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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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这些家伙在人间擦肩而过的,通常被他们负债,负得满身伤痕、一块钱不剩的,也都不算稀奇。最有钱的,或者最有光芒的,最有才华的,最有姿色的,这一整批一整批的欠债大王,他们跟这个世界的关系,从来就不是欠多少,然后还多少的逻辑。他们就是一直欠,一直欠这个世界。然而奇怪的是,最后这个世界总能够从他们身上得到点什么,是弥足珍贵的。
还债客厅角落
亲爱的宝宝:
不要把活着的时候,都拿来还债。
也不要等着别人来还债。
所谓的"付出",常常只是我们实现自己梦想的方式。也许在实现的过程中,别人因此而受益,但这不表示别人就欠了我们的。
同样的,我们如果受了益,也不表示我们就欠了别人的。
好好养育小孩,或者好好教学生,也都是人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人生,所做的选择。
既然不能被说成是投资,也就不必有等着回收的心情。
凡是怀着"我在付出"的心情,或者怀着"我在还债"的心情,在这世界上生活下去的人,无疑都会不时兴起莫名其妙的感叹:"到底乐趣在哪里?"
没有活着的乐趣。
因为"欠债、还债"的关系,本来就是最乏味的关系,不是在两个箭头的这一边,就是在另一边,不然就是在中间,确实是一个很无聊的封闭路线,即使是从食道到直肠的路线,比起来也曲折有趣得多了。
只有活着但不知要干什么好的人,才会仿佛不会游泳的人抓住救生圈那样,把"我欠谁,谁欠我"当做是人生的理由吧。
你将来如果碰到那些常常困惑又生气的,就是这批"人生的记账员"了,他们当然会困惑会生气的,因为,人生的账,是没办法记的。
人生,是没有账本的。
丢书书架前的凳子上
亲爱的宝宝:
我又在丢书了。
不是几本几本地丢,而是几千本地丢。
捐掉、分送、弃之不顾,都只是手段的不同,感觉是一样的,就是丢书。放它们去别的地方。
以前不舍得的,这几年都舍得了,因为知道这辈子剩下的时间,看不了这些书,或者,不会想看这些书了。
"得到的时候,好珍惜喔"翻着某些书,心里还是忍不住会这样想,然后,默默地把它放到标示着"不要"的箱子里。
和宝宝你最亲密的那个女生,习惯把我分到"读书人"的类别。
虽然有被简化的感觉,但她也没说错,我是很依赖书的人种。相对的,我则常常把她归类为"妖女"。这是我的赞美。整本西游记里,大家最愉快的,难道不是跟蜘蛛精共度的那段时光吗?
我很少拿书给她看。我觉得生活中向人推荐书,太干扰别人了。何况书和阅读者的关系很私人,旁人代劳,不太对得准。
更何况,我连自己和自己的书,都常常对不准啊。我看着一箱一箱本来一心以为这辈子会读的书,只被翻了几页,就又被我自己送走,送到下一个怀抱希望的人手上去,我虽然嘴上没有叹气,心里却感到生命的叶子,一片接一片地落下。
亲爱的宝宝,我们人哪,从出生以后,就不断被塞了满手的希望。机警的,会一路把别人硬塞给我们的希望随手丢掉,把手空出来抱自己的希望。不机警的,就这么抱着别人硬塞给我们的、乖乖活下去,也没有不可以,甚至也不见得比较不幸。但是书啊,是我们塞给我们自己的希望,就算只是些妄想,割舍之时也不免挣扎。这,在还没出生的你看起来,挺傻气吧。
亲爱的宝宝:
我经常遇到模特儿。非常高的模特儿。
她们常常被化上很美丽的妆,被穿上了炫目的衣服,然后一整排地排列在后台,面无表情地等待出场。
我在后台,从她们身边找缝隙穿过,好像闯进了巨人专门放洋娃娃的房间。大量的纱、蕾丝、花朵、颜色。拂过我的耳边,窸窸窣窣,好像洋娃娃在耳语,但其实她们并没有人讲话。
这时候,如果突然听见一声"我常常看你的节目哦",真会小小愣住,好像冷不防被人从云端叫住一样。
实在很难记得模特儿也就是一群十七、十八岁的少女,我朋友说,太高的人,会给我们这些一般人"奇观"的感觉。我们会赞叹、会慑服、事后也会想念,但我们不太会觉得,我们也可以跟"奇观"聊天。就好像我们不会想到可以跟大峡谷、或者跟天上放的烟火聊天一样。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我的第一个节目就遇到一群模特儿,她们就在美丽又冷漠地经过我旁边时,忽然回过头来说了一句"有看你的节目哦"。
那是奇妙的感觉,但我也一下就忘记了,直到下一次遇到模特儿,再听到同样的话,又会惊讶一次,再听到一次,又惊讶一次。
我就是没办法把她们常成和我一样的人类,我知道这很顽固,也很不专业,但那又怎样呢?这种自得其乐的偏见,可以带来额外的快乐,因为感受到"物种之间交流的和平"。
童话主持人休息室
亲爱的宝宝:
童话。
据说是为了儿童而写的故事,但常常残酷到像我这样的大人吓一跳的地步。
我连三只小猪盖房子抵挡肺活量很大的大野狼这个童话,都忍不住觉得三只小猪活得真辛苦,也不喜欢野狼欺负盖不起坚固房屋的小猪。
"根本就是穷小猪的一场恶梦嘛!"我实在不觉得讲这个故事给小孩听,而且绘声绘影到小孩子听得呵呵笑,是多让人舒服的事。
以上,宝宝,是我想太多了。
将来你身边的大人,会讲一堆像这样没心肝的童话来帮衬你长大,你听的时候不会想这么多,你会像食量很大的小猫头鹰那样,来者不拒地吞下一个又一个沾带着人生血腥气味的故事,笑嘻嘻地听,笑嘻嘻地变成大人。然后,偶尔体会到:写这些故事的人,恐怕有被人生折磨到。
我最喜欢的一个童话:错,不是安徒生的人鱼公主;错,不是王尔德的快乐王子。
我始终最喜欢的一个童话,是斑衣吹笛人。
八百年前的德国小城,出现鼠患,全城束手无策,只好打算弃城逃走。这时,出现了斑衣吹笛人。
他服装的花色古怪、腰上插着笛子,他说他能清除老鼠,但要收一笔酬劳。小城的居民说,只要能赶走老鼠,付他五十倍的酬劳都行。
斑衣吹笛人拿出笛子,吹起轻柔曲调,所有老鼠纷纷从沟里房里柜下床底跑出来,跟在吹笛人的后面。
吹笛人走到河边,继续吹着笛子,老鼠如痴如醉一批接着一批跳进河里,全部被河水冲走了。
居民高兴得要命,但吹笛人索取酬劳的时候,居民却说没钱可付。
吹笛人默默离开小城。当天晚上,月亮高挂天空,家家安睡,到了半夜,小城的空中忽然响起了清澈的笛声。笛声飘动着,每一家的小孩都从家里跑到路上,跟在斑衣吹笛人的身后。
他一边吹着笛,一边往山上走去,所有小孩跟在他身后,走着走着,月光渐渐被云挡住,吹笛人和小孩越走越远,最后全部消失在山里面。
全城,只有一个柱拐扙的小孩,因为走路速度追不上队伍,最后一个人哭着回到城里,哭着跟所有大人说,他追不上其他的小朋友,大家都走了,把他一个人抛下。
亲爱的宝宝,那些小孩去哪里了?
亲爱的宝宝,我为什么有时会隐约地觉得,那些被笛声带走的小孩,才是幸福的?
反正就这样电视台一角
亲爱的宝宝∶
到底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情,能让你比较特别,还是每个人都不会做到的事情,能让你比较特别?
逻辑上来看,当然是别人不会做的事情,才能令你特别。如果你会飞,你绝对特别;如果你会飞还会生蛋,那你特别死了。
但奇怪的是,在我工作范围里,最红的、最名利双收的人,做的通常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唱歌、跳舞、说话。
即使拍电影或电视剧的人,也有同样的情形:最卖座的戏,拍的都是最普通的故事,辛苦的恋爱、失散的亲子重逢、正义对抗邪恶,这些老掉牙的主题。
难道历来成千上万的奇人们所表演的异事还不够特别吗?吞剑的、吐火的、被卡车压过毫发无伤的、用鼻子吹奏长笛的,不够特别吗?
或者,拍戏的人三不五时造出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像是:有人死了却不知道自己是鬼、车祸造成两人的灵魂对调,不都是很特别的故事吗?为什么这些奇特的故事只能偶尔出头,却永远不会变成主流,永远不能取代陈腔滥调的爱情与战斗?
这似乎说明了大多数人的基本要求:人要感觉到娱乐、安慰或放松时,并没有要追求离奇的、超越一般经验的太多的东西。
很少人会想要天天看火山爆发或海豹猎食企鹅的奇观,但很多人可以天天看一家老小每日发生的生活琐事编成的连续剧。
史上红极一时的歌手或主持人成千上万,但红极一时的魔术师,用一只手就可以数完。难道变魔术比唱歌、说话要普通吗?
当然不是。变魔术很难,既难熟练、有难创新,但观众很少为魔术师疯狂;也许会赞赏,但实在很少会像见到偶像那样声嘶力竭地尖叫到落泪或昏倒。
唱歌、跳舞、说话、讲故事,都是很原始的技能,实在很难想象,场景从洞穴里、火堆旁转为剧院舞台、再转为电视、再转为网络,而最打动人心的,依然是这几件事情。
我常常被问到什么样的人会红?什么样的故事会卖钱?
很遗憾的,答案很老套。
人类恐怕没有自己所想象的那么喜欢新鲜事。
跟这些家伙在人间擦肩而过的,通常被他们负债,负得满身伤痕、一块钱不剩的,也都不算稀奇。最有钱的,或者最有光芒的,最有才华的,最有姿色的,这一整批一整批的欠债大王,他们跟这个世界的关系,从来就不是欠多少,然后还多少的逻辑。他们就是一直欠,一直欠这个世界。然而奇怪的是,最后这个世界总能够从他们身上得到点什么,是弥足珍贵的。
还债客厅角落
亲爱的宝宝:
不要把活着的时候,都拿来还债。
也不要等着别人来还债。
所谓的"付出",常常只是我们实现自己梦想的方式。也许在实现的过程中,别人因此而受益,但这不表示别人就欠了我们的。
同样的,我们如果受了益,也不表示我们就欠了别人的。
好好养育小孩,或者好好教学生,也都是人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人生,所做的选择。
既然不能被说成是投资,也就不必有等着回收的心情。
凡是怀着"我在付出"的心情,或者怀着"我在还债"的心情,在这世界上生活下去的人,无疑都会不时兴起莫名其妙的感叹:"到底乐趣在哪里?"
没有活着的乐趣。
因为"欠债、还债"的关系,本来就是最乏味的关系,不是在两个箭头的这一边,就是在另一边,不然就是在中间,确实是一个很无聊的封闭路线,即使是从食道到直肠的路线,比起来也曲折有趣得多了。
只有活着但不知要干什么好的人,才会仿佛不会游泳的人抓住救生圈那样,把"我欠谁,谁欠我"当做是人生的理由吧。
你将来如果碰到那些常常困惑又生气的,就是这批"人生的记账员"了,他们当然会困惑会生气的,因为,人生的账,是没办法记的。
人生,是没有账本的。
丢书书架前的凳子上
亲爱的宝宝:
我又在丢书了。
不是几本几本地丢,而是几千本地丢。
捐掉、分送、弃之不顾,都只是手段的不同,感觉是一样的,就是丢书。放它们去别的地方。
以前不舍得的,这几年都舍得了,因为知道这辈子剩下的时间,看不了这些书,或者,不会想看这些书了。
"得到的时候,好珍惜喔"翻着某些书,心里还是忍不住会这样想,然后,默默地把它放到标示着"不要"的箱子里。
和宝宝你最亲密的那个女生,习惯把我分到"读书人"的类别。
虽然有被简化的感觉,但她也没说错,我是很依赖书的人种。相对的,我则常常把她归类为"妖女"。这是我的赞美。整本西游记里,大家最愉快的,难道不是跟蜘蛛精共度的那段时光吗?
我很少拿书给她看。我觉得生活中向人推荐书,太干扰别人了。何况书和阅读者的关系很私人,旁人代劳,不太对得准。
更何况,我连自己和自己的书,都常常对不准啊。我看着一箱一箱本来一心以为这辈子会读的书,只被翻了几页,就又被我自己送走,送到下一个怀抱希望的人手上去,我虽然嘴上没有叹气,心里却感到生命的叶子,一片接一片地落下。
亲爱的宝宝,我们人哪,从出生以后,就不断被塞了满手的希望。机警的,会一路把别人硬塞给我们的希望随手丢掉,把手空出来抱自己的希望。不机警的,就这么抱着别人硬塞给我们的、乖乖活下去,也没有不可以,甚至也不见得比较不幸。但是书啊,是我们塞给我们自己的希望,就算只是些妄想,割舍之时也不免挣扎。这,在还没出生的你看起来,挺傻气吧。
亲爱的宝宝:
我经常遇到模特儿。非常高的模特儿。
她们常常被化上很美丽的妆,被穿上了炫目的衣服,然后一整排地排列在后台,面无表情地等待出场。
我在后台,从她们身边找缝隙穿过,好像闯进了巨人专门放洋娃娃的房间。大量的纱、蕾丝、花朵、颜色。拂过我的耳边,窸窸窣窣,好像洋娃娃在耳语,但其实她们并没有人讲话。
这时候,如果突然听见一声"我常常看你的节目哦",真会小小愣住,好像冷不防被人从云端叫住一样。
实在很难记得模特儿也就是一群十七、十八岁的少女,我朋友说,太高的人,会给我们这些一般人"奇观"的感觉。我们会赞叹、会慑服、事后也会想念,但我们不太会觉得,我们也可以跟"奇观"聊天。就好像我们不会想到可以跟大峡谷、或者跟天上放的烟火聊天一样。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我的第一个节目就遇到一群模特儿,她们就在美丽又冷漠地经过我旁边时,忽然回过头来说了一句"有看你的节目哦"。
那是奇妙的感觉,但我也一下就忘记了,直到下一次遇到模特儿,再听到同样的话,又会惊讶一次,再听到一次,又惊讶一次。
我就是没办法把她们常成和我一样的人类,我知道这很顽固,也很不专业,但那又怎样呢?这种自得其乐的偏见,可以带来额外的快乐,因为感受到"物种之间交流的和平"。
童话主持人休息室
亲爱的宝宝:
童话。
据说是为了儿童而写的故事,但常常残酷到像我这样的大人吓一跳的地步。
我连三只小猪盖房子抵挡肺活量很大的大野狼这个童话,都忍不住觉得三只小猪活得真辛苦,也不喜欢野狼欺负盖不起坚固房屋的小猪。
"根本就是穷小猪的一场恶梦嘛!"我实在不觉得讲这个故事给小孩听,而且绘声绘影到小孩子听得呵呵笑,是多让人舒服的事。
以上,宝宝,是我想太多了。
将来你身边的大人,会讲一堆像这样没心肝的童话来帮衬你长大,你听的时候不会想这么多,你会像食量很大的小猫头鹰那样,来者不拒地吞下一个又一个沾带着人生血腥气味的故事,笑嘻嘻地听,笑嘻嘻地变成大人。然后,偶尔体会到:写这些故事的人,恐怕有被人生折磨到。
我最喜欢的一个童话:错,不是安徒生的人鱼公主;错,不是王尔德的快乐王子。
我始终最喜欢的一个童话,是斑衣吹笛人。
八百年前的德国小城,出现鼠患,全城束手无策,只好打算弃城逃走。这时,出现了斑衣吹笛人。
他服装的花色古怪、腰上插着笛子,他说他能清除老鼠,但要收一笔酬劳。小城的居民说,只要能赶走老鼠,付他五十倍的酬劳都行。
斑衣吹笛人拿出笛子,吹起轻柔曲调,所有老鼠纷纷从沟里房里柜下床底跑出来,跟在吹笛人的后面。
吹笛人走到河边,继续吹着笛子,老鼠如痴如醉一批接着一批跳进河里,全部被河水冲走了。
居民高兴得要命,但吹笛人索取酬劳的时候,居民却说没钱可付。
吹笛人默默离开小城。当天晚上,月亮高挂天空,家家安睡,到了半夜,小城的空中忽然响起了清澈的笛声。笛声飘动着,每一家的小孩都从家里跑到路上,跟在斑衣吹笛人的身后。
他一边吹着笛,一边往山上走去,所有小孩跟在他身后,走着走着,月光渐渐被云挡住,吹笛人和小孩越走越远,最后全部消失在山里面。
全城,只有一个柱拐扙的小孩,因为走路速度追不上队伍,最后一个人哭着回到城里,哭着跟所有大人说,他追不上其他的小朋友,大家都走了,把他一个人抛下。
亲爱的宝宝,那些小孩去哪里了?
亲爱的宝宝,我为什么有时会隐约地觉得,那些被笛声带走的小孩,才是幸福的?
反正就这样电视台一角
亲爱的宝宝∶
到底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情,能让你比较特别,还是每个人都不会做到的事情,能让你比较特别?
逻辑上来看,当然是别人不会做的事情,才能令你特别。如果你会飞,你绝对特别;如果你会飞还会生蛋,那你特别死了。
但奇怪的是,在我工作范围里,最红的、最名利双收的人,做的通常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唱歌、跳舞、说话。
即使拍电影或电视剧的人,也有同样的情形:最卖座的戏,拍的都是最普通的故事,辛苦的恋爱、失散的亲子重逢、正义对抗邪恶,这些老掉牙的主题。
难道历来成千上万的奇人们所表演的异事还不够特别吗?吞剑的、吐火的、被卡车压过毫发无伤的、用鼻子吹奏长笛的,不够特别吗?
或者,拍戏的人三不五时造出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像是:有人死了却不知道自己是鬼、车祸造成两人的灵魂对调,不都是很特别的故事吗?为什么这些奇特的故事只能偶尔出头,却永远不会变成主流,永远不能取代陈腔滥调的爱情与战斗?
这似乎说明了大多数人的基本要求:人要感觉到娱乐、安慰或放松时,并没有要追求离奇的、超越一般经验的太多的东西。
很少人会想要天天看火山爆发或海豹猎食企鹅的奇观,但很多人可以天天看一家老小每日发生的生活琐事编成的连续剧。
史上红极一时的歌手或主持人成千上万,但红极一时的魔术师,用一只手就可以数完。难道变魔术比唱歌、说话要普通吗?
当然不是。变魔术很难,既难熟练、有难创新,但观众很少为魔术师疯狂;也许会赞赏,但实在很少会像见到偶像那样声嘶力竭地尖叫到落泪或昏倒。
唱歌、跳舞、说话、讲故事,都是很原始的技能,实在很难想象,场景从洞穴里、火堆旁转为剧院舞台、再转为电视、再转为网络,而最打动人心的,依然是这几件事情。
我常常被问到什么样的人会红?什么样的故事会卖钱?
很遗憾的,答案很老套。
人类恐怕没有自己所想象的那么喜欢新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