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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狼狈归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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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的阳光像是一道温柔的温泉一样,从远远地方照射而来,而且因为四周的露珠不小,都落在了一些小花身上,显得晶莹剔透,宛如珍珠一样。

    李旭这一觉睡的非常沉,像是这辈子的睡眠都没有今日来的体贴。

    当他抚摸着脸上的水珠的时候,却忽然坐起来,却发现了一个事,让他很开心的,昨晚跑掉的马匹都回来了,一个个地正在啃食着最嫩的嫩芽。

    而叶檀则已经起来了,正在四处看看,不知道在找什么。

    他推醒了自己的儿子和老仆,对于他们来说,在外面睡觉一夜也没事,不像是中原的人,如果是这样子的话,很有可能会出事,因为晚上在野外睡觉,如果有风的话,很有可能会出现中风之类的事,而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平常事而已。

    “爹。”李奎揉着眼睛醒过来,却吓了一跳,因为不远处就是自己家的亲兵,没有一个是完整的,而且也不是用刀子切开的那种,而是被狼撕咬成了一块块的,这样子的场景不下于地狱啊,所以李奎在第一时间没有喊母亲,而是喊父亲,不是说明他的本事有多大,而是因为他从小就没有母亲,只有父亲,可是父亲却又不经常在家里,你说怎么办呢。

    “没事,他们都死了。”李旭却似乎很冷静,看了一眼,不远处溜腿的叶檀,心中不知道想什么,不过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事的,然后看着李陈道,“你去准备一下,一会,我们就出发,回去。”

    李陈昨晚因为动了不该动的心思,所以内心深处还是有点愧疚的,所以听到李旭的话,身体一颤抖,随即站起来,就开始收拾东西。

    狼皮是叶檀需要的,可是现在这个季节,其实狼皮不是最好的,最好的世界是冬天,特别是初冬的时候,那个时候不管是羊皮,狼皮还是虎皮等,都是最好的时候,上面有有一层毛茸茸的细毛,穿起来很舒服,而现在刚刚是开春,很多动作饿了一个冬天,很多狼群里面都是互相吃食的,就是说,我饿急眼了,我就吃了你,而你饿急眼了,就会对我动手,这样的日子可能过了很久,所以,虽然之前李奎下手不错,可是实际上却是不行,因为有不少狼皮都出现口子了,只是经过一晚上的凉风吹过之后,有点硬邦邦的,还凑合。

    李陈收拾东西的速度很快,那么马匹虽然昨晚跑了,可是它们身上的东西却不减少,都在呢,所以,他们虽然没有洗脸,可是依旧找到了皮囊可以喝水,还有一点肉干可以吃。

    等到都收拾好了之后,李旭才小心翼翼地走到叶檀那里道,“叶侯,我们走吧。”

    叶檀一大早站在这样的戈壁滩上,看着四处不断冒起来的白色水雾,阳光像是一般的利剑一样,刺破了这些水雾,然后照射在大地上,如果是真正的夏天的话,这样的水汽就可以将人给蒸熟了,而现在却是只是觉得有点冷。

    “嗯。”

    叶檀说完,就翻身上马,而小红本来应该是在那几个人前面的,却留在后面,有点不太高兴。

    所以,李旭等人在前面赶马就像是有东西在后面追着一样,时不时地就加快了一些,然后又慢了一些,然后又加快,像是在逗闷子一样,让李旭郁闷却又没有办法。

    一共四个人,走了差不多一天,下午的时候,才在一个叫做翠青山的地方歇脚。

    这里算是肃州和凉州的一个交接点,因为特殊的环境让这里成为了一个绝境。

    叶檀看了一下,发现这里竟然有差不多一百米左右的山丘,可是在后世的时候却没有,说明什么,不是老天爷不给面子给弄没有了,就是经过了战争之后,也没有了。

    不过呢,这里的环境倒是不错,虽然只有一条小路可以通过,可是呢,四周却郁郁葱葱的,很多不高却很粗的树木都盘旋在这里,当然,林子里也有不少的野味。

    “叶侯,天色不早了,我们就在此处扎营吧,明日便可到肃州。”

    李旭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喉咙都要冒烟了,虽然说之前也经历过连续行军一天一夜的事,可是对于他来说,那个时候毕竟是主帅,吃喝等都不会缺的,所以,不至于那么辛苦,而此时却是真的辛苦啊,他不敢停下来,而叶檀也没有说停下来,虽然是一人两匹马,可是呢,也是扛不住啊。

    “行。”

    叶檀说完,就下马了,然后小红就跑到一边去吃草去了。

    而李旭三人则松了一口气,也跟着下来,李奎却是躺在地上不想动了,李陈和李旭稍微好点,两人按着之前的记忆,找到了一个水塘子,先是问了一下叶檀要不要喝水,结果被告之,自己不需要的时候,几人才慢慢地喝了一肚子水,至于说有没有寄生虫,那就不是他们可以考虑的事了。

    等到李奎灌了差不多一个皮囊的清水后,才慢慢地醒过来,说真的,真的是太累了,他感觉自己都要疯了。

    可是呢,当李陈找了一些柴火,开始烤肉的时候,那个兔子的香味让他慢慢爬起来,然后走到水塘边上开始洗脸,从来都没有觉得自己是这么脏的一个人,所以,他洗了很久,而且一边洗着脸,一边喝水,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

    夜晚的黑暗再次落在了这里,只是呢,这里和之前的地方不一样,那里的平原,所以才会有狼群,而这里因为特殊的地理环境,老虎不会来,狼群在这里不好打猎,所以,这里的野生小动物还是挺多的,也给了一些人一个休息的地方,这里有水,有野草,也有肉食,所以,算是一个不错的歇脚的地方,如果是在松洲的话,就会有客栈,而这里,最多给你一汪清水。

    橘黄色的火焰吞噬着一根枯枝,上面有一只刚刚被扒了皮的野兔,内脏都清理干净了,而且还在水里洗了洗,可能这是他们吃的最干净的一次吧,平时都是扒皮,然后就开始烧烤,因为没有那个心思。

    等到白花花的肉变成了金黄色,油也不朝下滴的时候,李旭就提着这个东西慢慢地朝叶檀那里走去。

    “叶侯,吃点吧,一天挺累的。”

    叶檀看着他一脸谄媚的笑容,就伸手撕下来一个兔腿,然后摆了摆手道,“你们吃吧。”

    “谢谢。”李旭不知道为什么,对方吃了自己东西,自己还要说谢谢,不过呢,还是说了,然后要走的时候,听到叶檀的话,“等等。”

    “叶侯还有什么吩咐?”李旭低头地问道。

    “砰。”一个东西落在地上,叶檀说道,“拿去吃吧,光吃肉,对身体不好。”

    李旭根本就没有看,就低头将东西捡起来,然后就离开了叶檀这里。

    看着只是少了条腿的烤兔子,李奎心中暗喜,自己竟然可以吃到好吃的了。

    “你们吃吧。”李旭看着火上还有两只野鸡,就不着急。

    李陈和李奎可就没有那么多想法了,直接就上手,虽然被烫的难受,可是两人狼吞虎咽的厉害,而李旭则在看火的时候,从怀里取出刚刚叶檀扔过来的东西,却是一个布包裹。

    好奇之下就打开了,却是一方点心,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竟然有淡淡的花香和这些米粒都非常的结实,不是碎末的那种,而是一颗一颗地晶莹剔透,看着就让人觉得有食欲,而且里面还有不少的蜜饯之类的。

    李奎正吃的开心呢,却忽然吸了吸鼻子,因为他闻到了一股子香味,抬头一看,李旭的手里的东西却是自己没有见过的,不过应该是糕点,只是这么精细的糕点,他还是没有吃过的,不由得放下手里的烤兔问道,“爹,这是什么?”

    李陈也松弛了一下,看到对方的手里的东西,“老爷,这是?”

    “刚刚叶侯给的,来,一人一块试试看。”李旭倒是不担心叶檀下毒,因为毫无必要啊。

    手里很油腻,不过呢,还是很认真地接过了这个东西,放入口中,一股子淡淡的糯米的香味充斥着自己的味蕾,然后就是甜味也是如此,人们对于甜味的追求似乎是无穷无尽的一样,让李奎吃的非常的速度,这个东西真的很好吃啊。

    不要以为在西北的人就喜欢吃肉,其实更喜欢吃粮食,只是呢,平时没有这样的机会,加上这里的人的嘴巴都比较粗,所以不在乎这个,说白了就是没条件。

    可是没有条件不代表就真的不爱吃啊,很多人还是很喜欢吃的,有点类似你吃面条的时候喜欢加臊子,可是呢,你却不舍得多加,为什么,因为加多了,就会是浪费啊,臊子只是一种调味品而已,而对于肃州的人来说,粮食还凑合,对于吐蕃国家的那个东西的话,却是非常的不一样,种植粮食是个技术活,也是个辛苦的活,因为环境等原因,山上只能种植青稞,可是呢,这个东西本来的产量就不高,加上环境所致,地处高山之上,所以产量也不用多想了,所以很多有钱人吃肉的时候都是将青稞当成了调味品了。

    当然,李家的人不需要如此,他们平时也是有糕点的,只是这里的糕点非常的要命,都是以可以保存为主,有点类似后世的那种压缩粮食一样,有的是很甜,有的非常甜,其他方面倒是没什么要求。

    叶檀拿出来的这个有点类似后世的切糕,但是呢,味道却是好的太多了,因为里面加了很多好东西,吃起来不只是好吃,而且很顺嘴。

    李奎很快就吃完了,却发现肉食根本就吸引不了自己的注意力,就看着李旭,一脸可怜的模样地问道,“爹,要不,再给我一块?”

    “吃肉吧,吃完了,好好休息,明日还要赶路呢。”

    李旭自己都没有舍得吃,看自己的儿子和老仆吃的不错,他已经打算把这个东西带回去,送给三爷尝尝了。

    被李旭拒绝,让李奎有点郁闷,然后转身拿起架子上的烤鸡就吃了起来,只是呢,味道却不是那么香甜了。

    夜晚的风慢慢地吹起来,而马匹都躲在一个小山坡上,站在那里睡觉,而李旭等三人却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低头的时候,似乎忘记了这里是野外。

    还好,一夜无话,倒是没有什么事发生,因为第二天的中午的时候就可以到达肃州,所以,他们倒是没有吃早饭,只有叶檀洗了洗脸之后,就上马离开。

    过去的人赶路比不上现在的人,因为现在有无数的好的条件可以满足你旅途的各种寂寞,而现在在这里,却是不行,只有马儿乱跑的风景。

    不过呢,越是靠近肃州城,倒是人多了起来,虽然说不至于都是村民,可是呢,还是有不少人来来回回的,在西北之地,没有什么路引之类的东西,大家吃饭都是靠天靠自己的,如果你将这些人都放在一起的话,那么还是挺郁闷的,因为你没有办法给人家足够的食物呢。

    叶檀远远地就看到了一束阳光从城头射过来,然后就看到了那个和当初凉州城差不多的城池,很多人去了古代都说古代的一切多么多么的好,多么多么的威严,可是叶檀这些年也算是走南闯北了,除了长安和洛阳之外,也就是松洲的城墙还凑合,其他地方的城墙应该叫做土墙才是,根本就算不上城墙,过去的人的日子过的紧巴巴的,你看看除了一些所谓的大户人家之外,到底有几个人有这样的钱粮去做这些事啊?

    快要到城门口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子难闻的气味,看来这个地方也可以称之为屎尿之城,这算是西北方面的城池的一个特色,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多。

    “叶侯,肃州到了。”李旭忽然一拉缰绳,忽然转身对叶檀说道,同时身上的气势再次出现了不一样,似乎之前的那个人已经不是他了一样。

    这算是什么,货到地头,你打算翻脸了吗?

    “哦,那就进城吧,告诉我刺史府在什么地方,我先去了,你们先回家吧。”

    说完,就直接打马进城,根本不将三人当回事,让李旭牙齿都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