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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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心冷了,宁萌也懒得再和她讲什么道理了。
只说一句:“该给你们的,我不会少。但宁超这团扶不上墙的烂泥,你就别指望我会粘手。”
说完,她也不管张蓉芬是不是委屈得嘤嘤嘤地哭。
随便收拾了一下碗筷,就拿换洗衣服洗澡去了。
明日一早,她还得早起去卖鱼,实在没有心情和张蓉芬争论些有的没的。
横竖她说了,张蓉芬听了跟没听,也没有什么两样。
宁萌觉得吧,有些感情是强求不来的。
既然张蓉芬的母爱都给了宁超。
那就随她去吧。
或许,自己天生就是没有父母缘。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
她能相信的,依靠的,依然是只有自己。
***
第二日,上县城卖鱼时。
宁萌除了带上那把大剪刀,还将家里那把柴刀,悄悄地压在箩筐的防水薄膜底下。
昨晚的遇袭事件告诉她——
在男女先天体力不对等的情况下,就算她身上带着防身武器,其实也是无济于事。
只不过,贩鱼这个生意,宁萌目前还撂不开手。
就算心里害怕,她也只能多带点防身武器,给自己壮壮胆罢了。
话说回来,她觉得昨天遇到的那群流氓,似乎有些不一般。
居然能一口道出她是“小岗村的宁萌”。
卖了这么久的鱼,她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
那些流氓又是怎么知道呢?
这其中肯定有鬼。
只是宁萌暂时还不好定论,是谁牵涉其中。
当宁萌车着鱼,战战兢兢地出现在县城的农贸市场时。
卖豆腐的大婶突然叫住了她。
等宁萌走过来后,大婶神神秘秘地附到她耳边说:“小姑娘,你昨晚回去时,有没有见到什么人呀?”
见到什么人?
这问题问得可真奇怪。
宁萌看了眼大婶满脸探究的表情,眼神闪了闪。
心里有些突突的。
莫名地觉得这事,可能与自己有关。
虽然心里有些发虚,宁萌的脸上却是再自然不过的好奇表情。
“啊?我回去的时候没有看到什么人呀,婶子,昨晚发生什么不得了的大事吗?”
人哪,都喜欢被人捧着的。
无论是听八卦的,还是讲八卦的,总得有人捧场不是?
大婶被宁萌充满好奇与求知欲的眼睛看着,心里难免会生起一股得意感。
她忍不住跟宁萌细细分享,自己听到的八卦:“昨晚,有人在前边那条巷子里,被一群小流氓给打劫了。”
“哎哟喂,听说那群小流氓原本以为那个人是只落单的大肥羊,不知死活地冲上去拦路抢劫。”
“活该这群小畜生倒霉,不知道那人还有几个人,跟在后头呢。”
“人家一看到那群小畜生动手了,就全都冲去打了起来,将那群小畜生揍得他爹妈都不认识了。”
“啧啧啧,那群小畜生,整天不干好事,偷鸡摸狗就算了,还拦路抢劫,这下子遇到硬茬子了,听说有一个还被揍到脑袋开瓢,直接住进医院了。”
“不过,就算治好了,出院后听说也是照样得蹲好几年大牢。”
听了大半天,终于听到那群小流氓是因为拦路抢劫,而被抓去蹲大牢,这个关键信息。
宁萌一直悬挂在半空中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总算能好好地关心关心,其他的旁枝末节了。
于是,她假装不懂地追问。
“啊,这么严重吗?为什么啊?”
额,其实也不算完全假装吧。
毕竟宁萌昨晚只是听得大佬提了一嘴,说他已经安排了人处理那些流氓。
但是具体怎么处理的。
大佬也没有细说。
她还是挺好奇的。
居然将自己在这件事里,摘个干干净净的。
被宁萌布灵布灵的漂亮大眼睛看着,大婶子的老脸忍不住一红——
哎哟喂,这姑娘长得真俊哪!
被她雾蒙蒙、水汪汪的眼睛,这么直愣愣地盯着看。
连同为女人的自己看着,都觉得有小心肝有些乱跳。
更别说那些小后生了。
大婶子红着脸,有几分羞涩地说道:“报应喽!听说那些小畜生踢到铁板了。抢劫的是一家国营饭店的后厨采购,里面好大一包钱。”
“最近正严打时期,那群小畜生平时就有案底了,小偷小摸的肯定少不了,现在顶风作案,还是拦路抢劫的重罪,金额还那么大,没有个十年八年,怕是都出不来喽!”
宁萌不是个蠢的。
听完八卦后,她就知道了。
这应该是大佬为了不让她的名声受损,而大费周章地做的这么一个局。
可是,她的名声好与坏,与大佬无关吧?
他这么大费周章,为什么呢?
***
其实不光宁萌想不明白,连帮忙处理这件事的周锦华也想不明白。
周锦华以前是县城里游手好闲的小混混。
他家里条件其实不错的,要不现在他也不能干上安平县国营饭店的后厨采购了。
在九十年代,这些国营企业的工作,就算是一个饭店的服务员,也都要靠家里的关系安排进去的。
更别说周锦华是国营饭店的后厨采购,这种油水足的岗位。
可见他家关系的过硬。
前些年,他叛逆期,和家人闹矛盾了,自己跑出去做小混混。
不小心得罪了某个小混混头子,被对方带来一群人,堵在一条小巷子里。
差点就被打死了。
是齐锐救了他。
当时齐锐只不过是路过,看到一群小混混压着一个人狂揍。
看不过眼,他孤身一人,赤手空拳的,将那群欺负周锦华的小混混,揍得一个个鼻青脸肿,痛哭流涕,跪地求饶。
对于当时的周锦华来说,齐锐的出现,简直就是自带着救世主的金光。
当场感激得抱着齐锐的大腿,嗷嗷嗷地大哭。
不光女人会慕强,男人同样也是如此。
齐锐强悍的身手,不但征服了周锦华,同样征服了那群被揍得呼天抢地的小混混。
他们都一起认了齐锐当老大。
从此以后,周锦华对齐锐不但尊敬万分,还言听计从。
比如,昨晚他刚吃过晚饭,被齐锐派去的人,叫他把家里所有的钱都带出上。
大概是心冷了,宁萌也懒得再和她讲什么道理了。
只说一句:“该给你们的,我不会少。但宁超这团扶不上墙的烂泥,你就别指望我会粘手。”
说完,她也不管张蓉芬是不是委屈得嘤嘤嘤地哭。
随便收拾了一下碗筷,就拿换洗衣服洗澡去了。
明日一早,她还得早起去卖鱼,实在没有心情和张蓉芬争论些有的没的。
横竖她说了,张蓉芬听了跟没听,也没有什么两样。
宁萌觉得吧,有些感情是强求不来的。
既然张蓉芬的母爱都给了宁超。
那就随她去吧。
或许,自己天生就是没有父母缘。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
她能相信的,依靠的,依然是只有自己。
***
第二日,上县城卖鱼时。
宁萌除了带上那把大剪刀,还将家里那把柴刀,悄悄地压在箩筐的防水薄膜底下。
昨晚的遇袭事件告诉她——
在男女先天体力不对等的情况下,就算她身上带着防身武器,其实也是无济于事。
只不过,贩鱼这个生意,宁萌目前还撂不开手。
就算心里害怕,她也只能多带点防身武器,给自己壮壮胆罢了。
话说回来,她觉得昨天遇到的那群流氓,似乎有些不一般。
居然能一口道出她是“小岗村的宁萌”。
卖了这么久的鱼,她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
那些流氓又是怎么知道呢?
这其中肯定有鬼。
只是宁萌暂时还不好定论,是谁牵涉其中。
当宁萌车着鱼,战战兢兢地出现在县城的农贸市场时。
卖豆腐的大婶突然叫住了她。
等宁萌走过来后,大婶神神秘秘地附到她耳边说:“小姑娘,你昨晚回去时,有没有见到什么人呀?”
见到什么人?
这问题问得可真奇怪。
宁萌看了眼大婶满脸探究的表情,眼神闪了闪。
心里有些突突的。
莫名地觉得这事,可能与自己有关。
虽然心里有些发虚,宁萌的脸上却是再自然不过的好奇表情。
“啊?我回去的时候没有看到什么人呀,婶子,昨晚发生什么不得了的大事吗?”
人哪,都喜欢被人捧着的。
无论是听八卦的,还是讲八卦的,总得有人捧场不是?
大婶被宁萌充满好奇与求知欲的眼睛看着,心里难免会生起一股得意感。
她忍不住跟宁萌细细分享,自己听到的八卦:“昨晚,有人在前边那条巷子里,被一群小流氓给打劫了。”
“哎哟喂,听说那群小流氓原本以为那个人是只落单的大肥羊,不知死活地冲上去拦路抢劫。”
“活该这群小畜生倒霉,不知道那人还有几个人,跟在后头呢。”
“人家一看到那群小畜生动手了,就全都冲去打了起来,将那群小畜生揍得他爹妈都不认识了。”
“啧啧啧,那群小畜生,整天不干好事,偷鸡摸狗就算了,还拦路抢劫,这下子遇到硬茬子了,听说有一个还被揍到脑袋开瓢,直接住进医院了。”
“不过,就算治好了,出院后听说也是照样得蹲好几年大牢。”
听了大半天,终于听到那群小流氓是因为拦路抢劫,而被抓去蹲大牢,这个关键信息。
宁萌一直悬挂在半空中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总算能好好地关心关心,其他的旁枝末节了。
于是,她假装不懂地追问。
“啊,这么严重吗?为什么啊?”
额,其实也不算完全假装吧。
毕竟宁萌昨晚只是听得大佬提了一嘴,说他已经安排了人处理那些流氓。
但是具体怎么处理的。
大佬也没有细说。
她还是挺好奇的。
居然将自己在这件事里,摘个干干净净的。
被宁萌布灵布灵的漂亮大眼睛看着,大婶子的老脸忍不住一红——
哎哟喂,这姑娘长得真俊哪!
被她雾蒙蒙、水汪汪的眼睛,这么直愣愣地盯着看。
连同为女人的自己看着,都觉得有小心肝有些乱跳。
更别说那些小后生了。
大婶子红着脸,有几分羞涩地说道:“报应喽!听说那些小畜生踢到铁板了。抢劫的是一家国营饭店的后厨采购,里面好大一包钱。”
“最近正严打时期,那群小畜生平时就有案底了,小偷小摸的肯定少不了,现在顶风作案,还是拦路抢劫的重罪,金额还那么大,没有个十年八年,怕是都出不来喽!”
宁萌不是个蠢的。
听完八卦后,她就知道了。
这应该是大佬为了不让她的名声受损,而大费周章地做的这么一个局。
可是,她的名声好与坏,与大佬无关吧?
他这么大费周章,为什么呢?
***
其实不光宁萌想不明白,连帮忙处理这件事的周锦华也想不明白。
周锦华以前是县城里游手好闲的小混混。
他家里条件其实不错的,要不现在他也不能干上安平县国营饭店的后厨采购了。
在九十年代,这些国营企业的工作,就算是一个饭店的服务员,也都要靠家里的关系安排进去的。
更别说周锦华是国营饭店的后厨采购,这种油水足的岗位。
可见他家关系的过硬。
前些年,他叛逆期,和家人闹矛盾了,自己跑出去做小混混。
不小心得罪了某个小混混头子,被对方带来一群人,堵在一条小巷子里。
差点就被打死了。
是齐锐救了他。
当时齐锐只不过是路过,看到一群小混混压着一个人狂揍。
看不过眼,他孤身一人,赤手空拳的,将那群欺负周锦华的小混混,揍得一个个鼻青脸肿,痛哭流涕,跪地求饶。
对于当时的周锦华来说,齐锐的出现,简直就是自带着救世主的金光。
当场感激得抱着齐锐的大腿,嗷嗷嗷地大哭。
不光女人会慕强,男人同样也是如此。
齐锐强悍的身手,不但征服了周锦华,同样征服了那群被揍得呼天抢地的小混混。
他们都一起认了齐锐当老大。
从此以后,周锦华对齐锐不但尊敬万分,还言听计从。
比如,昨晚他刚吃过晚饭,被齐锐派去的人,叫他把家里所有的钱都带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