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女人缘来了,挡也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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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宸在成为修士之后就发现了一个秘密,他自己的身体素质变强了很多,幅度之大,远不是其他修士可比的。
这就成了他最大的凭仗,也是他没有修原也能与修士抗衡的最大本钱。
手持激光剑,面对魔渊迅猛龙,他现在想到的,都是程颖手持战斧砍杀迅猛龙的英姿。
激光剑可能不如战斧威猛锋利,自己的身体素质比起狂暴后的程颖肯定也有差距,但他依然决定效仿程颖的做法,因为他在技巧上、时机把握上肯定不输程颖,这么做的把握最高。
双膝弯曲,激光剑放在身侧,他摆出一个最适合发力的姿势,等待一击必杀的机会。
飞羽冒险团的团员们一个个眼光不凡,早看出来罗宸的企图,纷纷默默的摇摇头。
模仿团长,必须要有团长的爆发力、速度和力量,否则的话根本不会成功,程颖在战斗中杀死的生物恐怕比一个动物园里的生物还多,哪里是想模仿就能模仿的。之前他们对罗宸还抱有侥幸,但现在,已经准备出手了。
向高义甚至还乐了出来:“哈!观光变成模仿秀了么?照猫画虎反类犬不就是这样的人么?”
在他看来,哪怕救援再及时,罗宸都会受伤,都会大丢颜面,这样自己的目的就算达到了。
如果出了什么意外,他直接被迅猛龙弄死了,那就更好了!
然后,果然出了意外。
程颖是飞羽冒险团里,除了罗宸之外对近战最有研究、经验最丰富的一个人,他在罗宸出手前,根本不抱任何希望,但是罗宸出手的一刹那,她的感觉就变了,因为即使是她出手,时机也不会比现在更完美,姿势也不会比现在更优雅。
但这并不能说明他成功了,力量不够的话,激光剑根本就刺不穿迅猛龙坚韧的皮肤,更别说将它砍死了。
她的手握在战斧上,踏前一步,同时血液再度沸腾,进入狂暴状态。
只要见势不妙,她花1秒的时间就能够赶到罗宸身边,施以援手,相信绝不会出什么大事。
激光剑已经触到迅猛龙的脖颈,程颖脚下一蹬,启动。
然后,她硬生生的将脚步止住,呆立当场,手中战斧放松,砸在地上,尘土飞扬。
准备扣动扳机的枪手们,同时将手指离开扳机,而准备救援释放原技的修士们,也让调动起来的原力四散而去。
因为战场上发生的事情,对他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个大大的意外。
罗宸手中的激光剑毫无阻碍的划过迅猛龙的脖子,然后他轻巧的一转身,避过迅猛龙继续前冲的身体,轻飘飘的站稳。
他没有回头看自己的战果,对于这个鲜血淋漓的恐怖场面更是没有任何不适和慌乱,已经将目标瞄准了下一只迅猛龙。
程颖不得不承认,罗宸做到了与自己相同的事情,不过一个潇洒自如,一个展示的是暴力美学,两者在优美程度上高下立判,沉浸于近战砍杀多年的她也无法做到如此的举重若轻。
向高义根本不愿意相信眼前的这一切是真实的,他使劲揉揉眼睛,眼前的画面没有丝毫变化,只能轻轻的嘀咕着:“这怎么可能……”
随后,为了给自己自信,他努力吐出几个字:“侥幸!一定是侥幸!”
贡内斯不满的瞪了他一眼,注意力才重新回到战场上。
有了第一次给人的震撼,接下来的一幕幕,团员们慢慢变得习以为常起来。
第二只、第三只、第四只……
罗宸保持同样的姿势,同样的出手角度,同样的游刃有余,一只又一只魔渊迅猛龙死在他剑下。
很快,战场上再没有活蹦乱跳的迅猛龙了。
罗宸关掉激光剑,走向人群,人们这才看清楚,他的身上,竟然连一滴血都没有溅上。
他直接走向向高义,距离两米的时侯停下,淡淡的问:“怎么样?脸疼么?”
向高义感觉脸火辣辣的痛,但是他绝不承认,突然想到一个好的回击方式,重新变得理直气壮:“你明明战斗力不俗,为什么之前的战斗不出力,充当一个看客!无耻!”
呃,好白痴的话,这根本就不需要自己反驳,会有人站出来的。
果然!
“向高义!任务是我分配的!你是对我有意见么?”
贡内斯扯着嗓子大喊大叫,胡子都快竖起来了。向高义见状,立刻怂了。
“好了!战斗结束,原地休整,打扫战场!”
听完贡内斯解围一样的话,向高义立刻跑开了,头也不回。
......
魔渊迅猛龙的皮是很好的皮革材料,比鳄鱼皮受欢迎的多,它们的牙是很好的装饰材料,这也是它们身上唯一有些价值的东西。
它们的肉能被食用,不过肉质不佳,除非断粮断炊,否则很少有人会尝试。
打扫战场比战斗更耗时间和体力,受伤的迅猛龙要杀死,战利品要切割下来妥善保存,几乎所有人都投入到这项工作中,罗宸也不例外。
战利品会运到特加洼地卖给那里的商人,但其实它们并不算值钱,一是那里的商人会拼命压价,不在那里出售运回沃克城又太麻烦了,二是魔渊迅猛龙在普林查草原上数量众多,并不缺货。
如果运力吃紧,或者冒险团财力丰厚的话,恐怕根本就瞧不上这些东西,但对飞羽冒险团来说,苍蝇再小也是肉。
送给每个人一个应急止血丸后,人们对罗宸抱着几分友善,展示实力后,人们对罗宸已经彻底认同和赞不绝口起来,他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团队。
实际上,杀掉十只迅猛龙后,他持剑的右手几乎已经脱力,要不是他对肌肉卓越的控制力,只怕已经不自觉的开始颤抖了,就是连续砍下十颗猪头,都会对肌肉造成不小的损伤,更何况是魔渊迅猛龙。
不过他毫不在意,因为看到众人惊讶目光,以及看到向高义吃瘪样子,那种感觉真是太好了!
当天色渐暗,吃过晚饭后,程颖专门来找他,约他出去走走的时侯,感觉就更好了。
无意中瞅到了向高义嫉妒羡慕恨要杀人的目光后,那种感觉,简直完美!
人约黄昏后,女人缘来了,挡也挡不住啊!
罗宸在成为修士之后就发现了一个秘密,他自己的身体素质变强了很多,幅度之大,远不是其他修士可比的。
这就成了他最大的凭仗,也是他没有修原也能与修士抗衡的最大本钱。
手持激光剑,面对魔渊迅猛龙,他现在想到的,都是程颖手持战斧砍杀迅猛龙的英姿。
激光剑可能不如战斧威猛锋利,自己的身体素质比起狂暴后的程颖肯定也有差距,但他依然决定效仿程颖的做法,因为他在技巧上、时机把握上肯定不输程颖,这么做的把握最高。
双膝弯曲,激光剑放在身侧,他摆出一个最适合发力的姿势,等待一击必杀的机会。
飞羽冒险团的团员们一个个眼光不凡,早看出来罗宸的企图,纷纷默默的摇摇头。
模仿团长,必须要有团长的爆发力、速度和力量,否则的话根本不会成功,程颖在战斗中杀死的生物恐怕比一个动物园里的生物还多,哪里是想模仿就能模仿的。之前他们对罗宸还抱有侥幸,但现在,已经准备出手了。
向高义甚至还乐了出来:“哈!观光变成模仿秀了么?照猫画虎反类犬不就是这样的人么?”
在他看来,哪怕救援再及时,罗宸都会受伤,都会大丢颜面,这样自己的目的就算达到了。
如果出了什么意外,他直接被迅猛龙弄死了,那就更好了!
然后,果然出了意外。
程颖是飞羽冒险团里,除了罗宸之外对近战最有研究、经验最丰富的一个人,他在罗宸出手前,根本不抱任何希望,但是罗宸出手的一刹那,她的感觉就变了,因为即使是她出手,时机也不会比现在更完美,姿势也不会比现在更优雅。
但这并不能说明他成功了,力量不够的话,激光剑根本就刺不穿迅猛龙坚韧的皮肤,更别说将它砍死了。
她的手握在战斧上,踏前一步,同时血液再度沸腾,进入狂暴状态。
只要见势不妙,她花1秒的时间就能够赶到罗宸身边,施以援手,相信绝不会出什么大事。
激光剑已经触到迅猛龙的脖颈,程颖脚下一蹬,启动。
然后,她硬生生的将脚步止住,呆立当场,手中战斧放松,砸在地上,尘土飞扬。
准备扣动扳机的枪手们,同时将手指离开扳机,而准备救援释放原技的修士们,也让调动起来的原力四散而去。
因为战场上发生的事情,对他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个大大的意外。
罗宸手中的激光剑毫无阻碍的划过迅猛龙的脖子,然后他轻巧的一转身,避过迅猛龙继续前冲的身体,轻飘飘的站稳。
他没有回头看自己的战果,对于这个鲜血淋漓的恐怖场面更是没有任何不适和慌乱,已经将目标瞄准了下一只迅猛龙。
程颖不得不承认,罗宸做到了与自己相同的事情,不过一个潇洒自如,一个展示的是暴力美学,两者在优美程度上高下立判,沉浸于近战砍杀多年的她也无法做到如此的举重若轻。
向高义根本不愿意相信眼前的这一切是真实的,他使劲揉揉眼睛,眼前的画面没有丝毫变化,只能轻轻的嘀咕着:“这怎么可能……”
随后,为了给自己自信,他努力吐出几个字:“侥幸!一定是侥幸!”
贡内斯不满的瞪了他一眼,注意力才重新回到战场上。
有了第一次给人的震撼,接下来的一幕幕,团员们慢慢变得习以为常起来。
第二只、第三只、第四只……
罗宸保持同样的姿势,同样的出手角度,同样的游刃有余,一只又一只魔渊迅猛龙死在他剑下。
很快,战场上再没有活蹦乱跳的迅猛龙了。
罗宸关掉激光剑,走向人群,人们这才看清楚,他的身上,竟然连一滴血都没有溅上。
他直接走向向高义,距离两米的时侯停下,淡淡的问:“怎么样?脸疼么?”
向高义感觉脸火辣辣的痛,但是他绝不承认,突然想到一个好的回击方式,重新变得理直气壮:“你明明战斗力不俗,为什么之前的战斗不出力,充当一个看客!无耻!”
呃,好白痴的话,这根本就不需要自己反驳,会有人站出来的。
果然!
“向高义!任务是我分配的!你是对我有意见么?”
贡内斯扯着嗓子大喊大叫,胡子都快竖起来了。向高义见状,立刻怂了。
“好了!战斗结束,原地休整,打扫战场!”
听完贡内斯解围一样的话,向高义立刻跑开了,头也不回。
......
魔渊迅猛龙的皮是很好的皮革材料,比鳄鱼皮受欢迎的多,它们的牙是很好的装饰材料,这也是它们身上唯一有些价值的东西。
它们的肉能被食用,不过肉质不佳,除非断粮断炊,否则很少有人会尝试。
打扫战场比战斗更耗时间和体力,受伤的迅猛龙要杀死,战利品要切割下来妥善保存,几乎所有人都投入到这项工作中,罗宸也不例外。
战利品会运到特加洼地卖给那里的商人,但其实它们并不算值钱,一是那里的商人会拼命压价,不在那里出售运回沃克城又太麻烦了,二是魔渊迅猛龙在普林查草原上数量众多,并不缺货。
如果运力吃紧,或者冒险团财力丰厚的话,恐怕根本就瞧不上这些东西,但对飞羽冒险团来说,苍蝇再小也是肉。
送给每个人一个应急止血丸后,人们对罗宸抱着几分友善,展示实力后,人们对罗宸已经彻底认同和赞不绝口起来,他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团队。
实际上,杀掉十只迅猛龙后,他持剑的右手几乎已经脱力,要不是他对肌肉卓越的控制力,只怕已经不自觉的开始颤抖了,就是连续砍下十颗猪头,都会对肌肉造成不小的损伤,更何况是魔渊迅猛龙。
不过他毫不在意,因为看到众人惊讶目光,以及看到向高义吃瘪样子,那种感觉真是太好了!
当天色渐暗,吃过晚饭后,程颖专门来找他,约他出去走走的时侯,感觉就更好了。
无意中瞅到了向高义嫉妒羡慕恨要杀人的目光后,那种感觉,简直完美!
人约黄昏后,女人缘来了,挡也挡不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