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尚小说网 > 唐朝小白领 > 第三十二节 火爆的开业

第三十二节 火爆的开业

推荐阅读:夜的命名术渡劫之王全职艺术家大符篆师最强雇佣兵之暗黑纪元侠武世界全能刺客茅山术之不死人超级六扇门暴躁的大隋

一秒记住【爱尚小说网 www.23xsw.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一顿饭之后,程咬金的儿子程处默竟然成为了叶檀的二弟了,可见程咬金的本事。

    吃了东西之后,他还将两只叫花鸡带走了,同时训斥太子作为一国之君的未来,竟然有好吃的不给臣下分享,真的是过分了,为了治好他那颗脆弱的玻璃心,他将后来叶檀拿出来的烈酒竹叶青直接夹在咯吱窝里,跑了。

    李承乾看着叶檀,叶檀看着李承乾,互相对视,然后哄然大笑。

    “有的时候,我很羡慕陛下,有这样的臣子和朋友。”叶檀对李承乾说道,程咬金虽然很多时候不遵守这个不遵守那个,但是,这样的人却懂得如何护着自己的主子,对李世民那是绝对的好,这样的人,成为臣子和朋友,非常的难得。

    本来李承乾还有点郁闷,听到他这句话,想了一下,点了点头道,“哥哥说的是。”

    食味轩不过是一家在京城算是第十大左右的酒楼,而且地理位置不是很好,所以开业的时候应该不是有很大的动静,可是实际上却不是如此。

    张毅一大早就让人准备了鞭炮和免费试吃的活动,可惜的是,他最后发现,他错了。

    因为头天晚上备餐等原因,他就没有回去,而是在后面的院子里休息了一下,早上还没起来,就听到伙计说了,“掌柜的,外面有情况。”

    “什么事?”他本来以为是有人来捣乱呢,结果一起来,就看到了一大堆人围着食味轩,虽然没靠过来,可是看那个样子,绝对不会是过来看看,不由得了脸色一变,“难道是来找事的?”

    “应该不是。”伙计也是有眼色的人,估计了一下,其中一个大伙计说道,“掌柜的,小的看倒是像各家的采买的。”

    “采买的?跑我这里干嘛?”张毅不解地问道,不过现在自己是叶檀的手下,自然是不怕这个的,就转身说道,“今天第一天开业,大家一定要注意之前说的事,如果出现问题,大家都难看,如果不出现问题,或者少出现问题,各位的赏钱绝对是多多的。”

    “开门。”他走到正门,推开了大门,喊道。

    随着那扇比较大的雕花大门被推开之后,本来围在四周的人群忽然像是炸开了锅一样,纷纷后退,然后大家看着这个奇怪的地方,门口有一棵大树,这是在叶家村养成的习惯,虽然季节不对,不过依旧郁郁葱葱的,而树下面不是什么东西都没有,有一些奇怪的桌子和椅子,要求的关键就是大,厚实,结实,其他的都不重要,对于京城的人来说,再华贵也是普通的很,人家什么没见过,就算是没有贵族亲戚,也可以说自己看过啊,毕竟长安城就那么大,你就算是贵族也不能天天在家里不出来吧。

    张毅一身掌柜的行头,不显得突兀,却也不出彩,看着四周看着人群,不由得哈哈大笑道,“各位,食味轩开业了,大家开始吧。”

    一时间,四周很安静,大家的眼神里都透着好奇和不解,这种事,毕竟是第一次。

    不过呢,程咬金家里的管家程福可不管这些,昨晚回来的是老爷带来的东西,他吃了一个鸡腿,感觉味道那是极好的,今天一大早就过来了,一听到张毅的话之后,就直接手里提着一个大盒子走了过来,对着边上的伙计道,“来,给我介绍一下。”

    虽然程福五大三粗的,脸上还有伤疤,不过呢,他们程家的人气场都很足,脾气虽然火爆,可是如果不得罪人的话,根本就不会翻脸,所以他的话音刚落,就有一个训练有素的伙计过来,看着他,笑着说道,“这位爷,这里请,小人给你介绍一番。”

    他一走进去,后面的那些人也跟着进去了,结果一看到里面的摆设就傻眼了,一排的差不多二十个人站在那里,头上的白色的帽子,身上也是白色的,如果不是这些颜色不是特别的刺目,还以为是什么地方呢,而在他们面前的则是有更多的热气腾腾的小竹子编织的笼子,一股股浓烈的香气刺激着鼻腔,而在这些摆设的前面,则是一个巨大的桌子,应该是用铁做的支架,上面放了很多的小盘子,里面有摆设很多他们都没见过,不过呢,听说这家店的主人是松洲侯叶檀,也就认为只不过是松洲的小玩意而已。

    “这位大人,我们这里有包子,分为大的和小的两种,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馅的?”刚刚将程福带到柜台前,他指着那里的一切说道。

    程福虽然是程咬金的管家,可是这些年也是好吃的东西没有少吃,每次去皇宫回来的时候,程咬金总是会从皇宫里带一些吃的,有的时候,也是会尝尝的,可惜的是,那些以前自己一人好吃的东西,都抵不过这里的阵阵香气。

    “这个是什么?”程福指着不远处的一个非常大的铁锅,上面放了油脂,然后慢慢划开,随即有一个人手速很快地将很多只有鸡蛋大小的面团放在上面,然后就听到呲的一声,随即,将罩子放在上面,过了一会白色的热气冒出来,他打开之后,就开始用一个奇怪的工具将东西铲出来,放在一边的竹子编的盖子上,不过呢,只放了一点,其他的都还放在那里存着。

    “哦。这叫做生煎包子,里面是松洲那里特有的材料猪肉,加上其他的秘方,才出来的,大人可以尝一个,只是有点热。”伙计很随意地说道,这个东西他吃过,味道极好,刚开始的时候因为是猪肉,所以不敢吃,可是当味道真的出来的时候,他觉得吧,这个世界上的肉除了龙肉之外,就只有这个最好吃了。

    程福当年也跟着程咬金一起出去打过仗的,没有粮食的时候就是地上的泥巴都能吃两口,所以,他根本不在乎这个,直接就要上手,却被后面的伙计阻止道,“大人,这个东西只能用筷子,一是为了卫生,二是为了不伤着你。”

    程福虽然嚣张跋扈惯了,可是也是能听进去别人的话,从边上拿起一副竹筷子,夹了一个,看了一眼,发现上面白净的,而下面稍微有点黄,看来是刚刚的油所致,闻着味道不错,就直接放入口中了,伙计刚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程福的表情一颤抖,看来是被烫着了,不过却没有喷出来,而是皱眉地加快了嘴巴里牙齿的动作,然后咽下去的时候,来了一句话,“好香,味道是真的鲜美。”

    “大人,这个东西表面虽然看起来不热,可是里面却非常的热,都是油,所以一般情况下都会沾着一些汁水吃的。”伙计指着刚刚的那个大桌子上的东西说道。

    “味道真好,就是小了点,就不能弄个大的吗?”程福还在回味刚刚的东西,真的是好吃啊,就是太小了,吃起来不过瘾啊。

    “大人可知,这个只能这么小的,如果太大的话不容易熟透的,不过呢,如果想要吃大的包子的话,可以看看那里,那里的都是拳头大小的包子,可以试试的。”伙计及时地告诉他。

    程福有点舍不得生煎包,不过还是走过去,一个一身白的伙计将一个大包子用竹夹子夹出来,放在他的面前,他没有吃,而是看着一身白的他问道,“你怎么穿成这样子?”

    “为了干净,这衣服都是一天一洗,一天一换的。”伙计的话让他一愣,皇宫里也没有这么讲究啊。

    “大人,这里除了这种包子之外,如果你们喜欢吃肉食的话,还有拿这种汤,不过价格稍微贵一点。”后面跟着的伙计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大锅说道。

    而随着程福的品尝,很多过来看热闹的人也开始各自的品尝这里面的美食,有几个因为吃的太激动了,竟然忘记了要带回去了。

    孔颖达家的管家也来了,不过这人比较素雅,不会直接就动手吃,而是将一些金丝花卷之类的放在是食盒里带回去。

    虽然人是越来越多了,可是一点都不显得凌乱,反而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因为是休沐,所以孔颖达比平时起来的稍微晚点,虽然是晚了一点,可是依旧起来的很早,管家回来的时候,他刚从书房里出来,看着一大家子都坐在饭厅里等着自己,不由得点了点头,然后就开始吃饭。

    唐初的时候,早饭都比较简单,不是肉就是死饼,加上孔颖达从小就修身养性的死读书人,所以也不是很在乎这些吃的,只是今天奇怪的是桌子上摆了一些他没见过的东西,不由得问道,“这是什么?”

    孔颖达的几个孩子都不在身边,留下来的就是几个孙子,其中老大叫做孔欢,听到爷爷的问话,就站起来回答道,“爷爷,这个叫做花卷,听说是食味轩的食物,一大早管家出去买的。”

    “这个呢?”他指着另外一个小盘子,里面的东西,他竟然没有见过,这感觉,是不是有点扯呢?

    “是他们送的小菜,叫做咸菜,只是没见过。”孔欢继续说道。

    “那这个呢?”孔颖达指着一个蒸笼里放着的一堆小面团问道。

    “听说叫做小笼包子,一天就供应一百笼。”孔欢继续说道,而孔颖达的夫人则有点咽了咽口水道,“行了老爷,吃吧,孩子们都饿了。”

    孔颖达本来打算继续问的,可是听到夫人的话之后,就愣住了,他记得孩子都不喜欢吃早饭的,很多时候都是应付了事,可是今天却主动说要吃饭,不得不说,是个奇迹啊。

    他点了点头,坐下来,拿起筷子夹了一个小笼包子,道,“吃吧。”

    然后本来安静的饭桌一下子就热闹起来了,几个孩子的碗筷速度极快啊,让他愣了一下,因为是孔圣人的后代,所以他很多时候都要求吃饭的时候要安静,不过呢,当他将包子放入口中之后,本来浑浊的眼睛立马就瞪大了,这股子味道,就算是已经有些麻木的唇舌都可以感受到这股子浓烈的香气和鲜味,这个东西难道就是一个小小的包子造成的,想到这里,他打算再夹一个时候,发现已经没有了,筷子落在半空中,有点尴尬地看了一眼老妻,道,“没了?”

    “恩,听说今天的是开业,东西不多,不过这个东西是真的不错,适合老年人吃的。”老妻将自己盘子里的那个放入口中,细嚼慢咽地说道,而孔颖达则低头喝着小米粥,不知道在想什么。

    而程家就有意思了,一大锅子的肉汤加上大肉包子,让程咬金吃的那叫一个畅快啊,结果就是大儿子程处默被他打了,因为这孩子竟然敢抢自己老子的吃食,而二儿子程处亮则直接对程咬金的老婆喊道,“娘,爹又吃独食。”

    手里拿着骨头的崔氏一巴掌拍在了程咬金的脖子上,让他差点摔倒,程咬金别看是个悍将,他老婆看着很娇弱,可是在乱世之中长大的人,不管是男女,只要是活着的,都有自己的一门绝活,所以程咬金有的时候都打不过自己的老婆,尴尬吧。

    “老爷啊,你就不能少吃点嘛,你看你胖的,孩子都没长大呢。”说着将一块肉骨头给了二儿子,而程处默则在边上暗笑,结果被程咬金看到了,直接就是一巴掌,差点将牙齿打出来,骂道,“老子让你没事的时候去叶檀家玩玩,你怎么不去?”

    感觉到脑子都要炸了的程处默小声道,“爹,我今天还没出去呢。”

    “没有灵性,蠢货,就算是不熟悉,也要过去大吃一顿,难道你就不懂得孝敬老人吗?”程咬金的话简直就是强盗逻辑,还不知道是谁家的呢,你就过去蹭饭,觉得合适吗?

    “哦。”程处默摊上这么一个爹,也算是倒霉了,只能低头喝粥,那些肉汤肉包子之类的,和自己没有关系。

    这样子的事在好多人家上演,至于说李承乾,叶檀给他准备了一个小厨子,虽然手艺不太好,可是对付李承乾这样的土包子是够了,至于李泰,自从吃了叶檀给他准备的东西之后,现在是有事没事就跑到东宫那里去,知道的是吃东西,不知道的还以为打算逼迫李承乾退出去呢。当然啦,他的理由也是十分的充分的,自己读书不多,需要跟着太子哥哥哥读书。

    而叶檀却带着一些吃食,坐上他特有的马车,四个轮子的,去了魏征家。

    魏征这个人,怎么说呢,虽然脾气不好,而且不给别人面子,但是叶檀感觉到,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无私的人也许就只有一个人了吧,皇帝李世民需要对世界有控制,各个大家族也要繁衍生息,可是魏征的儿子魏子玉的后来日子过的是真的不怎么地,单纯从爹的角度来说,这样的爹简直就是最倒霉的事。

    虽然魏征说了很多对于叶檀不好的话,可是在现在的京城里,一个不会害自己的人,肯定是魏征,因为他不屑于做那些事,而其他的人呢,包括和自己关系不错的李孝恭,他都不想去,和皇家的人扯得太近了,不是好事,不只是大家对你的印象不好,有狗腿子的嫌疑,就算是那些皇子们长大了,对你的态度也不会好。

    想想后世读书的时候看过魏征的介绍,虽然现在不记得了,可是他一辈子清贫,为了贞观这个年间的奉献是一等一的,他成功地控制了李世民的怒火,这个也是他为什么当初非要让李建成将李世民弄死的原因,从后期魏征死掉之后的表现来看,李世民其实脾气并不好,做事也不认真,从小看到老,就可以看出来,打仗是把好手,但是打不过薛举,治国是个牛人,其实也不比李建成好到什么地方,只是痞子和无赖总是有一个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敢玩狠的和邪的,所以,他成功了。

    叶檀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去看看这么一个伟人。

    一路马车经过了很多个大户人家的门口,看着人家的那些房子,都不得不说,别看门房不怎么宽大,可是从外面看到里面的很多东西那绝对是好的不行,而当来到一处破墙破门的人家门前,叶檀抬头一看,皱眉地看着身边的莫小雨道,“你确定是这里?”

    莫小雨也揉了揉眼睛看了好几遍,然后看了看四周的环境最后确定道,“少爷,是这里。”

    “太牛了吧,这么修身也不见得有几个人了。”叶檀下了马车,然后走到门口轻轻地扣门,不是他不想要大力,而是担心一用力的话,门直接就飞了,到时候自己是帮忙修呢,还是不修。

    “当当当……”门上的铜架子倒是不错,敲了几下可以穿的很远,这是个古物。

    “谁啊?”一个年迈的老头满脸的皱纹出现在门口,看了看站在门口的叶檀,愣了一下,毕竟很少有人来这里,自从李建成死掉之后,就更少了,加上魏征做人不太圆滑,四周的人都避之不及,所以几乎没有人来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