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一零九 笑叹仙尘,孙家比武招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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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陈霄的鬼魂被张半仙打入小黑狗之身,林辰虽然有些不忍,但终究对天鬼王这事儿有些顾虑,是以也没出言相阻,而赵镇国夫妇则感激了一翻,匆忙地走入万卷书斋中看望赵采臣去,赵润儿微微福身,拉了拉着孙含烟的手,示意也跟着进去,孙大小姐略一犹豫,对林辰道:“小骗子,再过几天便是‘比武招亲’的日子,你可别忘记啊!”
说着,她也随着赵润儿进万卷书斋看望那倒霉的赵大哥去。
一时间,这个院子中只剩下林辰与张半仙爷孙俩,也没有说话,唯那小黑狗的吠声不绝。
张半仙扫了沉默中的林辰一眼,突然口中嗫嚅,仿佛自言自语道:“「九龙神火鼎」乃世间绝顶的炼丹炉,上古真冥级仙宝,炉中如天地烘炉,最大威力之时,便是开炉后七七四十九天后的那一刻,九龙显真身,焚尽炉中一切,眼下还有十多天时间,你眉心凝煞,印堂血光,遮住了整个命宫,预兆着你将行大凶,一个决定甚至有可能会改变你的一生,休怪老夫多言,信不信随你——哎呀,这该死的狗崽子。”
林辰浑身一颤,若有所思地看了张半仙一眼。
老道话音没落,却是那小黑狗趁老道说话分神,狠狠地转头咬了他的手背一口,老道怒骂一声,把它丢给一旁的小明若,小明若嬉笑着把它抱到怀里,轻轻拍拍它的狗头,笑道:“以后便唤你作小黑,跟着姐姐,吃香喝辣,少不了你。”
说着,小女孩从袖子的储物袋中拿出一串冰糖葫芦,掰了一颗糖果儿,也不管小黑狗的挣扎,笑嘻嘻地甩入它那尚未长齐牙齿的狗嘴中。
顿时,这小黑狗呜呜几声,突然安静了下来,那双绿幽幽的眼睛看着小明若,停止了挣扎,张半仙看的如此,摸了摸手背上入肉三分的牙印,忍不住恶狠狠地骂道:“这该死狗东西,看来还是个色鬼,哪天趁没人在老夫就剐了你下酒!”
“爷爷!可不许你吃了小黑!”小明若顿时不依,嗔了一声,小姑娘跟着老道浪迹天涯,如今好不容易才有个可爱的小活物作伴,自然是高兴坏了。
张半仙喏了喏嘴,看着小明若那明媚的笑容,哼道:“好了,就看它以后表现,我们也该走了,你这死丫头,回去老夫还得把银两藏到别处,省的你偷偷拿去买那些甜甜腻腻的东西。”
说着,老道也没有再看林辰一眼,带着小丫头和那小黑狗离开了赵府。
四周重归寂静无声,不知名处隐隐有虫鸣声传来,一声、两声,低低切切,月华如水,洒在少年的身上。
沉默良久,少年莫名地叹了一声,他昂首看天,只见繁星点点,月正当空,清冷如霜。
※※※
这赵府一事,随着老道的离去,也算告一段落,接下来一段日子中,林辰便窝在仙剑客栈的厢房中,静静地打坐思考着,到底这雷灵山,去还是不去?老道临走前的那一番话,居然让他动摇了本来已下的决心,这当真是前所未有的事。
林辰站起身来,推开了窗子,只见窗外天际仍未乌云密布,仿佛隐隐酝酿着雨意,不过街上的行人显然见怪不怪,这个夏末,正是雷雨时节,中原江南这一带,有时一连下整个月的雨,也不出奇。
看着窗外的人间烟火,少年心中不禁感慨莫名,神仙一说,对于世间大多数人来说,终究虚无飘渺,仙凡之间相隔遥远,凡夫俗子们仍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三餐温饱,劳碌终生,不得解脱。等到老来归去,一抔黄土,数滴眼泪,也就了无痕迹了,而修仙者,却是在茫茫天道之下,苦苦挣扎,终究脱离不“得道成仙”个大漩涡,尘世中人仰慕修仙者,可是,当他们机缘踏入修仙大道之后,多少年后回头看,谁还会记得曾经的平平淡淡和年少轻狂?
“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目空一切也好。”不知为何,林辰突然想起昔日冰岚云阁上,胡老头临走之时所吟哦的这句话,他是看透了,但自己呢?
想到这里,林辰不禁自嘲一声,自己不过那点岁数,怎么会想到和那种活上千年的老不死去比,摇了摇头,少年大步走出仙剑客栈中。
今日虽然不是什么传统节日,但对余杭城中的人来说,绝对是个特别的日子,因为城北的孙家,在家门前的大片空地上,摆下了擂台,为孙家的大小姐比武招亲!
不知道多少五湖四海的人,远道而来,磨拳擦掌,等着抱得美人归,先不说孙大小姐长相如何,便是孙家的富可敌国的财力和人脉关系,即使孙大小姐是奇丑无比的女子,恐怕无数人也会蜂拥而上,况且见过孙大小姐的人,都说她长得貌美如花,沉鱼落雁,最后站在擂台上的那个人,可谓名利双收,怕是比状元郎还要风光百倍。
当林辰不徐不疾来到城北之时,也被眼前的人海惊愕了一下,孙家不愧是余杭三大世家之一,城北占地虽没有赵王府之广,但也逊色不到那里去,而且孙家的大门修葺得富丽堂皇,门前两只巨大的石雕横卧着,比起赵府的古雅秀丽来说,这里更让人感觉到其气势迫人,只是,孙家虽大,却架不住群众的热情,擂台设于孙家大门之后的那片广场之上,那片宽阔的空地,一个数丈之高,用无数坚硬圆木所砌成的平台高高筑起,下面早已人山人海,络绎不绝,即便在门外,都有几群人翘首等待着守卫的放行,看来,为了这比武招亲,孙家可是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
怕且擂台早已开始了,听着里面传来阵阵的喝彩声,林辰暗暗想道。
入得孙家堡,居然还要登记户籍,武林门派等等,看来,孙大小姐老爹这下子是铁了心把她嫁出去,生怕擂台完了找不到夫婿,想到孙含烟那郁闷的样子,林辰心中一阵好笑,不过看着人群汹涌之势,林辰也明白了那日孙含烟为何气呼呼说出那句话“你也别太小看天下英雄和人家,和我孙含烟三个字的分量!”
无奈之下,林辰只得靠在那石雕旁等候着,不过令少年微微诧异的是,这石雕之物,赫然是冰岚云阁那上古奇兽「貔貅」的模样,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毕竟貔貅乃上古瑞兽,在尘世间又被膜拜尊为「避邪」,视为挡煞震邪的仙家神兽。
只是,没过得片刻,百般无聊下,林辰突见得一孙府仆人装束的青衣小厮,十四、五岁的样子,眉目清秀,端的机灵无比,四周探头探脑,仿佛在找寻什么似的,突然的,他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蓦然一亮,小步跑来。
“阁下可是林公子?”青衣小厮压低声音问道。
“呃,我确实姓林。”林辰微微一怔,应了一声。
“大小姐吩咐小的在这里等候着林公子,终于把你老人家盼来了。”青衣小厮兴奋说道。
林辰啼笑不已,这孙大小姐还当真怕自己食言不来,不过眼前这家伙是如何认得自己的?
看到林辰眼中的疑惑,这机灵的小家伙忍着笑意,恭敬道:“孙大小姐天天唠叨着林公子,就差没派人往街上贴字画找寻了,我们这些下人自是认得林公子的相貌。”
林辰哭笑不得,敢情这大小姐还把自己当通缉犯人那样看待了,也难怪,自那晚后,自己便入定了,一连多天,对外面之事不闻不问,孙大小姐自是着急了。
“林公子请进。”青衣小厮领着林辰走进了孙府之中,这当中也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凭什么他们等候等得那么辛苦,这家伙却那么好待遇?只是在那众多守卫凶神恶煞的注视之下,也就敢怒不敢言。
方入得孙府之中,只见得这青衣小厮匆匆上前找得一个仆人,耳语了几句,又退回林辰身旁,道:“小的遣人通知大小姐一声,林公子且随小的去擂台那边。”
林辰笑道:“小哥不必如拘礼,我也不过虚长你几岁,唤我一声林大哥即可,对了,小哥怎么称呼?”
青衣小厮微微一怔,只觉眼前公子笑容自然亲切,给人一种很独特很平和的感觉,跟平常所见那些高傲的富家公子,风流才子不大一样,难怪大小姐对他青眯有加,当下应道:“林……林大哥唤小的小三儿就可以。”
就在此时,只听得那擂台那方,又传来一阵哗然之声,小三儿脸色一变,苦笑道:“林大哥,大小姐这下子全靠你了,那个叫南宫飞云的公子太厉害了,从擂台开始至今,已经连败百多人了。”
两人边走边说着,不一会便来的那擂台之下,透过人群,只见得一个长相俊朗,一袭白色儒袍的年轻人向四周抱拳承让,他神采飞扬,背后那把一看就不知凡品的宝剑尚未出鞘,嘴边挂着一丝让人如沐春风的笑意,端的玉树临风。
台下已经有不少人议论着这南宫飞云——
“这年轻人太厉害了,跟孙大小姐倒是郎才女貌。”
“是啊,他的剑还没出鞘呢,就无人能敌,看来这宝座非他莫属了。”
“有这样一个如意郎君,我死了也愿意~”
“切,你就少花痴了,也不照照你那样子。”
“老娘怎么啦,当初不就是上了你这挨千刀的贼船!”
……
林辰轻轻皱眉,这年轻人身上有着不弱的凌压,比之当日那西门峰的修仙十六重道境第三重问道期还要高上两个境界,居然有着五重触道期的修为,显然是玄门子弟,难怪这些尘世武林人士不是对手,要知道,触道期的修为,已差不多有蜀山内门弟子的标准了,而且这人群之中,显然也有不少拥有真元气息之人,只是他们的道行比这年轻人差多了。
※※※
(PS:呃,有大大们说情节矛盾乱了什么的,宁静是这样想的,写烟尘中事,是有必要的,毕竟仙侠书,从仙路到烟尘,这是一个心路的历程,本来宁静写这书,有点仙剑奇侠的风格,而且这第三卷虽非全部主线,但对林辰来说可以说是一个转折点...而且孙赵两个姑娘虽非女主,但也不是打酱油的……看下去就知道了,呵呵,大大们稍安勿躁。
而且,古典仙侠,仙侠仙侠,一说这名字就让人想起仙剑奇侠,宁静忍不住多写两句。
其实,宁静也是仙剑迷,相信很多读者一开始就能看出,写楼萱,也是为了平心中一个遗憾罢,先前也有人批判我不应该写“重楼”这个名字,唉,仙剑迷伤不起啊,但宁静自问也没把楼哥写的那么不堪吧?而且我这是“夜重楼”,也算不上什么影子之类的吧,以后别在这个说了,这里我要特别对楼萱这两角色说说几句,实在不吐不快啊。
有些东西,会无形之间变成大众的共同记忆,能够在素不相识的人群里生出心灵默契的火花,仙剑就是最好的范例,所以我们如此爱它,其实并不是爱上那些程序代码编写的画面,而是爱着青春的那个自己,时看时怜,无尽唏嘘罢。)
看到这陈霄的鬼魂被张半仙打入小黑狗之身,林辰虽然有些不忍,但终究对天鬼王这事儿有些顾虑,是以也没出言相阻,而赵镇国夫妇则感激了一翻,匆忙地走入万卷书斋中看望赵采臣去,赵润儿微微福身,拉了拉着孙含烟的手,示意也跟着进去,孙大小姐略一犹豫,对林辰道:“小骗子,再过几天便是‘比武招亲’的日子,你可别忘记啊!”
说着,她也随着赵润儿进万卷书斋看望那倒霉的赵大哥去。
一时间,这个院子中只剩下林辰与张半仙爷孙俩,也没有说话,唯那小黑狗的吠声不绝。
张半仙扫了沉默中的林辰一眼,突然口中嗫嚅,仿佛自言自语道:“「九龙神火鼎」乃世间绝顶的炼丹炉,上古真冥级仙宝,炉中如天地烘炉,最大威力之时,便是开炉后七七四十九天后的那一刻,九龙显真身,焚尽炉中一切,眼下还有十多天时间,你眉心凝煞,印堂血光,遮住了整个命宫,预兆着你将行大凶,一个决定甚至有可能会改变你的一生,休怪老夫多言,信不信随你——哎呀,这该死的狗崽子。”
林辰浑身一颤,若有所思地看了张半仙一眼。
老道话音没落,却是那小黑狗趁老道说话分神,狠狠地转头咬了他的手背一口,老道怒骂一声,把它丢给一旁的小明若,小明若嬉笑着把它抱到怀里,轻轻拍拍它的狗头,笑道:“以后便唤你作小黑,跟着姐姐,吃香喝辣,少不了你。”
说着,小女孩从袖子的储物袋中拿出一串冰糖葫芦,掰了一颗糖果儿,也不管小黑狗的挣扎,笑嘻嘻地甩入它那尚未长齐牙齿的狗嘴中。
顿时,这小黑狗呜呜几声,突然安静了下来,那双绿幽幽的眼睛看着小明若,停止了挣扎,张半仙看的如此,摸了摸手背上入肉三分的牙印,忍不住恶狠狠地骂道:“这该死狗东西,看来还是个色鬼,哪天趁没人在老夫就剐了你下酒!”
“爷爷!可不许你吃了小黑!”小明若顿时不依,嗔了一声,小姑娘跟着老道浪迹天涯,如今好不容易才有个可爱的小活物作伴,自然是高兴坏了。
张半仙喏了喏嘴,看着小明若那明媚的笑容,哼道:“好了,就看它以后表现,我们也该走了,你这死丫头,回去老夫还得把银两藏到别处,省的你偷偷拿去买那些甜甜腻腻的东西。”
说着,老道也没有再看林辰一眼,带着小丫头和那小黑狗离开了赵府。
四周重归寂静无声,不知名处隐隐有虫鸣声传来,一声、两声,低低切切,月华如水,洒在少年的身上。
沉默良久,少年莫名地叹了一声,他昂首看天,只见繁星点点,月正当空,清冷如霜。
※※※
这赵府一事,随着老道的离去,也算告一段落,接下来一段日子中,林辰便窝在仙剑客栈的厢房中,静静地打坐思考着,到底这雷灵山,去还是不去?老道临走前的那一番话,居然让他动摇了本来已下的决心,这当真是前所未有的事。
林辰站起身来,推开了窗子,只见窗外天际仍未乌云密布,仿佛隐隐酝酿着雨意,不过街上的行人显然见怪不怪,这个夏末,正是雷雨时节,中原江南这一带,有时一连下整个月的雨,也不出奇。
看着窗外的人间烟火,少年心中不禁感慨莫名,神仙一说,对于世间大多数人来说,终究虚无飘渺,仙凡之间相隔遥远,凡夫俗子们仍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三餐温饱,劳碌终生,不得解脱。等到老来归去,一抔黄土,数滴眼泪,也就了无痕迹了,而修仙者,却是在茫茫天道之下,苦苦挣扎,终究脱离不“得道成仙”个大漩涡,尘世中人仰慕修仙者,可是,当他们机缘踏入修仙大道之后,多少年后回头看,谁还会记得曾经的平平淡淡和年少轻狂?
“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目空一切也好。”不知为何,林辰突然想起昔日冰岚云阁上,胡老头临走之时所吟哦的这句话,他是看透了,但自己呢?
想到这里,林辰不禁自嘲一声,自己不过那点岁数,怎么会想到和那种活上千年的老不死去比,摇了摇头,少年大步走出仙剑客栈中。
今日虽然不是什么传统节日,但对余杭城中的人来说,绝对是个特别的日子,因为城北的孙家,在家门前的大片空地上,摆下了擂台,为孙家的大小姐比武招亲!
不知道多少五湖四海的人,远道而来,磨拳擦掌,等着抱得美人归,先不说孙大小姐长相如何,便是孙家的富可敌国的财力和人脉关系,即使孙大小姐是奇丑无比的女子,恐怕无数人也会蜂拥而上,况且见过孙大小姐的人,都说她长得貌美如花,沉鱼落雁,最后站在擂台上的那个人,可谓名利双收,怕是比状元郎还要风光百倍。
当林辰不徐不疾来到城北之时,也被眼前的人海惊愕了一下,孙家不愧是余杭三大世家之一,城北占地虽没有赵王府之广,但也逊色不到那里去,而且孙家的大门修葺得富丽堂皇,门前两只巨大的石雕横卧着,比起赵府的古雅秀丽来说,这里更让人感觉到其气势迫人,只是,孙家虽大,却架不住群众的热情,擂台设于孙家大门之后的那片广场之上,那片宽阔的空地,一个数丈之高,用无数坚硬圆木所砌成的平台高高筑起,下面早已人山人海,络绎不绝,即便在门外,都有几群人翘首等待着守卫的放行,看来,为了这比武招亲,孙家可是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
怕且擂台早已开始了,听着里面传来阵阵的喝彩声,林辰暗暗想道。
入得孙家堡,居然还要登记户籍,武林门派等等,看来,孙大小姐老爹这下子是铁了心把她嫁出去,生怕擂台完了找不到夫婿,想到孙含烟那郁闷的样子,林辰心中一阵好笑,不过看着人群汹涌之势,林辰也明白了那日孙含烟为何气呼呼说出那句话“你也别太小看天下英雄和人家,和我孙含烟三个字的分量!”
无奈之下,林辰只得靠在那石雕旁等候着,不过令少年微微诧异的是,这石雕之物,赫然是冰岚云阁那上古奇兽「貔貅」的模样,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毕竟貔貅乃上古瑞兽,在尘世间又被膜拜尊为「避邪」,视为挡煞震邪的仙家神兽。
只是,没过得片刻,百般无聊下,林辰突见得一孙府仆人装束的青衣小厮,十四、五岁的样子,眉目清秀,端的机灵无比,四周探头探脑,仿佛在找寻什么似的,突然的,他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蓦然一亮,小步跑来。
“阁下可是林公子?”青衣小厮压低声音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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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辰啼笑不已,这孙大小姐还当真怕自己食言不来,不过眼前这家伙是如何认得自己的?
看到林辰眼中的疑惑,这机灵的小家伙忍着笑意,恭敬道:“孙大小姐天天唠叨着林公子,就差没派人往街上贴字画找寻了,我们这些下人自是认得林公子的相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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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入得孙府之中,只见得这青衣小厮匆匆上前找得一个仆人,耳语了几句,又退回林辰身旁,道:“小的遣人通知大小姐一声,林公子且随小的去擂台那边。”
林辰笑道:“小哥不必如拘礼,我也不过虚长你几岁,唤我一声林大哥即可,对了,小哥怎么称呼?”
青衣小厮微微一怔,只觉眼前公子笑容自然亲切,给人一种很独特很平和的感觉,跟平常所见那些高傲的富家公子,风流才子不大一样,难怪大小姐对他青眯有加,当下应道:“林……林大哥唤小的小三儿就可以。”
就在此时,只听得那擂台那方,又传来一阵哗然之声,小三儿脸色一变,苦笑道:“林大哥,大小姐这下子全靠你了,那个叫南宫飞云的公子太厉害了,从擂台开始至今,已经连败百多人了。”
两人边走边说着,不一会便来的那擂台之下,透过人群,只见得一个长相俊朗,一袭白色儒袍的年轻人向四周抱拳承让,他神采飞扬,背后那把一看就不知凡品的宝剑尚未出鞘,嘴边挂着一丝让人如沐春风的笑意,端的玉树临风。
台下已经有不少人议论着这南宫飞云——
“这年轻人太厉害了,跟孙大小姐倒是郎才女貌。”
“是啊,他的剑还没出鞘呢,就无人能敌,看来这宝座非他莫属了。”
“有这样一个如意郎君,我死了也愿意~”
“切,你就少花痴了,也不照照你那样子。”
“老娘怎么啦,当初不就是上了你这挨千刀的贼船!”
……
林辰轻轻皱眉,这年轻人身上有着不弱的凌压,比之当日那西门峰的修仙十六重道境第三重问道期还要高上两个境界,居然有着五重触道期的修为,显然是玄门子弟,难怪这些尘世武林人士不是对手,要知道,触道期的修为,已差不多有蜀山内门弟子的标准了,而且这人群之中,显然也有不少拥有真元气息之人,只是他们的道行比这年轻人差多了。
※※※
(PS:呃,有大大们说情节矛盾乱了什么的,宁静是这样想的,写烟尘中事,是有必要的,毕竟仙侠书,从仙路到烟尘,这是一个心路的历程,本来宁静写这书,有点仙剑奇侠的风格,而且这第三卷虽非全部主线,但对林辰来说可以说是一个转折点...而且孙赵两个姑娘虽非女主,但也不是打酱油的……看下去就知道了,呵呵,大大们稍安勿躁。
而且,古典仙侠,仙侠仙侠,一说这名字就让人想起仙剑奇侠,宁静忍不住多写两句。
其实,宁静也是仙剑迷,相信很多读者一开始就能看出,写楼萱,也是为了平心中一个遗憾罢,先前也有人批判我不应该写“重楼”这个名字,唉,仙剑迷伤不起啊,但宁静自问也没把楼哥写的那么不堪吧?而且我这是“夜重楼”,也算不上什么影子之类的吧,以后别在这个说了,这里我要特别对楼萱这两角色说说几句,实在不吐不快啊。
有些东西,会无形之间变成大众的共同记忆,能够在素不相识的人群里生出心灵默契的火花,仙剑就是最好的范例,所以我们如此爱它,其实并不是爱上那些程序代码编写的画面,而是爱着青春的那个自己,时看时怜,无尽唏嘘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