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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悠哉琐事

作者:不回家的牛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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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颗丹丸自然就是寄魂虫,也就是小蛇身上的寄生虫。一只虫子怎么看都觉得恶心、不入流,作为一个乐于助人的好青年,雷将心比心,充分考虑了服用者的心理和生理问题,在外面包了一层小蛇身上的污垢,使之看起来高大上一些。

    莫要小看一层小小的包装,这上面的学问比之事物本身有过之而无不及。你得知晓,用户就是玉皇大帝,吃得舒心,用得放心,他们才会向亲朋好友推荐,让产品名扬四海,使生产者赚得碰满钵慢。

    比如这孔雀翎,其实就是小铁片,甚至还有生锈的,那为何天下皆知?无碍乎名字取得好,朗朗上口,颇有意境。

    再比如勾栏的头牌,一身皮囊虽属一流,但与之不相上下的大有人在,可为何独受千百嫖客争相追捧?那便是包装。首先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然后参加几个花魁争夺战之类的选秀比赛,拿上些大奖;最后传出卖艺不卖身,待价而沽。如此折腾一番,身价就如同窜天猴一般,一飞冲天。

    自从知晓寄魂虫有提神醒脑,增强悟性的功能后,雷就在这上面打起了歪主意,因为这无疑是打入敌人内部的不二法宝。

    对于修真者而言,提高修为不仅意味着战力飞升,还意味着寿元延长,可以在大千世界多待上些时日,看遍云起云灭。有歌曰,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完美的诠释了人们对活下去的渴望。而对于修为提升,悟性就是重中之重。

    但如果直接拿一只虫子出来,他人定会认为是邪物,可能打死都不会吃,但若是一枚丹药,他人只会认为是控制人心的毒药,咬咬牙也就吃了下去。

    雷强迫五人吃下包装过后的寄魂虫,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几人走漏消息,另一方面也有实验的打算。

    迄今为止,享受过寄魂虫有六人,他们身份各异,厉海乃皇家贵胄,黑衣大汉是名门正派,念红尘是江湖豪客,而李香玉则实属邪道,雷正好借此看看寄魂虫效力如何,是不是正如小蛇吹嘘一般奇妙无比。

    雷看着蜷缩在地上不断抽搐的五只大虾米,眉头微皱,直接放在此处实为不妥,搞不好就得被路过的匪类顺手结果了性命。他也不能一直在这护着,以上次厉海的情况来看,没三四个时辰,肯定醒不过来,而他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最最重要的是,他因为一时兴起,玩儿的太嗨,忘了问大厉王朝的事!

    雷抬头仰望,视线穿过被念红尘破坏的树顶,注视着天空快速飘动的白云,越看越像是某种奔腾的神兽。

    看来我的确不是搞阴谋诡计的料,连这点小事儿都办不利索。

    罢了罢了!还有两日的路程,走一步看一步吧!

    雷成功的将今日之事甩给明天,然后高高兴兴的钻进“兽”房,一股酸臭味扑面而来,胃腑翻腾,要不是雷反应及时,以真气缚口鼻,定是会吐出胆汁来。

    他挥了挥手,散去房内压抑的空气,抬眼便看到七八匹口吐白沫、瘫倒在杂草堆中的马。

    这一番景象当然得归功于之前的打斗,众人人都被吓得肝胆俱裂,这些畜生没被吓死已然是因为行天下见识过大场面。瞧那飘忽的眼神,想必还未回过神来。

    雷一眼便认出自己的马,因为那一身花斑太过刺眼,于一群黑马中,鹤立鸡群。他跨过两匹黑马,来到花马近前,轻轻拍了拍长长的马耳朵以图唤醒之,不过徒劳无功,花马眨眨眼睛,摆了几下脑袋,“呼哧呼哧”喘了几口粗气,眼睛一闭,身子一歪,干脆晕了过去。

    废物!不堪大用。

    雷脸色一沉,重重踹了几脚以消心头怒火。本就诸事不顺,没想到还得被一头畜生膈应。

    因为雷搞得动静不小,两皮大黑马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口中虽白沫依旧,但眼中却是恢复了些许清明。

    雷扭头看去,双眼一亮,大屁股,厚嘴唇,宽胸肋,是两头千里良驹。他暗道一声时来运转,果断地抛弃了一路为伴的花皮杂毛马,牵着两匹新欢走出了“兽”房。

    什么?这是别人的马?你叫一声,它会答应吗?被雷看上之物,无论是人是畜生,都是他的。至于原主?能让正一门大师兄看上,那是他们的福气,敢有半分怨言,雷就会让他知道,雷霸天之子的无上威严。

    在母女二人怪异的眼光中,雷好像没事人一般将两匹大黑马拴在车架上,然后把五只大虾米拖进屋子里。

    是死是活,就看你们的造化了,我已经仁至义尽啦!

    做完一切,雷最后看了一眼一片狼藉的茶馆,挥手冲着三女大喊:“走喽!我们时间可是不多。”

    夏芸欲言又止,最后长叹一声,便随着母亲进了车内,她算是彻底认识这名雨田(雷见到母女时报的姓名)了,就是个彻头彻尾混蛋,只顾自己,从不顾及他人的感受。在她接受的教诲里,偷盗乃是大错,更别提是盗马,那是朝廷明令禁止的大罪。

    雷抱起小月,放进车架内,在丝

    绸车帘合上的瞬间,车内响起幽幽的声音:“我家以前养了一皮花皮杂毛小马驹,好可爱啊!”

    小月疑惑的看了一眼前面两匹黑马,道:“我们刚刚不是一匹花马吗?”

    雷扭过头恶狠狠看了一眼夏芸,心道就是吃得太饱,玩儿太好,皮痒了,欠收拾。

    夏芸眼中闪过一丝戏谑,瞪着一双大眼睛和雷对视,丝毫不落下风。一路相处,她能够感觉到,这对主仆之间浓得化不开的感情。只要是小月的开口,雷挖空心思都会满足。即便是天上的星星,他也能弄下来几颗来让小月当琉璃球玩儿。

    暗地给夏芸记了一笔,雷耸耸鼻子,哈哈一笑,化去尴尬,望天道:“小月,你定是记错了,就是两匹大黑马,我赶了一路的车,怎么可能会记错呢?”

    对啊!主子说的一定是对的,肯定是小月记错了。

    眼中疑惑散尽,小月心中小小的埋怨自己一句,转而嘟着小嘴,央求道:“主子,我想坐外面,车里不好玩儿。”

    夏芸看着腻在一起的主仆,眼中的戏谑顷刻间还做了痛恨,一是对小月的毫无主见,竟然不假思索,相信了雷的指鹿为马;二是对雷的无耻行径,竟然脸不红心不跳的欺骗无知幼女,简直人神共愤,该千刀万剐。

    气死我了!我不信揭不开你的丑恶面具。

    夏芸气呼呼的靠在车窗上,紧闭双目,眼不见心不烦。一旁的妇人看着装睡的女儿,摇了摇头,长叹一声,也缓缓闭上眼,沉沉睡了过去。

    雷用眼角余光瞥了一眼母女二人,拉上门帘,将小月搂在怀里,双手一抖缰绳,车架缓缓开动起来,很快便驶离了小树林,奔向炙烤的烈阳下。

    换上两匹千里良驹,车架速度成倍提升,道路两旁的景物化作流光,飞速后退。

    热浪袭来,雷稳住缰绳,低头看着怀中小月鼻尖上细密的汗珠,笑道:“小月,车外热,还是去车里凉快些。”

    小月扭动了一下身子,十根小指头搅在一起,发出啧啧的汗水声:“不热,小月要和主子待在一起。她们好无聊,一上午都不说话,小月觉得不好玩儿。”

    “行!只要小月高兴就好。”雷徐徐调动真气,在小月周围形成一道无形屏障,隔绝开热浪,并搅动空气,形成微弱的凉风。

    小月突然觉得凉快些许,抬头仰望,湛蓝的天空依然挂着火红的太阳,她皱着小眉毛,不解道:“咦,哪来的凉风?”

    “当然是因为小月太可爱啦!太阳公公不舍得热着这么可爱的小月。”雷捏着小月柔软的脸颊,笑眯眯道。

    “真的?”小月摇摇头,摆脱雷的狼爪,将信将疑道。以前爹娘也说过类似的话,但很多时候,小月一个人出去玩儿的时候,依然热得难受。

    “真真的!比真金还真。”雷一本正经、斩钉截铁道,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他紧紧握着拳头。

    小月低下头,脑海中天人交战,两条小腿耷拉在扯弦上,随着车架慢悠悠晃动。

    主子说的定是不会错,可太阳公公真的也喜欢小月吗?

    雷揉揉小月蓬松的脑袋,打断小月的思考,若有所思道:“小月,从这一刻开始,直到回转门派,都不能叫我主子了,知道吗?”

    作为一个男人,被人称呼“主子”,对方还是名可爱的小美女,那自是心潮澎湃,爽得不能自己。即便听上千万遍,听上一辈子,也不会腻烦一丝一毫。但眼下形势所迫,为了避免麻烦,雷只得忍痛割舍,暂时摒弃这个令他身心愉悦的呼唤。

    “为什么啊?”听到雷的话,小月心中没来由的慌乱。以前住在宫里的时候,许多宫女公公就是这么被赶出去的。明亮的大眼睛里泛起薄雾,两只手死死抓着两条辫子,将头发拉得笔直。柔嫩的嘴唇发白,略微有些颤抖:“难道是小月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吗?小月一定改。主子不能不要小月,主子想要小月学武功,小月一定学,小月一定不会偷懒……”断断续续的声音,有些急促,有些害怕,最后带上了一丝丝哭腔。

    见小月泫然欲泣,雷顿时慌了手脚,暗道一句自己嘴笨说不出好话,赶忙拍着小月的背,轻声安慰道:“小月莫哭,莫哭!我怎么能不要乖巧的小月呢,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休想将小月从我身边拉走……”

    许久,怀里传来微弱的鼾声,雷轻轻拭去小月眼角的泪痕,长叹一声车到山前必有路,拉了一把缰绳,车架的速度顿时降低了许多。

    极目远眺,入眼花红柳绿,一马平川。看着茂密的农田,雷不由得想到外门,想到处于修真者底层的外门弟子,他们和顶着烈阳劳作的底层老百姓并无本质区别,都是听天由命,任人鱼肉。

    外门弟子修为后天,甚至有些人距离先天只有一步之遥,不日便能突破。在正一门,他们可有可无,只能算作是凤凰尾羽,但如果放在凡人之中,无不是功夫了得的高手,是拔尖的人物。进可入朝为官,受浩荡皇

    恩,退可居江湖之巅,享万人憧憬。

    不管他们如何得知仙门的存在,都直接放弃了大好的未来,义无反顾的扎进了仙门之中,所为不过是那虚无缥缈的“仙人”。绝大多数外门弟子,终其一生,也只是外门弟子。这怨不得仙门冷漠,资质不佳者,即便入了仙门,也只不过是他人成功的踏脚石,是门派争斗的马前卒,是正魔交战的炮灰。

    思绪千万,雷又想到:如果自己穿越俯身在普通凡人身上,又将是一番何等光景。

    也许会凭借脑海中模糊的记忆搞出些奇奇怪怪的物件儿,比如玻璃,火药,枪炮,然后头脑一热,来一场有声有势的暴乱,最后在仙人手中身首异处,魂归黄泉,为波澜壮阔的一生画上一个不怎么完美的句号。

    也许会抄录下记忆中的诗词歌赋,一鸣惊人,引动天下士林、朝廷官府的注意,然后继续凭借各种抄抄抄,踏入仕途,拜相封侯,留得种种美名。

    也许天降鸿运,偶然得知仙门存在,削尖了脑袋挤入仙门,一遇风云,化龙腾飞,在这个玄奇的世界留下不朽传说。当然,更大的可能是做了炮灰,死在某个无名角落,变成孤魂野鬼,随风飘散。安静的来,安静的去,不惊起丝毫波澜。

    人生之路千万条,有谁说的准,猜得透,悟得明呢?

    就在雷思绪飘飞之际,隆隆的车轱辘声中,响起疲倦的声音:“小月是大厉公主厉小月吗?”

    雷回过头,视线透过门帘,注视着眉头紧锁的夏芸,无奈道:“女人何必这么聪明呢?活的不累吗?我很好奇,你是如何看出来的?厉海应该没有透露给你才是。”

    雷很是奇怪,似乎身边每一个人都能看出小月的真实身份。这不是一个好苗头,识破小月,也就变相的识破了雷的伪装。

    难道带小月出来是一个错误的决定?怎么可能,只不过是我自己做的不够好罢了!

    雷自嘲的笑了笑,继续安稳的驾驶马车,等待身后的解释。

    夏芸看了眼熟睡的母亲,压低声音:“从第一眼见到小月,我就感觉莫名的熟悉,脑海中有个朦胧的影子,但又是想不起来。”

    “哦!你不会以前也见过小月吧?”雷不由得想起临仙镇的李府。

    “的确见过,去年大厉皇帝六十寿宴,我与母亲受谕前往,远远的看了一眼小月公主。”

    似曾相识的说法,雷再次压了一下缰绳,车速降低些许:“你与临仙镇李府李遇是何关系?”

    “李愈是我叔父,在我出生前,与我父亲结的异姓兄弟。你也认识我叔父吗?”夏芸本来只是猜测小月的身份,通过雷确定以后,又开始从雷的话中收集信息,欲猜测雷的真是身份。

    “认识,当然认识,不仅认识,而且熟悉得不得了!”雷的二师弟铁牛,不久就会和李香兰结为连理,他能不熟悉吗?

    “你也住在临仙镇城南吗?”

    “没有。”

    “找我叔父治过病吗?”与李愈熟识之人,不是达官贵人,就是所救治过的伤患。

    “怎么可能?你看我这样以一敌百的高手,可能会生病或者受伤吗?”

    夏芸轻哼一声,心说一句吹牛,接着问道:“是叔父的远房亲戚吗?”

    “暂时不算,等过上个把月,应该就算是了。”雷摸着光滑的小巴,模棱两可道。

    夏芸眉头紧锁,被这个回答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亲戚还分时间的吗?

    “哈哈!”雷咧开嘴,发出无耻的笑声,“你既然是李遇的侄女,那自然也认识李香兰咯?”

    李香兰与铁牛之事当年闹得沸沸扬扬,临仙镇,人尽皆知,故李香兰的名声并不好。李香兰生的不差,家事又好,近三十岁的老姑娘,仍未嫁出去,一是李香兰心里有人不愿意嫁,二就是名声不好,很少有人敢娶。

    夏芸自然知道这些,但也真是因为如此,她与李香兰并不熟识,毕竟人言可畏,夏芸待字闺中,可是不想沾染上闲言碎语,但这不妨碍她思索。

    与李香兰唯一有联系的外人就是铁牛,而雷提及李香兰显然意有所指。听说铁牛牛高马大,皮肤黝黑,且年纪过了三十。

    夏芸双眼一亮,仿佛洞悉一切,她忍不住兴奋,身子微微前倾,急切道:“你和铁牛是什么关系?”

    “我是铁牛……”雷后知后觉,才发现夏芸在套自己话,眼神不善,话锋一转,咄咄逼人道,“有人说过你很烦吗?女人聪明没什么问题,但若是表现处来,那可就不是聪明,而是笨了。”

    “做人啊!难得糊涂,难得糊涂!”雷老气横秋的说着这么一句后,一抖缰绳,马车陡然提速。雷听到身后传来“嘭”的一声,心里没来由的解气。

    夏芸轻轻揉了揉后脑勺,轻哼一声,给雷贴上了小肚鸡肠的标签。

    小气鬼,不说就不说。还与我一个小女子置气,不是大丈夫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