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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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珍香看文章有个习惯,那就是喜欢边看边吐槽,或许她最适合生活的年代,就是在网络时代,里的“本章说”功能,简直可以完美地满足她的吐槽需求。
不过现在她周围有这么多同学,还有她总喜欢较劲的丁梅在旁边,她只觉得自己已经成为了世界的中心,可以将自己对王德孚小说处女作《项链》的看法,第一时间传达给诸位同学。
她知道王德孚此人之前已经凭借他那名牌大学生的身份、过人的才华以及为女权说话的行为,在这所本地的女子师范大学,成了让不少女大学生都崇拜的大才子。
而如今随着他又成为《红蔷薇》的封面人物,帅照流传到了整个校园,一时之间,他便成为了众多女大学生的梦中情人,只恨自己早生了几年,否则就算头悬梁锥刺股那也一定要考进东吴大学,毕竟这所大学下一学年将会招收女生的消息,已经被确认了。
有不少女生都觉得这是王德孚的功劳,如果不是有他那一篇雄文,又如何能够让东吴大学下定决心这么做呢?
总而言之,在这所师范大学,王德孚已然成为了完全黑不得的人物,谁敢说他的坏话,要是被某些疯狂迷恋他的女生知道了,那估计会成为她们的公敌。
严珍香一点也看不惯这群无脑跟风的女生,她都很怀疑这样的女生是怎么考进这所在苏州本地最不错的师范大学的,这以后她们真的可以胜任老师的职位吗?
严珍香才不管王德孚的名气有多大、长得有多帅、拥趸的数量有多么恐怖,反正如果他写的文不符合她的心意,那她就要吐槽,让周围的同学也都清醒清醒,别因为王德孚身上的光环,就以为他所有的文章都无可挑剔。
严珍香终于开始看起了《项链》,刚刚看了个开头,她就迫不及待吐槽道:“这个开头实在是太普通了,一点让人看下去的欲望都没有,这样的短篇小说也能发表?果然《红蔷薇》已经没救了,而王德孚能发表这篇小说,全靠了他之前的名气,还有他那张脸!他就是在吃老本!恶心!我都不想看了!”
严珍香这样的吐槽,却是让班上的其他女生不满了,有人就忍不住说道:“严珍香同学,这刚刚看了开头,就这样贸然下定论,是不是太过分了?”
然而严珍香根本不在意这群在她眼中就是无下限跪舔王德孚的母狗,她那平凡的脸颊上闪过一丝不屑,毫不客气地反驳道:“开头写得烂还不让说?说真的如果这不是王德孚写的话,我真的不想再看下去了,那分明就是浪费时间!”
接下来严珍香又继续看下去,吐槽就没停下来过,就连女主刘织云和丈夫孙连良参加的盛大宴会,都遭遇了她的吐槽,她觉得这样的宴会纯粹是王德孚的臆想,好比皇帝用金扁担,只不过因为他确实写得很像那么一回事,所以才成功糊弄住了读者,可惜却糊弄不了她。
实际上王德孚可不是随便乱写的,他是根据那次他参加的那位黑道千金黄嫆的生日宴会来写的,那场宴会规格非常高,那位青帮帮主黄啸林为自家女儿举办的这个宴会,花了不知道多少银元,还有许多大佬出席。
所以说严珍香这家伙分明就是个“杠精”,自己没有接触过的东西,竟然还有勇气去吐槽王德孚“皇帝用金扁担”,真不知道是谁给她的勇气。
可能是她觉得这样反潮流非常酷吧,在周围的女生都无限崇拜王德孚的时候,她却直接旗帜鲜明地展现出了不一样的态度,这是多么特立独行的事情,她也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更多的存在感了。
严珍香终于看完了小说的前五千字,她的脸上露出了胜利的笑容,她觉得这个时候她终于可以下定论了。
“这篇小说实在太让人失望了吧!我感觉它除了文笔一如既往的可以之外,其他的地方实在太平平无奇了,这就是个因为丢了钻石项链而完全把自己的家产都赔进去的故事,难不成王德孚觉得这样的故事就能深刻地讽刺女人的虚荣了?”严珍香嗤笑道。
“这个故事连一点真实性都没有,又怎么体现深刻,感觉王德孚已经彻底飘了,他只适合写那种卖弄文笔的抒情散文,写这样的讽刺小说,就是在贻笑大方!”
严珍香这样说着,却也没有停下自己阅读的速度,她想要尽快将这篇名为《项链》的平庸之作看完,最后再直接盖棺定论,这样就能够成功将王德孚踩在脚底了。
然而当她看完最后结局的画龙点睛部分时,她那如同机关枪一样喋喋不休的嘴,一下子就紧闭了,然后整个人都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之中。
这个时候,她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刚刚她在大肆吐槽《项链》的时候,旁边有几道看好戏的目光,都投在她的身上,似乎都在看她最后一刻的笑话。
而她不得不承认的是,那几个肯定之前就已经看完《项链》的同学,确实在这一刻看到了她最后瞬间变脸的样子。
因为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此时的状态非常反常,她之前的吐槽,简直就成了现在扇向自己的耳光,因为她也没法再理直气壮地说这篇小说是彻头彻尾的平庸之作!
相反,它的构思实在是太精巧了,谁能想到女主从凌夫人那借的项链是假的呢?
为了一条假的钻石项链,却整整用了十年时间去努力为一条假项链还债,还有什么比这更加讽刺的事情吗?
一个如此构思精巧的结局,显然不是最后才想到的,而是在一开始写的时候,王德孚就已经想好了,之前的平平无奇,仿佛就是在故意误导读者,一直到最后,平平无奇终于变成了最为精彩的内容,让人想要拍案叫绝!
这一刻的严珍香,只觉得这篇小说真妙啊!
严珍香看文章有个习惯,那就是喜欢边看边吐槽,或许她最适合生活的年代,就是在网络时代,里的“本章说”功能,简直可以完美地满足她的吐槽需求。
不过现在她周围有这么多同学,还有她总喜欢较劲的丁梅在旁边,她只觉得自己已经成为了世界的中心,可以将自己对王德孚小说处女作《项链》的看法,第一时间传达给诸位同学。
她知道王德孚此人之前已经凭借他那名牌大学生的身份、过人的才华以及为女权说话的行为,在这所本地的女子师范大学,成了让不少女大学生都崇拜的大才子。
而如今随着他又成为《红蔷薇》的封面人物,帅照流传到了整个校园,一时之间,他便成为了众多女大学生的梦中情人,只恨自己早生了几年,否则就算头悬梁锥刺股那也一定要考进东吴大学,毕竟这所大学下一学年将会招收女生的消息,已经被确认了。
有不少女生都觉得这是王德孚的功劳,如果不是有他那一篇雄文,又如何能够让东吴大学下定决心这么做呢?
总而言之,在这所师范大学,王德孚已然成为了完全黑不得的人物,谁敢说他的坏话,要是被某些疯狂迷恋他的女生知道了,那估计会成为她们的公敌。
严珍香一点也看不惯这群无脑跟风的女生,她都很怀疑这样的女生是怎么考进这所在苏州本地最不错的师范大学的,这以后她们真的可以胜任老师的职位吗?
严珍香才不管王德孚的名气有多大、长得有多帅、拥趸的数量有多么恐怖,反正如果他写的文不符合她的心意,那她就要吐槽,让周围的同学也都清醒清醒,别因为王德孚身上的光环,就以为他所有的文章都无可挑剔。
严珍香终于开始看起了《项链》,刚刚看了个开头,她就迫不及待吐槽道:“这个开头实在是太普通了,一点让人看下去的欲望都没有,这样的短篇小说也能发表?果然《红蔷薇》已经没救了,而王德孚能发表这篇小说,全靠了他之前的名气,还有他那张脸!他就是在吃老本!恶心!我都不想看了!”
严珍香这样的吐槽,却是让班上的其他女生不满了,有人就忍不住说道:“严珍香同学,这刚刚看了开头,就这样贸然下定论,是不是太过分了?”
然而严珍香根本不在意这群在她眼中就是无下限跪舔王德孚的母狗,她那平凡的脸颊上闪过一丝不屑,毫不客气地反驳道:“开头写得烂还不让说?说真的如果这不是王德孚写的话,我真的不想再看下去了,那分明就是浪费时间!”
接下来严珍香又继续看下去,吐槽就没停下来过,就连女主刘织云和丈夫孙连良参加的盛大宴会,都遭遇了她的吐槽,她觉得这样的宴会纯粹是王德孚的臆想,好比皇帝用金扁担,只不过因为他确实写得很像那么一回事,所以才成功糊弄住了读者,可惜却糊弄不了她。
实际上王德孚可不是随便乱写的,他是根据那次他参加的那位黑道千金黄嫆的生日宴会来写的,那场宴会规格非常高,那位青帮帮主黄啸林为自家女儿举办的这个宴会,花了不知道多少银元,还有许多大佬出席。
所以说严珍香这家伙分明就是个“杠精”,自己没有接触过的东西,竟然还有勇气去吐槽王德孚“皇帝用金扁担”,真不知道是谁给她的勇气。
可能是她觉得这样反潮流非常酷吧,在周围的女生都无限崇拜王德孚的时候,她却直接旗帜鲜明地展现出了不一样的态度,这是多么特立独行的事情,她也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更多的存在感了。
严珍香终于看完了小说的前五千字,她的脸上露出了胜利的笑容,她觉得这个时候她终于可以下定论了。
“这篇小说实在太让人失望了吧!我感觉它除了文笔一如既往的可以之外,其他的地方实在太平平无奇了,这就是个因为丢了钻石项链而完全把自己的家产都赔进去的故事,难不成王德孚觉得这样的故事就能深刻地讽刺女人的虚荣了?”严珍香嗤笑道。
“这个故事连一点真实性都没有,又怎么体现深刻,感觉王德孚已经彻底飘了,他只适合写那种卖弄文笔的抒情散文,写这样的讽刺小说,就是在贻笑大方!”
严珍香这样说着,却也没有停下自己阅读的速度,她想要尽快将这篇名为《项链》的平庸之作看完,最后再直接盖棺定论,这样就能够成功将王德孚踩在脚底了。
然而当她看完最后结局的画龙点睛部分时,她那如同机关枪一样喋喋不休的嘴,一下子就紧闭了,然后整个人都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之中。
这个时候,她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刚刚她在大肆吐槽《项链》的时候,旁边有几道看好戏的目光,都投在她的身上,似乎都在看她最后一刻的笑话。
而她不得不承认的是,那几个肯定之前就已经看完《项链》的同学,确实在这一刻看到了她最后瞬间变脸的样子。
因为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此时的状态非常反常,她之前的吐槽,简直就成了现在扇向自己的耳光,因为她也没法再理直气壮地说这篇小说是彻头彻尾的平庸之作!
相反,它的构思实在是太精巧了,谁能想到女主从凌夫人那借的项链是假的呢?
为了一条假的钻石项链,却整整用了十年时间去努力为一条假项链还债,还有什么比这更加讽刺的事情吗?
一个如此构思精巧的结局,显然不是最后才想到的,而是在一开始写的时候,王德孚就已经想好了,之前的平平无奇,仿佛就是在故意误导读者,一直到最后,平平无奇终于变成了最为精彩的内容,让人想要拍案叫绝!
这一刻的严珍香,只觉得这篇小说真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