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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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呢抱着冰凉的酒坛,忍不住地又笑了。

    “笑什么?开心吧。”

    地痞们不知何时走了,他踱到耸肩轻笑的女子身边,抱回酒坛轻问。

    他就说嘛,姑娘家要多笑才好看。

    没再追问她笑什么,见她拉下斗篷,他也索性取下自己的系在腰间。要她穿斗篷,本意只想掩去她华丽的衣衫,不过,似乎没什么效果,夜里有些热,他披着也难受。

    “曲拿鹤。”递回酒坛,瞧到他手上多出的一包银袋,她瞪大眼“你真的拿了他们的银子。”

    “是啊。”他点头点得毫无愧意“他们抢老伯,我就让他们尝尝被抢的滋味。”只要不是姑娘家,他的“以诚以礼以善相待”原则就自动自发地无效。

    “若他们以后变本加厉再抢别人,你也不知道啊。”她嗤声。

    他抬了抬眉,突地凑近她,举起手背挡在嘴边,悄道:“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会点穴哦。我骗他们点了死穴,若动了抢人银两的歪脑筋,他们的筋脉就会逆流尽断。”

    “”“他们相信了。”

    “”“嘿嘿,我想他们这段时间应该不会出来抢人了。若以后再抢,就算不被我撞到,也有其他人教训他们。”

    笑容挂在唇角,她要笑不笑。

    这是秘密?

    他是与朋友分享秘密吗?她还没告诉他想交他做朋友吧,还是,他已经自行主张地将她视为朋友了?

    “曲拿鹤,我叫你拿鹤,可以吗?”垂下眼,她轻声问。

    “行啊。”

    “你今晚为什么会想到去驿馆找我?”

    “你不开心嘛,我要报你的一饭之恩,逗你开心。”他四下望望,引她往黄鹤楼行去“走,咱们比比,看谁先爬到黄鹤楼顶层。你一定知道啦,唐朝有个叫李白的,写了一首故人西辞黄鹤楼的诗,现在不是烟花三月,就当看六月夜色好了”

    一饭之恩?

    她撇嘴,傲气倏起。她施给路边人的饭何止百回,要报恩,那些报一饭之恩的人早就排到猴年马月去了,还轮不到他报恩。

    “喂,你当我是什么?”傲气一起,秀气的眉宇间一时凌厉起来。

    他走着,并不回头,笑道:“朋友啊,我当你是朋友嘛,木默小姑娘。两年前你请我吃饭,两年后我请你看戏喝酒爬黄鹤楼,不错吧。”

    朋友?原来,他早已当她是朋友了啊。为什么?只不过请他吃了一顿饭,他就可以记得她两年,一直把她视为朋友吗?扪心自问,顺心所来的一顿饭并没让她放在心上,这两年他在她的记忆中完全不占分量。巷口初见,只觉得他的笑容很熟悉,却根本想不起他的名字,但他,记得她啊发辫甩了甩,珠玉叮当,她暗暗点头“好,拿鹤,我们做朋友。”

    “嗯。”“还有我已经不是小姑娘了。”

    “是是是,我记得你两年前说过自己十七,加上二,啊,你今年十九啦。木默,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有个妹子,小你两岁?”

    “”他说这话并无油嘴滑舌之腔,她也实在听不出他的话语中有没有讽意,只得瞪他,瞪着他的背,瞪瞪瞪

    突地,他停下步子回头,对上她的亮眸,他微微失神,复又极快笑起来,指着不远处的石碑道:“看到没,以那块碑为起点,咱们比赛,看谁先爬到黄鹤楼顶,谁就能先喝这坛酒。比不比?”

    轻轻眯眼,她快步追上他。

    他在笑,总是那张三弯月牙的讨喜笑容。

    盯他越久,她差点误以为天上的月牙全移到他脸上生根了。如此一张讨喜又俊秀的脸,难怪有许多姑娘挑中他,也难怪他总被娘亲踢出家。

    遇他两次,两次都是躲灾而来。从他的言辞中,顺江飘到武昌躲灾仿佛是件很顺理成章的事。哈,这人,真是命带桃花。不过,惹不惹桃花,惹多少桃花,并不关她的事,他爱惹多少姑娘小姐都行。他们不过是朋友吗?

    呵朋友,朋友!心头反复念着两字,深吸冰凉的江风,心情乍时好起来。

    扬辫微笑,她点头“好。”

    黄鹤楼远远在望!

    跑跑我翻上树

    山路有点不平,没关系;月色有点昏暗,没关系;怀里抱着一坛酒,没关系;乌发在月下飞折,辫尾珠玉交错,没啊,有关系,她居然超前他一丈。

    微微勾唇,月色下,俊秀的脸上是惹人着迷的阳光笑容,甚至,带上一丝他自己也未察的纵容。

    姑娘家啊,还是活泼多笑才漂亮嘛!

    两年前的木默,骄纵中带着稚气,兴许这是皇族女子都有的习性吧,他并不觉得有何不妥。如今见了她,少了稚气,是个娇美中带着英气的姑娘,骄纵仍在,戾气却比两年前唔,更甚。

    莫名地,他的眉心皱了皱。

    白天在街上冲得快,乍然看到她时,他可是惊喜交加呢,这算不算——他乡遇故知?嘿拿这句权充一下。

    交谈了数句,他只觉得她的纵傲比起当年在街上驭马时有过之而无不及。如今的她比起江边请他用饭的木默,傲气盛,戾气更盛。

    她的戾气并非寻常人的凶狠外露,倒有些像一种无形的刺,那是一种让人闻得到血腥味、刺得人生痛的戾气。不过戾气重不重对他而言并不重要,姑娘家嘛,无论是怎样的姑娘,他的“以诚以礼以善相待”原则永不失效。

    私底下,他可是将此自命为“三以原则”的,虽然娘不怎么赞同,大哥和小妹可没嘲笑过他,就连爹也点头称是。

    带她出来玩,一来的确是想报当年的一饭之恩,好歹他们也算是朋友了;二来嘛,他素向是见不得姑娘家不开心的,这是天性,天性啊!

    虽说他私下很得意自命的“三以原则”可并不表示他是个喜欢拈花惹草的男人哦,绝对不是。那些惹人误会的选婿宴绣球灾可非他自愿啊,他根本没主动招惹那些人,只是贪吃了一些东西嘛,若为了一碗饺子一盘面就赔上自己的下半辈子,打死他也不要。他还年轻,他还不想娶妻啊。而她,绝对不会像那些小姐姑娘一样缠着他,这是他最放心的原因之一。他对姑娘都是很有好感,而一个不会缠着他的姑娘,他是更有好感,嘿嘿!

    盯着丈远处晃动的珠玉辫丝,曲拿鹤偷偷笑了,加快脚步。

    她的功夫不弱,每一个动作都恰到好处,没有一分多余的花式,看得出稳打稳扎的底子,应该是名师所教。不过,他也不差

    脚尖轻点,稳稳翻跃至等候的女子身侧,看到一张带着得意的秀美容颜。

    “我赢了。”

    他狡猾一笑“没有,谁先爬到楼顶才算赢。”

    脸不红气不喘,她昂起小下巴,目中无人“好哇,再比我也赢得过你。

    准备,开始登楼

    相视一笑,两道身影齐齐向飞檐跃去。

    入夜时分,黄鹤楼下除了一个守夜的中年男子,并无他人。

    我爬我攀我攀最后一层

    “我赢了!”

    曲拿鹤抱着酒坛跳上顶层,女子早已倚在楼栏处远眺。

    他吐口气,似乎并不介意,缓缓走到她身边,学她倚着栏杆远眺长江。黑漆漆的,除了渔火什么也看不到,倒是黄鹤矶下的街市比较热闹。

    “你赢了,给。”他交出酒坛。

    她也不客气,抱过冰凉的酒坛,斜斜看他“长秀说你后劲不足,拿鹤,你的功夫在哪儿学的?”

    “啊?”他小小愣一下,随即道:“你说我拜师学艺吗?嗯也不算呃,也算吧算是吧”

    他吭吭气气地算吧算吧,她听得一阵皱眉。

    也对,看他的样子也拜不到什么好师父,就算他说了名字她也未必听过。正想转开话题,却听他道:“其实呢,我爹就是我师父,我师父就是我爹,不过他不准我叫他师父,强迫我一定要叫他爹。”

    “”“你瞧,我在家多受欺负。娘欺负我,爹也欺负我。”

    “”“木默咦,你这是什么表情?你是吃惊呢,还是想笑?”他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微微后倾,避开他的手,她俏肩轻抖“我在笑。”有其父必有其子,如此看来,他爹也是那种呃,后劲不足的人。

    看他家境不算富裕,他这么成天在外躲灾,难道没想过找件糊口的事做做?他的模样机灵,如果将他举荐给武昌的达鲁花赤,就算是汉人也能谋个一官半职。何况,经由她举荐,达鲁花赤也会卖王爷一分薄面。

    “拿鹤,你难道没想过谋个官职养家糊口?”

    “养家?”他颇为惊讶,挑起剑眉瞪大眼,像十五的圆月。瞧了她半天,他搔搔头,腆笑道“你说养家嘿嘿,我还没娶媳妇呢。”

    “”他误会了——摇头微哂,她的视线飘向悬着弯月的夜空“不,我是说,你想不想在官衙里谋个职位,这样你也可以不必总想着吃免钱的宴。”

    “什么宴?”不怎么明白她省略掉的词,他抱着栏边柱子转了圈“啊,你说招婿宴。”见她颔首,他转动墨眸,倾头想了想,跳到她身边“木默,你不会以为我游手好闲,无是生非故意被那些人追吧?”

    点头——她想,也的确重重点下。因为当他是朋友,她可是留了份面子没讥笑他,不是吗?

    啪!两脚并拢跳定在她一尺距离,他弯起月牙眸,丝毫没有被人看不起的狼狈,反而笑着申明:“我没有光吃不做!”

    “哦?”不着痕迹地退后,拉开过近的距离。

    “喂喂,木默,你的眼神一点也不相信哦。”他开始绕着她转圈“你以为我只知道吃喝玩乐,全靠爹娘养着对不对?”

    咦,听他的语气,似乎另有详情?抬肘支栏,她索性一脚踏在木柱上,睨眼看他。

    捧着下巴凑到她面前,他点点光滑的鼻头“你很瞧不起我哦怎么说,我也算是个小老板呢呐呐你看!”指指奔流的江水,他靠着她坐下,保持得体的距离“在江水上游,有个叫沙洋的小县,听过没?我猜你一定没听过,对不对?”

    “对。”巴掌大的地方,有什么稀奇——她心中不以为然。

    “我就知道,没关系,反正大把的人都不知道,你没听过也很正常。我啊,就在那儿长大的,你别看我每次都飘到武昌躲灾,在家里,我也是个小食店的老板。”

    “什么食店?”

    “寒食店。”

    “”她知道,每年清明节前的一两天,汉族民间时兴过寒食节。寒食,又叫禁烟节或冷节,这一天日禁烟火,只吃冷熟食,据说是为了纪念春秋时期的晋国贤臣介之推。眼角飘了飘,她撇动嘴角,万分不在意地问“你卖寒食节吃的东西?”

    “不,我的店专卖油炸鬼!”

    “”“有机会让你尝尝我炸的飞叶酥,又薄又香,很受街坊欢迎哦,还有馓子、晶饺儿、环饼啦只要能用面粉做得出来、又能炸的东西,我都卖。嘿嘿你知不知道,炸多少出来我都不怕没人买。想不想知道为什么?”他颇献宝似的压低声“用油炸过的面食能放置很长时间,热的冷的,我想什么时候吃都行。就算我出来咳,避灾,娘也会帮我看着店。”

    不是随时能卖,而是他随时能吃?

    她笑了笑,敛眼。

    看来是她多管闲事了,以为他只是个贪吃随性又带点逗趣的人,原来他有间食店啊,罢罢,每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有自己喜欢做的事,他既然无心在官衙做事,她的举荐反倒是多余。

    提起食店,他的笑脸全开,那副神采飞扬的满足样,让她有些羡慕。

    他拥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她呢,有自己喜爱的人,可王爷不是她一个人的啊。

    拥有?她拥有过王爷吗?

    盯着他的弯月笑眼,久久她突地掀开酒盖,仰首饮了口“你觉得一个十九岁的姑娘应该做什么?”没等他回答,又将浓醇的烈酒直接倒入喉,她也不介意,径自道“八岁之前我完全没记忆,只知道王爷把我带回府,给我吃给我住,教我养我十四岁开始,我随王爷行军打仗,小时不懂事,常有过失,王爷对所有人严厉,独独对我网开一面。你说,我对王爷是不是特别的?一次,我高兴,两次,我也高兴,三次四次呢,我是不是该得意?为什么不呢?王爷没怪我过呢,为什么”

    她是很得意啊,十五岁的她是得意的,十八岁的她是得意的,而十九岁的她恃宠而骄——王爷居然如此责备她。

    越想越烦,她的酒量不差,索性抱起酒坛狂饮起来。江野小店的酒水,哪能比得过皇宫王府的琼脂玉液,不够味美,但,够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