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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我只想被她一剑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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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位不请而来的降妖司四长老李千奇看着沈鹊幸,笑眯眯道:“你不必害怕,就算我李千奇捉了这世间无数万恶之妖,可是只要是好妖,我从来不捉。你这么害怕,难道……沈姑娘,你觉得你是个坏妖怪?”

    沈鹊幸拉着陈洛的衣摆,红色眼瞳不看着李千奇,反而看着桌子上放置着的陈洛的剑鞘,一句话也不说。

    李千奇颇有耐心地吐了口唾沫,胡乱在手上抹了抹,抹去那层烟尘,最后在衣服上一擦,心满意足地拍了拍掌心。

    啪啪声响起时,沈鹊幸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陈洛低头看着沈鹊幸没有血色的孤苦小脸儿,说道:“你是只好妖,他不会把你捉去那所谓的降妖司的,你不用怕他。”

    沈鹊幸收回射向陈洛剑鞘的目光,眼神变得空洞,呆呆地抬起头,喃喃说道:“我是一只坏妖怪吗?”

    陈洛坚定地摇了摇头,笑着说道:“你这么可爱,怎么可能是个坏蛋?”

    傻站在那边的李千奇吹胡子瞪眼,鼎鼎大名的降妖司四长老就这么被两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干晾在一旁,成何体统?但肩负着伟大使命的糟老头子并不因此骂骂咧咧指着两人教导一番,而是轻咳一声,意味深长对陈洛说道:“小兄弟,你这话就不对咯,外表可爱内心邪恶的妖怪,这世间多的是,况且大多数妖怪会刻意化身成人畜无害的皮囊,霍乱人界啊,你怎可仅仅凭依长相来判断是非好坏?”

    “是非好坏,我心中有数。”陈洛握住沈鹊幸冰凉的小手,将一份药气往少女体内传导。

    沈鹊幸莫名其妙地瞧瞧陈洛,问道:“你在干嘛?”

    “呃……”陈洛一脸傻气,收回手,尴尬地挠了挠头。

    此时的沈鹊幸给陈洛的感觉就像是只失群的麻雀,彷徨无助,遍体鳞伤,配上那怯弱疲倦的眼神,陈洛下意识以为她在外头受了伤,自然而然传给她药气。

    可是小姑娘身上根本没有半点伤痕,哪里需要陈洛的好意,放到在平安城中混迹久了的小姑娘身上,多半以为陈洛是要吃她豆腐。

    沈鹊幸没那些八面玲珑的姑娘们心思多,但话说回来,谁会为了吃一个姑娘的豆腐把珍贵无比的药气往别人身体里传的?

    陈洛问李千奇:“您老还有什么要紧的事情要问沈姑娘?”

    李千奇来这儿自然不是为了发顿牢骚,方才被两人无视也浑然不当回事儿,抓了一把胡子,呵呵一笑,“是有些事情。”

    抬头看着一条条彩色的流苏,眼中闪过阵阵异彩,李千奇面色柔和,似在回想,片刻后悠悠说道:“七年前呐,有个少年,为了不让那名路过的姑娘被无凤楼上抛下的红色绣球砸中脑袋,迫不得已娶了无人不晓的连幼雪,路过的姑娘却没注意到少年的所作所为,直接走远。”

    李千奇叹了口气,瞥了一眼沈鹊幸,又道:“五年前,又有个在青阳城中闲逛的少年,给身边的女子买甜饼时不小心踩了一个狐女的尾巴,阴差阳错之间却让那狐女跌入了魔道。”

    眼睛逐渐眯起来的李千奇的声音似有似无,仿若快要睡着般,痴痴道:“三年前,一个浑身布满黑气的

    妖魔闯入一个住在青阳城中少年的家中,意图将之杀害,却被守在府中的修士赶走,半个年头之后,再来刺杀,仍旧灰头土脸夹着狐狸尾巴逃走。”

    说到此,李千奇呼出一口气,重振了振精气神,怅然到:“第三个少年却并没有因为妖魔的刺杀而含恨在心,反而画了一幅雪夜刺杀图挂在厅房墙壁上,不再去欣赏他极其喜爱的碑文,也不再抽时间陪着他娘子去闹市买花,整日整夜地看着画上满身是血的妖女,口中不停重复着‘你何时才能回来。’”

    不再说话的李千奇纹丝不动,身姿却有些佝偻,估计是被这世间的妖魔叨扰得疲乏,两手背到身后,嘴唇干瘪。

    陈洛问道:“那三个少年是同一个人?”

    沈鹊幸好不容易听进去李千奇的几句话,听陈洛这样说,大眼睛疑惑地瞄了瞄陈洛。

    李千奇嘀咕道:“小兄弟,你未免聪明的过了头。”

    缓缓走了几步,离陈洛和沈鹊幸近了些,道:“可以说是一个人,但也可以算是三个人。”

    “怎么说?”

    糟老头儿叹息一声,摇了摇头,道:“不足为外人道也。”

    沈鹊幸心中暗道:“故弄玄虚,一点意思都没。”

    陈洛差点跳脚,不能给别人说,又何必浪费时间把这个故事讲出来,这故事与李千奇有什么关系?少年还能是这老头子不成?事情与陈洛又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妖女还能与沈鹊幸有着千丝万缕关系?

    李千奇皱眉道:“小兄弟,万事不可着急,听故事更不能着急,虽然故事已经没了后话。”

    陈洛板着脸道:“那您老为何给我们说起此事?”

    李千奇脸色凝重,“沈姑娘,听我说了这么久,你难道还没想起来什么些什么?”

    沈鹊幸吃惊地张开嘴巴,“这……这与我有关系吗?我能想起来些什么?”

    李千奇眉头紧蹙,暗道:“她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千岩万壑的脸上半分笑意也没,脏手在怀里摸索着什么,一会儿后掏出来一根雪白的毛,“你还记得这个?”

    沈鹊幸往前凑了凑,强忍着捏住鼻子的冲动,细细看了看,问道:“这是……狐狸的毛?”

    李千奇点头道:“不错。”

    沈鹊幸的答复让李千奇十分遗憾,“我不记得什么时候见过它,我通常都是一个人,就算在狐族中也不曾认得一人。”

    李千奇正要开口。

    沈鹊幸忽然睁大眼睛,脑中一阵刺痛传来,跌跌撞撞抱着脑袋躲到陈洛身后,颤声说道:“疼……疼……”

    “她要想起来了?她马上就要想起来了!”

    李千奇大喜过望,捏着狐毛大步往前走,口中道:“再看看,再看看!你可以的,你可以的!”

    “走开,走开!”沈鹊幸惊恐地看着想要推开陈洛把狐毛伸到自己眼前的李千奇,紧紧地贴在陈洛身上,少年身上的温度似乎让沈鹊幸安心的不少,但还是

    竭尽全力地抓着陈洛,挡住那浑身散发着酸臭味的李千奇。

    陈洛猛然抬起手臂,推着那惊喜异常的老头,“喂,我说,有你这样的吗,有点老头子该有的样子。”

    李千奇怒道:“该有的样子?我只想让落歌变回他最初的模样,那种人不人鬼不鬼的状态,哪里能让他成为那天下第一!她根本就是毁掉了一个难得一见的好苗子!”

    沈鹊幸哆哆嗦嗦捏着陈洛的白袍,额头上泛着病态的苍白,无力地靠在他的背上,除了牙齿咔咔地敲击声,就只剩下那一句句重复的呢喃:“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陈洛突然笑了,站直身体,抢过李千奇手中的狐毛,握在手中,轻轻捏碎。

    “你……你……”李千奇正专心致志想挤到沈鹊幸身旁,却没想到拿在手里的狐毛被陈洛轻易抢过,震惊地看着那化成碎片的狐毛,嘴巴一张一合,虎目圆睁,煞气袭人!

    陈洛置之一笑,“她说让你走开,没听见?”

    李千奇刚想一拳砸向陈洛,双腿突然一软,跌在地上。

    “怎么……怎么……怎么会这样?”李千奇虚脱地喃喃低语。

    “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落歌他,该怎么办……?”

    ……

    那天月色静好,一老一少凭栏赏月。

    锦衣少年痴笑道:“三年前,我为一个女子挡了绣球,有幸娶了如今的娘子,可娘子不让我摸我碰,我颇为气愤。”

    老人洗耳倾听,笑了笑,倒了一盏茶,递给少年。

    少年摇头,扶着栏杆脚尖点地,深嗅白府后花园迷人的花香,“五年前,我踩了一个狐女的尾巴,她不哭不闹,虽然她的尾巴很快缩回到红裙中,还是被我看见了,她的尾巴,竟然变成了紫色。”

    老人露出慈祥笑意,手指轻叩栏杆,问道:“紫色?为什么会变成紫色呢?”

    少年自说自话:“七年前的一个雪夜,那个狐女终于来找我了,她不仅为了报仇,更是要夺取我的性命,我愿意将我的命送给她,只要她开心,只要能免去我踩到她稚嫩的尾巴的过错。”

    虽然少年在这些年中每个夜晚几乎都会把这几番话一字不换说出口,可老人没有半点不耐烦,少年愿意诉说,老人就愿意聆听,仿若那是一种很舒服、很幸福的状态。

    就算老人在少年说话时总会偷偷扭过头抹去一颗颗擦不尽的泪珠。

    待少年说罢,老人掏出一本厚厚的修习功法,和蔼地道:“这是……”

    士族出身的少年把话打断,“这是您前些日子出门为我买的诗经吧,我白天看看就是了,那里面的什么药气的使用和灵气的运转我都不怎么感兴趣,虽然学起来挺容易的。哎,我其实挺没出息的,我这辈子最想要做的不是和我的娘子赏月,也不是和娘子去平安城买她最喜欢吃的甜饼,因为每次她都很不开心。我也不想与那位狐族姑娘在这白府中斗个一生一世,却也不想和她一起蹲坐在长乐山脚下白头。”

    “我只想被她一剑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