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净土千秋掩风流第六十四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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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蹲在地上,颤抖着身子,任凭泪水在脸颊上蔓延而过,滴落在灰白色的地面上,恍如寸草不生的茫茫大漠,陡然降下宝贵的甘霖。从此,沉睡的种子开始萌发;从此,生命的色彩渐渐显现。一切,都会朝着生机勃勃的方向发展。
尽管周围无人,可我依旧没有哭出声来。因为我的泪不是伤心不是悲哀,更不是绝望,我又何必大放悲声?原来,我误会他了,这些年来,我好像从来就没有真正地,完完全全地,不带一点怀疑地信任过他。从我嫁给他那一天起,一直到这之前,都是如此。即使和他一起很快乐的日子,我也会偶尔涌起一丝惆怅和紧张;至于偶尔和他吵架怄气的日子,我更是活在期期惶惶之中,简直不可终日。我和他在一起十六年,前半段时间里,我是担忧他和大玉儿的私情和日后的命运我无法改变;后半段时间里,我又在担心我在他心中的位置比不得江山社稷。至于这个十六年前写给他的情诗,我已然渐渐遗忘了。没想到,他又是如此认真,所有答应我的事情,都记得清清楚楚。甚至连我都没有如何在意的东西,也能如此珍视。竟然,镌刻在这个地方,这个他准备将来和我一起永眠的地方。
可笑我一直自认为我对他一腔痴情、矢志不渝,总以为他对我三心两意,保有底线。没想到到头来,真正一腔痴情、矢志不渝的反而是他,这个总喜欢冷着脸,装作很强势很高傲的模样,偶尔伤害我,让我怨恨,让我误会的笨男人!
我擦干眼泪,回到原来的地方,等了多尔衮一个晚上,他也没有回来;从上午等到下午。他依旧没有回来。我终于忍不住了,他不会真的被我伤了心,再也不想见我了吧?踌躇了好久,我决定主动出去找他。
出乎我意外地,这外面就是山林和原野。却并没有见到任何人影。听阿娣说,这次一共来了一千多个随行护驾的官兵,想来,应该是将这周围都把守严密了,里面既然安全了,也就不需要随时有大批人在这里留守了,免得在我们眼前晃来晃去的碍眼。又有可能就是,表面上没有人,实际上有不少人躲在暗处。悄无声息地保护着我们。于是,我也就没有什么疑虑了,开始漫无目的地寻找起来。
这里地属遵化。风光和滦平那边略有不同。滦平那边有广袤的森林和辽阔地草原,还有巨大的湖泊。而这里,除了山林就是小溪,还有就是温泉,以及遥遥可见的边塞长城。极目眺望,在天边有连绵起伏,重重叠叠的群山,那里是分隔关内关外的界限。雄伟地燕山山脊上,有灰蒙蒙的长城蜿蜒上下。只不过这里的距离实在太远了,我能看到的。也只不过是一条细细的灰色曲线罢了。
漫无目的地走了不知道多少路程,直到两腿酸软,都快走不动了的时候,我在一条小溪前的草地上发现了多尔衮。他两手交叠在脑后,仰面躺着。闭着双眼一动不动,似乎睡着了。此时虽然正值盛夏,可这里也并不炎热,而是一派湖光山色、风和日丽的美好景象。加上黄鹂婉转、溪流淙淙,听在耳里十分惬意。在这样地环境下。就算心情不好的人。也要陶醉其中,忘却烦恼了。
我蹑手蹑脚地来到他身边。蹲下,静静地望着他。阳光照耀在他的脸上,就像洒下一层绚烂地金粉,让他的脸色比昨晚好看些了。只不过,这不到一天的功夫,他的胡茬又明显了许多,看上去也就更加沧桑,更加邋遢了。看来,再怎么好看的男人,要是长了一脸大胡子,也就残了。我在旁边瞧了一阵,忍不住地,轻轻地笑出声来。
这笑声立即惊醒了他,他睁开眼睛,看到是我,眼神里闪过一丝诧异,不过很快又闭上了,也并没有说话。
我在旁边想了想,有了主意,于是故意嘲讽似的笑了笑,揶揄道:“怎么,你都胡子一大把的人了,还耍小孩子脾气?见我一来就立即装睡了,还赌气不说话?我看你倒是能忍多久。”
其实他对我大吵大闹之类的,说些恶毒的,令我胆战心惊的话,我倒还真是害怕地;不过他要是对我不理不睬,我反而不怕。因为我这人并非没耐性的,他晾我一年我也照样过得好好的,到最后肯定是他忍耐不住,巴巴地跑来认输投降。关于他这个习惯特性,我还是很笃定,可以拿捏稳妥的。
果不其然,多尔衮似乎也知道了自己的弱点,也不想僵持下去,就开口说话了“谁说我装睡,我闭眼是因为现在太阳光太厉害,我总不能傻乎乎地直接看太阳吧。”
“那是你笨,要睡觉也得找个树荫地才好,像你这样直接在太阳下面睡觉地,还真是少见。”我毫不客气地顶了回去。
他闻言之后,讪讪了片刻,而后无奈地说了一句:“哼,我不是笨,我是被你气傻了。兴许给太阳晒一晒,就给晒聪明了。”
我先是一怔,而后反应过来,哈哈大笑起来。看不出他和我斗嘴的时候,表面上嘴笨舌拙,没想到还深藏玄机,颇有那么几分冷幽默。看来,他表面上生我的气,心里头还是挺虚弱的,这样就好办了。
在我的笑声中,他竟然有点脸红地模样了,于是背过身去“恨恨”道:“你大老远地跑来,就是为了笑话我地吗?刚才睡觉的时候就听你在笑,什么事儿值得你这么好笑?”
我看到他后背地衣服上粘了一茎狗尾巴草,就顺手取下,用毛茸茸的那一端轻轻地搔着他的脖颈,一面悠悠地说道:“当然好笑了,难得见你肯邋遢一次,都快变成个络腮胡子的虬髯客了,我还以为我认错了人,这样一个既粗鲁又野蛮,看上去脏兮兮,乱七八糟的汉子。哪里像是我男人啊!”“呃”多尔衮大概对我的回答又好气又好笑,却又要板着脸装出一本正经的模样,沉默了片刻,然后略有些讷讷地问了一句:“那,你男人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我的男人呀。不但是天底下这第一号大英雄,还是个英俊风流地才俊。就像宋词里面所说,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要才有才,要貌有貌。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让女人见了。立即就魂不守舍,芳心暗许”说着说着,我越发得意,悄悄地凑近他脖颈间,轻轻地嘘着气,让他痒得再也装不下去。
他终于忍不住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大概他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当着他的面说他帅,赞他好相貌的。再加上我的形容词过于肉麻。他自然会在飘飘然的同时也有些赧颜了。我明明见他地肩头已经微微抽*动了,可是他的声音仍然保持着一本正经,不知道是花费了多大的忍力才能保持着这样的效果。
“有这么严重?我怎么听说,这样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女人见了魂都飞了的男人,被他家媳妇欺负得不轻呢?苦苦哀求也得不到谅解,凄惨到晚上连床都上不去,只好躲在外头露宿一晚,到现在都不敢去见媳妇你说说。究竟是你在说谎骗人。还是他媳妇已经不喜欢他了?”
我在他身后坐了下来,不嗔不怒。平平和和地用“夫唱妇随”的方式回答着他的疑问“呵呵,道理很简单,可是这个男人哪里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小心眼,喜欢胡思乱想。明明并不复杂的事情,他就喜欢搞几十个几百个假设和推测出来,总害怕别人会辜负他的期望,总担心他付出地东西得不到相应的回报,整日都沉浸在琢磨算计,患得患失之中,你说他能不累吗?而人一累,脾气就暴躁了,就更容易执拗地去钻牛角尖,别人想拉也拉不出来。其实,有些事情本就是很简单的,非要去想那么复杂,不是纯粹给自己找累受?还有啊,这个男人现在地心眼已经小过针别了,居然还开始和儿子争风吃醋了。他不知道,他媳妇不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最喜欢的男人肯定只有他一个。他是他媳妇这辈子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最后一个男人。他连这点自信都没有,还自怨自艾地像个娘们,也不害羞。”
多尔衮静静地听着,也并未转头,只给我一个后背。不过我仍然能够感觉到,他对于我的这番话,已经有所动容了,只不过他不想被我轻易瞧出他的心思罢了,这样会让这个骄傲的男人感到没面子。
我继续说道:“他一定在疑惑,在悄悄地问为什么。不过,要是他在我面前,肯虚心倾听的话,我就要将他媳妇的想法告诉他。其实他误会她了,她和大多数女人在某些地方还是不一样的。因为她清楚,只有丈夫才是和她过一辈子的人。这天底下,除了父母之外,没有比丈夫更亲地人了。至于儿子,不过是养他到成年,等他成亲有了媳妇,就会忘了爹娘,成为别人家的人了。只有丈夫,才能继续陪着她过日子,白头偕老,一直到再也起不来的那一天。然而,虽说儿子在她心里头比不得丈夫重要,可也是从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小时候抱着自己的膝盖撒娇依恋过地,她又怎么会厚此薄彼?而当丈夫和儿子起了冲突的时候,夹在中间的女人,才是最难以自处,难以选择的。可若是明摆着的是非,那么她当然要帮着有理地一方了。
当然,丈夫心里头很纠结,他不明白,媳妇怎么会为了儿子而对他如此绝情。那是因为,他在媳妇心中地地位实在太重要了,简直大过了天。媳妇把他看作这个世上最亲最爱的人,这种感情已经到了像火一样炙热地地步了。火既能给人带来希望,也可以给人以毁灭,是极端的,至刚至烈的。所以,火不能像水那样,可以温温柔柔地化解矛盾,或者冻结成冰来静静地忍耐,它只能燃烧别人,又燃烧了自己。所以,媳妇可以为了丈夫而不惜一死,而感情上的付出也应该是平等的。当媳妇以为丈夫背叛了她时,自然也就难免无法冷静了。
其实,水是个智者,而火则是个傻瓜。火不懂得忍耐,不懂得理智,它只会为它最为重视的东西而走极端,或占有,或吞噬,或痴狂,或毁灭这就像人一样,世上总有那么少数死心眼的人,为情痴狂,甚至为情而死。这样的人,不能不说是很傻很笨,又天真又执拗的蠢人。”
说到这里时,多尔衮终于有了反应。他转过身来,用那格外明亮的眼睛望了望我,然后叹了口气,满脸的萧索怅然之色,就像秋风中飘零的黄叶,落入满池秋水之中,荡开一点点细微的涟漪,而后又恢复了宁静祥和。此时,正是夏花烂漫的时节,可他的眼神,却静美如秋叶,悄然地落入我心里的湖面,然后随波漂荡,虽轻微,却惹得我,心湖再起波澜。
“可惜,这个男人也和他媳妇一样,是个很傻很笨的蠢人。只不过他还挺乐意当这个蠢人的,心甘情愿,乐在其中,因为蠢人起码不会孤单寂寞。你说说,若这个世上都是聪明人,那不就太没意思了吗?只有聪明人和蠢人一并存在,日子才会更有意思。”
说着,他突然牵起我的手,很认真地说道:“又譬如,这个蠢男人本觉得有胡子才顺眼的,可他媳妇说过,胡子不但难看还会扎痛她,所以他这十多年来一直不敢留胡子出来。每次出征回来,进家门之前都赶紧刮刮脸,生怕他媳妇瞧着不顺眼---人家都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可他一个大男人还在意这个,你说他矫情不矫情,蠢不蠢?”
我有一种眩晕的冲动,想不到他也会如此“撒娇”啊,真受不了我憋笑憋到肚子痛,好不容易才说出完整的话来“呃我还知道以后的事情。这个男人因为受了媳妇的欺负,很伤心很郁闷,心想反正媳妇都不喜欢他了,他好看难看也无所谓了,干脆就破罐子破摔算啦。于是,几天下来,也就变成了这副模样”
说着,我俯身下去,双手捧住他的脸,调笑道:“别说,这胡子虽然不怎么美观,不过摸上去还挺好玩的,让人忍不住就想亲近亲近。”话音刚落,我不等他反应,就一口亲了下去。
第九卷 净土千秋掩风流 第六十四节 冰火两重天 ----!
我蹲在地上,颤抖着身子,任凭泪水在脸颊上蔓延而过,滴落在灰白色的地面上,恍如寸草不生的茫茫大漠,陡然降下宝贵的甘霖。从此,沉睡的种子开始萌发;从此,生命的色彩渐渐显现。一切,都会朝着生机勃勃的方向发展。
尽管周围无人,可我依旧没有哭出声来。因为我的泪不是伤心不是悲哀,更不是绝望,我又何必大放悲声?原来,我误会他了,这些年来,我好像从来就没有真正地,完完全全地,不带一点怀疑地信任过他。从我嫁给他那一天起,一直到这之前,都是如此。即使和他一起很快乐的日子,我也会偶尔涌起一丝惆怅和紧张;至于偶尔和他吵架怄气的日子,我更是活在期期惶惶之中,简直不可终日。我和他在一起十六年,前半段时间里,我是担忧他和大玉儿的私情和日后的命运我无法改变;后半段时间里,我又在担心我在他心中的位置比不得江山社稷。至于这个十六年前写给他的情诗,我已然渐渐遗忘了。没想到,他又是如此认真,所有答应我的事情,都记得清清楚楚。甚至连我都没有如何在意的东西,也能如此珍视。竟然,镌刻在这个地方,这个他准备将来和我一起永眠的地方。
可笑我一直自认为我对他一腔痴情、矢志不渝,总以为他对我三心两意,保有底线。没想到到头来,真正一腔痴情、矢志不渝的反而是他,这个总喜欢冷着脸,装作很强势很高傲的模样,偶尔伤害我,让我怨恨,让我误会的笨男人!
我擦干眼泪,回到原来的地方,等了多尔衮一个晚上,他也没有回来;从上午等到下午。他依旧没有回来。我终于忍不住了,他不会真的被我伤了心,再也不想见我了吧?踌躇了好久,我决定主动出去找他。
出乎我意外地,这外面就是山林和原野。却并没有见到任何人影。听阿娣说,这次一共来了一千多个随行护驾的官兵,想来,应该是将这周围都把守严密了,里面既然安全了,也就不需要随时有大批人在这里留守了,免得在我们眼前晃来晃去的碍眼。又有可能就是,表面上没有人,实际上有不少人躲在暗处。悄无声息地保护着我们。于是,我也就没有什么疑虑了,开始漫无目的地寻找起来。
这里地属遵化。风光和滦平那边略有不同。滦平那边有广袤的森林和辽阔地草原,还有巨大的湖泊。而这里,除了山林就是小溪,还有就是温泉,以及遥遥可见的边塞长城。极目眺望,在天边有连绵起伏,重重叠叠的群山,那里是分隔关内关外的界限。雄伟地燕山山脊上,有灰蒙蒙的长城蜿蜒上下。只不过这里的距离实在太远了,我能看到的。也只不过是一条细细的灰色曲线罢了。
漫无目的地走了不知道多少路程,直到两腿酸软,都快走不动了的时候,我在一条小溪前的草地上发现了多尔衮。他两手交叠在脑后,仰面躺着。闭着双眼一动不动,似乎睡着了。此时虽然正值盛夏,可这里也并不炎热,而是一派湖光山色、风和日丽的美好景象。加上黄鹂婉转、溪流淙淙,听在耳里十分惬意。在这样地环境下。就算心情不好的人。也要陶醉其中,忘却烦恼了。
我蹑手蹑脚地来到他身边。蹲下,静静地望着他。阳光照耀在他的脸上,就像洒下一层绚烂地金粉,让他的脸色比昨晚好看些了。只不过,这不到一天的功夫,他的胡茬又明显了许多,看上去也就更加沧桑,更加邋遢了。看来,再怎么好看的男人,要是长了一脸大胡子,也就残了。我在旁边瞧了一阵,忍不住地,轻轻地笑出声来。
这笑声立即惊醒了他,他睁开眼睛,看到是我,眼神里闪过一丝诧异,不过很快又闭上了,也并没有说话。
我在旁边想了想,有了主意,于是故意嘲讽似的笑了笑,揶揄道:“怎么,你都胡子一大把的人了,还耍小孩子脾气?见我一来就立即装睡了,还赌气不说话?我看你倒是能忍多久。”
其实他对我大吵大闹之类的,说些恶毒的,令我胆战心惊的话,我倒还真是害怕地;不过他要是对我不理不睬,我反而不怕。因为我这人并非没耐性的,他晾我一年我也照样过得好好的,到最后肯定是他忍耐不住,巴巴地跑来认输投降。关于他这个习惯特性,我还是很笃定,可以拿捏稳妥的。
果不其然,多尔衮似乎也知道了自己的弱点,也不想僵持下去,就开口说话了“谁说我装睡,我闭眼是因为现在太阳光太厉害,我总不能傻乎乎地直接看太阳吧。”
“那是你笨,要睡觉也得找个树荫地才好,像你这样直接在太阳下面睡觉地,还真是少见。”我毫不客气地顶了回去。
他闻言之后,讪讪了片刻,而后无奈地说了一句:“哼,我不是笨,我是被你气傻了。兴许给太阳晒一晒,就给晒聪明了。”
我先是一怔,而后反应过来,哈哈大笑起来。看不出他和我斗嘴的时候,表面上嘴笨舌拙,没想到还深藏玄机,颇有那么几分冷幽默。看来,他表面上生我的气,心里头还是挺虚弱的,这样就好办了。
在我的笑声中,他竟然有点脸红地模样了,于是背过身去“恨恨”道:“你大老远地跑来,就是为了笑话我地吗?刚才睡觉的时候就听你在笑,什么事儿值得你这么好笑?”
我看到他后背地衣服上粘了一茎狗尾巴草,就顺手取下,用毛茸茸的那一端轻轻地搔着他的脖颈,一面悠悠地说道:“当然好笑了,难得见你肯邋遢一次,都快变成个络腮胡子的虬髯客了,我还以为我认错了人,这样一个既粗鲁又野蛮,看上去脏兮兮,乱七八糟的汉子。哪里像是我男人啊!”“呃”多尔衮大概对我的回答又好气又好笑,却又要板着脸装出一本正经的模样,沉默了片刻,然后略有些讷讷地问了一句:“那,你男人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我的男人呀。不但是天底下这第一号大英雄,还是个英俊风流地才俊。就像宋词里面所说,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要才有才,要貌有貌。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让女人见了。立即就魂不守舍,芳心暗许”说着说着,我越发得意,悄悄地凑近他脖颈间,轻轻地嘘着气,让他痒得再也装不下去。
他终于忍不住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大概他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当着他的面说他帅,赞他好相貌的。再加上我的形容词过于肉麻。他自然会在飘飘然的同时也有些赧颜了。我明明见他地肩头已经微微抽*动了,可是他的声音仍然保持着一本正经,不知道是花费了多大的忍力才能保持着这样的效果。
“有这么严重?我怎么听说,这样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女人见了魂都飞了的男人,被他家媳妇欺负得不轻呢?苦苦哀求也得不到谅解,凄惨到晚上连床都上不去,只好躲在外头露宿一晚,到现在都不敢去见媳妇你说说。究竟是你在说谎骗人。还是他媳妇已经不喜欢他了?”
我在他身后坐了下来,不嗔不怒。平平和和地用“夫唱妇随”的方式回答着他的疑问“呵呵,道理很简单,可是这个男人哪里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小心眼,喜欢胡思乱想。明明并不复杂的事情,他就喜欢搞几十个几百个假设和推测出来,总害怕别人会辜负他的期望,总担心他付出地东西得不到相应的回报,整日都沉浸在琢磨算计,患得患失之中,你说他能不累吗?而人一累,脾气就暴躁了,就更容易执拗地去钻牛角尖,别人想拉也拉不出来。其实,有些事情本就是很简单的,非要去想那么复杂,不是纯粹给自己找累受?还有啊,这个男人现在地心眼已经小过针别了,居然还开始和儿子争风吃醋了。他不知道,他媳妇不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最喜欢的男人肯定只有他一个。他是他媳妇这辈子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最后一个男人。他连这点自信都没有,还自怨自艾地像个娘们,也不害羞。”
多尔衮静静地听着,也并未转头,只给我一个后背。不过我仍然能够感觉到,他对于我的这番话,已经有所动容了,只不过他不想被我轻易瞧出他的心思罢了,这样会让这个骄傲的男人感到没面子。
我继续说道:“他一定在疑惑,在悄悄地问为什么。不过,要是他在我面前,肯虚心倾听的话,我就要将他媳妇的想法告诉他。其实他误会她了,她和大多数女人在某些地方还是不一样的。因为她清楚,只有丈夫才是和她过一辈子的人。这天底下,除了父母之外,没有比丈夫更亲地人了。至于儿子,不过是养他到成年,等他成亲有了媳妇,就会忘了爹娘,成为别人家的人了。只有丈夫,才能继续陪着她过日子,白头偕老,一直到再也起不来的那一天。然而,虽说儿子在她心里头比不得丈夫重要,可也是从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小时候抱着自己的膝盖撒娇依恋过地,她又怎么会厚此薄彼?而当丈夫和儿子起了冲突的时候,夹在中间的女人,才是最难以自处,难以选择的。可若是明摆着的是非,那么她当然要帮着有理地一方了。
当然,丈夫心里头很纠结,他不明白,媳妇怎么会为了儿子而对他如此绝情。那是因为,他在媳妇心中地地位实在太重要了,简直大过了天。媳妇把他看作这个世上最亲最爱的人,这种感情已经到了像火一样炙热地地步了。火既能给人带来希望,也可以给人以毁灭,是极端的,至刚至烈的。所以,火不能像水那样,可以温温柔柔地化解矛盾,或者冻结成冰来静静地忍耐,它只能燃烧别人,又燃烧了自己。所以,媳妇可以为了丈夫而不惜一死,而感情上的付出也应该是平等的。当媳妇以为丈夫背叛了她时,自然也就难免无法冷静了。
其实,水是个智者,而火则是个傻瓜。火不懂得忍耐,不懂得理智,它只会为它最为重视的东西而走极端,或占有,或吞噬,或痴狂,或毁灭这就像人一样,世上总有那么少数死心眼的人,为情痴狂,甚至为情而死。这样的人,不能不说是很傻很笨,又天真又执拗的蠢人。”
说到这里时,多尔衮终于有了反应。他转过身来,用那格外明亮的眼睛望了望我,然后叹了口气,满脸的萧索怅然之色,就像秋风中飘零的黄叶,落入满池秋水之中,荡开一点点细微的涟漪,而后又恢复了宁静祥和。此时,正是夏花烂漫的时节,可他的眼神,却静美如秋叶,悄然地落入我心里的湖面,然后随波漂荡,虽轻微,却惹得我,心湖再起波澜。
“可惜,这个男人也和他媳妇一样,是个很傻很笨的蠢人。只不过他还挺乐意当这个蠢人的,心甘情愿,乐在其中,因为蠢人起码不会孤单寂寞。你说说,若这个世上都是聪明人,那不就太没意思了吗?只有聪明人和蠢人一并存在,日子才会更有意思。”
说着,他突然牵起我的手,很认真地说道:“又譬如,这个蠢男人本觉得有胡子才顺眼的,可他媳妇说过,胡子不但难看还会扎痛她,所以他这十多年来一直不敢留胡子出来。每次出征回来,进家门之前都赶紧刮刮脸,生怕他媳妇瞧着不顺眼---人家都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可他一个大男人还在意这个,你说他矫情不矫情,蠢不蠢?”
我有一种眩晕的冲动,想不到他也会如此“撒娇”啊,真受不了我憋笑憋到肚子痛,好不容易才说出完整的话来“呃我还知道以后的事情。这个男人因为受了媳妇的欺负,很伤心很郁闷,心想反正媳妇都不喜欢他了,他好看难看也无所谓了,干脆就破罐子破摔算啦。于是,几天下来,也就变成了这副模样”
说着,我俯身下去,双手捧住他的脸,调笑道:“别说,这胡子虽然不怎么美观,不过摸上去还挺好玩的,让人忍不住就想亲近亲近。”话音刚落,我不等他反应,就一口亲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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