全部靠抢掠提供军需,如果抢到的粮食不够吃,就只能是“掠人而食”了。
当然,并不是只有胡人才吃两脚羊的,五胡乱华以后,每一次天灾、战乱,汉人们都将两脚羊的故事发展壮大,推向高潮。
隋末的朱粲,也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一斛价值万钱,而且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于是,朱粲乘乱起兵,期间,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士兵们说:“世上最美的食物,没能有超过人肉的了,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搜捕妇女和儿童,蒸熟后分给士兵当饭。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着吃。固然有粮食不足的原因,但其人之残忍也可见一斑。
唐末时,秦宗权常派遣部将四处屠杀百姓,他的军中不带米面,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充为军粮。
唐末杨行密围攻广陵,城中
粮草罄尽,守城军士就抓百姓到集市上贩卖,有专人负责宰杀,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麻木的连喊一声都不叫喊。
……不做评论了,对于这一章节,我觉得只是举举例子就已经足够,没有感慨。
落地秀才黄巢固然有“冲天香气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的诗句,但也免不了万丈豪情下吃人食肉的残忍一面。黄巢攻陈州,围困陈州长达三百多天,导致关东土地荒芜,人都饿的站不起来。黄巢的军队就把捉来的俘虏当作粮食,一天之中被杀掉的人以千计。史书记载:贼有舂(g)磨砦(zhài),为巨碓(duì)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
后来,两脚羊就吃出了花样了,宋人庄绰在《鸡肋编》里写道:“自靖康丙午岁(1126年),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钱,……老瘦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之下羹羊,小儿呼为和骨烂。通目为两脚羊。”
天灾人祸之后,百姓们吃光最后一粒存粮,卖掉最后一件值钱的物件,吃人的故事就开始上演了,前奏是树皮草根,然后就开始卖孩子,把自己家的孩子卖给别人吃!后来孩子饿到了皮包骨头,没了几两肉,卖不出个好价钱,自己又舍不得吃,就和别人家换孩子吃。
再后来,孩子吃没了,只好去吃自己。
在村口架上一口大锅,里面煮上饿死的人的尸骨,饿疯了的人们就会向锅里捞肉吃,人太多,也太过拥挤,在大锅旁捞肉吃的人一不小心就会被挤下锅去,于是也就成为后面继续捞肉吃的人们嘴里的肉。
不信?有一部叫做《少年天子》的电视剧把上面这一段搬上了银屏,当时,少年天子邓超一边吃饭一边听这个故事。然后,我抄了来。
元末陶宗仪所著的《南村辍耕录》里说,“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人肉曰‘想肉’,食之而使人接着想也。
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中记载:
景城西偏,有数荒冢,将平矣。小时过之,老仆施祥指曰:是即周某子孙,以一善延三世者也。盖前明崇祯末,河南山东大旱蝗,草根木皮皆尽,乃以人为粮。官吏弗能禁,妇女幼孩,反接鬻于市,谓之菜人。屠者买去,如癈羊豕。周氏之祖,自东昌商贩归,至肆午餐,屠者曰:肉尽,请少待。俄见曳二女子入厨下,呼曰:客待久,可先取一蹄来。急出止之,闻长号一声,则一女已生断右臂,宛转地上,一女战栗无人色,见周并哀呼,一求速死,一求救。周恻然心动,并出资赎之。一无生理,急刺其心死;一携归,因无子,纳为妾,竟生一男,右臂有红丝,自腋下绕肩胛,宛然断臂女也。后传三世乃绝。皆言周本无子,此三世乃一善所延云。
后赵的故事完了,冉魏的故事也宣告结束,两脚羊的故事,我也愿它永远不会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