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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章 慢走,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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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信向来是一个很怕麻烦的人,他追求的是平稳安定的人生,没事抱抱娇妻,享受美妾的服务,再调戏一下家里的小婢女,这才是人生的意义所在。

    因此,他对黑色玉佩所蕴藏的东西并不感兴趣,眼下他只有一个念头:守住通定镇,干死金仲!

    罗通似乎对那黑色玉佩也不感兴趣,从某种程度上说,他和罗信也是同类人,只不过罗通没罗信那么好色倒是。

    除了好色这一点,罗通和罗信真的很像两兄弟。

    而这时候,林小七带着罗信的亲卫回城了,她第一时间上了城楼,对着罗信说:“头儿,金仲又带着围上来了。而且,辽河东南方向也出现一支队伍,虽然着装看上去有些破烂,但人数不少。”

    “我去,金仲这王八蛋调兵的功夫也太牛了吧,这特么才多少功夫,又调人来了。”

    罗信吐槽的时候,罗通则是补充了一句:“金仲应该是将新城附近的一些贫民百姓都强征入伍,在高句丽,贫民百姓就跟猪狗一般,可以任意受人驱使。”

    “看,他们来了!”

    顺着林小七手指去的方向,罗信不由得深深吸了一口气,他将双手放在栏杆上,直直地看向前方:“看样子,他们补充了不少兵力啊。”

    看着眼前那黑压压的人群,罗信脸上不自禁地流露出一丝丝旁人看不透彻的笑意。

    在罗信的脸上,罗通看不到丝毫的胆怯,但也没有旁人那一种盲目的自信,他显得很平淡,平淡到他所面对的仿佛不是成千上万的敌人,而是身处于一个景色怡然的花园之中,无惊无喜,不嗔不怒。

    这样的境界罗通曾今见过,那是他父亲在花园中练武的时候,年幼的罗通曾瞥过一眼,仅仅只是一眼,却是记忆深刻。

    看到这里,罗通不由得会心一笑。

    不多时,就有十来个骑兵从对面跑到城楼前,看样子是来“叫阵”的。

    果然,领头的是一个男人,看着年纪不大,但隔着一定的距离,他说话的声音却很大,就好像自带音箱一样。

    “唐朝人都听着,你们都已经被我们高句丽大军包围了。不要负隅顽抗,否则我们不但会将你们抽筋扒皮,还将你们的家人统统杀光!”

    重复的一句话,对方说了三遍。

    而这时候,罗信则是从城楼下来,站在了城垛上。

    “哎,谁给我一把枪。”罗信对着身边的人伸了伸手。

    “二公子,用我的吧。”杨忠将自己手里的钢枪递给罗信。

    罗信接过钢枪放在手里掂了掂,笑着说:“老杨这把钢枪不错啊,先借来用用,等下还给你。”

    说话间,罗信将手里的钢枪轻轻地抛了起来,他用同样的声音对着身前的男人说:“哎,听说你们高句丽人信封的是乌龟,现在就让本公子测试一下你们的龟壳硬不硬,也算是开战之前来一个余兴节目。”

    男人与罗信相隔大概两百米左右,这个范围就算箭矢到了他面前,他也能轻松伸手接住。见城头上站着一个人,尽管他看不清罗信的脸,但罗信的声音却是停的十分清晰,同时也知道现在金仲对罗信恨之入骨,巴不得将他抽筋扒皮。眼下趁着这个时候奚落嘲讽一下罗信,也能够给通定镇的守

    军们一点士气上的打击。

    男人冷冷一笑,指着罗信说:“无知小儿,就凭你有什么能耐?大爷我就在这里,你若有本事,就将手里那烧火棍丢过来。”

    “嘿嘿,现在哥教你怎么做人!”

    说着,罗信抓着钢枪的右手朝后拉开,同时左脚高高抬起,就在他左脚下放的瞬间,对着手中钢枪灌入一丝丝血炁,旋即就将钢枪朝着男人疾然投射而去!

    就在罗信投射钢枪的瞬间,男人身边的护卫突然这才意识到不妙,有四人迅速策马挡在了男人面前,同时也架起了手中的盾牌。

    眼见钢枪飞射而来,那四名护卫刚刚将盾牌架起,就感觉一阵剧痛从胸膛传来,他们低头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胸膛已经多了一个血洞!

    而刚才还在叫嚣的男人却是连着他的人都被钢枪带着飞了起来,斜着刺入身后的泥土之中,他的身体卡在钢枪的枪柄中间,双手自然打开,仰望着头顶蔚蓝的天空,意识也在逐渐模糊。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明明隔着两百多米的距离,而且就在刹那间钢枪就已经到了眼前,他苦练二十年的功夫竟然一丁点都用不上,就这样白白断送了自己的性命。逐渐模糊的视线里突然出现了一个黑影,那黑影宛如从空中俯冲而下的雄鹰,来势极为迅猛,但到了他眼前的时候,却又如同轻飘飘的鸿毛一般落在了抢杠的顶上,单脚踏着枪尾,从那么高的地方落下来

    ,却没有震动枪柄,可见他的轻功已经达到了一个十分高超的造诣。

    来的人自然就是罗信,罗信就踏在钢枪的末端,低头看着身下那身体已经被钢枪穿透,并且还卡在钢枪中央部位的那人。

    “你、你是……”

    “罗信。”罗信面带笑意地回答了眼前将死男人的疑问,“老话说得好啊,‘人欢无好事,狗欢要找屎(死)’,慢走,不送了哈。”

    说话间,罗信身后迅速闪现十个身影,分别将这十匹马都骑入城内。

    在这个节骨眼上,马匹不仅仅是战争工具,同时也是良好的食物来源,以罗信“扣”的性格,肯定是要拿走的。

    “杨叔,枪还你。”当罗信将钢枪还给杨忠的时候,杨忠指着那个倒在血泊中的尸体说,“二公子,刚才被你用枪射死的那人应该是金仲的表弟,是玄菟城的城主。”

    “哦,是么?”罗信眼睛一挑,不由得冷笑一声,“早知道就把他身上那一头身狗皮扒下来,应该能卖几个钱。”

    罗通转头看向前方,沉声清喝:“大家都打起精神来,他们要攻城了!”话音方落,前方已是擂鼓轰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