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故人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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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见到这两位的时候,胡老大为爱妻寻找长寿陶瓮,不惜舍弃重金求人,又调来大量的设备,探查后山的古墓。
胡小五为大哥大嫂义不容辞的下墓犯险,是个嘴上浪荡轻佻,实则从小练童子功,对待身边人都十分有情有义的人。
我原以为上次从后山分别后,便是永远。
而且之前也通过电话,得到了后续那位大嫂身体逐渐康复的喜讯.....
只不过,他们现在怎么来到了云梦?
我将果脯一丢,站起身,正巧看清了胡老大胡小五两人身后的那一张面孔,我还没来得及反应,便见门口进来的胡小五发现了我:
“诶?屠姑娘!”
“你怎么在这里?”
“这里怎么这么多人?”
胡小五的声音着实不小,发声的瞬间便吸引到了堂屋中的不少目光。
站在他们身后的中年女人也抬起眼朝我看来,露出了一个温柔的笑意。
这女人的脸上没有什么血色,整个人拢在宽大的羽绒服内,十分的消瘦,头上还带着一个针织帽子。
仅从对方耳边的情况来看,女人...没有头发。
胡老大拍了自家弟弟一下,胡小五向正在登记处办案众人露出一个歉意的笑容。
警官对他们进行了简单的登记,嘱咐他们展示不要离开,这才重新反身回去侦查。
胡家三人也没有想过要离开,索性就朝我走来,坐到了我身边的会客厅沙发上。
胡小五这回倒是学聪明了,压低声音又问了一遍刚刚的问题。
我对他们的观感不错,于是将我进入旅店后的情况一一说了,这才问道:
“你们怎么在这里?”
“刚刚旅店老板说的要去毋头村的三个人就是你们?”
胡老大给刚进室内的女人暖手暖脚,一时没有回答,胡小虎轻声道:
“是我们。”
“对了还没介绍,这位是我的嫂嫂,你可以叫她一声马姐或是马大嫂。”
“我们上次带着长寿陶瓮回到东北之后,陶瓮确实起到了作用,我嫂嫂喝了长寿水,果然好了一些。”
“但,但不知为什么,那长寿水的作用却是越来越弱,到最后,化疗也做,长寿水也喝,但都不能阻止我嫂嫂体内的癌细胞异变......”
“我们这半年来,又找了很多地方寻医问药,这回又在别处听说毋头村的传闻,所以才想着来碰碰运气。”
“只要能找到合适的方法,或是找到另外一种‘长寿’东西,陶瓮也好,碗也好,只要能治好我的嫂嫂,就都是好东西。”
我听着胡小五的话,便是一愣。
那位消瘦却不失大气的马姐竟真如我所料,是胡老大的媳妇。
而先前那只长寿陶瓮之所以能治病的缘由,他们不知道,我却是推论出来过的。
我记得那长寿陶瓮是个捣药罐,并非什么圣物,效用也应当是微乎其微。
先前我推论出这一点后,也曾想过告知他们,但在听到胡小五说陶瓮确实有用之后,我又怕他们失了信心,所以一直没有说出来。
没想到,不,应该说是,果然。
果然,没有奇迹。
我神游天外了片刻,胡小五看出我的心不在焉,在我的眼前招了招手:
“走什么神?”
“话说你也太倒霉了,住店还能遇见尸体.....”
“你这大包小包也是准备去毋头村吗?我们可以一起,上次你那一手着实吓人,有你在,估摸着我们能很快有收获。”
我倒也不是想去毋头村,但是刚好遇见这件事,而且又有熟人,熟人还等着去毋头村里,想办法救人,那去去倒也无妨。
我轻声道:
“也行。”
“那你们得先说说你们知道的传闻是什么,毋头村的传闻又是否和今天这个无头尸体有关。”
胡小五显然精神一振,朝自家大哥看了一眼,得到首肯之后,便要开始讲述:
“尸体我们倒真的不知道怎么回事。”
“不过毋头村的传闻是这样的——”
【相传多年前的毋头村并不叫毋头村,而是普普通通的陈家村。
何时改的名字呢?
约莫是几十年前。
当时有一个浑身破烂,疯疯癫癫的男人来到了陈家村,他平常也不做其他的事情,就蹲在村口懒洋洋的晒太阳。
但只要是到了饭点,谁家里有他喜欢的饭菜香味,他便冲到别人的家中去,一顿胡吃海塞。
大家视他如匪寇,打了也打了,骂也骂了,也曾经推着车,将他送到很远的地方丢掉。
但那男人总会寻回来,继续待在村口晒太阳,然后到了饭点,继续上别人的家里吃饭喝酒。
有一日,那男人又吃了一户人家过年才能吃的腊肉,本想着无非也就是老一套打骂送走,再回来。
结果那户人家却没打他也没骂他,只是一家子愁云惨淡,不住的唉声叹气。
男人好奇,追问那户人家的女儿。
女儿却哭着说,这不是年关,不会炖肉,是家里父亲摔伤了脚不能走动,母亲瞎眼,爷爷奶奶病重,就想着吃完肉,一家子好上路,结果却被你吃了。
男人不知怎么回事,被这么一哭,顿时趴在墙边哇哇大吐起来。
等吐完,男人问那个女儿家,想不想治好自家父亲的脚,想不想知道为什么他每次无论被送走多远,都能回来?
那家的小女儿当然好奇,但又不信这到处蹭吃蹭喝的男人真能治好父亲,于是便赌气说这男人是想要骗钱。
男人当着那家人的面,笑嘻嘻的说他是神医,当然能治好,而且先治病,也不用任何钱,只要治好之后,把女儿嫁给他,就行。
那家人虽然不信,也不愿意嫁女儿,但是秉承着‘来都来了’‘试一试就试一试’的原则。
还是让那男人动手了......】
胡小五说道此处有些踌躇,我又吃了一个果脯:
“没治好的话,估计不会有这个传言流传下来.....”
“但治好了的话,为何又用‘动手’这个词?”
医者治病,从来也没听过用‘动手’这个词。
听起来反倒有些像是......
我内心猜了几种可能性,胡小五一闭眼,一咬牙,说出了答案:
“那男人,他挖掉了那家人里父亲的膝盖骨。”
上一次见到这两位的时候,胡老大为爱妻寻找长寿陶瓮,不惜舍弃重金求人,又调来大量的设备,探查后山的古墓。
胡小五为大哥大嫂义不容辞的下墓犯险,是个嘴上浪荡轻佻,实则从小练童子功,对待身边人都十分有情有义的人。
我原以为上次从后山分别后,便是永远。
而且之前也通过电话,得到了后续那位大嫂身体逐渐康复的喜讯.....
只不过,他们现在怎么来到了云梦?
我将果脯一丢,站起身,正巧看清了胡老大胡小五两人身后的那一张面孔,我还没来得及反应,便见门口进来的胡小五发现了我:
“诶?屠姑娘!”
“你怎么在这里?”
“这里怎么这么多人?”
胡小五的声音着实不小,发声的瞬间便吸引到了堂屋中的不少目光。
站在他们身后的中年女人也抬起眼朝我看来,露出了一个温柔的笑意。
这女人的脸上没有什么血色,整个人拢在宽大的羽绒服内,十分的消瘦,头上还带着一个针织帽子。
仅从对方耳边的情况来看,女人...没有头发。
胡老大拍了自家弟弟一下,胡小五向正在登记处办案众人露出一个歉意的笑容。
警官对他们进行了简单的登记,嘱咐他们展示不要离开,这才重新反身回去侦查。
胡家三人也没有想过要离开,索性就朝我走来,坐到了我身边的会客厅沙发上。
胡小五这回倒是学聪明了,压低声音又问了一遍刚刚的问题。
我对他们的观感不错,于是将我进入旅店后的情况一一说了,这才问道:
“你们怎么在这里?”
“刚刚旅店老板说的要去毋头村的三个人就是你们?”
胡老大给刚进室内的女人暖手暖脚,一时没有回答,胡小虎轻声道:
“是我们。”
“对了还没介绍,这位是我的嫂嫂,你可以叫她一声马姐或是马大嫂。”
“我们上次带着长寿陶瓮回到东北之后,陶瓮确实起到了作用,我嫂嫂喝了长寿水,果然好了一些。”
“但,但不知为什么,那长寿水的作用却是越来越弱,到最后,化疗也做,长寿水也喝,但都不能阻止我嫂嫂体内的癌细胞异变......”
“我们这半年来,又找了很多地方寻医问药,这回又在别处听说毋头村的传闻,所以才想着来碰碰运气。”
“只要能找到合适的方法,或是找到另外一种‘长寿’东西,陶瓮也好,碗也好,只要能治好我的嫂嫂,就都是好东西。”
我听着胡小五的话,便是一愣。
那位消瘦却不失大气的马姐竟真如我所料,是胡老大的媳妇。
而先前那只长寿陶瓮之所以能治病的缘由,他们不知道,我却是推论出来过的。
我记得那长寿陶瓮是个捣药罐,并非什么圣物,效用也应当是微乎其微。
先前我推论出这一点后,也曾想过告知他们,但在听到胡小五说陶瓮确实有用之后,我又怕他们失了信心,所以一直没有说出来。
没想到,不,应该说是,果然。
果然,没有奇迹。
我神游天外了片刻,胡小五看出我的心不在焉,在我的眼前招了招手:
“走什么神?”
“话说你也太倒霉了,住店还能遇见尸体.....”
“你这大包小包也是准备去毋头村吗?我们可以一起,上次你那一手着实吓人,有你在,估摸着我们能很快有收获。”
我倒也不是想去毋头村,但是刚好遇见这件事,而且又有熟人,熟人还等着去毋头村里,想办法救人,那去去倒也无妨。
我轻声道:
“也行。”
“那你们得先说说你们知道的传闻是什么,毋头村的传闻又是否和今天这个无头尸体有关。”
胡小五显然精神一振,朝自家大哥看了一眼,得到首肯之后,便要开始讲述:
“尸体我们倒真的不知道怎么回事。”
“不过毋头村的传闻是这样的——”
【相传多年前的毋头村并不叫毋头村,而是普普通通的陈家村。
何时改的名字呢?
约莫是几十年前。
当时有一个浑身破烂,疯疯癫癫的男人来到了陈家村,他平常也不做其他的事情,就蹲在村口懒洋洋的晒太阳。
但只要是到了饭点,谁家里有他喜欢的饭菜香味,他便冲到别人的家中去,一顿胡吃海塞。
大家视他如匪寇,打了也打了,骂也骂了,也曾经推着车,将他送到很远的地方丢掉。
但那男人总会寻回来,继续待在村口晒太阳,然后到了饭点,继续上别人的家里吃饭喝酒。
有一日,那男人又吃了一户人家过年才能吃的腊肉,本想着无非也就是老一套打骂送走,再回来。
结果那户人家却没打他也没骂他,只是一家子愁云惨淡,不住的唉声叹气。
男人好奇,追问那户人家的女儿。
女儿却哭着说,这不是年关,不会炖肉,是家里父亲摔伤了脚不能走动,母亲瞎眼,爷爷奶奶病重,就想着吃完肉,一家子好上路,结果却被你吃了。
男人不知怎么回事,被这么一哭,顿时趴在墙边哇哇大吐起来。
等吐完,男人问那个女儿家,想不想治好自家父亲的脚,想不想知道为什么他每次无论被送走多远,都能回来?
那家的小女儿当然好奇,但又不信这到处蹭吃蹭喝的男人真能治好父亲,于是便赌气说这男人是想要骗钱。
男人当着那家人的面,笑嘻嘻的说他是神医,当然能治好,而且先治病,也不用任何钱,只要治好之后,把女儿嫁给他,就行。
那家人虽然不信,也不愿意嫁女儿,但是秉承着‘来都来了’‘试一试就试一试’的原则。
还是让那男人动手了......】
胡小五说道此处有些踌躇,我又吃了一个果脯:
“没治好的话,估计不会有这个传言流传下来.....”
“但治好了的话,为何又用‘动手’这个词?”
医者治病,从来也没听过用‘动手’这个词。
听起来反倒有些像是......
我内心猜了几种可能性,胡小五一闭眼,一咬牙,说出了答案:
“那男人,他挖掉了那家人里父亲的膝盖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