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芭比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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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出来玩干嘛臭着一张脸啊?”还泡在女人堆里面的李伟硬是把李小红拽了过去。
“你猜你陆大哥为啥那么稀罕他媳妇嘞?可不就是因为他媳妇有女人味,懂得撒娇,拿捏人嘛!就你这假小子样子,哪个男人会喜欢?”
“哥!你把我当什么人了?居然那我和她们学!”李小红气得一张脸都红了。
这歌舞厅的女人,全都是以色伺人的玩意,都是下贱胚子,光靠卖笑卖色了,和畜生有什么区别?
哥哥简直就是失心疯了才会把她和这些人做比较。
“你什么意思呀?”那女人美目一嗔,“我这种女人怎么了?总比你不像个女人好!”
她原本就是小麦色的肤色,脸皮还比较薄,血气一上涌,看上去黑红黑红的。
李伟“啧”了一声,无奈地摇着头。自家妹妹真的是一点女人味都没有。
如果他是男人,他肯定第一眼就对小红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哦不是,他本来就是男人。男人最懂男人了,男人喜欢啥样的,他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小红,不是哥说你,这人就懂得变通一点多好呀!你自己照照镜子,你这头发短得跟啥似的,还有你那凶得跟啥似的表情,一点女人味都没有!哪个男人会喜欢你这种假小子!”
“哥说句不好听的,和你处对象,那不就相当于和兄弟出柜吗?有的时候多拾掇拾掇自己的样子,磨刀不误砍柴工嘛!”
“来,小红,跟美美学着点,学到的都是你的。到时候绝对把陆劲那小子勾得七荤八素~”
“七荤八素,那不就是15个菜吗?一次性能吃得完吗?”那叫做美美的舞女娇笑着逗他们。
“一点文化都没有,哼。”李小红眼中的鄙夷更重了。
她可是初中文凭,读过书的独立女性,可以和男人一样在外面赚钱闯荡。
男人应该喜欢的都是她这种可以帮他们分担压力的好女人,像是美美那种只知道卖笑,空有一身肮脏的皮囊,一点内涵都没有的人,最后肯定只会被遗弃。
“我是没文化啊,但是我就是讨男人喜欢~而你呢,喜欢的男人估计是看不上你的吧?来来来,你求求我,我看在伟哥的面子上,教你两招!”
“谁要学那些勾栏花式?”李小红狠狠推了美美一把,冲出了歌舞厅。
她是骄傲的,她要靠就要靠着自己优秀的内涵去吸引男人!
虽然话是这么说的,但是李小红还是在路过一家商店的时候,走进去买了一支口红。
上次她看见陆劲在这里买了一支口红,是经典款式。她买了一支一模一样的,就当做是陆劲送给她的。
*
说起陆劲上次给林筱满买的一堆胭脂水粉。
这个年代大商场里面销售的面霜品种实在有限,陆劲不知道哪一种合适林筱满,就全都买了。
像是友谊牌的雪花膏、还有万紫千红,百雀羚。
林筱满原本皮肤就好,不怎么护肤,现在到了夏天,也没必要再涂面霜这种东西厚重的东西保湿了,她就全都收拾到了空间里面放着。打算等冬天再拿出来用。
陆劲还带了好几瓶的香水,林筱满都喷出一点点试闻了。
潘海利根还有安妮香水都是这个年代香水界非常经典和受欢迎的香水品牌和产品,味道很好闻,价格自然也不会低。
到现在为止,林筱满都很满意。虽然说觉得陆劲什么东西都来好几样,有一点败家子,但是还是那句话,男人的钱花在哪里,男人的心思就放在哪里。
陆劲摆明了心思,就花在她身上了,她也是俗人,心里面肯定是高兴的呀。
“媳妇,那柜姐说这口红特别经典,特别适合你,你觉得嘞?”
林筱满盯着陆劲带回来的那只口红发呆的时候,陆劲凑了过来,眼睛亮亮的,像是一只在等待主人家夸奖的小狗。
嗯……
可是她手里面的这一只口红,可是让很多女性都望而却步的死亡芭比粉啊。
林筱满看着陆劲充满期待的眼神,最终还是拿起那只口红,在自己的嘴唇上薄薄涂了一层,“陆劲,你觉得这个颜色真的好看嘛?”
“好看啊,媳妇不管怎么样都好看。”陆劲看林筱满的时候,依旧是带着厚厚的滤镜,像小狗狗一样孺慕得看着林筱满。
林筱满知道问陆劲也是白问,干脆自己拿起镜子,端详一二。
嗯……
她毕竟皮肤白,涂芭比粉不会像其他翻车的人一样显得很黑,甚至还会显得有些小小的时尚感和高级感,带着少女感,但是这粉色实在太亮眼了,鲜艳的荧光粉色,有点突兀。
但是既然是陆劲送给她的第一只口红,她就勉为其难留着日常用吧。
知道林筱满打算和陆劲一起出远门的时候,陆母愣了愣,瞪着陆劲,“你说你干啥子让你媳妇去受那种苦!”
“整天就知道瞎折腾就算了,把钱带回来就行了,把人带走算怎么一回事啊?”
陆母是不想要让林筱满走的。
就这么一小段时间,陆劲已经瘦了不少了。林筱满一个弱女子原本就瘦,要是跟着那大老爷们去外面干活,累死累活的,不得把身体折腾坏了?
“没事的娘,是我想要跟着陆劲去长长见识。”
“长长见识?哎呀小满,你这年纪还小呢,等陆劲赚大钱了啊,生活稳定下来不用到处奔波了,再带你去长见识,不行吗?咱为啥子非要吃这个苦呢?”
陆母现在心里面呢已经偏向了林筱满。这自古以来,男人赚钱养家就是天经地义的,没道理让女人跟着一起抛头露面,那是没本事的男人,才会想着那么使唤自己的女人。
“大嫂,我舍不得你啊,你要是走的话,能不能把我也带上?平时不用照顾我的,我可以照顾好自己,甚至睡觉的时候可以睡在你和大哥的床底下。”
林筱满:“……”睡床底下,你小子是想要干什么?
陆劲听不下去了,拉着陆聪走了。
其实他又想着不和媳妇分开,但是理智上又觉得媳妇不应该跟着他去受苦。要是娘能劝得动林筱满的话,那是最好不过了的。
“娘,我可以照顾好自己的。你相信我。主要是我想要看看陆劲每天的生活。”
“那这也没必要哦,你让陆劲写信给你交代清楚不就好了?”
“娘,那这样子好不好,我跟着陆劲出这一次门,要是我瘦了,我就再也不跟着陆劲出门了!”
林筱满的态度很坚定,陆母还能说什么。
就算她把林筱满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来对待,但是婆婆和母亲还是有差别的,她要是多说几句,没准婆媳之间会生出间隙,所以她只能勉强同意了林筱满的条件。
“说好了啊,要是在外面瘦了,你下次可就别和陆劲出门了,咱在家里老老实实等陆劲把钱带回来。”
“娘,我都听你的!”
陆母呵呵。
都听她的?选择她愿意听的听呗!
“小红,出来玩干嘛臭着一张脸啊?”还泡在女人堆里面的李伟硬是把李小红拽了过去。
“你猜你陆大哥为啥那么稀罕他媳妇嘞?可不就是因为他媳妇有女人味,懂得撒娇,拿捏人嘛!就你这假小子样子,哪个男人会喜欢?”
“哥!你把我当什么人了?居然那我和她们学!”李小红气得一张脸都红了。
这歌舞厅的女人,全都是以色伺人的玩意,都是下贱胚子,光靠卖笑卖色了,和畜生有什么区别?
哥哥简直就是失心疯了才会把她和这些人做比较。
“你什么意思呀?”那女人美目一嗔,“我这种女人怎么了?总比你不像个女人好!”
她原本就是小麦色的肤色,脸皮还比较薄,血气一上涌,看上去黑红黑红的。
李伟“啧”了一声,无奈地摇着头。自家妹妹真的是一点女人味都没有。
如果他是男人,他肯定第一眼就对小红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哦不是,他本来就是男人。男人最懂男人了,男人喜欢啥样的,他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小红,不是哥说你,这人就懂得变通一点多好呀!你自己照照镜子,你这头发短得跟啥似的,还有你那凶得跟啥似的表情,一点女人味都没有!哪个男人会喜欢你这种假小子!”
“哥说句不好听的,和你处对象,那不就相当于和兄弟出柜吗?有的时候多拾掇拾掇自己的样子,磨刀不误砍柴工嘛!”
“来,小红,跟美美学着点,学到的都是你的。到时候绝对把陆劲那小子勾得七荤八素~”
“七荤八素,那不就是15个菜吗?一次性能吃得完吗?”那叫做美美的舞女娇笑着逗他们。
“一点文化都没有,哼。”李小红眼中的鄙夷更重了。
她可是初中文凭,读过书的独立女性,可以和男人一样在外面赚钱闯荡。
男人应该喜欢的都是她这种可以帮他们分担压力的好女人,像是美美那种只知道卖笑,空有一身肮脏的皮囊,一点内涵都没有的人,最后肯定只会被遗弃。
“我是没文化啊,但是我就是讨男人喜欢~而你呢,喜欢的男人估计是看不上你的吧?来来来,你求求我,我看在伟哥的面子上,教你两招!”
“谁要学那些勾栏花式?”李小红狠狠推了美美一把,冲出了歌舞厅。
她是骄傲的,她要靠就要靠着自己优秀的内涵去吸引男人!
虽然话是这么说的,但是李小红还是在路过一家商店的时候,走进去买了一支口红。
上次她看见陆劲在这里买了一支口红,是经典款式。她买了一支一模一样的,就当做是陆劲送给她的。
*
说起陆劲上次给林筱满买的一堆胭脂水粉。
这个年代大商场里面销售的面霜品种实在有限,陆劲不知道哪一种合适林筱满,就全都买了。
像是友谊牌的雪花膏、还有万紫千红,百雀羚。
林筱满原本皮肤就好,不怎么护肤,现在到了夏天,也没必要再涂面霜这种东西厚重的东西保湿了,她就全都收拾到了空间里面放着。打算等冬天再拿出来用。
陆劲还带了好几瓶的香水,林筱满都喷出一点点试闻了。
潘海利根还有安妮香水都是这个年代香水界非常经典和受欢迎的香水品牌和产品,味道很好闻,价格自然也不会低。
到现在为止,林筱满都很满意。虽然说觉得陆劲什么东西都来好几样,有一点败家子,但是还是那句话,男人的钱花在哪里,男人的心思就放在哪里。
陆劲摆明了心思,就花在她身上了,她也是俗人,心里面肯定是高兴的呀。
“媳妇,那柜姐说这口红特别经典,特别适合你,你觉得嘞?”
林筱满盯着陆劲带回来的那只口红发呆的时候,陆劲凑了过来,眼睛亮亮的,像是一只在等待主人家夸奖的小狗。
嗯……
可是她手里面的这一只口红,可是让很多女性都望而却步的死亡芭比粉啊。
林筱满看着陆劲充满期待的眼神,最终还是拿起那只口红,在自己的嘴唇上薄薄涂了一层,“陆劲,你觉得这个颜色真的好看嘛?”
“好看啊,媳妇不管怎么样都好看。”陆劲看林筱满的时候,依旧是带着厚厚的滤镜,像小狗狗一样孺慕得看着林筱满。
林筱满知道问陆劲也是白问,干脆自己拿起镜子,端详一二。
嗯……
她毕竟皮肤白,涂芭比粉不会像其他翻车的人一样显得很黑,甚至还会显得有些小小的时尚感和高级感,带着少女感,但是这粉色实在太亮眼了,鲜艳的荧光粉色,有点突兀。
但是既然是陆劲送给她的第一只口红,她就勉为其难留着日常用吧。
知道林筱满打算和陆劲一起出远门的时候,陆母愣了愣,瞪着陆劲,“你说你干啥子让你媳妇去受那种苦!”
“整天就知道瞎折腾就算了,把钱带回来就行了,把人带走算怎么一回事啊?”
陆母是不想要让林筱满走的。
就这么一小段时间,陆劲已经瘦了不少了。林筱满一个弱女子原本就瘦,要是跟着那大老爷们去外面干活,累死累活的,不得把身体折腾坏了?
“没事的娘,是我想要跟着陆劲去长长见识。”
“长长见识?哎呀小满,你这年纪还小呢,等陆劲赚大钱了啊,生活稳定下来不用到处奔波了,再带你去长见识,不行吗?咱为啥子非要吃这个苦呢?”
陆母现在心里面呢已经偏向了林筱满。这自古以来,男人赚钱养家就是天经地义的,没道理让女人跟着一起抛头露面,那是没本事的男人,才会想着那么使唤自己的女人。
“大嫂,我舍不得你啊,你要是走的话,能不能把我也带上?平时不用照顾我的,我可以照顾好自己,甚至睡觉的时候可以睡在你和大哥的床底下。”
林筱满:“……”睡床底下,你小子是想要干什么?
陆劲听不下去了,拉着陆聪走了。
其实他又想着不和媳妇分开,但是理智上又觉得媳妇不应该跟着他去受苦。要是娘能劝得动林筱满的话,那是最好不过了的。
“娘,我可以照顾好自己的。你相信我。主要是我想要看看陆劲每天的生活。”
“那这也没必要哦,你让陆劲写信给你交代清楚不就好了?”
“娘,那这样子好不好,我跟着陆劲出这一次门,要是我瘦了,我就再也不跟着陆劲出门了!”
林筱满的态度很坚定,陆母还能说什么。
就算她把林筱满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来对待,但是婆婆和母亲还是有差别的,她要是多说几句,没准婆媳之间会生出间隙,所以她只能勉强同意了林筱满的条件。
“说好了啊,要是在外面瘦了,你下次可就别和陆劲出门了,咱在家里老老实实等陆劲把钱带回来。”
“娘,我都听你的!”
陆母呵呵。
都听她的?选择她愿意听的听呗!