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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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北城泗水街
一家小酒馆
这是一家小门脸,店面不大,门外搭了一处棚子,靠墙的地方支了个木板,上面写了两个字——宋记。
刘葛腰上别着一支铁尺,晃晃悠悠的走进酒馆,在店里随便找了一张桌子坐下,向老板宋喜吆喝了一声。
“老宋,来碗烂肉面,一盘羊肉,面不放香菜。”
烂肉面是酒馆老板宋喜的拿手绝活,面条劲道爽滑,骨汤浓而不腻,在配上秘制的大块酱卤肉,佐以酒馆的另一特色—热切羊肉,早上吃上这么一顿,能舒服一天。
“哎,刘爷来了,稍等,面马上好。”
刘葛应了一声,从桌子上的筷笼中抽出一双筷子,用手帕擦干净,放在一边。
又伸手从怀里掏出一本隋唐演义,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呦,刘爷,您来的够早的。”一位客人走进酒馆,看到了刘葛,走过来打了个招呼。
“嗯嗯!”
刘葛正看的正起劲,含糊着答应了一声。
“呦,刘爷,您也买到这本书了,怎么样,看完了吗!”
来人突然瞟到刘葛手里拿的书是隋唐演义,来了兴趣,从桌子下面拉张椅子坐下,开口问道。
“嗯?”
刘葛扬起眉头:“李万,听你这么说。你看过这本书?”
来人叫李万,今年二十二岁,是北城最大的药材铺宝春堂,周老板的独子周参,身边跑腿的帮闲。
这小子家就住在宋记酒馆旁边,常来酒馆喝酒吃饭,刘葛来这吃饭的时候经常碰见,打了几次招呼,所以也算个熟人。
李万闻言,脸上不由的露出一丝得意:“也是巧了,前儿,我给周少爷干了一件漂亮事,周少爷高兴,赏了我一本。”
“你看完了吗!”
刘葛没兴趣知道李万的书是哪来的,他知道李万看过这书后,问了一句。
“昨天一口气看到四更(凌晨一到三点),看了两遍,还不过瘾,这本书写的太好看了。”
想起自己昨天熬夜看的隋唐演义,李万的语气也兴奋起来了。
“是啊,这本书太精彩了,我最喜欢里面的秦琼,孝母似专诸,交友赛孟尝!黄膘马,马踏黄河两岸;熟铜锏,锏打三州六府,威震山东半边天,真是条好汉,而且还是我们捕快出身呢。”
刘葛也想起了书中的情节,兴奋的接道,他是顺天府的一个捕快班头,对当过捕快的秦琼很有好感,提起他来,脸上一副如有荣焉的样子。
“秦叔宝确实厉害,我但更喜欢冷面寒枪罗成,年方一十四岁,眉清目秀,齿白唇红,面如傅粉,智勇双全!七岁打猛虎,十二岁破番兵,用一条家传丈八滚云枪,重二百四十斤,名镇燕山,大隋朝排他为第七条好汉。”
李万摇头晃脑说出书中关于罗成的描写,心里却暗想着,自己要是有俏罗成一半的容貌,以后去青楼恐怕都不用给钱……
“罗成只是个小孩,真汉子还得是秦琼。”刘葛对罗成无感,不以为然道。
“不不不,秦琼只是隋唐第十六条好汉,罗成排第七,按这么说来,秦琼根本不是罗成的对手!”
李万闻听刘葛此言,有点不太高兴,出声反驳。
“放屁,你知道个卵子,秦琼那是威震天下绿林的人物,谁人见了也得称一声秦二哥,岂是罗成一个小白脸能比的!”
刘葛心里将秦琼视为偶像,现在李万说秦琼不如罗成,就是诋毁他心中的偶像,他当即受不了了,右手狠拍了一下桌子,整个人怒气勃发。
刘葛这一拍桌子,把李万吓了一跳,不是聊的挺好的吗,怎么突然就变了脸。
不过他心里也拱起火来,我好声好气的和你聊天,你凭什么和老子发脾气,李万心里的气也上来了,也不管刘葛在衙门当差,一拍桌子,手指着刘葛吵了起来。
这时店铺老板宋喜端着刘葛点的烂肉面从后厨出来了,店小人少,原来还有媳妇帮衬,现在他媳妇怀孕,只能他一个人来了,厨子跑堂他一肩挑。
宋喜刚出来,就看到刘葛和李万二人面红耳赤的,吵的正凶,不知发生了什么争执,连忙跑过来劝架,刚跑到跟前,就听到二人对喷。
刘葛手舞足蹈的在那高喊大叫,李万则面无表情的狠戳人心。
“秦琼武艺超群,一双金装锏天下难寻敌手!”刘葛一脸激动道。
“罗成排名第七!”
“秦琼号称神拳太保,拳压山东六府!”刘葛粗着脖子喊道。
“罗成排名第七!”
“秦琼义薄云天,在下绿林无人不知小孟尝的名号!”刘葛脸上的青筋都蹦出来了。
“罗成排名第七!”
“……”
“我让你他妈的排名第七,老子今天抽死你!”
刘葛被李万挤兑急了,抽出腰上别着的铁尺,向李万扑去…
……
隋唐演义的口碑炸裂,接着迅速在京城传播着,看过书的人,开始向身边的亲人、朋友、师长疯狂安利这本书。
在京城的各大酒楼、客栈、戏院,客人们饭也不吃了,戏也不看了,纷纷聚在一起开始讨论书中的剧情,就连这些酒楼戏院的老板们也纷纷加入其中……
而其他的娱乐场所也不好受,据内部人员透露,这几天京城青楼的生意直线下降,许多人来这,什么也不干,拉着里面的姑娘讨论秦琼和罗成谁厉害……
秦琼、罗成、单雄信、靠山王杨林、程咬金、徐茂公、杨广……
这些人迅速成为了京城百姓耳熟能详的名字,不到十天的功夫,隋唐演义成为了京城的风潮…
现在新华书店所在梨花巷,天天被前来买书的客人围得水泄不通,顺天府派来的人手已经增加到了五百人,领头的也从一个从九品的淄衣捕头变成了从七品的检事,为此,安逸又掏了一百两银子重新打点。
安逸又费劲千辛万苦的从别处又淘到三套模具,接着又新招了一批工人,用来轮换老工人,他还和马晋商量过,有意盘下书店旁边的商铺,用以扩大店面,卖书的钱还没捂热,立刻大把撒出去。
不过这些钱对于马晋来说,不值一提,据有心人的观察,只这几天的功夫,新华书店就豪赚上万两银子,马大东家凭借半本书一举迈入富豪阶层。
而隋唐演义这么火爆,它的作者晋马就惹起了很多人的注意…
京城北城泗水街
一家小酒馆
这是一家小门脸,店面不大,门外搭了一处棚子,靠墙的地方支了个木板,上面写了两个字——宋记。
刘葛腰上别着一支铁尺,晃晃悠悠的走进酒馆,在店里随便找了一张桌子坐下,向老板宋喜吆喝了一声。
“老宋,来碗烂肉面,一盘羊肉,面不放香菜。”
烂肉面是酒馆老板宋喜的拿手绝活,面条劲道爽滑,骨汤浓而不腻,在配上秘制的大块酱卤肉,佐以酒馆的另一特色—热切羊肉,早上吃上这么一顿,能舒服一天。
“哎,刘爷来了,稍等,面马上好。”
刘葛应了一声,从桌子上的筷笼中抽出一双筷子,用手帕擦干净,放在一边。
又伸手从怀里掏出一本隋唐演义,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呦,刘爷,您来的够早的。”一位客人走进酒馆,看到了刘葛,走过来打了个招呼。
“嗯嗯!”
刘葛正看的正起劲,含糊着答应了一声。
“呦,刘爷,您也买到这本书了,怎么样,看完了吗!”
来人突然瞟到刘葛手里拿的书是隋唐演义,来了兴趣,从桌子下面拉张椅子坐下,开口问道。
“嗯?”
刘葛扬起眉头:“李万,听你这么说。你看过这本书?”
来人叫李万,今年二十二岁,是北城最大的药材铺宝春堂,周老板的独子周参,身边跑腿的帮闲。
这小子家就住在宋记酒馆旁边,常来酒馆喝酒吃饭,刘葛来这吃饭的时候经常碰见,打了几次招呼,所以也算个熟人。
李万闻言,脸上不由的露出一丝得意:“也是巧了,前儿,我给周少爷干了一件漂亮事,周少爷高兴,赏了我一本。”
“你看完了吗!”
刘葛没兴趣知道李万的书是哪来的,他知道李万看过这书后,问了一句。
“昨天一口气看到四更(凌晨一到三点),看了两遍,还不过瘾,这本书写的太好看了。”
想起自己昨天熬夜看的隋唐演义,李万的语气也兴奋起来了。
“是啊,这本书太精彩了,我最喜欢里面的秦琼,孝母似专诸,交友赛孟尝!黄膘马,马踏黄河两岸;熟铜锏,锏打三州六府,威震山东半边天,真是条好汉,而且还是我们捕快出身呢。”
刘葛也想起了书中的情节,兴奋的接道,他是顺天府的一个捕快班头,对当过捕快的秦琼很有好感,提起他来,脸上一副如有荣焉的样子。
“秦叔宝确实厉害,我但更喜欢冷面寒枪罗成,年方一十四岁,眉清目秀,齿白唇红,面如傅粉,智勇双全!七岁打猛虎,十二岁破番兵,用一条家传丈八滚云枪,重二百四十斤,名镇燕山,大隋朝排他为第七条好汉。”
李万摇头晃脑说出书中关于罗成的描写,心里却暗想着,自己要是有俏罗成一半的容貌,以后去青楼恐怕都不用给钱……
“罗成只是个小孩,真汉子还得是秦琼。”刘葛对罗成无感,不以为然道。
“不不不,秦琼只是隋唐第十六条好汉,罗成排第七,按这么说来,秦琼根本不是罗成的对手!”
李万闻听刘葛此言,有点不太高兴,出声反驳。
“放屁,你知道个卵子,秦琼那是威震天下绿林的人物,谁人见了也得称一声秦二哥,岂是罗成一个小白脸能比的!”
刘葛心里将秦琼视为偶像,现在李万说秦琼不如罗成,就是诋毁他心中的偶像,他当即受不了了,右手狠拍了一下桌子,整个人怒气勃发。
刘葛这一拍桌子,把李万吓了一跳,不是聊的挺好的吗,怎么突然就变了脸。
不过他心里也拱起火来,我好声好气的和你聊天,你凭什么和老子发脾气,李万心里的气也上来了,也不管刘葛在衙门当差,一拍桌子,手指着刘葛吵了起来。
这时店铺老板宋喜端着刘葛点的烂肉面从后厨出来了,店小人少,原来还有媳妇帮衬,现在他媳妇怀孕,只能他一个人来了,厨子跑堂他一肩挑。
宋喜刚出来,就看到刘葛和李万二人面红耳赤的,吵的正凶,不知发生了什么争执,连忙跑过来劝架,刚跑到跟前,就听到二人对喷。
刘葛手舞足蹈的在那高喊大叫,李万则面无表情的狠戳人心。
“秦琼武艺超群,一双金装锏天下难寻敌手!”刘葛一脸激动道。
“罗成排名第七!”
“秦琼号称神拳太保,拳压山东六府!”刘葛粗着脖子喊道。
“罗成排名第七!”
“秦琼义薄云天,在下绿林无人不知小孟尝的名号!”刘葛脸上的青筋都蹦出来了。
“罗成排名第七!”
“……”
“我让你他妈的排名第七,老子今天抽死你!”
刘葛被李万挤兑急了,抽出腰上别着的铁尺,向李万扑去…
……
隋唐演义的口碑炸裂,接着迅速在京城传播着,看过书的人,开始向身边的亲人、朋友、师长疯狂安利这本书。
在京城的各大酒楼、客栈、戏院,客人们饭也不吃了,戏也不看了,纷纷聚在一起开始讨论书中的剧情,就连这些酒楼戏院的老板们也纷纷加入其中……
而其他的娱乐场所也不好受,据内部人员透露,这几天京城青楼的生意直线下降,许多人来这,什么也不干,拉着里面的姑娘讨论秦琼和罗成谁厉害……
秦琼、罗成、单雄信、靠山王杨林、程咬金、徐茂公、杨广……
这些人迅速成为了京城百姓耳熟能详的名字,不到十天的功夫,隋唐演义成为了京城的风潮…
现在新华书店所在梨花巷,天天被前来买书的客人围得水泄不通,顺天府派来的人手已经增加到了五百人,领头的也从一个从九品的淄衣捕头变成了从七品的检事,为此,安逸又掏了一百两银子重新打点。
安逸又费劲千辛万苦的从别处又淘到三套模具,接着又新招了一批工人,用来轮换老工人,他还和马晋商量过,有意盘下书店旁边的商铺,用以扩大店面,卖书的钱还没捂热,立刻大把撒出去。
不过这些钱对于马晋来说,不值一提,据有心人的观察,只这几天的功夫,新华书店就豪赚上万两银子,马大东家凭借半本书一举迈入富豪阶层。
而隋唐演义这么火爆,它的作者晋马就惹起了很多人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