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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节 杀气腾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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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金不懂,不过他有的时候任性,却不是什么时候都任性,所以,很快就走了。

    而叶檀端起桌子上的茶水,一口而干,然后看着满天的七彩的光芒将这片灰色的地方照出了一片不一样的感觉,像是漫步在彩虹上一样,不由得心中一笑。

    自己容忍了很多,自己的脾气好了很多,看似一个不可能的事,似乎一切都顺着自己的手法去做了,这样子的话,就够了。

    然后叶檀就走出房门,来到这几天已经有点样子的李旭送来的人面前,李卫是第一个,不过呢,这人可以成为之前的这个首领的小队长也不是没有道理,站在那里的样子就不错,不过呢,最主要一点就是对方干净了不少,一个人做事行不行是能力问题,干净还是不干净则是态度问题。

    “全体都有,马上集合,跟我出去。”

    叶檀将手指放在嘴里一吹,一直都在后山溜达的小红突然吼了一嗓子,然后就冲了过来,看着高大宛如火烧云一样的家伙,无数吃过它苦头的人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大发叔,大发叔……”

    叶檀对着院子喊道。

    叶大发现在更像是一个富家翁,走路的速度却不慢,直接就出现道,“少爷,何事?”

    “今日加餐,家里来了客人,还有包子,就用牛肉的吧。”

    说完这个,就翻身上马,带着这群都上马的人,直接出城去了。

    在门口,那个黑炭一样的侯三看到了叶檀,他认识对方,只能低头带路。

    对于叶檀,侯三知道,这个人自己惹不起,可能就连自己的大帅都不一定惹得起。

    本来安静的城市,像是一种根本就没有办法活过来的地方,在叶檀的再次出现,而变得有点不一样,这人来到这里之后,牵动了好几家的心,不只是大家族,就连普通的人都知道这人的奇异的地方。

    谭燕最近都在家里窝着,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他几乎是不出门的,但是呢,当陈金跑去找他的时候,这人宛如一个跑了三百斤的胖子一样,笑呵呵地跑到了门口,结果叶檀已经骑着马离开了,所以他赶紧让手下的人给他准备一匹马,就这么远远地缀着,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这里溜达的呢。

    从刺史府到城门口不远,加上四周比较空旷,所以,显得更加的荒凉,路上根本就没有几个人,不要说长安相互之间能够有什么印证,就算是在人口更加稠密的松洲,这里也是荒凉的一塌糊涂。

    空气里带着淡淡的青草的味道,所以,经过的人总是会觉得舒服。

    叶檀出现在城门口的时候,还引起了一场小混乱,因为门口不知道怎么回事,从外面进来了一个商队,这个商队全部都是奇装异服,当然啦,在叶檀的眼里是如此,而在西边这里却不是,因为这里的人本来就乱七八糟的。

    一群人,一堆的打扮,说真的,如果是放到现在的话,肯定是所谓的角色改变,可是这群人却是羊皮大胡子,都有,脏似乎是他们唯一的特点,可是呢,这里面的人却有一群差不多二十多个人却有点干净,可惜,长久的赶路让他们的衣服早就干巴巴的了,这样的人,按着最新的肃州的规定,是不能进来的。

    “为嘛不让进?”领头的那个大胡子的红头发的男人,看样子至少一米九,二百多斤,虽然身上的羊皮袄真的挺恶心的,可是,他的腰带上那个磨得磳亮的环扣还是让人明白了这些人的身份,可能是有点身份的人。

    而且这些人竟然会说出如此顺溜的中原话,说明这些人里的不是一次了,在现代可能英语才是厉害的,可是在那个时代,中文才是唯一的世界性的语言,而且高贵。

    本来门口的兵丁都藏起来了,因为门口来了人,可是呢,在肃州有很多地方都没有人管,可是这件事却一定要管的,自从开春之后,就有无数的人出现,这些人不知道这个冬天是怎么过的,可能是吃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活下去的,这样的人是没有办法直接进城的,因为城里的人相对来说安全一些,这就好比是野味,很多人喜欢吃,但是呢,说真的,单纯地从安全的角度,人工养殖的是打了很多的激素,而野味的话,则是无数的菌体,这个都是要命的。

    守卫的人叫韩琦,算是个不错的人,虽然人长的丑了点,但是呢,还算是尽职,当然啦,如果不尽职的话,可能早就死掉了,叶檀虽然在这里没有多余的建树,可是呢,关于几个门的管理,却是非常的厉害,这个可以说是西域的一些城市的一些可怕的方面,瘟疫,一个看似很熟悉的词汇,却让过去的人都谈之色变,所以,叶檀做出的这个决定没有引起很大的变故,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个不过是小事,只有一些真正的有脑子的人才会知道,这一切都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事,可惜知道这个事的人很少。

    韩琦的名字是叶大发起的,至于说以前的名字,没人知道。

    “肃州刺史府规定的,你们这些人都需要去洗澡,然后待上十五天才能进城。”

    韩琦的话让那人很不自在,因为天气慢慢地转暖了,他们带来的一些东西需要尽快更换成钱财,否则这一条路的辛苦就全部完了。

    那人从兜里取出一个破羊皮做成的布袋,袋子不大,也就是巴掌大小,上面绣着一个奇怪的图案,犹豫了片刻,还是递过去,谄媚地笑道,“兄弟,行个方便。”

    来兴这些年来了很多次这里,虽然商队不是很大,可是因为自己的脑子够用,倒是可以顺畅地来回,从他们的那个国家到大唐,这一路上的马贼,各种老爷都会让你知道,这个世界的无辜和无奈。

    而一路上的门禁,可不是一空话,你如果不给人家钱,后果往往就会很可怕。

    可是今日,他定然是吃不消这件事的,因为韩琦根本就没有看他手里的钱,而是一摆手,冷声道,“怎么,你打算贿赂本官?”

    在边塞,根本就没有这个词汇,可是呢,这些人在成为门官之前,都已经被人培训过了,加上叶檀的脾气和手段,让他们知道,这个世界有个词汇叫做规矩。

    “没有,没有,只是让兄弟行个方便。”来兴虽然内心深处早就吐槽不行了,你们这些人不都是靠着这个吃饭的嘛,在边塞,这些守门人可没有所谓的俸禄之类的东西,有点义务的味道,虽然这个味道可能是强迫的,所以,不收点好处,是没办法吃饭的,每个人家里都是有一堆的人,这些人都是要吃饭的,如果是一个人的话,还好,一大家子,不吃饭,怎么活下去啊,而这次选择门禁的一个条件,就是要有家人,没有恒产者没有恒心,没有家人的人,往往都是孤狼,这种孤狼,是不可能接受的。

    “不用,你还是老老实实地去那里吧,我当你是初犯,不在追究,否则的话,别怪我翻脸。”

    韩琦哼了一声,转身就走,虽然身上的衣服比较老旧,可是来兴却发现这人的衣服,真的是干净啊,而且,其他的人的衣服虽然都不是新的,可是却整齐,这种事如果发生在长安的话,倒是没什么,可是天下可能除了几个叶檀待过的地方有这样的事之外,其他的地方都做不到,百废待兴,人都吃不饱,谁会真的在乎这些人呢?

    而就在来兴要说什么的时候,之前一直窝在这里的那个小团体里出来一人,虽然这人的样子在当时的人看来就是魔鬼啊,高鼻梁,蓝色的眼睛,银发披肩,身上的袍子还漏出了一个肩膀,可是这人很高,比来兴也不下多少,更加重要的是,这人身材修长,手脚也是很长,腰上别着一把弯刀,而在没有露出的那只肩膀上有一个小型的银质的印章模样的东西,可惜,时间有点长了,这个印章竟然看不清楚了,不过擦的锃亮,说明这个东西对于他来说的重要性。

    他低头对着一辆马车里面的人说了几句鬼话,然后里面似乎也传来了声音,然后他就慢慢地打马过来,在来兴的耳边说了几句,来兴愣了一下,随即哼了一声,对着韩琦喊道,“去什么地方?”

    韩琦根本就没有转身,而是伸手指着不远处一个布满了大石头的地方,摆了摆手。

    而这一切都落在了正在马背上的侯君集眼里,眼睛里闪过了异彩,这个叶檀,有点意思。

    侯君集是个将军,也是个杀才,让他带兵打仗没问题,让他治理地方没有可能,因为治理地方就需要做到一点,那就是忍辱负重,不管是皇帝还是一个小小的县令,都是如此,这个不是因为你是皇帝就可以肆无忌惮,除非你想要干一段时间就滚蛋,而侯君集在长安,不能像程咬金那样子胡搅蛮缠,因为要脸,又不能像是李靖那样子风轻云淡,因为要强,所以,他这样的人不适合生活在和平时期,而是适合在战乱的时候,因为他就是为了乱世而生的,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个看似简单的答案,却根本就没有人给过他。

    可是今日他坐在自己的马背上,看着肃州的门吏都可以做的如此的潇洒,就知道自己的事也许会容易一些,毕竟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汇叫做:看情况。

    肃州的这个春天是冷清的,也是热闹的,因为随着侯君集等了一会,不停地有人从城里出来,虽然也有人赶着马车牛车之类的,却没有人是那种很奇葩的逃荒的模样,而是脸上带着一种奇怪的笑容,这种笑容不应该出现在这样的人脸上,因为不真实,或者说是太过真实了。

    如果侯君集去过松洲的话,就会发现,这样的笑容是一种安定的笑容,一旦国家真的安稳了,就会出现,但是呢,如果没主心骨的话,往往不可能的。

    突然平静的人群当中出现了一些人,这些骑马而来,似乎有点肆无忌惮,让其中还将一个人给撞倒了,不等对方起来,这人的马匹就直接踩中了他的大腿,发出让人牙酸的声音,那人惨叫一声,而这人却笑呵呵地弃马而去。

    就在这些人离开了之后,侯三却出现在城门口,直接朝侯君集这里来了,看到他的时候,低声道,“大帅,叶侯已经到了。”

    虽然侯君集没有生气,可是侯三是从懂事以来就跟着他的人,自然是知道自己的大帅此时虽然脸色不变,却有一股子怒气,像是一个随时都要炸开的火山,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嗯。”侯君集的鼻腔里发出了一个声音,然后随手将手里的鞭子甩了甩,没有说话。

    然后门口就出现了一队人马,领头的一匹红火一样的马迎面而来,像是在宣扬着什么,侯君集的眼球微微一动,对于一个将军来说,马匹和刀剑一样重要,不能释怀的那种。

    而奇怪的是,叶檀并没有过来,而是忽然拉住了缰绳,从马背上下来,走到刚刚被踩中还在那里惨叫的人的身边,轻轻地扶着他的肩膀道,“谁干的?”

    这人是个二十多岁,劳苦惨烈的男人,听到有人问话,刚要说什么,却没有想到碰到了腿,让他倒吸了一口凉气,结果刚刚还想要不说的嘴里,直接来了,“是孟家的孟茂子。”

    似乎是觉得自己说错了,这人脸色一变道,“我…我没…看清楚。”

    “是吗?”

    叶檀笑眯眯地检查了他的大腿,发现是真的断了,就让人准备了木头给他捆绑好了之后,没有继续理会这件事,而是让人将他送回去了,同时给了一贯钱。

    小红在叶檀的身边,发现他不打算继续骑乘自己,就不高兴地来了一嗓子,缎子一样的鬃毛随意飘洒,微风吹过,帅气逼人。

    叶檀笑呵呵地走到侯君集的面前,躬身施礼道,“小侄见过伯父,伯父刚刚来了就遇到这样的事,真的让小侄汗颜。”

    侯君集不会治理地方,而且杀人如麻,可是却不代表他就什么都不在乎,对于百姓,他也是秋毫不犯,当然,肯定是自家的,对于外面的,草原上的,他可没有这么温柔。

    上下看了看叶檀,这个穿着便装的小娃娃,如今十五六岁的样子,看着文弱,可是实际上,他的胆子却是大到了极点,听说有的时候连陛下都扛不住。

    “不知道贤侄打算如何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