蒜皮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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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又想起那个早晨的作文课上,老师把我的作文当作“范文”在班上给大家扭曲而抑扬顿挫地念读时,同学们欢快的喝倒彩的笑声和雷鸣般的讥笑的掌声。当时我回想起自己写那篇文章时激动的心情,心想它一定会赢得老师的好评,博取同学们的掌声。还遥想着自己会在一个不太遥远的将来一举成名。
那时的我还在县一中上高二,刚好十六岁,却早已对人生怀着许多感慨。时常觉得大志填胸,早怀有飞黄腾达的意思。当我想到班上大家公认的,人最漂亮且学习最好的女生李晓看我时的一脸漠然,我就觉得她没有品味,只会和那些徒有其表胸无大志的男生在一起,甚至传说她已经和其中一个相好。但我确实喜欢李晓,她那张如凝脂般的脸时常让我联想到凤凰和王后。她那如刚出土的菌子一样接着的小巧的胸脯,以及她清脆的笑声和永不褪去的笑靥,都令我深深地着迷。我整天都想着要接近她,把她从男人堆里拉回我的身边。但是当时没有一样东西让我有勇气实施自己的想法。特别是当时我照镜子的时候,觉得自己相貌平平,所以甚至对平时自己不屑一谈的英俊或是帅气也强烈的奢望起来。那以前我对自己最理想的相貌是两种。一,极美,可以天下归心;二,极丑,可以“貌陋自威”可我偏偏长了一张介于两者之间的脸,曾一度使我觉得遗憾不已。
有一段时间,我喜欢起照镜子来。镜子本是貌美的人的宠物,因为他们可以借助它自我陶醉。而我每次照镜子,却总是试图从那张平凡的脸上找出一些不一样来。终于有一天,我忽然感到,自己的脸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朴实。对,朴实的东西看得见,摸得着,决不像那些虚华的东西,可望而不可及。还有一天,我发觉自己的眼睛很美。不是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吗,其实对于渴望恋爱的人来说,眼睛是灵魂的表白会更恰切一些。那时,我发现自己的眼睛神采奕奕,而且富有文采,时时闪烁着雄才大略的智慧之光。我当时得意极了,认为一个人的外表主要就是一双美丽的眼睛,其它部分统统可以忽略不计。以后照镜子,每次我都只凝视自己的眼睛,每次都仿佛有一个天才在盯着我看,令我想起了秦皇汉武,唐宗宋祖
不知不觉中我刻意地修饰起自己的眼睛来。有时像屈原那样愤世嫉俗,忧国忧民;有时像秦始皇那样胸怀天下,百川归海;有时像李白那样豪放不羁,浪漫逍遥;有时又刑陶渊明那样心若止水,怡然自得。但最多的时候,是像周润发那样扑朔迷离,高深莫测。终于有一天,当我以周润发那样的眼睛看着李晓时,她分明对着我嫣然一笑。我生平第一次感触到,原来传说中的秋波真的很电人,难怪自古有那么多英雄为抱美人连江山都不要了。我当时想,李晓真是个完美无暇的女人。于是觉得自己幼时的想法真是既幼稚又可笑。
第二章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还仅是个九岁的顽童。我那时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有一件像我同桌那样的咖啡色风衣。那时我们班上最漂亮的女生是余红。在所有男生眼中,她简直就是个公主。她经常拉着我同桌的手到处跑,却从来不拉我的手,我认为那就是因为他有那件很好看的咖啡色的风衣,而我却没有。每天晚上睡觉我都在想,想着我穿了一件咖啡色的风衣,拉着余红的手
我的同桌叫刘辉,是我当时最看不起的男生。他从不和我们一起玩,但并非因为他学习成绩比我们好,而是因为他的家里很有钱。但他是个不甘寂寞的人,所以经常靠买一些吃的东西诱惑其他人跟他一起玩。谁只要得到他五分钱一根的冰棒最多是一毛钱一块的米花糕,就得跟他玩一整天。我们当时管那叫“收买”我们非常不屑他的收买,虽然我们也很谗,而且往往连五分钱也没有。但还是有人愿意吃他的冰棒或米花糕,代价是听他的指挥。每当看到刘辉或是吃他的冰棒或米花糕的同学,我们就会故意大声地说:“我才不会出卖自己!”我们以为那是世界上最毒辣的讽刺。而那些被我们骂的同学也每每理屈词穷,这使我们非常得意。
我一直感到忿忿不平的是余红常拉刘辉的手。我的意见是,余红就算不来我的手,也合拉马帅的手,就是不合拉刘辉的。马帅打架可以和我齐称,而且他很正义,从不欺负别人。
终于有一天,我和刘辉打了一架。那天,他欺负我们班上最软弱的赵鹏。当时我们一致认为,欺负谁都不能欺负赵鹏。可是刘辉居然揪赵鹏的耳朵和头发,赵鹏不敢还手,只好任他揪。于是我们纷纷不平起来。尽管平时我和刘辉是井水不犯河水,我还是忍不住了。我干脆说,哪个狗日的要是敢揪我,我就让他去吃屎!很多人都笑了起来。刘辉明白我是指桑骂槐,就反驳了一句,不要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这在当时是句很时髦的话,最先是从电视上学来的,也是刘辉经常拿来反驳我们的一句话。我一时口拙,感觉受了莫大的侮辱,心里腾起一团火来。说狗日的你说哪个。他当时可能有些怕我,但又碍于面子,只好软软地顶了我一句,不要你管。但我还是很气愤,冲上前飞起一脚,这一脚非同小可,是学电视里张三丰的,因此一下子就把他踹倒在地。他倒地时哭了,然后爬起来仗着哭腔拼命地抓我的脸,甚至想用牙齿咬我的手臂。我惧怕他的嘴,刘辉在我们班是咬出名的,挨过他咬的人都知道他咬得有多凶多狠多险。末的结果是,我被他抓的鲜血淋漓,腿也被狠狠地咬了一口。打架,我认为刘辉是不足齿数的,而且用牙齿和爪子,那是女人才用的招式。就因为此,我吃了大亏。而且他一哭,我就不能打他,只得任他抓。我们认为,谁要是哭了就不能再打,打一个哭的人不算好汉。
打架后的第二天,刘辉的爸爸来学校找我们老师。大家看到他爸,都骇呆了,认为我末日将临死定了,因为他是村长。我很害怕,也很不平。那天晚上老师去了我家,接着我就被父亲用竹条狠狠抽了一顿。背上起了好多条红红的伤痕,有几条用手都可以清楚地模得到。但我没有哭,因为我觉得是一个男人就不该哭。“男人的眼泪如金子”这是父亲告诉我的也是我最信仰的一句话。
哪天,恰巧是我的生日,晚饭后母亲照例给我煮了一只鸡蛋。每次过生日,母亲都会给我煮一只鸡蛋。我觉得除了过年,生日应该是我最幸福的时光了。倒不是因为我爱吃鸡蛋,而是每次母亲都记得我的生日,这让我感觉很满足。所以吃过鸡蛋后,我就觉得身上的伤不再那么疼了。我一生都不会忘记,母亲给我剥鸡蛋时的温柔的笑脸。
余红并没有因为我的英雄行为而拉我的手,反而对我有些轻蔑起来。许多年以后,当我上了大学,才渐渐明白事情的真正原因。
第一章
我又想起那个早晨的作文课上,老师把我的作文当作“范文”在班上给大家扭曲而抑扬顿挫地念读时,同学们欢快的喝倒彩的笑声和雷鸣般的讥笑的掌声。当时我回想起自己写那篇文章时激动的心情,心想它一定会赢得老师的好评,博取同学们的掌声。还遥想着自己会在一个不太遥远的将来一举成名。
那时的我还在县一中上高二,刚好十六岁,却早已对人生怀着许多感慨。时常觉得大志填胸,早怀有飞黄腾达的意思。当我想到班上大家公认的,人最漂亮且学习最好的女生李晓看我时的一脸漠然,我就觉得她没有品味,只会和那些徒有其表胸无大志的男生在一起,甚至传说她已经和其中一个相好。但我确实喜欢李晓,她那张如凝脂般的脸时常让我联想到凤凰和王后。她那如刚出土的菌子一样接着的小巧的胸脯,以及她清脆的笑声和永不褪去的笑靥,都令我深深地着迷。我整天都想着要接近她,把她从男人堆里拉回我的身边。但是当时没有一样东西让我有勇气实施自己的想法。特别是当时我照镜子的时候,觉得自己相貌平平,所以甚至对平时自己不屑一谈的英俊或是帅气也强烈的奢望起来。那以前我对自己最理想的相貌是两种。一,极美,可以天下归心;二,极丑,可以“貌陋自威”可我偏偏长了一张介于两者之间的脸,曾一度使我觉得遗憾不已。
有一段时间,我喜欢起照镜子来。镜子本是貌美的人的宠物,因为他们可以借助它自我陶醉。而我每次照镜子,却总是试图从那张平凡的脸上找出一些不一样来。终于有一天,我忽然感到,自己的脸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朴实。对,朴实的东西看得见,摸得着,决不像那些虚华的东西,可望而不可及。还有一天,我发觉自己的眼睛很美。不是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吗,其实对于渴望恋爱的人来说,眼睛是灵魂的表白会更恰切一些。那时,我发现自己的眼睛神采奕奕,而且富有文采,时时闪烁着雄才大略的智慧之光。我当时得意极了,认为一个人的外表主要就是一双美丽的眼睛,其它部分统统可以忽略不计。以后照镜子,每次我都只凝视自己的眼睛,每次都仿佛有一个天才在盯着我看,令我想起了秦皇汉武,唐宗宋祖
不知不觉中我刻意地修饰起自己的眼睛来。有时像屈原那样愤世嫉俗,忧国忧民;有时像秦始皇那样胸怀天下,百川归海;有时像李白那样豪放不羁,浪漫逍遥;有时又刑陶渊明那样心若止水,怡然自得。但最多的时候,是像周润发那样扑朔迷离,高深莫测。终于有一天,当我以周润发那样的眼睛看着李晓时,她分明对着我嫣然一笑。我生平第一次感触到,原来传说中的秋波真的很电人,难怪自古有那么多英雄为抱美人连江山都不要了。我当时想,李晓真是个完美无暇的女人。于是觉得自己幼时的想法真是既幼稚又可笑。
第二章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还仅是个九岁的顽童。我那时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有一件像我同桌那样的咖啡色风衣。那时我们班上最漂亮的女生是余红。在所有男生眼中,她简直就是个公主。她经常拉着我同桌的手到处跑,却从来不拉我的手,我认为那就是因为他有那件很好看的咖啡色的风衣,而我却没有。每天晚上睡觉我都在想,想着我穿了一件咖啡色的风衣,拉着余红的手
我的同桌叫刘辉,是我当时最看不起的男生。他从不和我们一起玩,但并非因为他学习成绩比我们好,而是因为他的家里很有钱。但他是个不甘寂寞的人,所以经常靠买一些吃的东西诱惑其他人跟他一起玩。谁只要得到他五分钱一根的冰棒最多是一毛钱一块的米花糕,就得跟他玩一整天。我们当时管那叫“收买”我们非常不屑他的收买,虽然我们也很谗,而且往往连五分钱也没有。但还是有人愿意吃他的冰棒或米花糕,代价是听他的指挥。每当看到刘辉或是吃他的冰棒或米花糕的同学,我们就会故意大声地说:“我才不会出卖自己!”我们以为那是世界上最毒辣的讽刺。而那些被我们骂的同学也每每理屈词穷,这使我们非常得意。
我一直感到忿忿不平的是余红常拉刘辉的手。我的意见是,余红就算不来我的手,也合拉马帅的手,就是不合拉刘辉的。马帅打架可以和我齐称,而且他很正义,从不欺负别人。
终于有一天,我和刘辉打了一架。那天,他欺负我们班上最软弱的赵鹏。当时我们一致认为,欺负谁都不能欺负赵鹏。可是刘辉居然揪赵鹏的耳朵和头发,赵鹏不敢还手,只好任他揪。于是我们纷纷不平起来。尽管平时我和刘辉是井水不犯河水,我还是忍不住了。我干脆说,哪个狗日的要是敢揪我,我就让他去吃屎!很多人都笑了起来。刘辉明白我是指桑骂槐,就反驳了一句,不要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这在当时是句很时髦的话,最先是从电视上学来的,也是刘辉经常拿来反驳我们的一句话。我一时口拙,感觉受了莫大的侮辱,心里腾起一团火来。说狗日的你说哪个。他当时可能有些怕我,但又碍于面子,只好软软地顶了我一句,不要你管。但我还是很气愤,冲上前飞起一脚,这一脚非同小可,是学电视里张三丰的,因此一下子就把他踹倒在地。他倒地时哭了,然后爬起来仗着哭腔拼命地抓我的脸,甚至想用牙齿咬我的手臂。我惧怕他的嘴,刘辉在我们班是咬出名的,挨过他咬的人都知道他咬得有多凶多狠多险。末的结果是,我被他抓的鲜血淋漓,腿也被狠狠地咬了一口。打架,我认为刘辉是不足齿数的,而且用牙齿和爪子,那是女人才用的招式。就因为此,我吃了大亏。而且他一哭,我就不能打他,只得任他抓。我们认为,谁要是哭了就不能再打,打一个哭的人不算好汉。
打架后的第二天,刘辉的爸爸来学校找我们老师。大家看到他爸,都骇呆了,认为我末日将临死定了,因为他是村长。我很害怕,也很不平。那天晚上老师去了我家,接着我就被父亲用竹条狠狠抽了一顿。背上起了好多条红红的伤痕,有几条用手都可以清楚地模得到。但我没有哭,因为我觉得是一个男人就不该哭。“男人的眼泪如金子”这是父亲告诉我的也是我最信仰的一句话。
哪天,恰巧是我的生日,晚饭后母亲照例给我煮了一只鸡蛋。每次过生日,母亲都会给我煮一只鸡蛋。我觉得除了过年,生日应该是我最幸福的时光了。倒不是因为我爱吃鸡蛋,而是每次母亲都记得我的生日,这让我感觉很满足。所以吃过鸡蛋后,我就觉得身上的伤不再那么疼了。我一生都不会忘记,母亲给我剥鸡蛋时的温柔的笑脸。
余红并没有因为我的英雄行为而拉我的手,反而对我有些轻蔑起来。许多年以后,当我上了大学,才渐渐明白事情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