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被控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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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不如意和如意事,
不过是一个钱币的两面,
忍一时,会过去的。
台湾的社会现象流行之快速,和流行性感冒传播的速度差不多。几年前一流行杀夫,传播媒体一报道,紧接着就有一连串的杀夫案件,一年多前则是“学生自杀事件”连续上演,最近流行的则是“性骚扰”
仗着流行,大家都来赶热闹。好像只要前有开路先锋打头阵,大家都敢大声说话了。
性骚扰也许是这些年来才开始上台面的名词,但却是古今中外老早就有的现象(被骚扰者通常是女性)。终于可以为自己争一口气,但到底什么是性骚扰呢?
这个答案,专家学者们讨论纷纷,到底未曾有定论,答案仍是:一个人认定而有所不同。
于是,性骚扰的范围就变得无比广泛。有人认为异性在他面前说黄色笑话就是性骚扰,异性长官或同事因对他有好感请他吃饭也是性骚扰;有人觉得碰到他的肩膀握到他的手是性骚扰,穿低胸洋装而被别人有意探视也是性骚扰。
从我听过的一些谈论“性骚扰”的现场节目中,我发现大部分“在地人士”搞不清楚什么是“性骚扰”什么是“性邀约”或“性暗示”而有些人也未免太小题大作。
有关性的种种言语行为,如果当事人觉得welcom,当然不是我们所必须斤斤计较的性骚扰。
如果是unwelcome(不受你欢迎)的,还可以为它下个定义,也就是,它未有性行为发生但含有“性侵犯”的意味,达到让你不悦的地步,且经过你的明白警告,他还有一而再、再而三犯行。
很多女人(或男人)忽略了被骚扰后,自我表态的重要。以至于骚扰者食知味;也有人为了某些自我利益而屈从于骚扰者,成为一种“利益交换”的行为,事后才觉得很恶心,使得骚扰者以为自己是受欢迎的,双方主观认定因而大相径庭。
如果你被控性骚扰,也可分两种状况来谈:第一种是,你确实知道自己有所犯“行”有钱的就像卖可,杰克森,用钱打发没钱的只好否认到底;若你根本清白无辜,那一定得理直气壮,因为风波与话题一下子就会过去
无论如何,千万别学古人“一死以示清白”以现代人的观点来看,一死绝不能示清白,只会让亲者痛仇者快,更引得旁人议论纷纷。
在自杀率日益高涨的今天,我们或许该想想,人生中不如意事和如意事,不过是一个钱币的两面,忍一时,会过去。在人生中还有什么挑战比死亡更绝对?而我们竟因逃避一些情绪问题而自动向它缴械?
谁为谁自杀
“为他自杀”是个模棱的用语,
千万别把它形容成为爱牺牲的高尚情操。
常常只是,
在爱情中,把自己看得太重。
过气的明星为情自杀,喧夺一时,总算落幕,眼角膜移爱人间,有了好收场。
“为”情自杀,有人叹她的痴,有人惜她的愚,有人批评她做了十多年的第三者,有人质疑她为何只爱爱情却不爱她的爱情结晶——孩子。为情自杀,人们的评价负面当然多于正面。
但什么是“为”情自杀?让我们来讨论一下。我们通常把单方面的殉情定义为:他为了爱人而死。然后,这个被他“为”的人,常常成为箭靶,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对不起那个人,他总是承受很大的压力,因为大家总是同情弱者的。死了的人当然理所当然赢得同情,被“为”的人成为代罪羔羊。
撇开枫这例子不提,我们也无需讨论她的同居人有无对不起她。
“为”情自杀或“为”谁自杀。是一个言过其实的用字。如果你“为”谁好,你得让他受益或得到点恩惠才行,如果你“为”他自杀,那是害了他,他这一生无论如何都会承受罪恶感和歉疚感,他得到什么好处呢?
所以“为他自杀”是个模棱的用语,它背后真正的意思可能是,为了让他有罪恶感而自杀。
这种行为一点都不可歌可泣。千万别把他形容成为爱牺牲的高尚情操。常常只是,在爱情中,把自己看得太重。爱人的爱情“服侍”不周的话,就寻死寻活,说穿了,只是人类婴期以哭闹获得注意的恶性衍生而已。爱人们睁开眼睛,小心这个“为”字。有些口口声声说“为”他牺牲这么久,他为什么都没有感觉?因为有时候的“为”那人并没有得到利益,只因被死缠乱打而厌烦不已。
从前有一首流行情歌的歌词叫:为“你”我受冷风吹——什么的?我实在觉得这个“为”字很奇怪,人家又没叫你受冷风吹,你受冷风吹、你感冒,他也未必有比较过,谁“为”谁?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
可是,大部分的人,
在发泻自己的伤感时,
往往没有想到,
别人也有伤心的权利。
一位朋友两年前失去了父亲,丧父之痛固然是大的逮击,但是那种悲伤会随着时间而淡去。这两年来最折磨她的并不是父亲的逝世,而是“未亡人”她的母所带给她的压力。
虽然父亲在世时也不是个多体贴母亲的好丈夫,两人吵吵闹闹,住在同一屋檐下,也等于是形同陌路,但父亲在因中风去世后,母亲对父亲的爱忽然像魔术海绵一样扩张了。她在这两年来,动不动就把自己锁在房中哭泣,比从前更不爱出门。有时她已婚的哥哥姐姐妹妹回家团圆。祖孙三代和乐融融之际,母亲会突然悲从中来,在餐桌上嘤嘤哭泣了起来,使大家不知所措。每次大团圆变成追悼大会,让所有的人在屡次安慰无效下,渐渐会找借口不再参加,以免尴尬。
因而又导致母亲大骂儿女不孝“你爸死了,你们就不理我?”要她出门参加活动,她一律以“不知道人家会怎么看我”为由拒绝,在家长嘘短叹。买了一件漂亮衣服弁她,她会说:“他人都不在了,穿这样会给人笑。”朋友的姐妹都已出嫁,哥哥老早另组小家庭,只有她一人与母亲同住,这两年来,被整得歇斯底里,有时对母亲会怒目相向,母亲就暗地向其他儿女投诉她的不孝,殊不知她因为要照顾母亲的情绪,使她连星期假日都不敢出去约会,精神已近乎崩溃。
和母亲同哭,只会把每一天摘得愁云惨雾;装酷,母亲说她没良心。父亲生前,母亲成日和父亲吵架,要儿女“做公亲”死后,父亲反而如同母亲一片天。这可说是相当习见的传统妇女的感情表达方式。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她说“她少了一个感情不睦的丈夫,但我也少了一个和蔼可亲的父亲,为什么只有她有伤心的权利?”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只是,我们该希望的是,不要再让伤心成为家族的压力。可是,大部分的人,特别是感情纤弱的女性,在发泄自己的伤感时,往往没有想到,别人也有伤心的权利。
另一位好友数年前面临丧弟之痛,最令她无法面对的并不是生离死别的事实,而是她母亲在大家快乐相聚时总会忽然哭泣的样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固然残酷,事实上,她的弟弟在得忧育症自杀前,她曾建议母亲给他请心理医生,母亲的回答是:“有这样会给人家笑。不准!”并且在生活中多番给她的弟弟压力和打击,到他变成自我伤害性很强的精神病患,已经来不及了。
“谁最该伤心?”她说“每一个亲戚都不断的告诉我说,叫我善尽责任照顾我妈的情绪,可是这件事,逝者已矣,受伤害最大的是我!她现在来‘锦上添花’做什么?”
她逢年过节根本不敢回老家,因为在精神上不断自虐并虐待全家人的母亲,在大家团圆桌吃饭时,总要故意空一个位子,多摆一份碗筷,气氛变得很奇怪,非搞到大家吃到一半触景伤情哭了起来。
生离死别谁能免?时间会慢慢冲淡一切,但自我疗伤仍是必要的,受了情感上伤害的人,没有权利再把自己的伤口挖深,否则,伤害仍会与日俱增。大至生死相离,小至失恋都一样,总要把自己往上拉,而不是往下推。往下推,会失去的比本来失去的更多。有一次朋友去超市买东西,算帐的女孩把她的东西乱摔,一副不甘不顾的样子。她火起来,要找经理,另一位女孩替她求情,说:“她正在失恋,所以脾气坏!”这位朋友虽然想想算了,但仍把失恋的女孩训了一顿:“可是你现在是在工作,不是在谈恋爱!”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但谁也都有让身边的人不受负面影响的权利。
当救世主遇到殴妻汉
在面对两性问题时,
我们还是此对承认,
男人如果在婚姻中使用尽力,
大部分的女人是无法抵抗
“他看来有点娃娃脸,像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人,我实在不相信他会殴妻。”朋友看了最近的影剧“传”闻后说“男人,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看人本来就不能只看外表啊,男人女人都一样”我随口想发表评论时,忽而,有什么哽住了我的喉咙。不,这件事不太一样,殴夫的女人绝对不会比殴妻的男人多。在面对两性问题时,我们还是必须承认,由于男女的生理差异及社会压力之不同,一个失败的婚姻对女性的负面作用确实比男人大。选错对象,女人可能付出的实质代价也比男人要大。因为,男人如果在婚姻中使用暴力,大部分的女人是无法抵抗的。
殴妻,一直是这个文明社会没有消失过的话题。而传说中殴妻的人,其职位及教育程度也并非我们所想像的低。心理学家们一直在探究暴力狂的成因,发现,如果一个男人有个会殴打妻子的父亲,他们长大之后,殴妻的比例也比在正常家庭的小孩多好几倍。他们虽然会为母亲的遭遇感到不平,但那未必有助于他们对自我暴力倾向的约束。他们会在殴打妻子后,送给她们玫瑰花,不过,在他们向妻子跪地求饶之后“绝不再犯”的发誓常会被一再破戒。根据蒂娜透纳真人实事改编的“与爱何干”(whatddowtthlove)就是一个好例子。当然,殴妻者未必皆有家庭的“精神遗传”也有人是好竹出的歹笋,不过,想要有一而没有二,真难!
最近看到一些惊人的数据指出,台湾百分之十一的妇女遭受过“殴打式”的婚姻暴力。这个数据太可怕了,如果女人都对这个数据认真,那么谁还敢结婚呢?但我们不能因为太想结婚,就忽然略了这个数据。
也许你会想:每一个被殴的妻子,先前应该不知道,她许下终身的“良人”可能是个暴力狂吧!不然,谁会冒这么大的险呢?
其实不然。我就知道几个实例,婚前即打得你死我活,还是兴高采烈结了婚,女人常会有“他会因结婚而改变”或“当了爸爸他就会改变了吧”的愚忠。有个律师朋友还告诉我最近的一个法院判例,一个被殴的妻子提出不堪同居之虐待的控诉,法官以她“被殴打时间过长”(从第一次被打到现在长达十多年),驳回她的离婚请求。法官大概认为,她既然能认这么久,认到死应该没问题吧!
还有妇女忍耐的理由是为了孩子——按照上述心理学家的观察,如果不想让儿子打他将来的老婆的话,你还是趁早作选择吧!能跑得掉是运气好,社会新闻上,还有不少“追杀逃妻”的例子。
爱谁都可以,别爱暴力分子,万一他有殴妻行为,别再做救世主,是我唯一能给受虐妇女的建议。虽然你很容易发挥同情心,但你最好记住,殴妻者在发泄完之后都会变得楚楚可怜和愧疚万分,那不意味悲剧永不再发生。
还要她们再忍多久?
不是每一件事都可以以爱包容。
有此事已经侵犯了“包容”的底线,
不该继续被纵容。
“婚姻暴力”这种夙昔在台湾社会被视为“家务事”的暴力行为,最近因为广告及宣传曝光在大家面前,大多数的我们才恍然发现,原来有这么多妇女,长期生活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暴虐之下。事实上,没有身受其害的人,还是没办法揣度受虐者的惨状。
在我看了一本书我痛!(张老师文化)之后,我发现我之前对婚姻暴力的想像还过于天真。书中的六个案主,都受过长期的虐待,有的甚至是“被杀”“后来我先生还拿刀杀我因为到后来一直吵,我说要离婚趁我睡觉时,他就拿刀坐在床边开始砍我,我这个大骨头被他砍断、手臂被刺穿、头上也受伤我说不要登报,爸妈都会没面子他好像也吓到了,有后悔一段时间。但是一年后,他又觉得为了杀我这件事,出门被人家指指点点,他很不满,竟然还叫我到他祖先牌位前去下跪,要我认错”
你觉得匪夷所思吧?这根本是谋杀,而受虐妇女竟然可以忍下去。为什么没有人起诉谋杀犯?“面子”比性命重要吗?是否与旁观者的劝合不劝离有关?是否社会或亲友对离婚妇女隐隐的歧视让她们抬不起头来?她们有人会说,为了孩子忍辱负重。但据统计,会打老婆的人有相当高的比例会对孩子施与肉体虐待!(即使没有,也是精神虐待),你为什么忍下去?
不能一味地指责这些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妇女缺乏勇气,看看我们的社会做了什么。社会价值观在妇女还没被虐杀之前,还是会劝大家“床头吵、床尾和”我们的法律没有欧美的“保护令”来庇护身心受残的妇女免于再遭到暴徒伤害,纵容那些大声说“你跟我离婚,我就杀你全家”的男人;我们的警察没法像抓现行犯一样,破门而人管“家务事”只能在门外听见哀嚎。
当然,一个女人的勇气也是必需的,女人也常纵容男人的犯罪行为,只是痴心等着,天打下一个雷他就会改变。这些案主有的在新婚之夜就开始遭到毒打,却接连生下一堆孩子一起受累;等她仟悔“他第一次这样做,就不该原谅他”时,她已经年近五十了。大半人生,在哀嚎中度过“爱”改变了什么?书中还提及,有一位十二岁男孩的母亲,亲眼看见儿子被丈夫活活打死却无力挽救,因为如果她去救,自己就会被打死。为什么你要忍到这个时候,忍到此时,尽管你“不作为”也是帮凶。
受虐妇女脱离暴力,需要勇气、社会鼓励,也需要“法”力。爱只能感化君子,施虐者绝对需要制裁。
有时你很难理解法官的脑袋在想什么?有个被长期施虐的女人在基金会协助下诉请离婚,丈夫的伤害罪成立,离婚却被驳回——这种判法,与“共犯”何别?
我认为,对于婚姻暴力,我们的社会在现阶段所采取的方式,叫作“纵容”我们的社会没有法律帮忙对抗家庭施暴者,我们的传统继续滋养施暴者,我们的受虐妇女也常以各种“无可奈何”的理由纵容施暴者。
纵容并不等于包容。
不是每一件事都可以以爱包容。有些事已经侵犯了“包容”的底线,不该继续被纵容。
据台北市社会局的统计,北区妇女服务中心每年接到的五千个电话中,有三千个是来投诉婚姻暴力的。某妇女基金进行全国性的问卷调查,高达三成五的女人表示被虐待,一成一说她们被殴打;而台大社会系教授冯燕则显示,三成五的妇女曾经历婚姻暴力。
施虐男人会觉得“她不听话,我就应该教训她”以“比力道”来展现他的“大丈夫”威风,是父权社会遗毒,基本上是“强凌弱”的行为。我一直觉得,对女人施虐的男人和对孩子施虐的父母,无疑地都具有“欺善伯恶”的劣根性,如果他们的施虐对象,比他们高大而孔武有力,他们必定不敢挥下那一拳。据一些研究报告表示,他们在情绪上、心理上、人际关系上都缺乏自信,有百分之百在幼年曾遭暴力虐待——受虐者在身体“长大”之后,转而成为施虐者,不过是一种恶性循环。一遇到生活压力无法消除,他们就变成了一只咆哮的禽兽。据另一项研究指出,高学历者,并不能保证他们没有虐妻行为。
婚姻暴力已经不是能用“夫妻沟通”、好好讲就能消弭的行为,请名人上电视谆谆教诲说“暴力不能解除问题”这是对症下错药,真正有力的方式是法律,真正能防微杜渐的则是社会传统观念的改变。你别再重男轻女,别再相信床头吵床尾和了吧!
我们的教育更该教女孩子,如何选择一个身心健全的对象;如何多加观察了解他,再决定是否要与他步入礼堂,而不是只是在口头上问“你爱不爱我?”我们也该教女孩子,什么可以忍,什么不能忍,不要催眠式的要她们认命“爱你的敌人”;我们也该教所有男男女女,如何处理自己的情绪、如何面对困境;教男人如何尊重女人,除了教科书,我们要学的太多了。
有些原则值得一再省思。美国心理学家sokol等人就曾提出一个暴力倾向测试,让女孩来检验男友:
1他有没有酗酒或嗜药的积习?
2他几乎没有朋友?
3他在工作上是不是一直问题很大?
4他需要你,是因为需要你的拯救?
5他的占有欲简直不可理喻?
6他是否在短短的交往之后,就催促你给他承诺?
7他会无缘无故猜忌?
8他试图孤立你,期待你亲友全无?
9他的自我评价混淆不清?
10他是否脾气暴躁,不耐任何挫败?
如果一个男人在与你交往时已经侵犯了这些“底线”除了赶快溜之大吉之外,你无法让暴力远离。
人生中不如意和如意事,
不过是一个钱币的两面,
忍一时,会过去的。
台湾的社会现象流行之快速,和流行性感冒传播的速度差不多。几年前一流行杀夫,传播媒体一报道,紧接着就有一连串的杀夫案件,一年多前则是“学生自杀事件”连续上演,最近流行的则是“性骚扰”
仗着流行,大家都来赶热闹。好像只要前有开路先锋打头阵,大家都敢大声说话了。
性骚扰也许是这些年来才开始上台面的名词,但却是古今中外老早就有的现象(被骚扰者通常是女性)。终于可以为自己争一口气,但到底什么是性骚扰呢?
这个答案,专家学者们讨论纷纷,到底未曾有定论,答案仍是:一个人认定而有所不同。
于是,性骚扰的范围就变得无比广泛。有人认为异性在他面前说黄色笑话就是性骚扰,异性长官或同事因对他有好感请他吃饭也是性骚扰;有人觉得碰到他的肩膀握到他的手是性骚扰,穿低胸洋装而被别人有意探视也是性骚扰。
从我听过的一些谈论“性骚扰”的现场节目中,我发现大部分“在地人士”搞不清楚什么是“性骚扰”什么是“性邀约”或“性暗示”而有些人也未免太小题大作。
有关性的种种言语行为,如果当事人觉得welcom,当然不是我们所必须斤斤计较的性骚扰。
如果是unwelcome(不受你欢迎)的,还可以为它下个定义,也就是,它未有性行为发生但含有“性侵犯”的意味,达到让你不悦的地步,且经过你的明白警告,他还有一而再、再而三犯行。
很多女人(或男人)忽略了被骚扰后,自我表态的重要。以至于骚扰者食知味;也有人为了某些自我利益而屈从于骚扰者,成为一种“利益交换”的行为,事后才觉得很恶心,使得骚扰者以为自己是受欢迎的,双方主观认定因而大相径庭。
如果你被控性骚扰,也可分两种状况来谈:第一种是,你确实知道自己有所犯“行”有钱的就像卖可,杰克森,用钱打发没钱的只好否认到底;若你根本清白无辜,那一定得理直气壮,因为风波与话题一下子就会过去
无论如何,千万别学古人“一死以示清白”以现代人的观点来看,一死绝不能示清白,只会让亲者痛仇者快,更引得旁人议论纷纷。
在自杀率日益高涨的今天,我们或许该想想,人生中不如意事和如意事,不过是一个钱币的两面,忍一时,会过去。在人生中还有什么挑战比死亡更绝对?而我们竟因逃避一些情绪问题而自动向它缴械?
谁为谁自杀
“为他自杀”是个模棱的用语,
千万别把它形容成为爱牺牲的高尚情操。
常常只是,
在爱情中,把自己看得太重。
过气的明星为情自杀,喧夺一时,总算落幕,眼角膜移爱人间,有了好收场。
“为”情自杀,有人叹她的痴,有人惜她的愚,有人批评她做了十多年的第三者,有人质疑她为何只爱爱情却不爱她的爱情结晶——孩子。为情自杀,人们的评价负面当然多于正面。
但什么是“为”情自杀?让我们来讨论一下。我们通常把单方面的殉情定义为:他为了爱人而死。然后,这个被他“为”的人,常常成为箭靶,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对不起那个人,他总是承受很大的压力,因为大家总是同情弱者的。死了的人当然理所当然赢得同情,被“为”的人成为代罪羔羊。
撇开枫这例子不提,我们也无需讨论她的同居人有无对不起她。
“为”情自杀或“为”谁自杀。是一个言过其实的用字。如果你“为”谁好,你得让他受益或得到点恩惠才行,如果你“为”他自杀,那是害了他,他这一生无论如何都会承受罪恶感和歉疚感,他得到什么好处呢?
所以“为他自杀”是个模棱的用语,它背后真正的意思可能是,为了让他有罪恶感而自杀。
这种行为一点都不可歌可泣。千万别把他形容成为爱牺牲的高尚情操。常常只是,在爱情中,把自己看得太重。爱人的爱情“服侍”不周的话,就寻死寻活,说穿了,只是人类婴期以哭闹获得注意的恶性衍生而已。爱人们睁开眼睛,小心这个“为”字。有些口口声声说“为”他牺牲这么久,他为什么都没有感觉?因为有时候的“为”那人并没有得到利益,只因被死缠乱打而厌烦不已。
从前有一首流行情歌的歌词叫:为“你”我受冷风吹——什么的?我实在觉得这个“为”字很奇怪,人家又没叫你受冷风吹,你受冷风吹、你感冒,他也未必有比较过,谁“为”谁?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
可是,大部分的人,
在发泻自己的伤感时,
往往没有想到,
别人也有伤心的权利。
一位朋友两年前失去了父亲,丧父之痛固然是大的逮击,但是那种悲伤会随着时间而淡去。这两年来最折磨她的并不是父亲的逝世,而是“未亡人”她的母所带给她的压力。
虽然父亲在世时也不是个多体贴母亲的好丈夫,两人吵吵闹闹,住在同一屋檐下,也等于是形同陌路,但父亲在因中风去世后,母亲对父亲的爱忽然像魔术海绵一样扩张了。她在这两年来,动不动就把自己锁在房中哭泣,比从前更不爱出门。有时她已婚的哥哥姐姐妹妹回家团圆。祖孙三代和乐融融之际,母亲会突然悲从中来,在餐桌上嘤嘤哭泣了起来,使大家不知所措。每次大团圆变成追悼大会,让所有的人在屡次安慰无效下,渐渐会找借口不再参加,以免尴尬。
因而又导致母亲大骂儿女不孝“你爸死了,你们就不理我?”要她出门参加活动,她一律以“不知道人家会怎么看我”为由拒绝,在家长嘘短叹。买了一件漂亮衣服弁她,她会说:“他人都不在了,穿这样会给人笑。”朋友的姐妹都已出嫁,哥哥老早另组小家庭,只有她一人与母亲同住,这两年来,被整得歇斯底里,有时对母亲会怒目相向,母亲就暗地向其他儿女投诉她的不孝,殊不知她因为要照顾母亲的情绪,使她连星期假日都不敢出去约会,精神已近乎崩溃。
和母亲同哭,只会把每一天摘得愁云惨雾;装酷,母亲说她没良心。父亲生前,母亲成日和父亲吵架,要儿女“做公亲”死后,父亲反而如同母亲一片天。这可说是相当习见的传统妇女的感情表达方式。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她说“她少了一个感情不睦的丈夫,但我也少了一个和蔼可亲的父亲,为什么只有她有伤心的权利?”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只是,我们该希望的是,不要再让伤心成为家族的压力。可是,大部分的人,特别是感情纤弱的女性,在发泄自己的伤感时,往往没有想到,别人也有伤心的权利。
另一位好友数年前面临丧弟之痛,最令她无法面对的并不是生离死别的事实,而是她母亲在大家快乐相聚时总会忽然哭泣的样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固然残酷,事实上,她的弟弟在得忧育症自杀前,她曾建议母亲给他请心理医生,母亲的回答是:“有这样会给人家笑。不准!”并且在生活中多番给她的弟弟压力和打击,到他变成自我伤害性很强的精神病患,已经来不及了。
“谁最该伤心?”她说“每一个亲戚都不断的告诉我说,叫我善尽责任照顾我妈的情绪,可是这件事,逝者已矣,受伤害最大的是我!她现在来‘锦上添花’做什么?”
她逢年过节根本不敢回老家,因为在精神上不断自虐并虐待全家人的母亲,在大家团圆桌吃饭时,总要故意空一个位子,多摆一份碗筷,气氛变得很奇怪,非搞到大家吃到一半触景伤情哭了起来。
生离死别谁能免?时间会慢慢冲淡一切,但自我疗伤仍是必要的,受了情感上伤害的人,没有权利再把自己的伤口挖深,否则,伤害仍会与日俱增。大至生死相离,小至失恋都一样,总要把自己往上拉,而不是往下推。往下推,会失去的比本来失去的更多。有一次朋友去超市买东西,算帐的女孩把她的东西乱摔,一副不甘不顾的样子。她火起来,要找经理,另一位女孩替她求情,说:“她正在失恋,所以脾气坏!”这位朋友虽然想想算了,但仍把失恋的女孩训了一顿:“可是你现在是在工作,不是在谈恋爱!”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但谁也都有让身边的人不受负面影响的权利。
当救世主遇到殴妻汉
在面对两性问题时,
我们还是此对承认,
男人如果在婚姻中使用尽力,
大部分的女人是无法抵抗
“他看来有点娃娃脸,像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人,我实在不相信他会殴妻。”朋友看了最近的影剧“传”闻后说“男人,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看人本来就不能只看外表啊,男人女人都一样”我随口想发表评论时,忽而,有什么哽住了我的喉咙。不,这件事不太一样,殴夫的女人绝对不会比殴妻的男人多。在面对两性问题时,我们还是必须承认,由于男女的生理差异及社会压力之不同,一个失败的婚姻对女性的负面作用确实比男人大。选错对象,女人可能付出的实质代价也比男人要大。因为,男人如果在婚姻中使用暴力,大部分的女人是无法抵抗的。
殴妻,一直是这个文明社会没有消失过的话题。而传说中殴妻的人,其职位及教育程度也并非我们所想像的低。心理学家们一直在探究暴力狂的成因,发现,如果一个男人有个会殴打妻子的父亲,他们长大之后,殴妻的比例也比在正常家庭的小孩多好几倍。他们虽然会为母亲的遭遇感到不平,但那未必有助于他们对自我暴力倾向的约束。他们会在殴打妻子后,送给她们玫瑰花,不过,在他们向妻子跪地求饶之后“绝不再犯”的发誓常会被一再破戒。根据蒂娜透纳真人实事改编的“与爱何干”(whatddowtthlove)就是一个好例子。当然,殴妻者未必皆有家庭的“精神遗传”也有人是好竹出的歹笋,不过,想要有一而没有二,真难!
最近看到一些惊人的数据指出,台湾百分之十一的妇女遭受过“殴打式”的婚姻暴力。这个数据太可怕了,如果女人都对这个数据认真,那么谁还敢结婚呢?但我们不能因为太想结婚,就忽然略了这个数据。
也许你会想:每一个被殴的妻子,先前应该不知道,她许下终身的“良人”可能是个暴力狂吧!不然,谁会冒这么大的险呢?
其实不然。我就知道几个实例,婚前即打得你死我活,还是兴高采烈结了婚,女人常会有“他会因结婚而改变”或“当了爸爸他就会改变了吧”的愚忠。有个律师朋友还告诉我最近的一个法院判例,一个被殴的妻子提出不堪同居之虐待的控诉,法官以她“被殴打时间过长”(从第一次被打到现在长达十多年),驳回她的离婚请求。法官大概认为,她既然能认这么久,认到死应该没问题吧!
还有妇女忍耐的理由是为了孩子——按照上述心理学家的观察,如果不想让儿子打他将来的老婆的话,你还是趁早作选择吧!能跑得掉是运气好,社会新闻上,还有不少“追杀逃妻”的例子。
爱谁都可以,别爱暴力分子,万一他有殴妻行为,别再做救世主,是我唯一能给受虐妇女的建议。虽然你很容易发挥同情心,但你最好记住,殴妻者在发泄完之后都会变得楚楚可怜和愧疚万分,那不意味悲剧永不再发生。
还要她们再忍多久?
不是每一件事都可以以爱包容。
有此事已经侵犯了“包容”的底线,
不该继续被纵容。
“婚姻暴力”这种夙昔在台湾社会被视为“家务事”的暴力行为,最近因为广告及宣传曝光在大家面前,大多数的我们才恍然发现,原来有这么多妇女,长期生活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暴虐之下。事实上,没有身受其害的人,还是没办法揣度受虐者的惨状。
在我看了一本书我痛!(张老师文化)之后,我发现我之前对婚姻暴力的想像还过于天真。书中的六个案主,都受过长期的虐待,有的甚至是“被杀”“后来我先生还拿刀杀我因为到后来一直吵,我说要离婚趁我睡觉时,他就拿刀坐在床边开始砍我,我这个大骨头被他砍断、手臂被刺穿、头上也受伤我说不要登报,爸妈都会没面子他好像也吓到了,有后悔一段时间。但是一年后,他又觉得为了杀我这件事,出门被人家指指点点,他很不满,竟然还叫我到他祖先牌位前去下跪,要我认错”
你觉得匪夷所思吧?这根本是谋杀,而受虐妇女竟然可以忍下去。为什么没有人起诉谋杀犯?“面子”比性命重要吗?是否与旁观者的劝合不劝离有关?是否社会或亲友对离婚妇女隐隐的歧视让她们抬不起头来?她们有人会说,为了孩子忍辱负重。但据统计,会打老婆的人有相当高的比例会对孩子施与肉体虐待!(即使没有,也是精神虐待),你为什么忍下去?
不能一味地指责这些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妇女缺乏勇气,看看我们的社会做了什么。社会价值观在妇女还没被虐杀之前,还是会劝大家“床头吵、床尾和”我们的法律没有欧美的“保护令”来庇护身心受残的妇女免于再遭到暴徒伤害,纵容那些大声说“你跟我离婚,我就杀你全家”的男人;我们的警察没法像抓现行犯一样,破门而人管“家务事”只能在门外听见哀嚎。
当然,一个女人的勇气也是必需的,女人也常纵容男人的犯罪行为,只是痴心等着,天打下一个雷他就会改变。这些案主有的在新婚之夜就开始遭到毒打,却接连生下一堆孩子一起受累;等她仟悔“他第一次这样做,就不该原谅他”时,她已经年近五十了。大半人生,在哀嚎中度过“爱”改变了什么?书中还提及,有一位十二岁男孩的母亲,亲眼看见儿子被丈夫活活打死却无力挽救,因为如果她去救,自己就会被打死。为什么你要忍到这个时候,忍到此时,尽管你“不作为”也是帮凶。
受虐妇女脱离暴力,需要勇气、社会鼓励,也需要“法”力。爱只能感化君子,施虐者绝对需要制裁。
有时你很难理解法官的脑袋在想什么?有个被长期施虐的女人在基金会协助下诉请离婚,丈夫的伤害罪成立,离婚却被驳回——这种判法,与“共犯”何别?
我认为,对于婚姻暴力,我们的社会在现阶段所采取的方式,叫作“纵容”我们的社会没有法律帮忙对抗家庭施暴者,我们的传统继续滋养施暴者,我们的受虐妇女也常以各种“无可奈何”的理由纵容施暴者。
纵容并不等于包容。
不是每一件事都可以以爱包容。有些事已经侵犯了“包容”的底线,不该继续被纵容。
据台北市社会局的统计,北区妇女服务中心每年接到的五千个电话中,有三千个是来投诉婚姻暴力的。某妇女基金进行全国性的问卷调查,高达三成五的女人表示被虐待,一成一说她们被殴打;而台大社会系教授冯燕则显示,三成五的妇女曾经历婚姻暴力。
施虐男人会觉得“她不听话,我就应该教训她”以“比力道”来展现他的“大丈夫”威风,是父权社会遗毒,基本上是“强凌弱”的行为。我一直觉得,对女人施虐的男人和对孩子施虐的父母,无疑地都具有“欺善伯恶”的劣根性,如果他们的施虐对象,比他们高大而孔武有力,他们必定不敢挥下那一拳。据一些研究报告表示,他们在情绪上、心理上、人际关系上都缺乏自信,有百分之百在幼年曾遭暴力虐待——受虐者在身体“长大”之后,转而成为施虐者,不过是一种恶性循环。一遇到生活压力无法消除,他们就变成了一只咆哮的禽兽。据另一项研究指出,高学历者,并不能保证他们没有虐妻行为。
婚姻暴力已经不是能用“夫妻沟通”、好好讲就能消弭的行为,请名人上电视谆谆教诲说“暴力不能解除问题”这是对症下错药,真正有力的方式是法律,真正能防微杜渐的则是社会传统观念的改变。你别再重男轻女,别再相信床头吵床尾和了吧!
我们的教育更该教女孩子,如何选择一个身心健全的对象;如何多加观察了解他,再决定是否要与他步入礼堂,而不是只是在口头上问“你爱不爱我?”我们也该教女孩子,什么可以忍,什么不能忍,不要催眠式的要她们认命“爱你的敌人”;我们也该教所有男男女女,如何处理自己的情绪、如何面对困境;教男人如何尊重女人,除了教科书,我们要学的太多了。
有些原则值得一再省思。美国心理学家sokol等人就曾提出一个暴力倾向测试,让女孩来检验男友:
1他有没有酗酒或嗜药的积习?
2他几乎没有朋友?
3他在工作上是不是一直问题很大?
4他需要你,是因为需要你的拯救?
5他的占有欲简直不可理喻?
6他是否在短短的交往之后,就催促你给他承诺?
7他会无缘无故猜忌?
8他试图孤立你,期待你亲友全无?
9他的自我评价混淆不清?
10他是否脾气暴躁,不耐任何挫败?
如果一个男人在与你交往时已经侵犯了这些“底线”除了赶快溜之大吉之外,你无法让暴力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