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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气氛不算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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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十三年前的那个时代里,陈一旭就是天才的代言人,虽然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终究还是有人记得那个十八岁就名扬华夏音乐界的音乐天才、金牌词曲人。

    昔日的天才,今天竟变成了一个落魄的大叔。

    孙大力在开酒吧之前搞过一段时间的音乐,那时候还有部分流行歌曲是陈一旭写的词和作的曲,虽然没有见过那个经常占据娱乐新闻头条的天才音乐少年,但孙大力很羡慕他,羡慕他年仅十八岁就出名了。

    可是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个天才音乐少年突然消失在了音乐界里,从此没有了他的报道,也没有他写的歌流行起来,一个音乐天才突然就在公众视线中消失了。

    如今孙大力眼前的这个男人,也叫做陈一旭。

    “他就是当年那个少年音乐天才?”孙大力不敢确定,于是向关芳问道。

    关芳瞅了一下陈一旭,耸了耸肩膀:“看来不止我久闻你曾经的大名。”

    陈一旭不想自己和曾经牵扯上什么关系,但“历史”在就那里摆着,是怎样都抹不掉的,无奈之下陈一旭只好谦虚的说:“我不是什么天才,你过奖了。”

    “陈哥,要不你去台上给我们演唱一首,免得让他挑刺,我也七年没有听你唱过歌了。”

    听到关芳这样说,孙大力愣了一下,她和陈一旭认识超过七年了?那陈一旭和关芳的关系一定很不错了?想到这儿,孙大力意识到自己可千万不能刁难陈一旭,还是老老实实让他在自己这里兼职唱歌好了,不然惹得关芳不高兴了,自己又没什么好果子吃。

    “我的姑奶奶,我哪敢挑什么刺。”孙大力赶紧说:“不过按照我们这里的规矩,新来的确实要上台去唱一首,要是水平不够,大家不满意的话,那我这里是不能留的,不过我相信咱们陈大天才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对吧?”

    陈一旭也不好意思不遵守人家酒吧的规矩,便说:“既然这是规矩,那我还是去唱一首吧。”

    把背在身后的吉他包放在吧台上,打开背包,陈一旭取出了这副有一种熟悉感觉的吉他,这把吉他给陈一旭的感觉很独特,就像自己前世在地球上当流浪歌手时用的最后那一副吉他。

    “用吉他?我这里音乐设备齐全,大可不必担心伴奏的问题,可你就用这个?”孙大力觉得,像自己的酒吧这种地方,和音乐有关的设备基本齐全,吉他这种入门级乐器,早已经out了。

    哪知陈一旭淡淡的说道:“我还是喜欢唱自己创作的歌曲。”

    自信源于内心,一个成功的人必须要有足够的自信,不过有的时候,自信不能太过头了。

    孙大力虽然知道陈一旭以前创作很厉害,但这都过去了很多年了,时代在变,潮流也在变,他自己创作的作品如果还是以前那种风格的话,对于现在人们的音乐欣赏水平来讲,恐怕是没有多少冲击力的。

    “老大,他行么?”张超飞偷偷的凑到孙大力耳边轻声问:“还有,他很出名吗?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我怎么知道他行不行。”孙大力说轻声:“他十八岁的时候非常有名,你没听说过他?”

    张超飞摇了摇头:“没有啊?”

    张超飞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小青年,陈一旭出名的那个时候,是十三年前,他才七岁,这样一来张超飞没有听说过陈一旭也就很正常。

    孙大力从吧台拿了一个话筒,然后对陈一旭说:“这样吧,我先上去向大家介绍一下你?整点噱头。”

    “随便。”

    孙大力便往台上走去,关芳看了一眼陈一旭,问道:“陈哥,这些年你还在创作吗?”

    陈一旭摇了摇头回答说:“这倒没有,我准备唱的这首歌是我为《华夏好声音》海选准备的,刚创作出来。”

    “哦哦,歌名叫什么?”关芳还是忍不住的问道。

    “《蓝莲花》。”

    关芳的第一反应是蓝莲花是什么花?蓝色的莲花?这个歌名有一种“民俗”的感觉,和现在流行的“高大上”不怎么搭边。

    《蓝莲花》是地球上歌手许巍的经典民谣歌曲,非常适合吉他扫弦来唱,陈一旭对这首歌不能说是最喜欢,但这首歌是陈一旭当流浪歌手十多年里唱得最多的歌曲之一。

    暂停了正在唱歌的那名歌手的伴奏,酒吧里一下子安静了不少。接着客人们炸了,纷纷看向了台上的孙大力。

    “搞什么呢?”

    “怎么回事啊?”

    “老孙,你这是又要整什么幺蛾子啊?”

    “管他干嘛,来来来,继续嗨。”

    孙大力来到了台前,拿着话筒意气风发的对酒吧的所有人说:“那什么,我也不是故意搅大家的兴,大家很多都是我孙大力的老顾客,今天呢,我给大家准备了一个惊喜。”

    “烈火乐队来了?”有人在台下问。

    “不不不。”孙大力摇头说:“虽然不是烈火乐队,但提起他的名字,我想在坐的大家很多都听说过。”

    “行了老孙,不要卖关子了,手里有什么大牌就亮出来,今晚也好让大家高兴高兴。”说这话的是一个坐在雅坐上的中老年男人,西装革履,五十多岁的样子,嘴里叼了一根雪茄烟。

    听到这个声音,陈一旭情不自禁的看向了那个男人,当看到那副“熟悉”的面孔时,陈一旭脑海里有一股记忆涌了上来。

    “是他?”陈一旭嘀咕了一声:“个老不死的!”

    这个老男人陈一旭认得,叫做秦守,是混音乐界的一个“教父”级的人物,他捧红过不少歌手,但大多都是二三流,不过他有一个儿子,叫做秦羽,是个本世界华夏共和国内挺出名的一流歌手。

    孙大力对那个老男人很客气的说:“秦老师,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我手里怎么会有大牌呢,就是今天一个朋友过来捧场而已。”

    “朋友?介绍一下吧。”秦守吐了一个烟圈

    孙大力继续说:“那行,我这位朋友曾经在歌坛也算得上是知名人物,他就是给无数曾经流行的歌曲作词作曲的天才音乐家,陈一旭!”

    秦守闻言,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了起来,他听到了“陈一旭”这三个字仿佛很害怕,有点坐立不安的样子。

    那个被自己用“潜规则”断了明星路的天才音乐少年?

    酒吧里的人听到这个名字,也议论了起来。

    “陈一旭?”

    “我好像听说过他,十几年前很火的一个音乐天才。”

    “听说卡大师有一首歌是他写的歌词?”

    “你们在说谁啊?陈一旭很有名吗?”

    “你们90后当然没听说过他了,他当年可是叱诧风云的人物,他写的歌词被众多歌手演唱,他作的曲广为流传。”

    “可惜只是个创作人,而不是一名歌手,不然他一定会火的。”

    “你们知道他后来怎么就销声匿迹了吗?”

    “不知道,不过我更好奇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人们讨论着陈一旭,这并不奇怪,因为陈一旭本来就是一个故事性丰富的男人。

    “下面有请陈一旭为大家献唱!”孙大力介绍完了陈一旭这个“噱头”后,有请了陈一旭上台演唱,自己则走下了台去。

    “去吧陈哥,免得让他看不起你。”关芳带着陈一旭来到了台前。

    陈一旭抱着吉他,忽然有一种不想上台的感觉了,可是想到酒吧里有自己的“仇人”,陈一旭无论如何都按耐不住内心的怒火,是个男人就不能太憋屈,君子报仇,十三年已经显得够晚了。

    可是如果在这里爆发的话,是会对孙大力酒吧造成一定影响的。

    看着陈一旭站在那里犹豫,孙大力脸色顿时就不好看了。

    “小芳,他行不行啊?”孙大力都强势的介绍了陈一旭,这会儿不上台的话,那简直就是让自己丢脸啊!

    “就是嫂子,我看这大叔不像个能唱的,要能唱,他不早火了吗?哪还落魄的上咱们这儿来?”张超飞也说道。

    酒吧里的嗨歌都停了,热舞的人们也都驻足看着舞台,可是过了好一会儿,孙大力介绍的那个陈一旭也没有上台。

    “陈哥,陈哥?”关芳低声的喊了两下陈一旭,害怕他突然出了什么意外。

    突然,陈一旭挺直了腰杆,从舞台的阶梯慢慢的走了上去。

    来到话筒架前,陈一旭很淡定的调试了一下话筒,然后说:“大家好,我是陈一旭,很高兴能来这里给大家分享我的音乐。”

    一个消瘦且有着少许胡渣的中年大叔,一副打工者的衣着模样,很多听说过但又没见陈一旭的人们不禁疑惑,这家伙就是当年的音乐天才陈一旭?

    “这就是陈一旭?”

    “怎么这副模样了?好落魄的感觉。”

    “我说,这就是你们80后崇拜的天才音乐少年?就这副模样?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秦守一直看着台上的陈一旭,这个男人的确不像是一个曾经被称作音乐天才的男人,但他就是陈一旭,他那个眼神秦守印象深刻。

    很不巧的是,秦守的目光和陈一旭短暂的对峙上了。

    秦守感受到了这个男人眼中的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