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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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州市,位于广粤省西部,是经济开发的核心城市之一,更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

    追溯上千年,渝州古城,可是出现过好几代名将,是名副其实的将良之地。

    这时城市刚刚苏醒,昨夜的浮尘还未来得及平定,一辆墨绿色的勇士军车,就缓缓行驶在街道上了。

    “唉,才半年多的时间,竟然有点物是人非的感觉。”

    此时沈落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看着四周的街道行人,感慨说道。

    经过七八个小时的赶路,勇士就开进了渝州市地界,因为队友们所住的位置并不相同,大家笑呵呵的把十八万分了之后,就在公交站下车了。

    而现在的车上,只有他和鲁蛋子两人,此行所去的地方,正是沈落的家,也就是渝州北城区。

    “哈哈,确实是物是人非,特别是南胖子他们。”鲁蛋子一边开着车,一边笑道。

    “呃。”沈落一愣,想到南胖子他们下车后,旁边行人的诧异和惊呼声,他便摇头笑了笑,说道:“那帮家伙,好像走的时候,和几个妹子在拍照呢,真是够嘚瑟的。”

    “没把人吓死就好了。”鲁蛋子笑了一声,又说道:“还有多久进入北城区?”

    “现在道路还没有拥挤,也就十几分钟的路程。”沈落看了一下时间,笑道。

    北城区位于渝州市西南角,并不是传统意义的北面。

    因为北城是名字,而不是方向,在古代的时候,乃是一名姓北的将军,领兵驻守的商贸重镇,因此才得名,沈落不禁回忆到。

    整座北城区,如果从天空俯瞰,就会发现那街道规划的十分严整,形如棋盘状,令人称奇道绝,而那石板铺的路,石板铺的桥,石板砌成的柱子,或者是古色生香的木质阁楼,比比皆是,是渝州市保存最为完整的一座古镇,沈落不禁想到。

    据说,很多大导演都喜欢来这里取景,而沈落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经常会看到影视剧组的出现,这在他小的时候,是最喜欢凑热闹的玩耍机会。

    这样想着,他就有有点迫不及待想回到那片温馨的地方,几番催促下,鲁蛋子就加大油门,很快就驶进了北城街道。

    ………

    ………

    不久后,勇士就开在一条青石板铺成的大街上。

    这里是北城十里老街,也是一处很知名的商贸街,常年游客络绎不绝,带动着此处商铺的繁荣,而沈落的家,就是在这里。

    此时透过车窗,看着四周熟悉的一幕,沈落不禁有点激动,随后指着一间青砖漆红,整体由木质搭建的阁楼说道。

    “在前面那家药店停下就行了。”

    “你家还是开药店的啊?这房子有几百年历史了吧。”鲁蛋子看了一下,笑道。

    “倒卖一些周边山里的药材而已,是我叔开的。”沈落笑了笑,又说道:“前面是药店,后面才是住的地方,不过都是以前留下的老房子,希望你还能住得习惯。”

    “没事,我也是住在农村,好不到哪去,晚上睡觉老鼠多得是。”鲁蛋子笑道,就把车停了下来。

    “老鼠到是没有,蚊子的话还是有一点的。”沈落不禁笑道。

    “蚊子?蚊子会咬我才怪,我这纹身用得药水,连蛇都不敢咬我。”鲁蛋子哭笑不得的说道。

    “恩?还有这种效果,你这是百毒不侵啊。”沈落听的一愣,笑了笑,就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咦,那个是沈落吗?”

    “听说这小子去当兵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回来了。”

    “旁边那个是军人?这么这么奇怪,脸上的是纹身吗?”

    “肯定是军人啊,没看到,连军车都开来了吗。”

    “呃?两个都是肩膀上扛星星的,是将军吗?这也太吓人了吧?”一名抽着老烟枪的老头,坐在一间家具店的门口,目光愕然的说道。

    “滚蛋,真是没见识,那个是尉级军官。”一名颇有见地的年轻人,一边擦着桌子,一边鄙视一声,随后又惊讶的说道:“没想到沈哥,当兵半年多,竟然是尉官,真是不可思议。”

    “混蛋,怎么说话呢,我是你爸!”老头气呼呼的,拿着老烟枪,就往着年轻人的头上敲去,顿时吓得对方一跳,不到一会又闹了起来。

    此时大街上人声鼎沸,四周的邻居们早就已经起来,忙碌着自家的生意,而这辆显眼的勇士,更是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当沈落走出来的时候,那些面孔熟悉的邻居,就纷纷议论起来。

    对于这样的情况,沈落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纷纷回应过去,随后就和鲁蛋子,搬起了车厢上的东西。

    在刚进入渝州市的时候,队友们就去逛了一趟超市,随后大包小包的东西,就塞到了后备箱里,现在他们拿的这些,就是沈落买的一些年货。

    ………

    ………

    “行啊,好小子,竟然是少尉了。”突然一名四十多岁的大汉,出现在沈落面前,他看着一眼旁边的鲁蛋子后,又说道:“沈小二说你在特种部队服役,我还不相信呢,现在看到这军衔,那应该是真的了。”

    “派格大叔啊,今天又是大丰收啊!”看着眼前这名,身穿简朴服饰,肩膀上背着一个麻袋大包,腰上更挎着一把牛角弯刀的汉子,沈落露出欣喜的笑容,便急忙停下手中的动作,说道。

    这位大汉,名为派格,是周边山里的猎户,专门在深山老林里收取药材,是他叔叔的老客户,更是沈落良师益友一样的存在。

    在他小的时候,就和小弟时常跟在派大叔的后面,进到山里玩,也向对方学过几手庄稼把子,用来强身健体,实则是专门打架。

    可以说,这名派格大叔与他有着很深厚的感情,这时再次相见,不禁有一点小激动,可突然发现了什么,不禁一愣,便笑着说道。

    “原来派大叔是内劲巅峰的高手啊,可真是瞒得我好久。”

    “额?”派格一愣,随后一脸深意的笑道:“看来你这小子,在部队里学了不少东西嘛,这气血旺得,都让我有点胆寒了。”

    “嘿嘿,上不了什么台面。”沈落笑道。

    原本就觉得对方身手很厉害,这才和小弟跟在后头,死缠烂打的学功夫,没想到竟然有着这么深厚的实力,真是让得他大吃一惊,沈落不禁想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