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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能饮一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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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敲了敲门,火舞走进书房的时候,云先生正在桌前作画。

    她怔怔的看着主上那坚毅的侧脸,那里,有道微不可见的疤痕。是主上七年前在沙漠中从二百七十个马贼手中救下她时,被一个装死的马贼暗箭偷袭,擦过脸颊而留下的。从这个天神般的男人把她从一片血海中捞起来之后,他的身姿就深植在她心中。无论外面的人如何看他,在她眼中,他是她的英雄。

    走近一看,主上画的是大漠连天,狂风肆虐的苍茫景色,漫漫黄沙中,一头孤狼站在沙堆上,抬头望天。火舞仿佛听见了透纸而出的狼嚎。世人都认为主上是一位武学高手,或许还是一个无良商人,却忽略了他其实也是个书法丹青皆为风流的人物。

    待她走到跟前,云先生眉头也不抬的继续用笔细细修饰那头狼,随意问道:“有事吗?”火舞作为他为数不多的女属下,坚忍而能干,深为他欣赏,他知道如果没有要事,她绝对不会冒然进来打扰他。

    主上他总是那样,对谁都是淡淡的,明明嘴角含着笑意,却让人永远也触摸不到胸腔中被重重包裹着的心。想要跟随他的步伐,她只好努力把一切任务都做得最好,以期博得他赞许的一笑。她巴望着把一滴滴的赞赏积累起来,可以换取成他哪怕一丁点的怜惜。努力了那么久,终究还是追不上这个风一样的男人啊。火舞在心中叹息了一声,却还想试一试,她走上前去,从背后搂住了他的腰,丰满的胸脯紧紧贴在他的背后。

    云先生僵硬了一下,生生忍住被冒犯的怒气。他回首望向自己的得力助手,火舞正紧闭双眼,颤抖的手出卖了她内心的紧张。

    他放下笔,皱着眉说:“火舞,你逾越了。”

    是,她是逾越了一个下属的本分。但是她根本不想只当他的下属,还想当她的女人,为什么只有在身边实在找不到别的女人的情况下,他才要她,难道她比那些胸大无脑的女人还要不堪吗?

    “主上,我听说你对管家安排的人都不满意,就让火舞来服侍你吧。”手却是拢得更紧,这一刻,他是属于她的。

    “你也要变成和那些女人一样吗?我睡过一晚就可以弃如敝履?”平静的语气里,说出的是最伤人的话。为什么自己身边的女人总是挖空了心思博取他的欢心,以前自己还无比享受她们争风吃醋的小手段,现在却无端生出许多厌烦。就连他抱着期许希望能培养得能独当一面的火舞也是如此。

    世上,难道就没有一个独特的女人,即使有,也是装出来迷惑人的吧,他冷哼一声,把火舞的手震开,大踏步走了出去。

    火舞滑倒在地上,那厚厚的地毯也挡不住身上蔓延的寒冷,一屡鲜血慢慢从嘴角溢出来。终究,梦想的泡沫还是被无情碾碎了。

    仿佛在呼应她的心情一样,大雪,终于纷纷扬扬降了下来。

    莫菲菲捂着杯热茶静立窗前,看着今年的第一场雪毫无征兆的飘落在房顶树梢,转瞬就把所到之处抹成纯净的白。以前自己下雪时候在干什么呢?好久没回想现代的生活,那一世的欢乐与忧愁真的曾发生过吗,还是自己恍惚一梦而已?拼命回忆她才想起,以往这种天冷的日子,几个死党都会冲到她家,把中央空调地暖全部打开,光着脚丫子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把所有的零食搜刮出来,然后拿出小矮桌,坐在地上打麻将。反正她老爸几乎永远不在家,一堆年轻人就昏天暗地的吃、睡、玩,多么惬意!

    说起来, 在这大雪纷飞天寒地冻的日子里,想必什么正事也做不成了,是不是该偷得浮生半日闲招两三个知己围炉饮酒呢?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但是那两三个知己在哪里?莫菲菲的嘴巴立时瘪了下来,若大个京城,能被她视做知己的人还真没几个,想来想去,还是沈天启最合她意,与他聊天,旗鼓相当。

    回京城满久了,他们也有好一些日子没见面,还怪想的。那家伙肯定是属牛的,总有做不完的事,改天一定要向他传授一些领导艺术才行,像自己,多逍遥,绝对可以做成功商人的楷模。

    拿出纸笔,给沈天启写了封“邀请函”,派个家丁送到通泰钱庄(她敢肯定即使这么恶劣的天气沈天启也不会旷工,一定在钱庄里看那永远看不完的帐本),她自己则穿起长毛靴子披着大衣先去醉仙楼等着,要喝酒,还得去醉仙楼,这是所有京城上流人士的共识,他们如家客栈也不得不屈居下风。

    沈天启从繁琐的帐目中抬起头,揉揉有点发酸的太阳穴,就快审完了。对于钱庄今年总体的收益,他很满意。忙活了近一个月,今天看完这最后两本或许可以早点回家和大哥聊天。自从知道大哥痊愈后,他心理没了负担,可以在大哥面前毫无保留的描绘出行的所见所闻而不必担心伤了大哥的心,两兄弟的情分渐渐紧密起来。以前虽然也要好,但总觉得隔着一层膜,离亲近总有一段距离。

    正在这时候,帐房的人拿进来一封信,说是一个家丁模样的人送来的。

    谁会给自己写信呢?沈天启纳闷的接过来,信封上并没有字,他拆开信封,一张纸便掉了出来。

    他拿起信纸,上面只有几行清瘦小字:“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已雪,能饮一杯无?浩凡醉仙楼敬候沈兄。”

    这是莫菲菲记忆中最适合的邀酒诗,虽然把白居易的“晚来天欲雪”改成“晚来天已雪”意境少了很多,但是她本来就不打算做个文人骚客,意思传达到就行了。回到古代这次是头一回盗用名家诗词,改了一个字,倒减轻了不少她心里的惴惴不安。

    沈天启捏着那薄薄的信纸,仿佛感觉到一股淡淡的温暖从信纸传入指尖,又传入心中,写信人那歪着头吹干墨迹的样子跃然纸上。把信纸仔细叠好装入信封,又放进自己怀中之后,他站起来大声喊道:“备轿。”想了想觉得轿子太慢,又喊了一声:“算了,还是我自己走吧。”

    于是,小帐房就看到少爷一阵风似的跑了出去,这才回过神来,抓起椅子上的大衣追到门边,徒劳的喊一声:“少爷,您忘了穿外套。”哪里还见人影。

    街上几乎没有行人,纷飞的大雪把能见度降得很低,偶有人觉得身边有个影子一闪而过,还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沈天启肆无忌惮的施展着轻功,他从未觉得原来学习轻功有那么大的好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别让他等太久。

    推开醉仙楼的厚厚的门帘,一股热气扑面而来融化了他头上身上的雪花,化作水滴往衣服里钻去。不愧是最好的酒楼,每个角落都有大大的炉子散发出热气。沈天启假意走到炉子前烤衣服,暗地里却是用内力不断把衣服逼干,不一会儿就恢复了清爽。得知莫浩凡在二楼等着,他不急不缓的走了上去,推开包厢的门,露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会绚烂至此的一笑,轻声说:“我来了。”

    正在小炉子上专心温酒的莫菲菲讶然抬头,自己屁股都没坐热沈天启就来了,真是快啊。

    “坐”,她指指对面的长椅,刚才沈天启的一笑让她有点晕,乖乖,万年冰山能笑成那德性,今天他八成有什么喜事,莫非,发了横财?莫菲菲不怀好意的想着,那这顿,就让大财主请好了,她请客,他付帐。

    “你的外套呢?”莫菲菲随口问道,本想指给他看挂外套的架子,却发现他没穿大衣。

    “哦,家人在下面,我让他们拿着。”沈天启神色不变的说。

    莫菲菲以为沈天启的轿夫跟自家轿夫一样,被打发在一楼等待,也不以为意。

    这时候酒温好了,莫菲菲提起酒壶各自倒了一杯,“干!”

    “干。”沈天启满眼都是笑意,拿起酒杯一饮而尽,是清香的龙泉酒,后劲并不大,适合聊天的时候喝。

    “我说你这家伙怎么从进门就笑个不停,是不是有什么喜事,说出来分享下,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莫菲菲终于忍不住要八卦。无数的例子证明,当一个人心情好的时候就会变得比平时大方,是最佳敲诈时机。

    沈天启心一紧,收敛起从接到信的那一刻起就忍不住生出的欣喜,这可是他头一回以朋友的身份邀请自己喝酒呢,以前,哪次不是借钱的。想到这里,他不禁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莫菲菲,不知不觉就问出了口:“这么好请我喝酒,不会又是找我借钱吧?”实在是莫菲菲记录不佳,况且,莫浩凡那么狡猾的人礼下于人必有所求,沈天启你要挺住,这一次不能再应承他任何无息贷款的要求。他在心里不停提醒自己。唉!不得不说,一个商人即使掉入情网,还是改不了商人本色的~

    莫菲菲抬手就把手上的杯子砸了过去,装出受伤的样子说:“好不容易攒够钱请你吃顿酒你还疑神疑鬼,为了让你吃得放心,这顿你请好了~”

    沈天启手一抄自然把酒杯抓住,又给她倒了一杯酒,赔罪道:“好好好,算我错,这次我请得了吧。”

    莫菲菲奸计得逞,也不装了,头一抬大声说:“小二,给我再来两壶好酒几个好菜,要最好的!”既然有土财主在,那自己就装回暴发户吧。

    “好咧!”包厢外候着的店小二欢快应道,加菜去了。

    沈天启哭笑不得的看着顺竿子爬的莫浩凡,他还真是有便宜赶紧赚啊。

    经过大哥这些天来的潜移默化,沈天启心是越放越宽。难怪人家说学好要一辈子,学坏却只要一天。为自己而活,为什么不呢?他为那个家做的已够多。

    爱上莫浩凡的事实,再也折磨不了他的内心。不会犹豫,不会不安,爱便是爱了,无关男女,只不过爱的那个人正好性别是男而已。

    不需要回报,他爱他的,没有必要让浩凡知道平添烦恼。如果不去勉强别人接受,只是默默的爱恋,就是神也会判他无罪的。

    就这样,在浩凡面前,看他笑,看他耍心眼,不是最快乐的事吗?

    外面风雪还在肆虐,包厢内温暖如春,两个人天南地北乱侃着,都希望天不要太早黑。

    莫菲菲发现,沈天启仿佛变了,以前的他,总有一丝郁郁,而今天,他明显洒脱起来,是什么缘故呢?以后再找个机会问吧。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多吃点,让他的荷包空一些,再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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