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 卸甲与枇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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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玄现在正朝鼎盛发展,自然而然有海纳百川的胸襟,相比前朝,本朝女子的约束并不多,结伴读书,赏花写诗,踏青郊游,骑马射箭,舞刀弄枪,穿齐边服饰,样样可行,这样才有女子的着装发型放开。
吴长林原先那一套襦裙若是放在前朝,当真要被骂个狗血淋头,还有曲小莲摘簪动作,一样也要被视为无视王朝法律。
现在姑娘们穿着大胆,发型搭配更是多了起来。
若是放在前朝,这些都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大势所趋,古板秉承前朝理念的大臣大儒们也无可奈何,天下都如此,自己小家中,也有妻女,自然不指望她们能领会先人道理,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与旁家论道简单,席地而坐不过半日,总能分出个胜负,难就难在跟家眷说道理,不用三两句,不是哭丧就是提刀。
大道理好说,小道理难讲。
洛瑾许是前些年走江湖习惯,散发及腰间,三千青丝垂下,只有在与人比武时,才会用一根丝带系紧,显得干练,也方便行动。
曲小莲恰恰相反,一头整齐的刘海,后方盘圈,由一根簪子固定。
吴长林的发型接近洛瑾,都是散发,自然搭在肩头,很是动人,提起簪子,她突然想到一个故事,朝吴忧问道:“忧哥哥,可知前朝有个关于簪子的故事?”
吴忧在脑中思索一阵,微笑摇头道:“不知。”
林熙月也是一脸不解,只有曲小莲原本平静眸子闪过一丝光亮,显而易见,她是知道吴长林提起的故事。
不得不说,其实曲小莲比洛瑾更适合散发。
一身青衣,气质清冷,青丝及腰,犹如青莲山上的青莲,脱离世俗之美。
纵然是从小就认识的吴忧,也忍不住多看上一眼。
吴长林双眸机灵,意料之中,娓娓道:“这是一个凄婉的故事。有野史记载,前朝大历二十三年,一劫富济贫,看不惯贪官污吏,通过盗窃贪官钱财施予平民百姓的盗窃,在一次纵马逃城时带起一女子裙边,看官兵并未追来,就下马致歉,没想到一眼定情,便暗下决心不再为盗,取其为妻,天随人愿,大盗盗得了女子的心,共渡了三年神仙眷侣般的生活,陪女子小巷吃面,谈笑飞雪,还不惜用夜明珠做弹珠弹落山雀。”
吴长林说到这停顿下来,喝上一口热茶,见三人都有继续听的闲情,也不扰人兴致,继续道:“大历二十七年,大盗决定娶女子为妻,听闻南州齐王府有一玉簪,得之赠予心爱之人,可与其永世不分,大盗欲窃之,便辞别女子并道明数日后迎娶她,轻装踏上南州王府的路。待窃簪返途,听闻齐边军队攻陷凉州边塞,一路烧杀抢掠,民不聊生,大盗马不停蹄赶回凉州,心中期盼女子一切安好,却还是不得不接受她已命丧黄泉的现实,大盗肝肠寸断,悔不该留她一人在凉州孤援无助,也恨自己盗即为盗,或许无论是否劫富济贫,终有报应。但一腔恨意无法消停,大盗就此弃盗从军,带着对女子的留恋,战场杀敌,勇猛如虎,击退齐边百余里,将当时齐边大将斩杀于马前,也因此被封为护国大将军,可于钱财官爵他终无眷恋,便于朝堂之上辞官返故,回到了之前和女子共渡的弄堂小巷,当起了说书人。
“每日堂前座无虚席,百姓都爱在大盗的听故里中,听着他讲一个盗贼、一个将军和一个女子的故事,每每众人四散,却徒留这说书人后堂泪流满面,望着女子在庭院中种下的枇杷树,那支挂在树梢始终未送出的玉簪,那玉簪也讲述着大盗说尽生平事,却终究走不出自己的故事。”
曲小莲闻言一叹息,轻轻说道:“庭前枇杷树,妻时吾手植,年年飞雪落,亭亭立立矣。”
吴长林微微一笑道:“对,这是每个喜欢簪子的姑娘都知道的故事,我也是与别家小姐们聚会时,才听人提起。”
吴忧听闻怔怔出神,开口道:“卸甲与枇杷,飞雪满厅堂,纵然盗匪诉衷肠,岂能他日共白头。”
林熙月嗯了一声,放下茶杯,接着吴家少爷的话,道:“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年轻白衣喝下最后一口茶,起身道:“走吧。”
四人出茶楼,纵然西边夕阳晚霞浮现,旱天城的集市一点没有衰颓之势,道路两旁叫喊声不绝,车水马龙,物品琳琅满目,眼花缭乱。
在人群中,年轻白衣注意到一家买簪的首饰店,想都没想拉起身旁青衣姑娘的手,朝发簪店铺走去。
林熙月本想紧跟两人,却被身后的吴长林拉住,在其不解的表情下,神秘兮兮道:“走,带你去看个好玩意。”
说完不等林熙月反应,就硬拉着她挤进人群,很快淹没在人海中,不知去向。
这家装修华丽,一看就知价格不菲的发簪店,货物皆是绝美之物。
奈何年轻白衣眼光实在高,无论店家如何吹捧,又或是其他姑娘很满意的发簪,都是摇头看不上眼。
店家费尽口舌半天,若不是见两人气质高贵,定会以为是来砸店铺挑食之人,无奈擦擦汗道:“请问公子,您到底是要哪种簪子?”
吴忧眨眨眼,一本正经道:“掌柜的,有没有插上这辈子都不脱下的簪子?”
掌柜的经营多年簪子生意,头一次遇见此等要求的客人,一时也为难起来。
曲小莲俏脸一红,拉了拉年轻衣角,低声道:“少爷,怎么会有这等簪子。再说了,就算有,我不还要洗漱头发,怎能不摘?”
吴忧一想也是这道理,莫非是自己太过较真,又朝店家问道:“店里最好的是哪种簪子?”
掌柜一听吴忧的话,一扫先前不满,利索的从柜台挑选出一支由金色琉璃作为装饰的簪子,啧啧称赞道:“公子你看,就是这支琉璃金簪。金色琉璃可是稀罕物,本人从事这么多年,也没几次见到成色如何精美的金簪,美簪配美人,想来夫人带上一定比天上仙女还好看!今日有缘,一口价二百两!”
曲小莲本就羞红的脸,听到夫人二字,更是滚烫,低头沉默不语。
年轻白衣接过金簪,细细打量一番,的确做工不凡,转头问道:“曲姐姐,这支如何?”
青衣姑娘点头又摇头。
吴忧纳闷,满头雾水,这到底是满意还是不满意。
过了许久,青衣姑娘才从牙缝挤出一字:“贵。”
年轻白衣哈哈大笑道:“掌柜的,就这支了。”
站在店家门口,年轻白衣朝身旁的青衣姑娘道:“先委屈曲姐姐带这支发簪,等他日空闲,定要去将那支齐王玉簪给你取来。”
青衣姑娘紧握手里的金簪,深吸一气,用丝巾包裹好,放在腰间包里,笑道:“好,那这支簪子我就先不带了,就等少爷的拿来玉簪的那一天。”
年轻白衣不以为然,随口道:“无妨,这样也很好看。”
青衣姑娘一笑倾城,看向人群,轻声道:“关顾着挑簪,都忘了还有两人了。”
吴忧叹了口气,无奈道:“曲姐姐放心,她两是何等的古灵,想来现在正在琴坊里,等我付钱呢。”
青衣姑娘罕见做了个鬼脸:“活该。”
年轻白衣点了点青衣姑娘的眉心,道一句这样挺好,不顾其透红脸蛋,消失在人海中。
大玄现在正朝鼎盛发展,自然而然有海纳百川的胸襟,相比前朝,本朝女子的约束并不多,结伴读书,赏花写诗,踏青郊游,骑马射箭,舞刀弄枪,穿齐边服饰,样样可行,这样才有女子的着装发型放开。
吴长林原先那一套襦裙若是放在前朝,当真要被骂个狗血淋头,还有曲小莲摘簪动作,一样也要被视为无视王朝法律。
现在姑娘们穿着大胆,发型搭配更是多了起来。
若是放在前朝,这些都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大势所趋,古板秉承前朝理念的大臣大儒们也无可奈何,天下都如此,自己小家中,也有妻女,自然不指望她们能领会先人道理,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与旁家论道简单,席地而坐不过半日,总能分出个胜负,难就难在跟家眷说道理,不用三两句,不是哭丧就是提刀。
大道理好说,小道理难讲。
洛瑾许是前些年走江湖习惯,散发及腰间,三千青丝垂下,只有在与人比武时,才会用一根丝带系紧,显得干练,也方便行动。
曲小莲恰恰相反,一头整齐的刘海,后方盘圈,由一根簪子固定。
吴长林的发型接近洛瑾,都是散发,自然搭在肩头,很是动人,提起簪子,她突然想到一个故事,朝吴忧问道:“忧哥哥,可知前朝有个关于簪子的故事?”
吴忧在脑中思索一阵,微笑摇头道:“不知。”
林熙月也是一脸不解,只有曲小莲原本平静眸子闪过一丝光亮,显而易见,她是知道吴长林提起的故事。
不得不说,其实曲小莲比洛瑾更适合散发。
一身青衣,气质清冷,青丝及腰,犹如青莲山上的青莲,脱离世俗之美。
纵然是从小就认识的吴忧,也忍不住多看上一眼。
吴长林双眸机灵,意料之中,娓娓道:“这是一个凄婉的故事。有野史记载,前朝大历二十三年,一劫富济贫,看不惯贪官污吏,通过盗窃贪官钱财施予平民百姓的盗窃,在一次纵马逃城时带起一女子裙边,看官兵并未追来,就下马致歉,没想到一眼定情,便暗下决心不再为盗,取其为妻,天随人愿,大盗盗得了女子的心,共渡了三年神仙眷侣般的生活,陪女子小巷吃面,谈笑飞雪,还不惜用夜明珠做弹珠弹落山雀。”
吴长林说到这停顿下来,喝上一口热茶,见三人都有继续听的闲情,也不扰人兴致,继续道:“大历二十七年,大盗决定娶女子为妻,听闻南州齐王府有一玉簪,得之赠予心爱之人,可与其永世不分,大盗欲窃之,便辞别女子并道明数日后迎娶她,轻装踏上南州王府的路。待窃簪返途,听闻齐边军队攻陷凉州边塞,一路烧杀抢掠,民不聊生,大盗马不停蹄赶回凉州,心中期盼女子一切安好,却还是不得不接受她已命丧黄泉的现实,大盗肝肠寸断,悔不该留她一人在凉州孤援无助,也恨自己盗即为盗,或许无论是否劫富济贫,终有报应。但一腔恨意无法消停,大盗就此弃盗从军,带着对女子的留恋,战场杀敌,勇猛如虎,击退齐边百余里,将当时齐边大将斩杀于马前,也因此被封为护国大将军,可于钱财官爵他终无眷恋,便于朝堂之上辞官返故,回到了之前和女子共渡的弄堂小巷,当起了说书人。
“每日堂前座无虚席,百姓都爱在大盗的听故里中,听着他讲一个盗贼、一个将军和一个女子的故事,每每众人四散,却徒留这说书人后堂泪流满面,望着女子在庭院中种下的枇杷树,那支挂在树梢始终未送出的玉簪,那玉簪也讲述着大盗说尽生平事,却终究走不出自己的故事。”
曲小莲闻言一叹息,轻轻说道:“庭前枇杷树,妻时吾手植,年年飞雪落,亭亭立立矣。”
吴长林微微一笑道:“对,这是每个喜欢簪子的姑娘都知道的故事,我也是与别家小姐们聚会时,才听人提起。”
吴忧听闻怔怔出神,开口道:“卸甲与枇杷,飞雪满厅堂,纵然盗匪诉衷肠,岂能他日共白头。”
林熙月嗯了一声,放下茶杯,接着吴家少爷的话,道:“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年轻白衣喝下最后一口茶,起身道:“走吧。”
四人出茶楼,纵然西边夕阳晚霞浮现,旱天城的集市一点没有衰颓之势,道路两旁叫喊声不绝,车水马龙,物品琳琅满目,眼花缭乱。
在人群中,年轻白衣注意到一家买簪的首饰店,想都没想拉起身旁青衣姑娘的手,朝发簪店铺走去。
林熙月本想紧跟两人,却被身后的吴长林拉住,在其不解的表情下,神秘兮兮道:“走,带你去看个好玩意。”
说完不等林熙月反应,就硬拉着她挤进人群,很快淹没在人海中,不知去向。
这家装修华丽,一看就知价格不菲的发簪店,货物皆是绝美之物。
奈何年轻白衣眼光实在高,无论店家如何吹捧,又或是其他姑娘很满意的发簪,都是摇头看不上眼。
店家费尽口舌半天,若不是见两人气质高贵,定会以为是来砸店铺挑食之人,无奈擦擦汗道:“请问公子,您到底是要哪种簪子?”
吴忧眨眨眼,一本正经道:“掌柜的,有没有插上这辈子都不脱下的簪子?”
掌柜的经营多年簪子生意,头一次遇见此等要求的客人,一时也为难起来。
曲小莲俏脸一红,拉了拉年轻衣角,低声道:“少爷,怎么会有这等簪子。再说了,就算有,我不还要洗漱头发,怎能不摘?”
吴忧一想也是这道理,莫非是自己太过较真,又朝店家问道:“店里最好的是哪种簪子?”
掌柜一听吴忧的话,一扫先前不满,利索的从柜台挑选出一支由金色琉璃作为装饰的簪子,啧啧称赞道:“公子你看,就是这支琉璃金簪。金色琉璃可是稀罕物,本人从事这么多年,也没几次见到成色如何精美的金簪,美簪配美人,想来夫人带上一定比天上仙女还好看!今日有缘,一口价二百两!”
曲小莲本就羞红的脸,听到夫人二字,更是滚烫,低头沉默不语。
年轻白衣接过金簪,细细打量一番,的确做工不凡,转头问道:“曲姐姐,这支如何?”
青衣姑娘点头又摇头。
吴忧纳闷,满头雾水,这到底是满意还是不满意。
过了许久,青衣姑娘才从牙缝挤出一字:“贵。”
年轻白衣哈哈大笑道:“掌柜的,就这支了。”
站在店家门口,年轻白衣朝身旁的青衣姑娘道:“先委屈曲姐姐带这支发簪,等他日空闲,定要去将那支齐王玉簪给你取来。”
青衣姑娘紧握手里的金簪,深吸一气,用丝巾包裹好,放在腰间包里,笑道:“好,那这支簪子我就先不带了,就等少爷的拿来玉簪的那一天。”
年轻白衣不以为然,随口道:“无妨,这样也很好看。”
青衣姑娘一笑倾城,看向人群,轻声道:“关顾着挑簪,都忘了还有两人了。”
吴忧叹了口气,无奈道:“曲姐姐放心,她两是何等的古灵,想来现在正在琴坊里,等我付钱呢。”
青衣姑娘罕见做了个鬼脸:“活该。”
年轻白衣点了点青衣姑娘的眉心,道一句这样挺好,不顾其透红脸蛋,消失在人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