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尚小说网 > 末世残兵 > 第300章 美丽传说

第300章 美丽传说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宇宙职业选手风起龙城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深空彼岸万相之王星门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

一秒记住【爱尚小说网 www.23xsw.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然而这个古怪的项链还不是故事的全部,伴随着这项链的,还有老妇人讲述的一个美丽传说:

    老妇人是某家的媳妇,按照当地的规矩她就是这家的人了,允许进祖坟的正房媳妇,而这家的祖上也就是老妇人的祖上,在元朝时就定居在美丽的托素湖畔以放牧打渔为生。

    那时的托素湖畔比如今更美丽、更幽静,有着碧蓝的天空、飘渺的白云,圣洁的雪山和肥沃的草原,当地的牧民在这里过着与世无争的怡静生活。

    在一个细雨纷飞的下午,老妇人的祖上穿着蓑衣在湖中下网打渔;按理说阴雨绵绵的时候打渔要容易的多,可是今天却很奇怪,他一连下了十几网都没有网到一尾鱼。

    老妇人的祖上很是沮丧,打不着鱼今天这一下午可就白忙活了,明天还要去百里外的盐井换盐呢。看着日头渐渐偏西,他决定再撒最后一网,再网不到鱼就回去。

    这最后一网拉上来后,他失落地发现网中仍然空空如也;但是就在他把网全部拉上来时却发现网底有一个沉重的东西,这就是那个菱形的物体。

    老妇人祖上赶紧拿给村子里的萨满看,萨满见到后告诉老妇人的祖上,他们家走大运了,虽然没有福禄,但是他们家的人从此将个个长寿、无病无灾。

    在那个缺吃少穿的年代,人生五大福:“福禄寿喜考”占了一样已经算是上辈子烧高香了,这个宝贝是托素湖龙王爷送给有缘人的,萨满告诉他让他找匠人在上面嵌上一个挂坠永远佩戴在胸前,可以消灾免难、健康长寿。

    而且萨满还告诉他,这个就是信物,凭它可以进入湖底龙宫,如果有胆量的话可以去托素湖底的龙宫当面叩谢龙王爷,顺便也可以得到龙王爷的指点,兴许子孙后代能有大出息。

    但是老妇人祖上想来想去还是没那个胆量,或许他认为这种不操心的平凡生活才是福气吧,他也就没有去。而是按照萨满的指点在湖边焚香祷告,在算好了的时间戴上了这个项链。

    今后的日子果然如萨满所言,虽然他们家一直没有大富大贵,生活还是那么清苦,但是他们家的人却个个健康从不生病,而且他们的亲戚朋友邻居街坊似乎也跟着“沾了仙气”,小病小灾的也几乎绝迹。

    而老妇人祖上中凡是佩戴这个项链的人的寿命没有低于70岁的,哪怕是没有佩戴的家人也没有低于60岁的,这在那个平均年龄不到40岁的年代真的是“70古来稀”。

    就这样,这个项链就一直在家族中传承至今,项链也一直由家中的长房长孙继承;尸乱爆发时,老妇人的老伴死于尸乱,老妇人就把这个项链藏在身上一路逃命逃到了这里,直到嫣云用17发子弹买下了这个让她感兴趣的物件。

    ...

    “托素湖......托素湖,我突然想起来好像电视上演过这个湖不是?”钢索拿着那个挂坠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是他和嫣云一样,直觉告诉他这是个稀罕物。

    “演过,CCAV10频道《走进脑残》做过一个专题片,好像是一个系列吧?我记得叫《托素湖之谜》,是在《喀纳斯湖之谜》和《长白山天池之谜》中间。”郑远清想起来了那个著名的探奇系列、也是一个著名的让人想砸电视的系列。

    “《走进脑残》演过,托素湖附近发现过密集的铁管,其中有8%的微量元素不属于已知的任何元素,当时引起了轰动,一部分人也凑着这股热潮富了起来。”许书成也表示记得那个节目、曾经也想砸过电视。

    “最后呢?最后怎么说?”嫣云好奇地问道,对于那个时候的她来说看电视远不如看小说来的有意思。

    “最后不了了之了呗,《走进脑残》能有什么合理的解释?人家说那是远古树木的树枝沉降形成的,简直就是胡扯么,他家的树枝长达数米都是一样粗细、连个弯都没有?”许书成嗤之以鼻。

    “不错了,没最后告诉你那是幻觉就不错了。那是他们的惯用手法:一个人看见了叫幻觉,几个人看见了叫集体幻觉,几十人上百人看见了叫罕见的集体幻觉,上千人看见了叫千年难遇的集体幻觉,上万人看见了就叫精神病了。”曾绍洋想起那个脑残节目就想骂,简直是侮辱观众的智商。

    “这东西有点意思;能让人长寿无病,这说明这东西有放射性,而这种放射性却恰恰属于能改良人体基因的放射性。这和毫无规律的核辐射致癌正好是相反的道理。”郑远清细细地端详着那个项链,老妇人不像说谎,从老妇人的身份证上可以知道她已经八十多岁了,这个年纪竟然还有牙、还能吃手抓肉,可见老妇人的体质是多么强健。

    “一个是改良基因,一个是破坏基因,就像特异功能是良性变异一样。那萨满应该能感受到这种辐射,而且还能感受得出这种辐射是有利的,如果是有害的辐射他不会说是龙王爷给的,应该说是恶鬼给的。”钢索点头说道。

    古代人精神纯净,而萨满教的萨满又是修行者,因此他们能感受到一些肉眼无法看见的能量,这点是被物欲红尘蒙蔽了双眼的现代人绝对做不到也无法想象的。

    “这是信物么?是不是说我举着它站湖边一喊,龙王爷就过来请我去龙宫喝酒?”嫣云高高兴兴地把那个项链戴在脖子上站在军容镜前起劲地扭搭着,原来逛完街买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后是那么的快乐。

    “传说而已,不过回到托素湖边你可以试试。”郑远清逗小孩似的敷衍道。

    传说终究是传说,这东西估计是古代的某些高手艺的匠人做出来的,就像古代的水晶石眼镜一样能缓解视力疲劳、治疗眼部疾病,那种黑色的水晶石就是天然的有利辐射;这也和李嘉诚的眼镜框用玳瑁做的一样,都是这个道理。

    至于龙王爷?湖底龙宫?郑远清相信有,但是仙凡隔路、人鬼殊途他们不会和人类产生任何交集,也没有义务帮助人类。

    第二天早晨7点,郑远清一行驾着马车拉着雪橇重新踏入茫茫的风雪中;在离开巴喀拉基地时,大黑告诉郑远清,昨天那帮找茬的人已经在凌晨5点离开了巴喀拉基地,大黑让郑远清当心点,郑远清用5发子弹表示了谢意然后告辞而去。

    在离开巴喀拉基地的警戒范围后,郑远清等人迅速把除了钢板外的所有物资装进了摩托车车斗,然后在雪橇上架上轻机枪,众人做好了准备然后继续向前。

    “老大,那帮人藏在2公里外,一共11个,3条八一杠,3条56式,其余的清一色都是猎枪。”还没走出几公里,于洋就很轻松地看到了那群不知道好歹的幸存者,很明显,这群人打着劫财报仇的主意。

    “过去,全部击毙。”郑远清冷笑一声,扬起鞭子恰到好处地给了两匹马一下,马匹奔跑的速度加快了——赶马拉雪橇这活儿又是只有郑远清会。

    “都......都杀了?”曾绍洋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似的问道。

    “嗯,一个不留——驾!”郑远清头也没回地赶着马命令道。

    曾绍洋不吭声了,和大伙对看了一眼默默地装着弹夹。他们明显地感觉到,郑远清变了,变得更加冷血和无情,换做以前,他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念头绕开那群傻瓜,但是今天他却要要他们的命。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以死相犯——这句改编自伟人语录的格言郑远清最近提到的明显多了起来,仇恨真的能改变一个人;要说唯一没变的,可能就是郑远清对兄弟们的情谊吧。

    那群乌合之众怎么可能是身经百战者的对手?在距离他们数百米远的地方郑远清等人一轮齐射就让这11个土匪曝尸荒野;这个距离打不死丧尸,但是打死人却绰绰有余。

    “都扔雪窝里,别让他们挡道。”郑远清拿着他那柄短矛挨个检查了一边十一具尸体,在没有死透的人身上再补上一矛,然后命令队员们把这些尸体扔一边去别留着碍事。

    “哟呵,你们看这家伙戴的手表还是江诗丹顿的呢。”刘伟一边拖着尸体一边说道。

    “高仿的吧?这地儿又不是大城市怎么会有卖这种高档表的呢。”旁边一个战士伸过头看了看说道。

    “嗯,好像是,表盘都有裂缝了。”刘伟拿起尸体的手腕细细地看了看撇了撇嘴一脚把尸体踢一边去了。

    马拉雪橇的速度就是快,经过两天的奔走,郑远清他们终于到达了第一个物资储备点。这个储备点是一处废弃的牧场,尸乱前就属于那种方圆百十公里无人烟的地方,在牧场的地窖里用木板隔出一小块地方,然后抹上泥巴伪装成地窖墙壁的样子,里面那不到两平米的隔间则装上空间放大仪,在这个空间中储备了一定量的弹药、军用干粮和一些衣物。

    拉上了这个储备点的物资,众人仅仅休息了一夜,然后马不停蹄地向着存车的储备点奔去,只要有了车,等雪一化,这广阔的高原上就任他们驰骋。

    此时已经五月下旬,长达半年之久的冬天终于结束,当最后一场暴风雪的足迹远去后,迟来的阳光终于重新照向大地;前几天还是-23℃的低温,这才短短几天气温就猛然蹿升,直到如今的零上5℃左右。不仅天上的乌云已经散去,地上的积雪也开始融化。

    在从巴喀拉基地出来后第7天,郑远清一行终于看见了钢索藏车的那个物资储备点。从四月初离开托素湖到如今的五月下旬,郑远清他们已经离开逃生舱整整一个月又三个星期,已经超过预订时间整整一周;仅仅二百七十多公里的路程竟然走了这么久,可见末世的生存环境是多么的恶劣。

    这一天中午时分,马拉雪橇停在了一堆墙倒屋塌的废弃房屋外,这是尸乱前的邮局服务点,濒临315国道,这里就是存车的地方了。因为这里藏着几乎是无价之宝的汽车,所以钢索临走时不仅对地窖做了严格的消痕处理,还扔了几颗手雷把废弃的民宅整个炸塌以防这里成为幸存者的避难地。

    “他N的,终于到了。”许书成跳下湿漉漉的雪橇一脚踩进烂泥里,拎着步枪小心翼翼地向民宅走去。

    “雪振,这地悍马车能跑吗?”郑远清拿着他那根短矛往地上的烂泥加冰雪上探了探,这淤泥足有30多公分厚,过两天会更厚,这么厚的雪全化掉得多少水。郑远清从来没跑过这么差劲的路面,他有些担心别把车陷进去了。

    “能跑,就是普通的悍马车都能跑;你太小看悍马的越野能力了。”曹雪振一边跳下雪橇一边示意郑远清有些杞人忧天。

    “唉,这人都烂成这样了。”郑远清的短矛突然碰到一根硬物,他用矛尖拨拉了几下表面的泥巴发现泥巴下面有一具骷髅,白骨上面裹着看不出颜色的破旧羽绒服,看个头和骨骼粗细能看出来这人生前一定很强壮。

    在这具白骨的右手边还有一把锈迹斑斑的柴刀,柴刀上有着数个缺口,看样子这人是拿着刀拼命跑出来的,结果在不断的厮杀中被活活累死或者失血而死。

    这是尸乱刚爆发时的一种普遍现象,越是强壮的男人越是以为自己能凭一些冷兵器逃出来,结果一头扎进无边的尸海从此杳无音信,反而不如只知道躲藏的女人生存的概率大,结果造成了末世男少女多的局面。

    “这人应该是尸乱爆发不多久就死的,你看他的钱包里还藏着一沓钱。”钢索走过来看了看便准备下雪橇,“我看看情况去。”

    ...(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