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一起吃排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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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瑾眸光微微明亮了些,带着笑意看她:“能等我一下吗?我需要先洗手。”
姜九笙:“……可以。”
不是不习惯和人共餐吗?
又是粉丝滤镜?
萧林琳:“……”
徐青舶:“……”
还能说什么呢?也是破天荒头一回见。
时瑾和姜九笙一前一后离开了办公室,萧林琳拧着眉头站在原地,徐青舶同样怔愣。
徐青舶与时瑾是同窗在医院并非什么秘密,萧林琳问他:“时医生一直不接受共餐邀请吗?”
时瑾优雅礼貌,很绅士,却似乎总是拒人千里,至少医院里的女医生女护士,他从来都是君子之交,不即不离。
他是个绅士,却是个最矜贵的绅士。
徐青舶摩挲着下巴:“确切地说,是不接受女士的邀请。”想了想,话锋一转,“不过若是男士,只要不碰到他就行。”
可那个女人……
萧林琳若有所思。
“那是他的邻居,是例外。”徐青舶笑着说。
不过,这么多年了,就出现了这么一个例外,当然,时瑾身边从来不乏投怀送抱的女人,毕竟,他那般兼具皮相骨相的男人世间少有,自然引得很多女人心折。
时瑾天赋好,智商高,拿博士学位时也不过二十出头,与之同届的徐青舶等一干人都大了他四五岁,那时,一个寝的室友见他清心寡欲,便拉着他一起看‘动作片’。
当时那小子说了什么来着?
哦,他说:“实验室新运来了两具尸体,我很忙。”然后他起身,要去看尸体。
室友不死心:“尸体有什么好看的。”指着电脑屏幕上正酣畅淋漓的男女肉体,“没感觉?”
时瑾很优雅地说了一句:“跟尸体并无差别,不过,尸体对我有医学价值,他们,”顿了一下,语调很慢,很有涵养地说,“我*硬*不起来。”
徐青舶and室友:“……”
那时候他们都怀疑时瑾他不*举!
拿了医博双学位之后,时瑾应耶鲁医大的邀请,留校教了一段时间的临床心胸外科,那时,他班里那些金发碧眼的小姑娘,没一个不蠢蠢欲动的。
自然,有佳人相邀。
时瑾当时的理由很官方:没空,要批论文。
随后,就让那小姑娘带话回班里:“关于主动脉瘤的体外循环,麻烦你帮忙通知一下,明天上课前,每人提交两篇论文,不可以原文摘抄,更不可以复制粘贴。”
自那之后,再也没有小姑娘敢邀时瑾共餐了,论文不好攻克,这朵高岭之花,更难攻克。
时瑾的餐桌礼仪简直无可挑剔。
姜九笙一边吃排骨一边感慨,没见过谁能将一顿排骨吃得那样慢条斯理,细嚼慢咽的优雅。
时瑾放下筷子:“要水吗?”
她的手打了石膏,不方便,点了点头。
时瑾抽了一张湿巾给她擦手,然后起身去倒了一杯水,掺温了给她,等她喝完,又接过杯子,放回柜子上。
端茶倒水陪聊的工作时医生都做了,助手小乔干脆出去,给二人腾地方。
“梨和橙子你不能多吃。”时瑾突然说。
姜九笙看了一眼柜子上的果篮,是早上苏倾送来的,怎就不能多吃,她没反应过来,不明其意。
时瑾解释:“上次你来看了妇科,痛经之症是要忌冷的,梨和橙子都是寒凉性的水果。”
很私密的话题。
不过,从时瑾嘴里听到却没有半点难堪,倒像医嘱,他口吻很专业。
姜九笙不由得打趣了一句:“时医生对妇科也有研究?”
他这才略有不自然,别开头,低声回道:“只会理论皮毛。”
“有你不会的吗?”姜九笙挑着眉笑,“全能时医生。”
她才住院不到两天,就时常耳闻到医院的小护士谈论时瑾,性格好,教养好,智商高,是个医学天才,精通各个科室,哦,还会做饭,会养狗。
非要罗列出时瑾的缺点的话,姜九笙觉得私生饭勉强算一个。
不过,他手好看。
那点缺点就算不得什么了,姜九笙想着,目光就游离到时瑾手上去了。
关于她玩笑的那个问题,时瑾想了很久,回答得很认真:“很多事我都不会,比如你擅长的摇滚和乐器,只是就目前而言,我并不确定以后会不会去学,兴许不精通,略懂一二应该不难,不过有一件事我确定我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
姜九笙的好奇心被勾了出来:“什么?”她倒一时想不到有什么是高智商的时瑾学不会的。
他一本正经:“生孩子。”
姜九笙:“……”
来自天才外科医生的冷幽默。
时瑾没有再说什么,一声不吭地把果篮里的梨和橙子挑出来,然后用袋子装起来,送给了门口把守的两位保镖大哥。
姜九笙:“……”
时瑾果然是她的私生饭,可谓是‘面面俱到’。
处理掉了忌口的水果,时瑾看了看手表,问姜九笙:“要喝酸奶吗?我办公室有黄桃味的。”
“要。”她又补了句,“谢谢。”
时瑾嘴角笑意微泯:“不客气。”
他又给她倒了一杯温水放在床头柜上,然后转身出去。病房外的声音不早不晚,刚刚好响起。
“笙笙。”
是男人的声音,有些温厚。
姜九笙抬头看去,病房门口的两人正四目相视。
“你好。”时瑾先伸出了手,“我是时瑾。”
门口的人稍稍怔愣了一下,伸手交握,他也自我介绍道:“我是程会。”
姜九笙下床,吊着打了石膏的手走过去。
“怎么过来了,没有课吗?”她问程会。
程会礼貌地对时瑾颔首,转而看向姜九笙,语气随意而熟稔:“听莫冰说你在医院,向学校请了假过来的。”
姜九笙了然,这才向时瑾介绍:“这是我哥。”
她入演艺圈时,特意拜托过宇文冲锋,关于家庭情况,一概不宣,除了亲近之人,外人都不知她还有一个哥哥。
程会随父姓,她随母姓,隔了四岁,他们生得不相像,程会像父亲,个子很高,戴着无框眼镜,周正又书卷气,不像姜九笙,眉宇间总带着两分野性,不笑时,冷艳又薄凉,这‘笙爷’的称号便由此得来。
时瑾颔首,算是问候。
转而,姜九笙再向程会介绍时瑾:“这是我的朋友。”很快,又补了一句,“和邻居。”私生饭就不用说了。
程会点点头,说了句‘你好’,就没有再攀谈,错开位置,让时瑾出去。
待人走远后,程会目光还没有收回来,盯着门外。
姜九笙问:“你认识时瑾?”
------题外话------
伏笔都会慢慢揭开,别急,这是个很清奇的故事,绝没有你们所想的狗血
时瑾眸光微微明亮了些,带着笑意看她:“能等我一下吗?我需要先洗手。”
姜九笙:“……可以。”
不是不习惯和人共餐吗?
又是粉丝滤镜?
萧林琳:“……”
徐青舶:“……”
还能说什么呢?也是破天荒头一回见。
时瑾和姜九笙一前一后离开了办公室,萧林琳拧着眉头站在原地,徐青舶同样怔愣。
徐青舶与时瑾是同窗在医院并非什么秘密,萧林琳问他:“时医生一直不接受共餐邀请吗?”
时瑾优雅礼貌,很绅士,却似乎总是拒人千里,至少医院里的女医生女护士,他从来都是君子之交,不即不离。
他是个绅士,却是个最矜贵的绅士。
徐青舶摩挲着下巴:“确切地说,是不接受女士的邀请。”想了想,话锋一转,“不过若是男士,只要不碰到他就行。”
可那个女人……
萧林琳若有所思。
“那是他的邻居,是例外。”徐青舶笑着说。
不过,这么多年了,就出现了这么一个例外,当然,时瑾身边从来不乏投怀送抱的女人,毕竟,他那般兼具皮相骨相的男人世间少有,自然引得很多女人心折。
时瑾天赋好,智商高,拿博士学位时也不过二十出头,与之同届的徐青舶等一干人都大了他四五岁,那时,一个寝的室友见他清心寡欲,便拉着他一起看‘动作片’。
当时那小子说了什么来着?
哦,他说:“实验室新运来了两具尸体,我很忙。”然后他起身,要去看尸体。
室友不死心:“尸体有什么好看的。”指着电脑屏幕上正酣畅淋漓的男女肉体,“没感觉?”
时瑾很优雅地说了一句:“跟尸体并无差别,不过,尸体对我有医学价值,他们,”顿了一下,语调很慢,很有涵养地说,“我*硬*不起来。”
徐青舶and室友:“……”
那时候他们都怀疑时瑾他不*举!
拿了医博双学位之后,时瑾应耶鲁医大的邀请,留校教了一段时间的临床心胸外科,那时,他班里那些金发碧眼的小姑娘,没一个不蠢蠢欲动的。
自然,有佳人相邀。
时瑾当时的理由很官方:没空,要批论文。
随后,就让那小姑娘带话回班里:“关于主动脉瘤的体外循环,麻烦你帮忙通知一下,明天上课前,每人提交两篇论文,不可以原文摘抄,更不可以复制粘贴。”
自那之后,再也没有小姑娘敢邀时瑾共餐了,论文不好攻克,这朵高岭之花,更难攻克。
时瑾的餐桌礼仪简直无可挑剔。
姜九笙一边吃排骨一边感慨,没见过谁能将一顿排骨吃得那样慢条斯理,细嚼慢咽的优雅。
时瑾放下筷子:“要水吗?”
她的手打了石膏,不方便,点了点头。
时瑾抽了一张湿巾给她擦手,然后起身去倒了一杯水,掺温了给她,等她喝完,又接过杯子,放回柜子上。
端茶倒水陪聊的工作时医生都做了,助手小乔干脆出去,给二人腾地方。
“梨和橙子你不能多吃。”时瑾突然说。
姜九笙看了一眼柜子上的果篮,是早上苏倾送来的,怎就不能多吃,她没反应过来,不明其意。
时瑾解释:“上次你来看了妇科,痛经之症是要忌冷的,梨和橙子都是寒凉性的水果。”
很私密的话题。
不过,从时瑾嘴里听到却没有半点难堪,倒像医嘱,他口吻很专业。
姜九笙不由得打趣了一句:“时医生对妇科也有研究?”
他这才略有不自然,别开头,低声回道:“只会理论皮毛。”
“有你不会的吗?”姜九笙挑着眉笑,“全能时医生。”
她才住院不到两天,就时常耳闻到医院的小护士谈论时瑾,性格好,教养好,智商高,是个医学天才,精通各个科室,哦,还会做饭,会养狗。
非要罗列出时瑾的缺点的话,姜九笙觉得私生饭勉强算一个。
不过,他手好看。
那点缺点就算不得什么了,姜九笙想着,目光就游离到时瑾手上去了。
关于她玩笑的那个问题,时瑾想了很久,回答得很认真:“很多事我都不会,比如你擅长的摇滚和乐器,只是就目前而言,我并不确定以后会不会去学,兴许不精通,略懂一二应该不难,不过有一件事我确定我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
姜九笙的好奇心被勾了出来:“什么?”她倒一时想不到有什么是高智商的时瑾学不会的。
他一本正经:“生孩子。”
姜九笙:“……”
来自天才外科医生的冷幽默。
时瑾没有再说什么,一声不吭地把果篮里的梨和橙子挑出来,然后用袋子装起来,送给了门口把守的两位保镖大哥。
姜九笙:“……”
时瑾果然是她的私生饭,可谓是‘面面俱到’。
处理掉了忌口的水果,时瑾看了看手表,问姜九笙:“要喝酸奶吗?我办公室有黄桃味的。”
“要。”她又补了句,“谢谢。”
时瑾嘴角笑意微泯:“不客气。”
他又给她倒了一杯温水放在床头柜上,然后转身出去。病房外的声音不早不晚,刚刚好响起。
“笙笙。”
是男人的声音,有些温厚。
姜九笙抬头看去,病房门口的两人正四目相视。
“你好。”时瑾先伸出了手,“我是时瑾。”
门口的人稍稍怔愣了一下,伸手交握,他也自我介绍道:“我是程会。”
姜九笙下床,吊着打了石膏的手走过去。
“怎么过来了,没有课吗?”她问程会。
程会礼貌地对时瑾颔首,转而看向姜九笙,语气随意而熟稔:“听莫冰说你在医院,向学校请了假过来的。”
姜九笙了然,这才向时瑾介绍:“这是我哥。”
她入演艺圈时,特意拜托过宇文冲锋,关于家庭情况,一概不宣,除了亲近之人,外人都不知她还有一个哥哥。
程会随父姓,她随母姓,隔了四岁,他们生得不相像,程会像父亲,个子很高,戴着无框眼镜,周正又书卷气,不像姜九笙,眉宇间总带着两分野性,不笑时,冷艳又薄凉,这‘笙爷’的称号便由此得来。
时瑾颔首,算是问候。
转而,姜九笙再向程会介绍时瑾:“这是我的朋友。”很快,又补了一句,“和邻居。”私生饭就不用说了。
程会点点头,说了句‘你好’,就没有再攀谈,错开位置,让时瑾出去。
待人走远后,程会目光还没有收回来,盯着门外。
姜九笙问:“你认识时瑾?”
------题外话------
伏笔都会慢慢揭开,别急,这是个很清奇的故事,绝没有你们所想的狗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