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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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愿我会找到沈老师,让我有机会告诉他:我深深地想着他,而且随着年龄的增加,这种深思越发变得强烈而真切!

    2004年3月17日

    我爱兔子

    在我的味觉里,有关兔子和青蛙的味道是空白的,因为我从来不吃这两种动物。不吃青蛙纯粹是出于反感,我总觉得这是一种软趴趴的东西,似乎还没有血,皮质滑唧唧的令人发腻,吃起来又那么烦琐,从头到脚几乎没有一坨肉可以大胆咀嚼,囫囵吞下。不吃兔子的原因要复杂一些,一般我总是以我属兔之由来搪塞各种发问。这也是原因之一,但不是根本的,根本的原因是因为我怜爱这种动物。

    我以为,众动物中兔子是最让人怜爱的,它娇小,活泼,干净,安静,不烦人,也不伤害人,包括其他动物。在兔子身上,你不可能找到一样攻击或者报复的武器:没有狗的狼牙,没有猫的虎爪,没有牛的斗角,甚至连鸡、鹅的喙也没有。因为没有翅膀,所以不能如鸟凌空而逃,因为不识水性,也无法像鸭子一样落水而遁。应该说,在动物世界里,它绝对是弱小一族,它唯一见长的是比较警觉,也许还有那么一点点小聪明:不是有狡兔三窟之说。我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否符合实际,即使符合,那也是野兔们的事,我见到的兔子都是被关在笼子里,吃着青草,要么等待着有一天任人宰杀,要么是浑身的皮毛被拔了个精光。下场是极为不妙的,但是你看看它们的神情,依然是那么天真,活泼,安安静静的,没有一点怨恨和恐惧。在所有动物中,我相信兔子是最无私无畏的,从它满目的机警里,你可以想见它并不愚笨如猪,它对自己生存危机有充分的认识。但它没有因此变成老鼠:机警而怯懦,它的机警里没有一丝怯懦。大凡弱小的动物,长相都比较猥琐,不是一身黑,就是一身臭,唯独兔子,洁白得跟个天使一样的,而且还竖着两只天真、可爱的耳朵。我总觉得兔子的两只耳朵应该变成两只角,这样它可以斗争,哪怕是象征性的斗争。但兔子似乎是瞧不起斗争的,即便在屠刀面前也不做声嘶力竭的抗争,顶多叽叽叫两声而已。我见过兔子被拔毛的样子,我想象那一定很痛苦,是一种受尽折磨的痛苦。如果这份痛苦落到一只猫或狗身上,它不弄你个天翻地覆才怪呢,没准还叫你伤痕累累。但兔子却安静得出奇,默默地承受着折磨,作出的唯一反应只是耷拉下天真的耳朵。它也许知道,这时候再天真就荒唐了,这也说明它不是不知道自己在受折磨,只是无奈而认命罢了。

    我是个柔弱的男人,心中不乏水草一般柔软的温柔,对弱小的东西一向富有同情心。兔子不但弱小,而且还有诸多惹人怜爱的品性和长相,所以我格外怜爱它。尽管我知道它的肉色非常香美,但实在是无勇气去品食它。有人因此说我是傻乎乎的。也许吧。不过,我想如果一个人心若止水,那么聪明又有何益呢?

    2000年4月31日

    于谦改变了我的梦

    我的童年是在浙江富阳的一个叫蒋家门口的乡村里度过的,那个村庄很大,有孙权故里龙门镇一样复杂得像迷宫一样的弄堂,也有大村庄特有的丰富的民间文学。村庄里的大部分老人都是不识字的,但说起祖宗八代、乡里乡外的奇闻秩事,不乏行家里手。祖上的人情故事似乎也就这样代代传承下来。这些故事中有两个耀眼的主人,一个是徐文长,再一个就是于谦。他们的故事几乎每一个老人都会讲,不同的老人讲着不同的故事,或者同一个故事的不同版本。就这样,两位历史老人就像我祖上的两位先人,虽然见不了面,但总觉得时刻都在我的身边。

    今天不说徐文长,今天只说于谦,因为我刚从于谦祠祈梦回来。这是浙江作协举办的第二届作家节的诸多活动中的一个,它本不属于我一个人,但我在心里把它看做了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活动。这不是自私,而是自信。我相信,在所有参与该活动的人中,我和于谦的关系是最特别的,一方面他曾经是我童年记忆中的一位风光英名的“祖上老人”另一方面我是把这种童年记忆保存得最好的人。也许当地很多人都会有我相似的童年——把于谦误以为是自己的祖上老人,但如果想最大限度地保存这种童年记忆,需要最大限度地离开家乡,离开你童年的人情世故。我就属于这样的人,像一只迁居的候鸟飞出巢穴一样,乡情乡音、故人往事只能以童年记忆的方式保存,因而被最大限度地保存了下来。于是,于谦作为我祖上老人的“那个错误”也一直顽强地遗留着——像一个胎记不能抹掉,无法抹掉。于是,走进于谦祠的一瞬间,我感觉我像走进了我的童年,老人们讲述的有关于谦的种种故事,纷纷涌上心头,那份亲切令我感动,那种感觉令我恍惚。我想,在这个下午,在这些人当中,我是最心动的一个,也是最迷离的,如梦似幻,真真假假,是是非非,迷失在时间的隧道里,迷失在记忆的深渊里。

    由于自以为与于谦的特别的关系,我对这次祈梦活动也特别热衷,我暗暗想,在于谦祠祈梦,我大概会比别人更易于受到这位梦神的善待,所以我用心地准备了一个梦。在记者的追问下,我还一度说过我这个梦:希望于谦老人给我力量,让我尽快尽好地完成我正在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但是,那天下午的氛围,如诉的琴声,如歌的古乐,如诗的宋词,英雄于谦的英名事迹,孩子健康美好的愿望,庄严的仪式,虔诚的瞻仰这一切,轻而易举地令我变得豪迈起来,雄壮起来。当祈梦牌发到我手上时,我已经羞于写下自己早已准备好的梦想,最后落在祈梦牌上的似乎不是一个个人的梦想,而是一个“人民的梦想”一个“社会的梦想”:

    英雄不死,正气长存。

    而且,我自己也想不到,我内心为此感到非常的明亮和坦荡,我一点也不觉得我这是在作秀,它就是我此刻的真实心情。我甚至清晰地听到发自我内心的一个声音:如果人间没有像于谦这样的英雄,没有舍生取义的正气,奸讦当道,秽气横流,那么我们个人的所有梦想都要完蛋;尤其像我这种内心属于比较古典的人,大概更是如此。

    我还发现,那天祈下像我这样豪情万丈梦想的,不乏其人。我相信,这都是真实的,哪怕是瞬息的真实,总之决不会戏言——如果在那种场合还写下戏言,那是不可思议的。这也使我想到,启动于谦祠祈梦仪式的意义所在,它或多或少会给人一种正面的点燃。当然,我们不可能天天处在这种照耀之中,但我们又确实需要这种照耀,哪怕是短短的一瞬间。而每一个走进于谦祠祈梦的人,我想也许都会迎来这么一瞬间。

    2004年6月23日

    母爱有灵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有些东西又可能是每个人的秘密。一个人独自饮泣总有那么一点私底下的感觉,尤其是对个男人而言,这很可能成为他的一个羞于公布的秘密。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篇文章不是我乐意写的,我几次写写丢丢,便秘式的痛苦写作过程,也足够证明了我的不乐意是真实的。但我又不忍放弃。我说的是不忍,是一种欲言又止又欲罢不能的无奈与挣扎。我为什么要被这件渺小事情折磨?是因为我在其见了一些奇特动人的景象,一些母亲的东西:她的命运,她的爱,她的苦,她的过去和现在。换句话说,现在的我再也不相信“男儿有泪不轻弹”这类老掉牙的东西。这些东西只会让我们变得更加虚弱,更加冷漠,更加傻乎乎:不是可爱的傻乎乎,而是可怜的傻乎乎。真正的傻乎乎。

    孩时的眼泪是不值得说的,因为它总是伴随着声嘶力竭的哭声,哭声里藏足了反抗和祈求,眼泪是不屈斗志的流露,也是缴械投降的诏书。当眼泪藏有心计时,眼泪已经失却了眼泪本色,变得更像一把刀,一手武器。但我似乎要除外。我是个在哭方面有些怪异和异常的人。母亲说,我生来就不爱哭,一哭喉咙就哑,叫人心疼。谁心疼?在那个爱心被贫困和愚昧蒙蔽的年代,唯有母亲。我觉得,那个年代只有母亲才会为一个少年的啼哭心动——那是一个人人都在啼哭的年代,你哭说明你和大家一样,有什么可心疼的?很正常嘛。哭哑了喉咙不叫怪异,也许该叫脆弱(所以才让母亲心疼)。我的怪异是,母亲说我哭大了就会犯病,手脚抽筋,口吐白沫,跟犯癫痫病似的,叫人害怕。说实话,因为与生俱来有这个毛病——一哭大了身体会抽筋,吐白沫,所以只要我一开哭,母亲总是来跟我说好话,劝我,骗我,让我及时止哭。这简直就让我的哥哥姐姐妒忌极了,他们哭母亲从来不会理睬的。父亲脾气暴躁,经常把我的哥哥、姐姐打得哭声动天。母亲看见了,视而不见,有时还落井下石,在一旁煽风点火,鼓励父亲打。只有我,母亲是不准父亲打的,打了也会及时替我解围,像老母鸡护小鸡把我护在怀里,替我接打。有一次,母亲不在家,父亲把我打狠了,我哭得死去活来,旧病复发,抽筋,并引发休克,人中被掐青才缓过神来。母亲回家知道后,拿起菜刀,把一张小桌子砍了个破,警告父亲,如果再打我她就把我杀了(免得我再受罪的意思)。那个凶恶的样子,让父亲都害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